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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鸟群飞过峡谷(3)

《诗经》的诗说:谁谓河广,一苇航之。坐一片苇叶就把河给渡了。坐(或单脚踩)苇叶渡河的人或许会轻功。他身体的重量比苇叶(约3克)还要轻。他们如何以运气的方法把重量(物理学叫质量)弄没了呢?我在没听说牛顿重力定律之前,倾心于轻功。那时年纪小,心里天天想轻功的事。见燕子飞,心想燕子会轻功。见蜘蛛在网上纺织,觉得蜘蛛也会轻功。我每天提着气走在上学的路上,前心贴后脊梁,腹部有吸气造成的凹坑。我认为提气一旦成了习惯,没准哪一会儿就腾云而起,自己想控制都控制不了。我期望学会轻功之后到屋檐的青瓦上走路,而不必走大马路。瓦片丝毫未损,连瓦上青霜都未留脚印。轻功太高级了,但我没练成,气白提了。在中学的课堂上听老师讲重力定律,说有重量的物体每每遵守重力定律从高处往下落,此为自由落体运动。我从家里的小棚往下跳十多次,每次都落到地面,证明老师没骗咱们。跳并自由落体运动的时候,我还迷上了跳伞运动,手持我爸的红油纸伞与我妈的花油纸伞从小棚往下落,伞也没逃脱重力定律的惩罚,变成一堆竹签子。

一群鸟飞进芦苇。苇的白芒往东飘,鸟飞向西面,逆着风。这些鸟的翅膀从芒穗间飞过,如同穿越芦苇的翅膀。芦苇深处也许有一窝小鸟,张嘴等待哺食。大鸟嘴里含着喂食雏鸟的肉虫。大鸟不能鸣叫,也不可哈哈大笑,捉一只虫子不容易。

太阳离西山顶峰还很高,天空已有微微的橙黄,光线像波浪一遍遍滚过芦苇。芦苇的白芒渐渐化为金黄。这时候闭上眼睛,呼吸三十次,再睁眼看,摇动的芦苇金穗迷茫,比中央银行金库的黄金还多,对我大有安慰。我挥一挥手,一片金穗都不带走。让它们留在这儿天地辉煌吧。小路走到头,怎么去江沐沦河?芦苇弯腰为我指路,前边,往右一点。

路有走不完的路

比行路者更远的是远方的路。赶路的人独自跋涉,他抬头四望,看群山静立,旷野孤寂,松树在自己的影子里休息。在行路者前面继续走的,只有路。

路在山腰爬行,在平原奔跑,在山顶上瞭望,路的体能比山还好。赶路的车进城市里休息,旅人在路上回家;路仍然在路上,它的尽头是穿行不尽的尽头。

路像人的心念,像一卷铺不完的地毯,一直往前铺。让念头碾过荒凉和沙砾,自己催自己走。

路载的并不是自己,是行人车马。路只想变成更远的路,如同行走只是行走。路看过更多的荒凉。

一川乱石大如斗,寂寞野花战场开,这是路边风景。路看到孤松把石崖撑开裂纹,飞鸟从峡谷流过。高处的白云从路上撤退,去追赶山的转弯。

路在路旁休息,靠着石壁,因为江水咆哮而失眠。路在夜里睁大眼睛,却辨不清江对岸的山峰。

路看到的景物不光山水,还有四季。春天,野花从低处渐渐爬上山坡,摊开自己的毯子。鸟儿的声音很小,口里仿佛含着草籽。春天的风在峡谷里冲撞,拍醒冬眠的树木。夏天的野草挤满了除了路以外的一切地方,草是夏天的传染病,让土地充满生的欲望。路所看到的秋季不光金黄,还有天的明亮,秋江如琉璃一般省略了波浪。冬天不是一个季节,是季节撤退之后的空寂,风雪前来驻扎。当草木的起伏和平坦消失之后,保留生机的只有路。

路没有雄伟、没有花开、没有庄稼的河流。路只有漫长,路有走不完的路。路常常疲惫,路被无休止的延伸所困扰,为弯曲而晕眩,路是自己对自己的束缚。

从天空俯视大地,最生动的是那些路。数不清的路平直、消隐、又出人意料地出现在山巅。它们没有门,只是一条路。路会分身法,把自己撒开,看庄稼、看河水、看青蛙和树叶里藏着的小鸟,而后收拢,变成一个箭,穿越隧洞。

路纯朴,路没办法不纯朴,它们每天都风尘仆仆。风暴露了它们身上的骨头。鲜花开不到路上,路与娇柔无关,路每天都锻炼筋骨。

路在奔走中增加体力。路不是青年,也不是老年。它只比农民工年轻一点。路身体好,它暗地欣慰自己好就好在身体。多好的身体遭多大的罪,遭吧。路把奇里古怪的坏心情扔进了山谷,路是情绪的主人。与快乐相比,它更愿意选择平静。平静而后担当,才遭得起罪,也享得住福。路说,路不过是朴素、是遥远、是强壮,路有永远走不完的路。

麻 雀

鸟儿是给人类带来自由幻想的动物。飞翔、羽毛、鸣唱,都是人类想据有的优胜。除了鸣唱外,哺乳类动物永远也不可能飞翔和长出羽毛。而鸟类一定不喜欢人类,人类所有的,没一样为鸟类羡慕。鸟儿会想学习猎枪的射击方法吗?对打麻将和成为比尔·盖茨它们同样无兴趣。从动物形态学与行为学上说,人类除了劳动与思考外,恶习实在太多,而思考所产生的恶习更多。除了猴子——这种不正经的动物偶尔模仿人类的动作外,所有的动物都没有模仿过人类,它们不想做人。而人类在艺术和体育里不知深浅地模仿奔马、鹰、虎甚至孔雀的动作。动物对此从未感激,它们对人类的举止感到恐惧。

彩色的鸟儿在城市里几乎灭绝。对鸟类这种视觉发达的昼行性动物来说,羽毛敷彩,是它们生存与繁殖的标识。但人类的视觉同样发达,因此彩色的鸟儿消失,只剩下麻雀。麻雀、老鼠是人类在城市里数量最多的动物伴侣,昆虫伴侣则有蟑螂蚊蝇,至少我所在的这座城市如此。

我喜欢麻雀,把它看作是鸟类派驻这里的代表,像两国交恶留在使馆的工作人员一样。它们傻,无论环境多么完蛋都飞来飞去。它们具备鸟儿的一切所有:强健的胸肌,身上交错的骨梁,骨骼中空质轻。麻雀像其它鸟儿一样,听力良好,可以分辨百分之一秒内两个不同的频率,这对人类则不可能。第比尔根和罗依那的鸟类学著作表明,鸟类有可能听到比人类音频能力低的频率,这让发烧友嫉妒,人们对音箱的奢求就是低些,再低些。但你耳朵不行,怨谁?我在操场跑完步,常观察麻雀飞翔、行走、啄食。麻雀走路是可笑的,不能用左右爪交替前进,像被地面电击,双爪一并弹向前方。鸟类中仿佛水禽才会左右爪开步走。瞩目麻雀窜蹦时间长了,忽见操场外有人双腿交错走,反觉可笑。鸟类的阶级无论怎样划分,麻雀都是贱民。它们自己也知道。瓦砾上、废井里、草丛中,哪儿都有麻雀的踪影。它们简直就像天上的老鼠。有一次,我见一只麻雀嗖地钻进学生废弃的破足球鞋里,然后扑棱,半天才退出来,吓坏了。它觉得又遇到了1958年人人敲锣消灭麻雀的那个运动。在一国范围内,人人动手剿灭某一种鸟类,在历史上仅此一回。

麻雀在小树上俯冲落地,再飞跃而上。我觉得这和觅食并无关系,而在炫技,像庄子写的那只鸟儿,它鄙夷鲲鹏,起飞太过隆重。如果看到麻雀炫技,感到鲲鹏升空是麻烦。而麻雀,如某电梯广告词所夸赞过的,是“上上下下的享受”。而麻雀的空中一掠,也给城里人的视觉带来悦意。我们的天空毕竟还有飞翔的生物,这也得感谢麻雀。

多年前,我随父母入五七干校,在当地读书。老师中有一姓姚的,教英语,南方人。他右腿因为踢足球受伤把髌骨摘掉了,走路像木头一样直。姚老师是清华毕业,被其他工人出身的老师冷落,而他对我们也很冷落。冬日晚上,姚老师直挺挺地走到一口石砌的井旁,罩上捕鱼的网。第二天早上,无数麻雀在网里挣扎冲突,冲着天光。它们的小爪子攥在网线上摆头伸翅,绝望极了。姚老师收网时,井边已有同学围观,他们称奇。姚老师冷峻地把网绳一拉,甩肩后,背一团乱麻雀回屋。别人说,他用盐花椒水和的稀泥糊住活麻雀,一个个扔到火盆里,烤了吃。我不太信,姚老师一个人能吃那么多麻雀?在他屋后,我看到了细洁的骨头;很远的渠里,也见到了小细骨头,泛黄了,夏天被雨水冲过来的。

麻雀街

白雪落在高耸的煤堆上,像山坡挤满了喜鹊。

每天路过煤堆,没想到雪后它这么好看。

雪花毛绒绒地趴在煤身上,不让它们再黑了;而黑色还会露出来,在雪落不到的角度,证明自己是煤,不能骗过别人的眼睛。

雪下大了,煤堆消失,白茫茫的,谁也猜不出里边是煤。雪停后,麻雀在上面翩跹起舞,举行冬奥会。

麻雀爱结队,它们的飞不悠然,也飞不高,像受到惊吓的老鼠,忽左忽右。而雪后最显麻雀的快乐,空气清冽,它们伸张翅膀,把藏在羽毛中的沉闷散净。屋檐下的冰凌闪闪发亮,使它们以为好东西比往常多了。

麻雀虽然邋遢,也不喜欢地上有太多的脏东西。雪降临,麻雀以为雪把一切打扫干净,比社区的保洁工还勤快。

麻雀感到高兴的事情之一,是机械局后院的煤堆没了,代之以雪堆。想不到,煤堆才一夜就被搬走了,往哪儿瞧都瞧见清洁。同时,露天市场不卖鱼虾、水果和熏肉大饼,也没有散市的垃圾。麻雀觉得市场宜卖两样东西:米和金鱼。金鱼在落冰的铝盆里鲜艳夺目。过一会儿,人们以为它被冻死时,金鱼甩了甩尾巴。

暖日中,麻雀一天比一天失望:市场人多起来,鱼虾和大饼像平时一样多;雪在阳光的追问下,一点点交出了它藏匿的东西——幼儿园的彩色地砖、后院紫荆花牌空油漆桶、旧汽车轮胎和边上的死耗子。麻雀没想到它们还在这里,连位置都没有移动。是谁把它们搬了回来?

后来,麻雀在雪堆底下见到煤块。煤块被雪水洗得闪闪发亮,弄脏了麻雀的爪子。麻雀认为煤成心这样做,飞到树上。

在树上,麻雀看到满街稀里哗啦的泥浆和残雪,不禁忧愁。这条街以后怎么办呢?而人在泥水上匆匆来去。他们真是太能忍受了,麻雀想。

马如白莲花

起雾的时候,红嘎鲁湖像被棉花包裹起来了。草地边缘出现鹅卵石时,前面就是湖水。湖水藏在雾里,好像还没到露脸的时候。雾气消散,从湖心开始,那里露出凫水的白鸟,涟漪层层荡过来,在雾里清路。雾散尽,我见到湖边有一匹白马。

白马从雾里出现,近乎神话,它悠闲地用鼻子嗅湖边的石子,蹄子踏进水里。我觉得,刚才散去的白雾聚成了这匹马,它是雾变的神灵。马最让人赞许的是安静,它似乎没有惊讶的事情。低头的一刻,它颈上的长鬃几乎要垂到地面。

它是牧民散放的马,会自己走回家。我走近马,它抬起头看我。马的眼神仿佛让我先说话,我不知说什么,说“马,你好”,显得不着边际,说“多好的马呀”,有些虚伪。马见我不说话,继续低头嗅水浸过的石子。马默默,我也只好默默。人对真正想说话的对象,比如山、比如树、比如马,都说不上话来。等我走到高坡的时候,马已经徜徉在白桦树林的边上。它用嘴在草尖上划过,像吹口琴,我估计是吸吮草尖上的露水。马的身影消失在白桦树林,一个眼睁睁的童话蒸发了。那些带黑斑的白桦树如同马的亲戚,是马群,一起走了。

牧民香加台的孩子盎嘎(盎嘎,蒙古语的意思是孩子)十二三岁,他给马编小辫。香加台有一匹白马、一匹带亚麻色鬃毛的枣红马。盎嘎给枣红马编六个小辫,垂在颈上如同欧洲古代的英雄。盎嘎把枣红马头顶的鬃发编成一个粗榔头,像一锭金顶在头上。我管这匹马叫“秦始皇”,盎嘎说“始”字不好听,像大粪,他管这匹马叫“火盆”。

火盆走起路来筋肉在皮里窜动,面颊爬满粗隆的血管。一天傍晚,才下过雨,草尖反射夕阳的光,盎嘎骑这匹枣红马奔向西边草场,与白马并排跑。

两匹马奔向落日,让我看了感动。落日的边缘如融化一般蠕动,把地平线的云彩烧没了,只剩下玫瑰色的澄空。马匹和盎嘎成了落日前面的剪影,他们好像要跑进夕阳之中。最终,马站下来,风吹起它的鬃发,像孩子挥动衣衫。

盎嘎牵着两匹马回来时,天空出现稀稀落落的星斗,夜色还没有完全包拢草原,天空一派纯净的深蓝。马儿走近了,白马走在黑糊糊的榛柴垛边上站住脚,如同一朵白莲花。马竟然会像白莲花?我奇怪于这样的景像。大自然的秘密时时刻刻在暴露,露出旋即收回。我走近他们——火盆、白马和盎嘎,他们变得平凡,各是各,只有盎嘎手上多了一朵白野菊花。

蜜色黄昏

从东村回来的路上,我突然看到夕阳中的胡四台村像油画一般典雅。

那些破烂的房屋全都穿上了镀金的衣服,静悄悄地站在白杨树边,温柔或许还可以说成羞怯。村边的湖泊热烈地盛满西天的堂皇,连鸭子也不敢下去嬉戏了。这条在绿草中露出难看的白色公路,也变成暖色,像爬满橙色的小甲虫。色·拉西平时遭人讥笑的土屋也显出了艺术情调,屋檐探出的椽木如镀上一层铜色,屋顶的青草左右摇晃,像为羊圈里仅有的两只羊表演土风舞。此时正宜有一支四重奏乐队,比如“塔卡斯”,坐在村口演奏一支雅致深婉的曲子,鲍罗丁或斯美唐纳。

在余晖下面,白杨树不再是那个朴素的、穿着补丁衣服的牧羊人,而变成深情脉脉的少妇,丰盛的枝叶如眼波烁烁,树身如滚烫的面庞。在黄昏中,村里的屋舍草木都成了准备外出约会的盛妆情人。湖泊要和蓝紫色的晚霞约会,杨树和被鬃发遮住眼睛的白马约会,色·拉西家里那头白肚皮的小毛驴要和谁约会呢?它总站在栅栏里向公路那边遥望,每当开过一台拖拉机,它的耳朵就像劈叉一样变成平的。

岗根·哈日阿像雕塑一样站在门口,这是我堂兄为了比赛而买的一匹洋马。它的高脚丰臀和微翘的尾巴,使它的动作像舞蹈一样轻佻。岗根·哈日阿从不套车干活儿,尽最大的力量高昂着头,削尖的血管密布的耳朵精巧警觉。它的眼睛如纯黑的水晶,雅净而无尘。我觉得,马比其它动物都更像雕塑,好像保持着从汉朝时的姿势,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凸现分明,使人忍不住想摸一摸它宽厚的脖颈。在晚风里,马转过头来的身态,最让人心动,未剪的鬃发在风中披纷,它的聪慧的眼里似有无限心事。

如果马会开口说话,吐露的必是诗一般的柔情,关于河流、草地和郭日郭山那面的马们的爱情。我曾经看过两匹马在夕阳的草场上漫游、吃草,然后交颈伫立,蜜汁一样的暮色流淌在它们饱满的肢体上。

绵羊似的走马

“我的走马步伐像绵羊一样柔和。”

这是一句蒙古民歌的歌词,第二句是什么?结束了,就一句。

多好,就一句。我在内蒙广播艺术团的排练室听扎格达苏荣演唱这首歌,层叠委婉,犹如皓月破云。好像他的嗓子是弦,我成了共鸣箱,是我倾毕身之力帮他唱完。或者说,我和扎格达苏荣骑马走了一遭,见证了这匹好马。

我试着在心里续上第二句词,比如“它(走马)……”,找不到第二句,怎么安也安不上。才知,这首歌在世上并无第二句词,所有的话都被说完了。

续来续去,我把续词的事忘了,想那匹马。走马的前后蹄左右交错行进,是艺术之步伐,训练得来。每一匹走马的步态都不一样。越稳越让主人自豪。徐悲鸿、尹瘦石所画都不是走马。我在皇姑田径场跑步时,看几个小孩练竞走,大幅度送髋,膝带动脚腕。我看这些小崽子走,扎着肩,脸红扑扑的,想到了走马。可惜他们没看过走马,也没听过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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