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站在京城南市街口的时候,韩浅薇突然想起了两句诗。
龙衔宝盖承朝日,凤吐流苏带晚霞。
她并不喜欢诗词,所了解的诗句也全是被师父逼着才去看看而已的,即便看了,也是从来不用心的。她不知道自己脑中怎么会突然冒出两行这么生僻的句子,只觉得用这两句诗来形容眼前的景象,实在是恰如其分。
南市街是京城中最繁华的所在。繁花饰道,玉宇琼楼,人来人往马蹄车盖在眼前应接不暇。开在这里的店铺,不论所卖之物是古玉木雕,还是醇酒新茶,都是全城中最精良的。当然,比东西更精良的,是它们的价钱。常来南市街买东西的人,说自己没钱那是矫情,有人曾经说过,在南市街上,扔一块砖头,砸中的人——十之八九不能够,但至少有六七成是名门富户。没有最好,只有最贵,南市街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南市街上的店铺,几乎没有哪家不是日进斗金,所以南市街的店面历来为各业商家们所争夺,因此在这样一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没有一点本钱的人,根本无法弄到一席之地。尽管立足艰难,可巨大的利益依然促使商人们趋之若鹜。基业深的商家总想着要用尽一切手段来弄到更多的铺面,而刚涉足商海的人,总期盼着凭借自己的努力和运气,可以在南市街上站稳脚跟。
刚来南市街这样一个神奇的地方时,人们总是好奇地想打听,在南市街上拥有最多店铺的人是谁。
当韩浅薇问完这句话,成衣铺里正抱着绸缎的伙计笑道:“姑娘没怎么来过这儿吧?”
韩浅薇不以为意地点点头:“我是外地来的。”
那伙计将绸缎放到柜台上,一边道:“那我说了姑娘您也可能不认识。说到在这南市街上铺子最大最多的大老板,自然是闾丘枫闾丘公子啊。”
“闾丘……哪个枫字?枫叶的枫么?”
“姑娘说得对,闾丘老板的名讳,的确是枫叶的那个枫字。”
“闾丘枫。”韩浅薇下意识地重复这个名字。闾丘这个姓她很熟悉,只不知道,这个闾丘枫和边塞大将平远侯闾丘岩有没有什么关系。
韩浅薇想事情的时候会微微发呆,所以现在她的表情在成衣铺伙计的眼里已经变得像是在神游一般。伙计看了她一眼,轻声喊道:“姑娘?”
“啊……嗯?”韩浅薇这才回过神,有些歉意地看了看他,转眼扫视这间铺子,只见铺子里放了各式各样的绫罗绸缎,软纱玉绡,几乎占尽了天下的绚丽,而这,只不过是南市街里一家不大的普通店铺而已。
她看了看,没话找话似地问道:“你们这儿,做衣服的?”说完又觉得自己是废话,成衣铺子,当然是做衣服的啊。
伙计眼见她相貌出挑,打扮不俗,有心做她一笔生意,于是笑呵呵地答道:“可不是?不知姑娘想要件什么?袄裙?比甲?还是禙子?对了,我们这儿还有新做成的半臂襦裙,式样和花色都是最新的,姑娘有兴趣就看一看?”
韩浅薇点了点头,转眼看向一条淡黄的襦裙,裙上用淡色的丝线织就了蝶恋花的暗纹,看起来十分精致。她抬手一指:“那条裙子不错,要多少银子?我买了。”
————————————————————
推杯换盏,觥筹交错,一向是印月楼里从不停息的景象。印月楼是南市街里最有名的酒楼,照着南市街上的规矩,自然也是菜价最贵的酒楼。
虽然酒菜贵了些,但印月楼里从来没有生意不好这么一说。虽然生意好,印月楼里的桌子却并不多,稀稀疏疏错落有致地摆在楼中,就算等待桌位的人再多,也从来没有增加过。所以想来印月楼吃饭,即便只要大堂里的一张普通的桌子,也要提前小半个月订好,方可到时吃上玉盘珍馐,否则不论是花多少钱,都只有站在门口眼馋得份儿。没有进得印月楼的人,总是在懊恼不舍的同时坚定了一定要来这里吃一顿饭的念头,而坐进这里的人,看向外边时,永远都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满足和优越。
越难得到的东西,越会被人们争抢,这是人之常情。所以来印月楼,除了品尝各地大厨的拿手菜之外,更能品味到的,是一种睥睨众人乐趣。所以很多人都愿意来印月楼,花再多的钱也无所谓,只为了体味这种不同寻常的快乐。
人们常常感叹,印月楼的老板,怎么就能把人心揣度得如此透彻。
来了京城,可以不去烟花柳巷,可以不看绮色绫罗,却一定不能不到印月楼。到了印月楼,才能懂得什么是真正的金碧辉煌。白玉为道辉似梦,琉璃雕瓦筑华楼,在印月楼中,这些景象都如此真实,真实到了虚幻的地步。
就这样,印月楼的生意好得无可复加,而对全城其余酒楼饭馆的老板来说,这简直是令人发指。所有开酒店的人,都梦想着能让自家酒楼的生意像印月楼一般,更想有朝一日把印月楼收入囊中,但这明显是妄想,因为印月楼的老板是闾丘枫。在商场上,和闾丘枫作对,从来没有好结果,这是南市街乃至全京城的商贾都明白的常识,他们得罪不起闾丘枫。所以今天闾丘枫在印月楼请客,他们没有不到的理由。更何况印月楼的美味佳肴不是平日可以吃的到的。
印月楼二层上最好的饭厅里,正是闾丘枫的酒宴。
闾丘枫低下头,看了看手中青玉酒盏里的降香美酒。酒是三十年的陈酿,虽然醇美,可只需二两就足以将普通人醉倒。
他坐在正席上,看着一桌醉醺醺的客人,清朗俊逸的脸上尽是玩味的笑意。
原以为今天这生意有多难谈,没想到三杯酒把他们都灌得歪七倒八之后,他说什么他们就答应什么,糊里糊涂地就应了闾丘枫的几大单生意自己还不知是怎么回事儿。可是,容易归容易,可是这个样子,还有什么经商的趣味可言。
当铺的邓管事,布庄的钱掌柜,胭脂铺的李老板,古玩行的刘当家……在座的,全是京城里各行各业顶尖的人物,在一堆中年人之间,闾丘枫年轻得过分。
屋中除了侍者,唯一和闾丘枫同样年轻打眼的,是站在他身后一个抱剑的蓝衫少女。她眉目隽秀,英气逼人,一身素净的短打装扮却显得与印月楼的华丽格格不入。
闾丘枫举着筷子,眼神在面前的一道鳕鱼狮子头和一盘熏鸽蛋之间游移了一会儿,终究连筷子都不想下,将手收回自己面前,回头看向蓝衫少女,笑道:“落影,你累了吧。要不坐过来歇一会儿?”
那个名叫落影的少女闻言摇了摇头,道:“落影只是少爷的护卫,少爷谈生意的宴席,落影不该掺和。”
闾丘枫依然笑着,道:“你站累了来歇会儿,怎么算是掺和?你就过来吧。”他向她伸出手,似乎在等她将手放上来,然后好名正言顺地一起坐下来吃饭。
落影仍旧不肯,却也不知该怎么回答,只看着闾丘枫,一言不发。
闾丘枫叹了口气,不再强求,又道:“现在几时了?”
落影侧过脸望向窗外,看了看日头,道:“大概过了未时。”
“子时初刻开的席,现在居然已经未时了?这饭都吃这么久了啊……也该散了。”闾丘枫自言自语着,站起身来,笑道,“今日承蒙诸位赏光,在下感激不尽,只是在下还有些事情要办,告罪先走一步,诸位请自便,失陪了。”
“诶?闾丘公子不和我们去醉春阁?”桌边的一人有些扫兴地道,“听说醉春阁里新来了个娇花一般的流嫣姑娘,去那儿回来的,都说她是惊为天人,闾丘公子不去看看吗。”
闾丘枫暗想,你们都醉成这样了还想去什么“醉春阁”?小心别醉死在里边。他心中虽然不屑,脸上的笑容却没有少掉分毫,回头微笑着看了一眼落影,一脸无辜地道:“我也不是不想去啊,可是我去了,落影总不能跟进去吧?”
那人叹气道:“闾丘公子干吗出来都要带着落影姑娘,这么下去,啥地方也去不了啦。”
闾丘枫半开玩笑地道:“那就等我哪次甩脱了落影,再和诸位一起去,到时候,诸位可别忘了我啊。”他虽笑得无害,落影却从他眼中看见了一丝掩藏不住的得逞。
他说罢,吩咐了酒楼里的活计照应好这些客人,便带着落影下了楼。
家里的车夫被遣回去了,闾丘枫走在南市街的大路上,一派悠闲,他回头看了看落影,落影跟在他身后两步之遥,拿着剑,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他停下步子,拉过落影道:“落影,你是不是不高兴?”
落影低了低地头:“落影不敢,只是少爷不想去醉春阁,直说便是,何必每次都拿落影做挡箭牌?”
————————————
真的是第一次写言情,也许很抽,也许很囧也许会雷~嘛,大家多多包涵……
拍砖啊什么的都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