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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前往西北(3)

“那可不是外人,而是她夫君。”纪澄反驳道。

沈彻挑眉不语。

显然齐正血液里可没有沈家人的血,自然就是外人。

而她也是外人呢,纪澄闷闷不语,有些烦躁地拨开沈彻的手。

沈彻低头咬住纪澄的耳垂道:“我虽然容不得外人欺负她,可自家人教训她,我却是一点儿意见也没有的。”

纪澄可没有那空闲去教训沈萃,但她依旧不乐。

沈彻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好发狠地咬着纪澄的耳朵道:“我这又是为了谁?你放心吧,只管等着以后阿萃在你跟前俯首帖耳的,再敢那般耀武扬威,我自有法子让你解气。”

纪澄原本是耳朵被咬疼了,准备发火的,但是沈彻这句话莫名戳中了她的软肋。好吧,纪澄也得承认,自己幼稚得可怕,能让沈萃以后都俯首帖耳的话,想起来也不错。

耳垂上的啮咬已经变成了舔舐,今日难得沈彻这般热情,虽然马车上并不方便,但是纪澄是个很懂得抓住机会的人。

况且如今名分已定,就算胡来一点儿,最多就是怪罪沈彻白日宣淫而已,她自己了不起就是被迫胁从。

所以纪澄一狠心,反过来主动抱住沈彻,亲上他的唇。

飞来艳福沈彻自然不会拒绝,逮着纪澄狠狠咬了好一阵儿。

纪澄睁开迷离的大眼睛,还有些没明白状况,只感觉沈彻的热息钻入了她的耳朵,以及听见了随之而来的声音:“我在等你心甘情愿,阿澄。”

纪澄心中大怒,恨不能飙出脏话来,挑起唇角道:“我难道不是心甘情愿?”

沈彻点了点纪澄的鼻尖道:“收起你那点儿小心思吧,想生了儿子,一脚踢开我当老太君,做梦呢。”

纪澄的盘算被彻底戳破,只能以愤愤的表情掩盖羞恼,干脆背过身去整理衣裳,也懒得搭理沈彻。

可是沈彻这个人太过没脸没皮,仿佛看不出纪澄在生气一般,凑过头去道:“其实,我也不是那么有定力的。”

纪澄正在裹缠胸布的手顿了顿,听得沈彻又道:“只是你实在太过生涩。”

纪澄的手指已经因为用力而泛白了。

沈彻却不知危险似的,继续道:“你聪明是聪明,可这驭男一道上还需琢磨,给你一本书,学着点儿吧。”

沈彻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本册子来塞到纪澄手里。

纪澄翻将开来,却见这原来是一本画册子,每一页画的都是一男一女,神情、动作纤毫毕现,动作幅度之夸张、动作姿势之奔放简直前所未闻。

而沈彻竟然拿春宫画册来打趣她,纪澄牙齿一咬,大喊道:“沈彻!”喊着就要将那册子往沈彻身上打。

可只见沈彻身影一闪,就到了马车外,稳稳地坐在马背上了,只留下一串笑声在风里。

女人的心是极为敏感的,一点点细微的变化都能察觉,尤其是用心的女人。

纪澄斜倚在车上的引枕上,想起刚才自己反抱住沈彻时,他明显愣住的一瞬。之后,即使依然热烈,可比之先前他逗自己的时候却仿佛是一种应付了,所以匆匆结束。

纪澄心里暗骂一声,察觉到原来沈彻就是狗德行,只爱啃骨头,你抛给他一根骨头,他追逐得可欢畅了,反而喂他肉的话,他还一副他是你大爷的感觉。

无怪乎这么多年来,方璇方大家能一直留在他心里,大概是没能啃到过这块香喷喷的骨头的缘故。

出关之后山路崎岖,坐马车就是受罪,纪澄转而骑马,可她身为“男人”,总不能戴着帷帽,站在马车外面看着那刺眼的白花花的阳光,纪澄的脸已经感觉有些被晒痛了。

沈彻提了个包袱到纪澄跟前,打开来里头全是瓶瓶罐罐。

“这些是什么?”纪澄好奇地探过头去。

沈彻打开一个棕色的罐子,里头是微褐的药膏,闻着味道怪怪的,但绝对称不上好闻。

“给你敷脸的。如果不涂这个,不出一天你的脸就得晒脱皮,晒久了将来皮肤就容易老,还可能起斑。”沈彻道。

任何女人都受不了这个,纪澄接过沈彻递过来的罐子,笑道:“你还挺细心的嘛。”

“那得看是对谁。”沈彻伸手用手指从罐子里挖了一团药膏敷到纪澄脸上,“凡是露在外面的肌肤都要擦。”

纪澄一面抹着那怪味道药膏,一面又问:“那其他几罐是什么?”

“洗脸的,和洗完脸给你润肤的,用了这种药膏,晚上一定要用专门的药膏洗净。”沈彻道。

纪澄道:“你怎么这么熟悉这些?”沈彻虽然作为大男人,但身上的皮肤摸起来极为滑顺,以至于纪澄有些怀疑,沈彻该不会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就用这些瓶瓶罐罐抹脸吧?莫名地让人有些恶寒。

沈彻道:“有打算开这桩生意,你们女人的钱最好赚。胭脂香粉别看是小东西,利润可是巨大,你是知道的。所以,给你用用,试试效果。”

敢情拿她当试药的来着?纪澄讽笑道:“真没想到,堂堂世子爷倒是比我还钻钱眼里呢。”

世子爷这就是题外话了,沈彻一成亲,国公爷沈卓就上了折子请封世子,在礼部那边折腾一圈后,前不久旨意就下来了,连带着纪澄的封诰也都一起送到了沈家。

也就沈家面子大,一个来月的工夫这一圈关节就走了下来,换作别人,一年也未必能拿到旨意。

沈彻对纪澄的话不以为意,低头在她耳边道:“这桩生意我打算交给夫人来做,所以你务必要试一试这些东西。”

纪澄一听见生意二字,立即就脚软了,酸话也不说了。沈彻太懂得她的软肋了,她闲来无事都快生霉了。

耳垂被沈彻含着,纪澄觉得有些软痒,这个人最近说话老喜欢贴得近近的,经常“动口”。纪澄很嫌弃地别开头,坚决不喂沈彻肉骨头。

纪澄别过头的时候,收获了一大堆很是惊异的眼神,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女扮男装,和沈彻这般亲密,是有点儿惊骇到别人了。

在大秦,龙阳之癖虽不是什么稀罕事,但都是藏在阴暗处的,哪有她和沈彻这般,明晃晃地在光天化日之下窃窃私语。

纪澄一把推开沈彻:“你注意点儿。”

沈彻很是听话地没再继续痴缠。

纪澄用了那浅褐的药膏,整个露在外头的皮肤都成了浅褐色,浑身上下萦绕着一股怪味儿,越发像个男人了,还是个不怎么注意个人卫生的男人。

便是沈彻跟她说话时,忍不住要含她的耳垂,都总会在最后关头后撤,然后嫌弃地摸摸鼻子。

纪澄气道:“就你这药膏的味道,有几个姑娘会买的?我看这桩生意还是别做了。”

沈彻无可无不可地耸耸肩。

翻过大山,进入一望无际的大草原时,身体里一半的血都快被蚊子吸走了,唯二独善其身的人就只有纪澄和沈彻了。

沈彻没用什么药膏,也不知是怎么避开蚊虫的,纪澄那绝对是得益于“臭臭膏”的功效。而反观身怀武艺的南桂和莲子儿,每天早晨起来脸上都顶着好多个红包,这下纪澄可没敢再嫌弃沈彻的特制配方,少不得对沈彻的感激又增加了一点点。

纪澄一行走到大草原上第一个人烟稠密的扎尕镇时,正好是七夕当日。只是北域之人可不过中原人的节日,所以七夕既没有乞巧,也没有放河灯,怜爱线什么的更是闻所未闻。

扎尕镇上的旅舍都是帐篷,但好歹还算有热水供应,纪澄终于洗了个干干净净的澡,又重新抹了那臭臭膏,不仅防蚊虫,也算是遮掩一下她过于雪白的肌肤。

沈彻一到扎尕镇就不见人影了,晚饭后才回到帐篷里对纪澄道:“走,我带你去放河灯。”

扎尕镇外有一条小河,小到可以纵马跃过,但放河灯还是可以的。扎尕镇的中原人不多,但为数不多的中原妇人,依然坚持着七夕的传统,总要到水边放灯,所以纪澄和沈彻两个大男人手里拿着河灯就显得十分突兀了。

“你也放河灯?”纪澄颇为“不屑”地看着沈彻这个大男人。

沈彻理所当然地回道:“七夕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既然织女们可以放河灯祈愿,为什么牛郎不能?”

“喂,对面的牛郎!”河对岸传来清脆而响亮的女声,带着异域的风味儿,舌头好像团在了嘴里,汉话听起来黏黏糊糊的。

纪澄和沈彻同时转头看过去。

星空下,河对岸立着一匹毫无杂色的白马,白马上一个穿着红色袍子,头顶编了无数条辫子,辫子上绑着彩色绳结的姑娘手执着马鞭,正一眨不眨地看着沈彻。

好漂亮的姑娘!那眼睛比草原星空里的星星还要璀璨迷人。

深目、高鼻,浑身都是野味儿,还有着草原人难得的雪白肌肤。这样得天独厚的美貌,她一点儿也不藏私,就那么大咧咧地裸着半个雪白的肩膀。

深陷的锁骨沟几乎能装下眼前的小河。

这种美就像草原的烈酒,光是闻着,就已经叫人迷醉了。同纪澄那种温润含蓄的中原空濛山雨的美截然不同,却更具有冲击性。

至少纪澄旁边的沈彻仿佛看呆了似的。

那姑娘“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得花枝招展,然后纵马一跃,那白马轻轻松松就跨过了小河,来到纪澄他们面前。

扎依那依旧没有下马,只直勾勾地看着沈彻。沈彻俯身将手里的河灯往河里一放,拨了拨水流,让那河灯远离岸边。

扎依那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倒不像是生气。

纪澄算是看懂了,眼前这对狗男女显然就是在斗法、调情,看谁先主动而已。

扎依那转头看向纪澄,颇为嫌弃她的小鸡身段儿。其实纪澄并不小鸡,可是站在身段颀长的沈彻身边,就被衬托得弱了些。

扎依那跳下马来,在纪澄身上扫了一圈。

扎依那则侧了侧身体,完美地显示出了她的大长腿和丰满挺翘的臀。

纪澄摸了摸鼻子,不得不承认,扎依那的身段比她丰满多了,的确比她辣眼多了。

纪澄的余光扫到沈彻的眼神在扎依那胸前可是流连了很多眼。

根据纪澄的经验,沈彻的确是对姑娘家身上肉多的地方比较感兴趣。

“有没有兴趣跟我比一圈?”扎依那扬起马鞭指了指沈彻身后不远处正在啃草的马,仰起下巴道,“如果你赢了,彩头任你挑。”

“求之不得。”沈彻道。

纪澄“色眯眯”地看着扎依道:“我也想比一圈。”

扎依那指了指河对岸等着她的丫头道:“你可以跟我的丫头比,小心摔断脖子哦。”

又是一串笑声,纪澄听着觉得跟母鸡下蛋似的。

彼时,沈彻和扎依那并驾齐驱的身影已经快如闪电般没入了黑暗里,纪澄则走进了河里,捞起沈彻放的那盏河灯。

灯心里有字条,虽然被水晕湿了,但还分辨得清字迹,就简简单单四个字:“阿澄平安。”

纪澄心里五味杂陈,说不清道不明。她以为凭沈彻的舌灿莲花,怎么着这字条也应该更煽情一点儿,却没想到如此平实,平实得不像沈彻的话。

纪澄往沈彻消失的地方看了看,她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沈彻肯定能算到她会把灯捞起来看的,否则这上头的人名指不定就会换成方璇平安了。

纪澄把字条重新放回到灯里,既然是祝福她平安的,她也就不好意思踩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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