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梅帝国疆域的确广阔。南方还夏天,北方已如冬季。
一轮惨白的太阳挂在灰暗的天空,把乳白色的毫无暖气的光芒洒向大地。大地上,漫山遍野都是白梅。风一吹,梅花漫天起舞,宛如仙境。
在漫天起舞的梅花当中,突然呈现一片广阔的绿色。那绿色被一道又高又厚的城墙包围,城墙内,高楼林立,王气氤氲,巍峨灿烂。
这,就是白梅帝国的首都,白梅之都。
阿喜等佣户奴仆们过去足不出令家村,最远也只是到过梅江镇,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帝国都城这么雄伟的景象,个个都露出激动的神情。那几个路上买来的女孩,也都露出又惊讶又向往的神色。
当然,这种都城在令狐中眼里,虽然也属雄壮,不过前世见惯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对此也不太过惊诧。
令他惊诧的是,除了他之外,小屁孩巴马望见这样的都城,居然也颇为淡定,没有一般小孩看到特大都市的欢呼雀跃之态,眼神里露出一种复杂的表情。
“这小屁孩,有故事!”令狐中立即下了判断。
都城越来越近,只见守卫异常严密,不仅城楼上弯弓搭箭,城门口也是重兵把守。有整整一个师的骑兵,就驻扎在城门口的附近。
令狐中远远望见那些骑兵,就吃了一惊,十分起疑,问道:“阿喜,不是说我们这里没有马的么?怎么这里会有骑兵?那些骑兵骑的不都是马吗?”
阿喜疑惑地道:“少爷,您是怎么了?怎么连这个都不明白了?那不是您说的什么马,那是骏!”
丢!原来在这个世界,马不叫马,而叫骏,难怪令狐清那老家伙不知道什么叫跑马场,还说从来也没有见过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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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新的疑惑又产生了:既然这个世界原本是有马的,哦,是有骏的,那么,这一路走来为何很少看到?为什么平时百姓们出行顶多是坐牛车,而没有谁坐骑马或者坐马车?
阿喜很惊讶,善良仁慈的令狐少爷怎么连这个常识也忘记了,他当然不知道这王八蛋才是刚刚从阴间复活而来。不过,作为奴仆,能够比少爷还懂得多一些,这让阿喜感到十分荣幸,如实告诉令狐中道:“少爷,您忘了吗?骏是我们白梅帝国的军队专用兽,只有军队和王公贵族家才能使用,因为它奔跑速度特别快!”
原来如此!连马都可以作为军队专用兽,不许普通百姓使用,看来,这白梅帝国的昏君奸臣们不仅残酷剥削百姓有一套,对百姓的监控镇压也是格外严厉的。
令狐中不由得眉开眼笑,道:好!够坏!坏得有水平!本少喜欢!
来到城门口,守成的士兵立即把令狐中的运输队拦下。帝国的首都,可不是随便什么人想进就能进的,得要进城证!
令狐中下令阿喜:“把进城证给这几位兵大哥!”
阿喜一摸脑袋,道:“少爷,我们从来也没有来过京城,哪里知道还要进城证呀。进城证是什么样子的?”
令狐中都懒得骂他是笨蛋,随手掏出一包金银,扔给阿喜,道:“这就是进城证!”
阿喜顿时明白过来,连忙满脸堆笑,把那包金银悄悄地送给为首的一名军官。那军官长得十分魁梧,更长了一嘴的好胡须,看上去颇为威武。
“操!”他接过金银,却全部扔在了地下,喝令手下的官兵,道:“去!把牛车上的货物都扣了,把人都给我抓起来!”
阿喜等人立即吓得面如土色。然而,令狐中端坐在牛车之上,嘴边依然是淡淡的笑。看着那群官兵凶神恶煞的样子,这坏蛋心想:咱都是同道中人啊。这一套,本少前世做官二代时就和那些警官们一起玩剩了的!
显然,那个军官拒绝接下阿喜递给的金银,绝不是因为他刚正廉洁,而只不过是这包金银使他意识到,令狐中一行很有钱,让他产生了更大的担心:抓了人,扣了货,一切都是他的,还用得着收受小小的一包贿赂?
这点小人物玩的小把戏,在令狐中这王八蛋眼中,当然是不需要动一点儿脑筋就能看透。
他躺在车上,动得难得动一下,静看这些兵痞子们玩把戏。
士兵们凶神恶煞一般,把奴仆们抓起来,要把五六辆装满令家村第四境上等丝绸的牛车都拉走。那几个才被令狐中买下的可怜女孩子,这几天终于能够穿上好衣服、吃得饱肚子,以为自己走上了最好的好运,这时看到士兵们穷凶极恶的样子,也不禁都吓得尖叫起来。
“哈!还敢拐卖民女,果然是坏蛋!”士兵们更加兴奋了。
奴仆们都很害怕,唯有才六岁的小男孩巴马,居然颇为镇定,走到令狐中身边,神情十分复杂,却绝不慌乱。几天吃饱喝足,他的肤色渐渐红润起来了。
令狐中有些意外,对这孩子更加欣赏,冲他一笑,把他抱在怀里,依旧躺在牛车上一动也不动,一副淡定从容的样子。
那军官顿时火冒三丈,喝令道:“把车上那个嘴上没毛的家伙给我拉下来!”
几个士兵立即上来,要把令狐中拉下去一顿海扁。可是,当他们走到令狐中身前,却发现令狐中手里拿着一面小小的红旗,正在那里和小男孩巴马一起,煞有介事地观赏。
士兵们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但是,小红旗上金光闪闪的“独立门”三个字,他们都还是认得的;有关西牛贺洲第一修真大派、白梅帝国的庇护者独立门的一些传说,他们都还是听说过的。
接下来的故事,当然就极其戏剧化了:军官和他的士兵们都跪在地下,用只有面对皇帝时才有的礼仪面对令狐中,祈求独立门的修仙真人饶命。
“饶命嘛,当然不是不可以!”令狐中收起小红旗,淡淡地道,“只要你们派人,带我们去找吏部尚书大人的府邸就可以了!”
军官立即决定亲自带令狐中一人进城去找吏部尚书府邸。令狐中点点头,笑道:“咱不急,你先把嘴巴上的胡须都刮干净了。这玩意虽然好看,可留着吃饭不方便不是!”
军官哪敢迟疑,连忙挥刀自宫,哦,挥刀把自己嘴巴上的胡须刮得干干净净。
“以后你每天都必须把胡须刮得干净!”令狐中喝令。
军官连连点头。这家伙一直对自己的满嘴胡须甚是得意,在军中也有美须军官之称。可这回,因为说了一句令狐中是“嘴上没毛的家伙”,这美须军官是再也做不成的了。
唉,对于令狐中这王八蛋来说,以他前世官二代兼富二代的身份,原本是范不着逗这等小军官玩的。不过,复活以来,除了借刀杀掉一个令狐安,因为担心头脑中的恶罐不准他做坏事,他已经好久没有欺负人了。憋坏了,对这送上门来的小丑,随便逗弄一下,也聊胜于无不是。
其实,作为坏蛋,一天不欺负人都是很难受的!
在没毛军官的带领下,令狐中和他的运输队顺利进了白梅帝国的都城。都城就是都城,整个国家都已经民不聊生,这里却依然熙熙攘攘,一派繁华。这使令狐中对把令家村牌高级丝绸打入首都高端市场更有信心。
不过,都城里还有一个现象,让令狐中看了之后心里很不舒服:他发现,街道上没隔多远就会有一家书店,书店门口几乎无一例外地挂着“新诗集到货”、“白梅帝国最新十大诗人全集推出”之类牌子,而街边有许多男女,甚至是卖菜的小贩,手里居然都拿着本诗书,在那里摇头晃脑。
丢!这是什么状况,怎么这么多人喜欢诗?本少前世最讨厌的就是写诗的人了,叽叽歪歪太烦人了!
军官讨好地向他解释:“少爷您刚来都城,还有所不知。宫中前不久传出消息说,白梅公主现在喜欢上了读诗,所以,都城马上就流行起了写诗读诗的风尚,就连我们当兵的,不值钱的话,也用读诗写诗代替了操练!”
我丢!这也太。。。。。。这白梅小妞居然喜欢读诗写诗?那不是林妹妹式的吗?前世好像也有不少这种被本少干了的小妞,一开始让人觉得有情调,可干了之后多愁善感要死要活的,挺麻烦。
这小妞,能够迷倒这么多人,究竟是个什么样子?看来,不一定是本少喜欢的菜呀。更关键的是,本少前世就和诗歌有仇啊。要推倒这小妞,只怕很有挑战性。。。。。。
军官不知道他心里的龌蹉想法,还好心地提醒道:“您初来都城,恐怕也得尽快学会读诗才行,否则就落伍了!”
令狐中怒瞪他一眼,表示他这马屁拍在马腿上了。军官吓得脸色一白,不敢再说。
有了军官的带领,在都城里找到吏部尚书大人的府邸当然就很容易了。其实,不要这名军官带,吏部尚书府邸也不难找。因为,这个府邸虽然位于一小巷当中,并非闹市,但门前牛车成群,人来人往。不是吏部尚书,谁的府邸门口会有这么热闹?
见到这幅场景,令狐中就知道自己来对了地方。一切,都将按照他的计划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