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几乎刚刚睡着,就被一种幽微的喘息声惊醒了,这种声音就像从坟墓里传出来似的。他突然睁开眼睛,在朦胧的深夜,这对眼睛就像受到惊吓的蛇眼,一眨一眨的。与此同时,他真的看到一个鬼影立在眼前。他立刻惊跳起来,浑身颤栗不已。
“别怕,是我。”那鬼影说。
“你是谁?”永恒战战兢兢的问。
“仲叔。”鬼影回答。
有那么一瞬间,永恒根本不知道仲叔是何许人也!但他突然明白了,那颗狂跳不已的心终于慢慢平复了下来。
仲叔坐在了床边。永恒正要开灯,仲叔制止了他。
“永恒,任谁也逃不出命运的最终审判,我就要不行了。”仲叔幽幽的说,声音有点颤抖,更像是上气不接下气。其实,是他的身体正在不停的神经质的痉挛着,这使得他原本就细若游丝的声音越发忽高忽低,时有时无。语气就难免有点鬼魅之音的嫌疑。就好像他说着说着便断气了,刹那间,又回光返照一般有了生的气象,“你一定感觉到了,仅仅一年多的天气,我的身体就垮掉了,无药可救了,任何治疗都对我起不了作用了。我也不打算医治了,天要亡我,我不得不亡。孩子,我不想让你看到我现在的这幅样子,所以才不让你开灯的。”讲到这里他突然没有声音了,永恒屏声敛气,瞪大眼睛,愣怔怔的看着坐在自己身边的这具会说话的干尸。他静静的等待了一会儿,也不知道是炎炎夏季凝滞不动的空气,还是仲叔的呼吸在压迫着他,他总觉得不自在,这是一种纯粹的紧张。他虽然相信身边坐着的并不是干尸而的确是仲叔,但他的身体在这种紧张感的作祟和压迫下,还是在微微颤抖,上下牙齿不停的在互怼,简直控制不住。很长时间过去了,仲叔依旧一言不发。当他以为仲叔咽气了,他却突然咳嗽了一声,让永恒打了个大大的激灵。有史以来,他从未这么害怕过,就是此刻有人拿一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甚至尖利的刀刃已经刺入皮肤,鲜血汩汩而流,想必他也不会是这种感觉。这种感觉他说不上来,好像灵魂在窒息和惊悚之间徘徊、游移。这不是命悬一线,而是明明感到自己已经死亡,意识却依旧被恐惧攫取着,这简直让人、、、、、、
紧接着像耳语一样,仲叔在这寂静无声的房间里继续摇摆着那种鬼魅之音,这种声音似乎让空气也颤抖起来了,“我会在这间切面店自然而然的衰亡,这里以前是我人生的开端,现在将是我生命的坟冢。孩子,我不会挣扎,也不会反抗,我会安然迎接死神的召唤。”讲到这里,他又不说了,他轻轻的闭上眼睛,就像睡着了似的。永恒多么想逃之夭夭。此刻就是在真正的坟茔里匍匐,也比坐在这里强。仲叔带给他的阴森森的感觉,比坟墓里的漆黑和潮湿,以及白骨森森更令他惊魂难定。过了很长时间,他又慢慢的睁开眼睛,勉强的笑了笑,继续用微弱的语气说,“一年多的时间,我相信你已经成熟,已经有能力做任何交代给你的事情。我更相信你是个有责任心的孩子,懂得知恩图报。所以,以后你就跟着旱魃他们一起干,弯刀和铆钉会照应你的,他们叫你做的事情也就是我叫你做的,他们的意思也就是我的意思。记住孩子,多做事,少说话。总之一句话,你将是我唯一的门徒。假若有一天让你执掌门面,永恒,记住!千万不要让仲叔失望!”
永恒默默的听着,没有吱声。
“好了孩子,我现在要躺在这张床上等待死神的降临了。记住,将来过奈何桥的时候,一定不要喝孟婆汤,不要忘记仲叔生前给你的恩泽。”
即便是人世界最大胆的罪恶之徒都不愿把自己的罪恶昭告天下,而仲馗此人却愿意让自己罪恶的利爪伸到那幽暗的地府,让这个无辜可怜的少年到死都不得安生,铭记着引领自己迈入罪恶的深渊是哪一种幽魂恶鬼。我们不禁要问,他究竟用意何在?然而无论是何种用意都绝不是这种用意,即明天即将是我的死期,今天我就要卸下灵魂的重负。
永恒给仲叔让出床位,默默无语的走下楼。这当儿,时隔一年多,弯刀第二次出现在永恒的面前。也许他自认为没什么不可见人的,因此,大张旗鼓的站在明晃晃的灯光下。他要求永恒立马跟他走,但永恒断然的拒绝了。理由是他还想多守仲叔几天,基于这种‘孝心’,他被应允了。
“你只能待一周,”弯刀用生硬的语气说,“一周后必须随我离开。”
“仲叔怎么办?难道我们不再管他了吗?”永恒问。只有天晓得,这个少年第一次说了这种言不由衷的话,而且说得时候面不改色。
“这个不用你操心。”弯刀冷冷地说,这是永恒希望听到的答案。
永恒之所以不愿立马离开,当然并不是为了在仲叔弥留之际守在他的身边,而是为了那个他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子。这也并不能说他这个人冷血无情。说到底,仲叔所说的知遇之恩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恩情呢?说真的,这种恩情见不得天日,最好还是不提为妙。说实话,永恒对云姨倒是有些感情的,毕竟这一年多的时间,他们至少朝夕相处过,因此,在内心里他对云姨的感情是异常真挚的。现如今,一切都变了,这种改变的迹象早就初露端倪。事实上,切面店的生意早已名存实亡。老街开始翻修的时候,这条街就被封路了,这条街上的所有生意都被拦腰截断了,或者可以这样说,依靠这条街求生的那些商贩们的生存希望一劳永逸的被扼杀了。大家一哄而散,各奔东西,各找出路。这段时间,云姨也不来店里了。只有他和同伴依然守着这间死气沉沉的店。外面从早到晚尘土飞扬,伴着滚滚热浪。有时在深夜也不得安生,挖掘机的声音震耳欲聋,刺眼的灯光照进这个弹丸之地,让这个杂物横七竖八乱堆乱放的地方,一片白花花的景象,映入眼帘简直有点触目惊心。因此越发让人无法入眠。就是在这段无所事事的时间,永恒在真正的意义上学会了抽烟和喝酒。也就是说,他是意欲这样做的,并不是被人强迫或引诱的。
一日,永恒百无聊赖的枕着双手平躺在床上,眼巴巴看着黑乎乎的天花板。而同伴则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抽烟,并饶有兴致的吐着一个接一个的烟圈。也不知道他究竟抽了多少烟,反正房间里几乎成了蓝色。这时,永恒转过脸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抽吗?”同伴问
永恒摇了摇头。
“不会还是不想?”同伴问。
“既不会,也不想。”永恒回答。
“不会可以学,不想更好办,抽一次就想了。”说着,他把烟从自己的嘴里拿出来,戳到永恒的唇边。一开始永恒的双唇抿的紧紧的,但架不住同伴硬塞。于是,他张开嘴,把烟含在嘴里,吸了一口,但立马咳嗽起来。同伴哈哈大笑起来。
“感觉怎么样?”
“一般。”永恒回答,紧接着又用力的吸了几口,但不再咳嗽了。
“吸烟和喝酒就像男人的生殖器一样,”同伴翘起二郎腿,像个无所不知的哲人一样,夸夸其谈、洋洋自得的说。与此同时,从永恒的嘴里拿出烟卷,自顾自的吸起来,显出一副极度享受的样子。简直老气横秋到不能再老气横秋了。“是男人之所以称其为男人的主要标志,一个男人不会抽烟算什么男人,一个男人不会喝酒,更谈不上男人。”
永恒立刻坐起来。他拿起同伴放在桌子上的烟盒,抽出一支,麻利的点燃,便吞云吐雾的抽了起来。
“这就对了,”同伴用赞许的口气说,“早该这样了。如果你早这样做,早把那个魂牵梦萦的女人搞到手了。”
永恒不以为然的摇摇头。
同伴轻蔑的笑了笑,“你太幼稚,”他说,“不懂女人。”
“喝酒吗?”随后,他又问。永恒点点头。
接下来的几天,他便烟不离身,酒不离口。在某种意义上,烟和酒就像是一对连体婴一样,不分彼此,只要学会了抽烟,喝酒一蹴而就。这也许是世界上存在的唯一一种不学就会的“本事”。
这些时日,同伴总是在这间脏兮兮的黑房子里为所欲为。他隔三差五就把女友带过来,然后把永恒支出去。而永恒呢,每次只要同伴的那位浓妆艳抹的女友走进切面店,即便同伴不使眼色,他也会找个理由立刻离开。因为那个浑身香气刺鼻的女孩总是用一种逼迫的眼光暗暗的睨视着他,让他不自在。他看得出来,她比自己大不了几岁,但妖气十足,因此,在他看来有点不伦不类,他很讨厌她。
他每次走出切面店,也没地方可去。便在附近一带的各条街道上漫无目的地溜达来溜达去。一边抽烟,一边想着一世的音容笑貌。她第一次从他的视线里奔跑而过的情景,她第一次走进切面店时的样子,他回忆了不下上千次。他每次在回忆这些滚瓜烂熟的场景的时候,总会恣意的添加一些自我满足的想象,简直乐不思蜀。而每每在这种时候,他抽烟也抽的最凶。
永恒从弯刀那里争取来的这一周,只为等待。而等待既是世界上最美的事情,也是最煎熬的事情。仲叔每天躺在楼上的那张床上,什么也不吃,什么也不喝,也不让他上去。而永恒就一动不动的躺在楼下的面板底下,几乎也是什么也不吃,什么也不喝。他一下子也不愿离开切面店,生怕自己一离开,万一她来了,就那样错过了。实在是饿的扛不住了,就用切面店之前代卖的那种蜂蜜小面包充饥,但那种面包在这种炎热的天气里摆放几天,就像在烤箱里烤了一个世纪似的,根本咬不动。他每次只是用舌头舔一下。
他躺在面板底下,为了转移注意力,偶尔也会想一下仲叔。不知道为什么,他对仲叔有一种莫可名状的陌生感。他感觉自己好像第一次见他和听他说话。这个人像个完全的陌生人,除了在容貌上和一年前抢他睡椅的人有点相像外,其他方面简直判若两人。但他又说不出究竟哪里不一样,但就是感觉不一样,而且那种异样感简直挥之不去。但不管怎么样,在第一次面对面听他讲话时,他再也没有与他打过照面,也不需与他照面,这对永恒来说无疑是一种安慰。
在这一个星期里,他第一次体会到思念一个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而且,这个人又像幻影一样,既捉摸不透又飘忽不定。他一动不动的躺在面板底下,在自己的汗液里浸泡着,就像泡在人生的苦水里。他几乎不知道时间的流逝。谁也不会想到,但谁也似乎能够想到,同伴的那番对于男人和烟酒的高谈阔论,他毫不犹豫的全盘接受了。这是因为他急需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而只有一个真正的男人才能大张旗鼓的去追求他所一见倾心的女子,并理直气壮的去爱她。于是,他亟不可待的要这样做,而且做得很好,也自认为合情合理。可是,当他终于学会抽烟和喝酒了,信誓旦旦的认为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大男人了,却突然见不到她了。她消失了,连个背影都没有留下。
一周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弯刀规定的期限已到。永恒虽然很伤心,也很无奈,但至少用他自己的方式祭奠了他一厢情愿的少年时代的爱情。
昨个深夜,是永恒最后坚守的一夜。怀着扫墓人要离开坟墓时的那种惆怅和眷恋之情,他从面板底下钻了出来,周身感觉疲乏到了极点。他的确是用扫墓的心情在祭奠自己的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的。一想到一旦离开这条老街,很可能,他将再也见不到她了。而人生向来无常,世事一贯难料。谁又能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于是,他像个游魂一样游荡出切面店,头重脚轻、晕晕乎乎的在霓虹闪烁的街上晃悠。几日不见踪影的同伴刚好和一帮朋友从一家夜店走了出来,看见了他,于是便和朋友们道了别,悄悄的尾随在他身后。
这个二十二岁的青年,虽然不学无术、玩世不恭,不但经常欺负永恒,而且还教会他很多不好的习惯,但他重情重义。尤其是,他对这个十七岁的少年如此眷恋着那个与之几乎没有交谈过的女子的这份感情不由自主的生出几分钦佩和敬意。因为,如果换作是他,他绝对做不到如此。那种执着,那种坚贞,那种苦守,尤其是那种确定无疑的一厢情愿,让他既觉得荒唐可笑,又觉得感人肺腑。他懂他的真心,为此既觉得他傻的不可救药,又因为知道他在这座城市无亲无故,所以很心疼他。他从没见过任何一个男人用这样一种简直荒诞不经的感情迷恋着一个女子,更何况那个女子对此一无所知或者熟视无睹。他自认为这是一种疯狂的痴恋,而且永远不会有结果。这就像一个凡人迷恋一个仙女或者一个天使一样。“简直荒唐至极!”他总这样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他也总是这样感慨万千。
今夜,他看到永恒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禁吓了一跳。仅仅几日不见,他面黄肌瘦,一副病恹恹的样子。“乖乖,这小子发生了什么事?”他一边自问,一边默默的跟在他的身后,看他那副样子,似乎随时都会一头栽倒在大街上,不省人事。
永恒踉踉跄跄的走在前面,同伴一惊一乍的跟在后面。这简直是一幅令人心惊肉跳的画面。一个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在川流不息的马路上横冲直撞,摇摇晃晃,一个却紧张兮兮的跟在后面,一会儿张大嘴巴,一会儿睁大眼睛,却始终不打算制止这种疯狂的行为。这一是因为他们都年轻,喜欢这种刺激和冒险,二是因为同伴和永恒都知道,在这条街上,车辆必须慢行,因为街头有个幼儿园,街尾有个小学,这条街道隔几米就是减速带,一拐上这条街道的任何车辆都会自然而然减速慢行。即便如此,永恒此刻的行为,还是让那些司机们叫苦连天。在这个炎炎夏季的深夜,这就像一个无声的情景剧,如果认真观看,真的是别有一番韵味。
同伴不动声色的跟在永恒的后面,他想知道永恒究竟要去哪里。但没过多久,他便发现他这是在毫无目的的漫游,这是在给那些可怜巴巴的司机们上演一出午夜惊魂。意识到这一点,同伴不怀好意的笑了。
也许终于走累了。一拐出这条街道,永恒便疲倦的靠在路边的一根电线杆子上。低垂着头,那副样子,可真够叫人心疼的。任何一个少年也许都没有经历过他此番的痛苦和折磨。同伴不由自主的摇了摇头,信步走到他的面前。他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红红的眼睛和苍灰色的脸,想淋漓尽致的讥笑他一番,却无论如何都挤不出一丝嘲笑。他颓然而愤怒的掏出一支烟点燃,边吸边在永恒的面前气鼓鼓的踱来踱去。永恒只是默默的看着他,显得有气无力。随即,他在永恒的面前站定,又抽出一支烟,塞到他的嘴里,并帮他点燃。永恒用力的吸着烟,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同伴咧开嘴大笑起来,永恒也挤出一丝苦笑。
“知道你为什么总是闷闷不乐吗?”同伴用力的抽了一口烟,怒气冲冲的说,好像永恒做了什么冒犯他的事一样。“因为你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我看出来了,当她第一次走进切面店你就爱上她了。我不相信,她就看不出那些各种颜色的面条你是单单为她做的,可她明明心知肚明,却假装一无所知。买的那么心安理得,难道她在吃的时候就没有丝毫的情感波澜?我相信她在心里一定嘲笑你的孩子气和异想天开,她一定对你充满了鄙视和轻蔑之情,这是这种成熟女性自认为有几分魅力,对迷恋她们的少年惯常的做法,我知道的一清二楚,分毫不差。所以,别傻了,她男人多的是,你在她面前充其量就像街头艺人手里的那只猴,除了逗她一乐,别无用处。如果你不相信我说的话,有机会你可以问问她,当然,我知道你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显然,她已经吃腻了你做的面条,这不,很长时间都不来了。永恒,在恋爱这方面不得不说你还稚嫩的很,不知道女人心海底针,像你这样的少年更摸不透。哥们儿劝你,千万别爱成熟的女人,那样的女人只会让你费心劳神。”
永恒默默的听完这些话,轻轻的、平静的瞥了同伴一眼,不声不响的离开了电线杆。
无论是同伴还是永恒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幕恰巧被那个他们正在议论的女子看见了。站在她卧室的窗前,偏偏对他们此刻所站的这条街一览无余,而此刻她偏偏正在窗前。假如她有一副千里耳的话,当她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会是什么感觉?只有天晓得。乐观一点的人会认为,也许她会立刻冲下楼,告诉他们一个真理,即真爱从来都会得到被爱者的回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