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在水边发现了一种少见的调味植物--水葱,看着那绿绿的、嫩嫩的水葱,李同可以想象放进锅里是多么美味,心里记下具体的地方,李同又继续往前寻找,终于在一道坡上看见了几颗果实累累的芭蕉树,芭蕉不同于香蕉,个头小于香蕉,中间有籽,总之是各有各的好处。旁边还有几棵橘子树,李同拿着随身的编织袋,玩命的往袋子里装橘子,装完以后才发现真的很重。
李同瞄了一眼正在嗅花香的虎牙,后者看着李同古怪的眼神感觉不对,还没来得及后退,就感觉后背上忽然重了许多,原来是李同把两大袋水果扔到了虎牙背上,虎牙左摇右晃的想把背上的橘子和芭蕉甩下去。
李同看见橘子快掉下来了,急忙道:“虎牙,你还想不想继续吃肉了。”虎牙一听这话顿时就泄气了,只能乖乖接受当“苦力”的命运。
李同满意的拍了拍虎牙的虎脑袋,随手给巨虎嘴里塞了一根芭蕉,却被虎牙一口吐到了地上,李同气呼呼的说道:”不识好人心,以后再想吃还没有呢。“
正打算迈步向谷深处走去,忽然听见众人挖野菜的方向传来一声女人的惊呼声,也有许多尖叫声,李同眯着眼睛看见山谷口的上方有一片黑压压的烟雾正在缓缓的盘旋升腾,从黑雾里传来嗡嗡的恐怖噪音,此时黑雾正追逐着仓慌逃跑的众人,李同全力奔跑凑近了才看清,黑压压的那是什么烟雾,居然是个头比大拇指还粗的黄黑色虎头蜂。
李同让驮着水果的虎牙留在原地,自己则集中全力,几个跳跃之后便来到蜂群下方,匆匆脱掉衣服,集中意念,轰的一声,李同身上燃起了腾腾的白色火焰。
李同一跃跳上一块岩石,双脚用力一跺,脚底的岩石瞬间布满裂纹,李同利用反弹之力腾空而上,从高空的蜂群中间横穿而过,顿时噼里啪啦的爆炸声,各种颜色的液体夹杂着腥臭从空中弥漫开来,被烧焦的虎头蜂落了一地。
蜂群看见李同烧死了这么多的同伴。果断放弃了追逐众人,枪口调转,组成了一只箭头的形状,一股脑的朝李同涌来,李同身上有白阴火构成的防护罩,虎头蜂性情凶猛,虽然悍不惧死,但也没有伤到李同一根毫毛。
一会儿的功夫刚才黑压压的蜂群现在只剩下了零星的几只虎头蜂还在空中盘旋,也不知是被吓傻了还是在寻找机会攻击。
四处逃跑的众人也都陆陆续续回来了,李同用意念收了白阴火,接过虎牙叼着的衣服围在腰上遮羞,看着狼狈的众人,关切道:“大家都怎么样,有没有人受伤?”
两个小妮子哭哭啼啼的,看着李同一阵心疼,赶忙过去抱在怀里,安慰道:“小宝贝,没事了,今天如果没有这些蜜蜂,咱们怎么能吃蜂蜜呢,你们肯定没有吃过甜甜的蜂蜜,比什么水果都甜。”
李霜一张俏脸哭的梨花带雨,微微抬起头,断断续续的说道:“真的么,哥哥,我想吃。”李同微微一笑:“当然是真的了。”看来吃货到什么时候本性都不会变。
小妮子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拉起姐姐的手,焦急的说道:“哥哥,姐姐的胳膊被那蜜蜂咬出一个大包,还特别疼。”
李同看见李雪光滑、白嫩的胳膊上多出来鸡蛋大小的脓包,一时间也是没了主意,忙道:“要不先回部落吧,拿珍珠鸡蛋敷一敷应该管用。”刚才自己没注意,现在才发现李雪满脸密汗,小脸憋的通红,都疼成这样了还一句话都不说。李同也是心疼极了。
正当李同打算”收兵回营的“时候,巫师走了过来,道:“大王让我看看。“只见巫师泛着白光的手掌在蛰起的大包上轻轻抚过,一瞬间,大包消失的无影无踪,李同在原来起包的地方反复摸了还几次,光洁、白嫩的胳膊上没有留下一点疤痕。
李同赞叹了一声:“真是神奇的巫术。”巫师微笑道:”大王可能是忘了,巫师的职责不仅是祭祀、祈福。“
经巫师的提醒李同也想起来了,巫师还有一个别称名叫”巫医“。原始部落的战士或者其它人受伤都需要巫师用巫术以及草药治疗。只是穿越而来的李同忽略了这些。
恍然大悟的李同一拍脑门,惭愧道:”巫师您要是不说,我还真给忘了。“
小妮子的玉臂恢复如常,李同向众人问清了虎头蜂窝的所在,就准备上去结果了这群伤人的毒蜂。
李同沿着小妮子指的方向,慢慢的靠近蜂窝,为了安全起见,李同的周身再起燃起了可以焚烧万物的白阴火,目前李同只能做到”控火为罩“保护自己,却无法用火焰攻击,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念力不够强的缘故。
李同用手慢慢的拨开挡在眼前的野蒿,双手接触过的草茎慢慢的由黄变黑,绿嫩的草叶渐渐的蜷缩,枯萎,直至烧成灰烬。
呈现在李同眼前的是藏在山崖底下的一个磨盘大小的椭圆形蜂窝,光洁的黄色蜂窝上开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李同现在知道蜂群为什么要攻击众人:估计是被谁随手扔的石头砸中了蜂巢,这才惹怒了虎头蜂蜂群。
李同拿了一根小棍顺着蜂巢入口捅进蜂巢,却不见再有一只虎头蜂出来,看来刚才已经被烧光了。虎头蜂的危险暂时被解除了,李同回头,大声道:”野蜂都被烧光了,大家继续干活吧。“
原本李同打算一把火烧了这蛰人的虎头蜂,转念一想这么大的一个蜂巢里面得藏着多少蜂蜜和蜂蜡,这两种东西都是李同目前迫切需要的,有了蜂蜡就可以制成蜡烛,这样原始的晚上便不再黑暗,也不需要再用那呛人的松油火把守夜,黑夜将成为原始人的天下。
李同就地取材,砍了几棵小树,做了一个简易的木担架,用砍刀把巨大的蜂窝小心的从崖壁上给剜了下来,平放在木支架上。整个蜂巢差不多有一百来斤重,而且并没有李同想象的那么脆弱,估计野蜂的筑巢材料除了木质纤维还有其他特殊的东西。
李同刚靠近蜂巢便闻到一股馨香,其中夹杂着木材特有的清香,刚把蜂巢从崖壁上切下来时,浓稠的深黄色蜂蜜就沿着被切开的断面缓缓流淌出来。
李同用食指沾了一点,舌头轻轻一舔,又匝匝嘴。李同终于知道熊大,熊二为什么那么喜欢吃蜂蜜,甜蜜的滋味挑动舌头上的每一个味蕾,真是让人欲罢不能。
虎头蜂蜂巢里的蜂蜜属于上好的野生百花蜜,是由虎头蜂采集各种野花花蜜,混合自身的分泌物以及蜜露经过充分酿造而成,不仅香甜,营养,其中还混合着各种奇异的花香味。
跟在身边的小妮子看见李同舔了一下手指回味无穷的样子。丝毫没有嫌弃的含住李同的手指,吮吸上面残留的蜂蜜。
顿时李同怪叫一声,不顾小妮子的不舍,赶忙拔出了自己的手指。
收拾完蜂窝,众人继续刚才的工作,就这样一直忙碌到下午,时间也不早了,男人们肩扛土豆,女人们挎着藤篮,里面装满了各种野菜和根部包裹着湿泥的水葱,懂事的孩子们也提着装满东西的小篮子,李同收集了许多野菜种子,还在一颗倒下的枯木上找到两丛饱满的草菇。
虎牙背上扛着两大袋水果晃晃悠悠走在前面,李同和巴石两个人抬着大蜂窝跟在后面。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辉用仅有的余温温暖着人们,李同抬着蜂窝背后的影子拉的老长。虽然所有的人都感觉疲惫,但是心里的幸福足以冲淡一切的劳累。
远远地已经可以看见部落的树林围栏了,一阵”隆,隆“的马蹄声忽然传来,远处地平线上突然出现了一群奇异的动物,青色的鳞片在落日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体型与野牛相仿的,头上长着弯曲的银色独角,似马非马。
李同不由的看呆了,脚步也停下了,木架另一端的巴石看见李同眼睛发直,又看了远处的马群一眼,问道:”大王,你是不是想要捉它们。“李同在巴石的话里回过神来,看着前面的人都停下了脚步,笑道:”走,明天来捉麟马,以后打猎再也不用步行了。“说完大步向前,等走过一段距离以后,又恋恋不舍得回头望了几眼。
满载而归的族人刚到山谷,女人们就开始忙活晚饭,男人们也按照李同的吩咐把篮子里的水葱小心的栽在溪边,李同趁着天未全黑,把巨大的蜂窝分解,首先把孕育幼虫的蜂层单独分开,然后把含有蜂蜜的蜂巢一层一层的切开挂在屋梁上,底下摆着洗干净用来收集蜂蜜的塑料桶。
晚上女人们做了几大锅的土豆炖牛肉,里面熬着各种新鲜的野菜和草菇,浓汤上面还飘着几根翠绿的水葱。
火堆里埋着的各种富含淀粉的植物块茎,吃起来就如同现代的馒头一般,所有的族人分坐两大桌,虽然是粗糙的原木桌椅。但是远比两个月前部落族人“衣”不蔽体,食不裹腹的日子好上太多。
入夜以后,李同躺在柔软的熊皮床上回想今天遇到的麟马群,毛茸茸的熊皮就是李同上次捕获那头噬牛熊身上剥的,两个月的打猎生活让李同迫切的想要一头可以载自己驰骋的野马,而傍晚遇见的麟马群无疑就是最好的选择。
虎牙睡在地板上,劳累了一天的母老虎早已呼呼大睡。
一夜无话。
第二天李同早早的就去查看蜂窝的情况,走进屋子里向上看去,挂在横梁上蜂窝里的蜂蜜已经差不多流光了,地上摆着的的大大小小的塑料桶都积了不少的蜂蜜,李同把所有的蜂蜜都倒在一个铁桶里,掂了掂分量,差不多有三十斤。
李同让女人们烧了几锅温水,把残留着蜂蜜的蜂层捏成团,放进塑料桶中水浴加热。因为蜂蜡的密度低于蜂蜜,熔点高于蜂蜜,且不溶于蜂蜜,所以在温水的作用下固态的蜂蜡就会与液态的蜂蜜分层并浮在蜂蜜上方,但是水温也不宜过高,这样会破坏蜂蜜的营养物质。
因为李同穿越过来时带的铁锅不太大,一次性可以融化的蜂蜡并不多。所以李同花了整整六个小时才把巨大的蜂窝融化彻底,来分离蜂蜜和蜂蜡,期间巴图被李同叫来一直跟在旁边学习,因为李同预备把巴图培养成部落里的第一个”匠人“。
李同忍痛剪了自己的一件纯棉上衣,用搓成绳状的棉布条充当蜡烛的灯芯,捏着棉布条的一端,把除去手指捏着以外的棉布条伸入盛满已经融化蜂蜡的锅里,然后提起来在空气中冷却凝固,再伸入,动作依次反复,最后一根儿臂粗细,长十几厘米的淡黄色蜂蜡蜡烛就成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