我叫无双,今年二十三岁,原来的名字是什么早就忘了,毕竟已经十几年了。也许,不是忘了,而是故意不想记起来吧!如果真的喜欢,即便是过了百年,也不会忘记自己叫什么的吧!还记得在很久很久以前,那个时候我还不叫无双,但也不是父母给取的名字,什么叫法都有,什么“死丫头”,什么“惹事精”,叫的最多的就是“喂”了。至于上学叫什么,老师还是会喊我后来舅舅随口取的名字的--秋秋。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叫我,难道我是秋天出生的吗?我也不知道。
之所以别人都叫我“惹事精”的原因,是因为在当时,我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太妹,抽烟喝酒打架,什么都少不了我。我承认,那个时候,我具备了所谓坏孩子的所有特点,叛逆到不行。不过,现在的我却和以前判若两人,极少抽烟,喝酒只在工作的时候才喝,而至于惹是生非,那更是不可能的事了。即便是别人向我挑起事端,我也是能忍则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低头能够解决的问题,我绝对会先认错道歉,无论我受了怎样的委屈。因为我知道,在这个社会上,要生存,就应该遵循生存法则,否则,像我这样的人,早就被世界给无情地抛弃了。
别看我不过二十三岁,但我出来工作已经整整八年了,高一才上了一半便辍学了,然后离开那个所谓的“家”出来闯荡。我想,对于我这个决定,舅舅一家的感觉应该是如同丢掉一个快要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的大石头吧,也许,在很久以前,他们就希望我这个包袱赶紧消失掉,只不过迫于死去的妹妹的嘱托,才不得不当着我的面告诉我“你赶紧离开我们家”之类的话吧。可是,他们一家对我的厌恶之情,我早在刚刚来到这个家的时候就感受到了,冰冷的眼神,恶毒的目光。
当时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讨厌我。一开始我还努力地做好一切,连平时在家里从不做的家务事都做了,但还是得不到舅舅和舅妈的喜欢,甚至比我小的表妹表弟都欺负我。于是,我懂了,无论我做什么,他们对我的看法都不会改变的,因此,我决定,我要做一切让他们感到苦恼的事情,什么都可以。从此以后,我开始不断闯祸,每当因为我的原因,老师或被我欺负的同学找到他们的时候,看着他们不得不低声下气道歉的样子,我就非常满足。自然,事后我可能会得到一顿毒打,但这并不妨碍下次我犯更大的事回来。
十五岁那年,我离开学校,跟着一个比我大四岁的邻居姐姐一起到了一个沿海城市。在这里,我看到了很多我从来没有看过的东西,以至于到了之后的第三天,我就决定,我要留下来。可生活了几天之后,我同时也认识到,要在这里生存下去,金钱是多么重要的东西。那个姐姐告诉我,如果一个月内没有找到工作,她就要把我送回去。因为她一个人工作的工资本来就不高,要寄回家去,同时又要养活两个人是不太可能的。我同意了,因为要一直麻烦她我也不好意思,况且她能保证我一个月就已经很不错了。最重要的是,如果一个月都没有找到工作,那我凭什么在这里继续待下去。所以,我一定要找到工作,一直一直待在这,永远都不会回到那个“家”去了。
因为十五岁还是未成年,要找工作很难。不过还好因为我有身高优势,再加上穿衣打扮很成熟,所以每次面试都谎报自己刚满十八周岁。因为一些正式的工厂都是要身份证的,所以我每次都去那种不是很正式的地方找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个商场的服装店卖衣服。那个商场很大,全都是卖女生用的东西,衣服,鞋子,饰品还有化妆品之类。不过店铺都非常小,最大的也只不过是十几平米,最小的就五六平米。无论是地上还是墙上都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鞋子。中间的过道也很狭窄,拥挤到不行。每天来这个商场的人也很多,基本上都是年轻的女孩子,或者三三两两和姐妹来的,或者是和男朋友来的,总之很少有一个人的情况。不过一个星期,我就熟悉了流程,卖衣服就很熟练了。老板是一个大概二十五六岁的姐姐,对我还不错。除了我现在在做的工作之外做的最长的一份工作了,干了足足有一年的时间。只不过后来因为那个姐姐嫁人了,把店转给别人,新老板并不好说话,所以我没有犹豫就辞职了。
我的第二份工作是超市的促销员,差不多做了半年多。后来又陆陆续续换过很多工作,工作场所最多的地方当然就是各种商场。只不过,干一个实在是太累了,而且最重要的是根本挣不了什么钱。在沿海城市,房价高得厉害,刚刚开始我还和邻居姐姐合租,后来她有了男朋友,我便很自觉地自己找了个单间。虽然一个人住方便很多,但支付房租的压力却也随之大起来。况且还要吃饭要买衣服买化妆品,这么算算,一个月下来别说存钱,只能勉勉强强填饱肚子而已。
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十九岁,邻居姐姐终于回老家结婚了,她不会再来沿海城市了。从此,就真的要靠我自己了,无论发生什么,都得我肚子面对了。而在这四年之中,我开始懂得生存之道。虽然早前我会有脾气,会和客人争论,但最后的结果,轻则和客人道歉,毫无尊严,重的话,还得赔钱。因此,我现在之所以能够如此逆来顺受,也是那几年学会的吧。不过,代价确实是高了些。
二十岁那年,我再一次辞职,因为一直找不到工作,失业长达三个月,在最后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走进了一家娱乐城。虽然从小和男生玩得开,而且什么事都做,但唯独把男女的事情看得很重,虽然期间也交过三个男朋友,但最大限度就是接吻。当时只是想把最珍贵的东西留给自己最爱的人,而那三个人,都并非是我爱的人,只不过觉得要交男朋友了,于是就交了。说实话,我对自己的长相还是相当有自信的。
在娱乐城做了一年,我只陪过六个人,这在那个地方来说,就像是热点新闻一样。每当别人议论我,我都假装没有听见。不是我故作清高,只不过,对男女之事,我的确有点抗拒。但不可否认,做小姐和不做小姐的价位相差很多。因为我会跳舞,所以每天的工作就是跳钢管舞。
因为房价上涨得越来越厉害,而我所需要的开销也越来越大,在这里的工资越来越不能满足我了,我开始想着换工作的事情。但我没有学历,也没有什么经验,到了很多地方面试,结果却以失败结束。
正当我愁眉不展的时候,在一起逛街的途中,我遇到了曾经的同事,便和她随便聊了起来。当她得知我愁着工作的事情后,告诉我她现在待着的地方,然后说我的条件这么好,进去之后肯定大受欢迎,一定会挣大钱的。当时我也是一笑了之,并没有当真。没多久之后,我们就分手了,临走的时候她给我了一个电话,让我有需要打电话给她。
依然找不到理想的新工作,而这家娱乐城规模很小,加上管理不善,亏损厉害,我知道,我在这里也快要待不久了,在无奈之下,终于找到了那个同事的电话,摁下通话键的那一刻,我明白,我彻底开启了地狱之门。因为要活着,我不得不这么做。
很顺利,去了之后,我就得到了这份工作,待遇很不错,客人给的小费也很高,一个月下来,我便换了两室一厅的房子,第二个月买了新家具。清晨拉开窗帘,看着朝阳,我告诉自己,新生活要开始了。
至于我现在在做的究竟是什么工作,不用说也知道,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没有一技之长,却可以过上白领的生活,那也只有在娱乐场所工作了。我的确依旧是在娱乐城工作,但是,却比前一个娱乐城大很多,可以说,是这个地方最大的娱乐城,其知名度几乎可以和之前某个已经被封的娱乐城一样。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这里消费很高,能够来这里的人都不是一般人。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工资这么高的原因。
这里任何一个环节都分工有序,各人都有个人的任务,不能逾越。我的职务是陪酒,只要客人需要,就要一直陪着喝。但我却很少出柜,只要可以拒绝的,都通通拒绝,在这里工作的好处就是要出柜必须本人同意。除非是那种大人物,得罪不起的,我才会答应。
一直到现在,整整两年了,我没有想过要换工作,至少在我存到足够的钱之前,我不会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