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加政府主导意识,自治区桂中重大办在市县开督查通报会时,对一些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没有发挥主导作用的项目区往往会提出批评。
在当时,个别干部特别是个别乡镇政府领导深感委屈,竟然说:“政府已下文明确安排国土部门负责实施。难道这不是政府主导吗?!”从最初的情况来看,把“政府主导”仅仅理解成项目实施之初发号施令的某一个环节的政府领导大有人在。这是对“政府主导”的误解。
政府主导的工作内容,并不是将任务派给一两个部门了事,而是政府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在项目一线具体指挥,出头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
GX之前的土地整理在政府主导方面,形式多于内容,并没有真正形成工作机制。之前项目规模较小,搭台的国土部门也顺便硬着头皮唱戏救场,总算给顶过去了。小规模项目的较好的成果,掩盖住了政府未真正主导带来的缺陷和遗憾。
有些干部是理解“政府主导”的工作内容的,但对要求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由“政府主导”十分反感:“国土部门完全应该或者说可以独立完成这项工作,一个部门的工作硬要拉扯其他部门进去,这是不是太小题大作了?!”这其实是对农村、农民的问题复杂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对农业重大项目重视不够。
农事是安天下、稳民心的要事,土地整治项目是民生意义特别重大的项目。政府主导土地整治项目,体现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对民生项目的服务与担当,出面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土地整治建设内容涉及千家万户,不仅包括田、水、路、林等田间基础设施,而且还包括路、水、电、气等生活基础设施,如果政府不主导,试问仅依靠国土或者农业或者水利一个部门,哪个部门有能力单干完成?
何况在桂中土地重大项目中,GX第一次操作大型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涉及的面如此之广,如果政府不唱重头戏组织统筹,领导不到现场推进,如何能举社会之力推动项目。
一系列的历史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成功指数高不高,首要就看政府主导这个机制落实的程度,二看各部门是否配合协作,且只有政府主导了,部门联动才能配合顺畅。
10多年来,我国的土地整治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由自然性工程向综合性社会工程转变。
与工业项目和一般的农业项目不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的目标任务,除了原来单纯的农田整治,还综合了水利、交通、农业、环保、住建等方面的新农村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内容,工作面广,业务链长而复杂,从最初的宣传发动,到后期的权属调整,每个工作环节,都需要政府出面强力组织协调统筹。
坚持还是不坚持政府主导,考验着政府的“三农”项目执行力,也考验一个政府,是不是真正愿意将主要精力放在维护群众的利益上。
人民政府如果不站出来主导重大惠民项目,如何对得起充满期望的田野?如何对得起家乡的父老乡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