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642200000019

第19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与驰名商标的保护(4)

【法条指引】

《商标法》

第42条第1款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民事诉讼法》

第239条第1款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第242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251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9.工商部门不受理商标侵权投诉该怎么办?

【宣讲要点】

我们知道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用于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行为当然属于商标侵权。殊不知,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使得公众造成误解的行为同样也属于商标侵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有职责依法处理此类商标侵权。

商标被侵权,被侵权人向工商部门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

2.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4.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法行使有关法律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典型案例】

5年前,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某注册商标,并经国家商标局注册核准,获得某商标的专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女士服装。前不久,某公司发现某服装超市所使用的字号与其拥有的某商标名称、字体一样,某公司认为某服装超市侵犯了自己对某商标享有的专用权。为此,某公司多次向县工商局投诉,希望工商局能依法办案,撤销某超市的企业字号,依法保护某公司作为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是,好几个月过去了,县工商局却一直未向某公司作出任何表示,使得某公司的商标权一直受到侵犯而得不到法律保护。有人建议某公司将县工商局起诉到法院来维权,也有的人建议某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权。

【专家评析】

本案中,某服装超市擅自将某公司的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使用的行为违法,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注册商标是受法律广泛保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1款的规定,某服装超市未经某公司许可,将某公司的注册商标名称当作企业字号突出使用,同时某公司与某服装超市都是从事服装行业,这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某服装超市是某公司设立的店面,这种行为属于给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构成了对某公司注册商标的侵权,某公司有权要求某服装超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其次,某公司既然向县工商局申请处理,县工商局就应依法处理。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的职责,根据《商标法》第61条的规定,一旦商标被侵权后,被侵权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处理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应当依法处理。所以,当某公司的注册商标被某服装超市非法使用于企业字号,侵犯了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某公司请求县工商局处理后,县工商局就有义务依法及时进行处理,保护某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县工商局不予任何答复属于行政不作为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对于县工商局不予处理某服装超市侵犯某公司注册商标一事,某公司既可以先向县工商局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某公司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县工商局依法有职责处理某服装超市侵犯某公司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但是县工商局却一直不予任何答复,表示其不履行职责,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九)项的规定,某公司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权。值得注意的是某公司应当在知道县工商局拒绝明确表示不履行职责时或接到申请满60日不进行处理时起60天内向县工商局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或口头行政复议,否则不予受理。

第二,某公司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县工商局不予履行职责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五)项的规定,某公司依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诉请人民法院维护某公司的合法权益。在提起行政诉讼时应当注意,某公司应当在知道县工商局拒绝履行职责之日起3个月内向县工商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法条指引】

《商标法》

第61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三)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商标法》第58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10.产品上使用的地理标志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是否侵权?

【宣讲要点】

所谓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虽然不是商标,但作为表明商品来源的标记,与商标一样具有识别商品的作用。特别是地理标志与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和其他特征紧密相关,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考虑由于历史原因,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含有地理标志的商标经过使用,已经在消费者中产生了特定的含义,不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误认。如"青岛啤酒"等。准许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含有地理标志的商标继续有效,对保护商标权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是有利的。

法律既保护注册商标专甩权,同时也保护原产地域产品,如果商标专用权与原产地域产品冲突时,法律只能按照诚实信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予以解决。

【典型案例】

前不久,某食品公司被某食品厂告上法庭,说某食品公司未经其允许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注地名)",侵犯了其商标权。某食品厂认为,早在上世纪80年代,他们就向商标局申请了商标注册,并得到批准,获得了商标注册证,该证上记载"商标××牌"。但是某食品公司认为,自己为了开拓市场,使产品更加畅销,确实使用了"××茶叶",但是在使用之前也是经过国家质检局批准,允许某食品公司在生产的产品上使用"××茶叶"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并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更何况,在某食品公司生产的产品上同样在显著的位置上使用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何来侵权之说呢?况且再加上,虽然某食品厂获得了"××"注册商标,但实际上其产品的生产地却不是××地区,某食品公司认为其商标注册是不合理的,应当依法撤销,相反某食品公司使用"××茶叶"是合理的。现在法院已受理此案。

【专家评析】

本案中,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16条第l款的规定,某食品厂使用的"××"注册商标中有产品的地理标志即××地区,而其产品又并非来源于该地区,这使得公众可能误认为该产品来源于该地区,依现行法律、政策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不会予以注册。但是,由于某食品厂在新的《商标法》颁布前注册商标时,当时的法律并没有规定某食品厂不允许注册,并且其并非属于恶意注册,如果要求将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予以撤销,则对其不公平,会影响其商标的声誉,所以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应该继续有效,因此,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是合法有效的,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得侵犯。

某食品公司可以在产品上正确使用"××茶叶"。某食品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并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可以在某食品公司生产的产品上使用"××茶叶"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并且某食品公司在生产自己的产品的包装显著位置上标有自己的注册商标。这种使用方式可以认定为某食品公司标注"××茶叶"的目的是表明原产地域产品,而不是为了当成注册商标使用,这种使用方式是正当的。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的规定,因为虽然某食品厂的"××"注册商标含有地名,但是某食品厂作为"××"商标注册人也无权禁止某食品公司正当使用。因此,某食品公司的使用行为不构成对某食品厂的商标权的侵害。

【法条指引】

《商标法》

第16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49条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11.如何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宣讲要点】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商标所有人因为不知道怎样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就常常是随便要一个数额,虽然打赢了官司却未必得到合适的赔偿,得不偿失。因此,学会如何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在处理商标侵权纠纷中十分重要。确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法定顺序有以下几种方式:

(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简单地说,因侵权人的侵权商品在市场上销售,使商标专用权人的商品销售量下降,其销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商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侵权人在侵权期间从每件侵权商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商品数额,所得之积,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得利润,即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惩罚性赔偿。

这次修改商标法还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商标法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或者商标使用许可费的一倍到三倍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5)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这里所说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所支付的用于制止侵权行为的交通费、调查费、鉴定费、适当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典型案例】

王某是某公司的负责人,自从2008年开办公司以来,该公司生产的注册商标为"某某"的产品投入市场后因为产品质高价廉,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前段时间,有消费者向技术质量监督局控告王某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低劣,经过鉴定后,发现该产品不是王某公司所产。经过调查发现该质量低劣产品系某厂所生产,只是他们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王某公司的注册商标作为其产品装潢使用,使得消费者误认为是王某公司的产品。由于该产品质量低下,造成产品事故频繁发生,使王某公司的信誉受到极大侵害,严重影响了王某公司"某某"产品在市场上的销量,从而导致其生产的产品大量积压,还有使王某公司的信誉受到极大侵害。为了进一步掌握某厂的侵权事实,王某公司还派人到某厂的各销售地调查取证,先后花去费用2万元。

同类推荐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研究(1895—1928)

    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研究(1895—1928)

    西法东渐、列强环伺的中国近代时期,刑事诉讼制度在艰辛和曲折中获得了较大的突破与发展。在对中国传统刑事诉讼制度回溯与反思的基础上,作者总结了中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四个发展阶段及其特征,并对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背景、路径及理念进行了探析。在此期间,无罪推定、程序法定等新型法律原则开始输入并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得到一定发展。同时,检察及律师制度亦开始引进,中国近代化审判制度的雏形开始显现,北洋时期大理院创制的判决和司法解释例,不仅成为实现外来法律资源本土化的最便捷途径,亦成为各级司法机关非常重要的裁判根据。与此同时,执行制度也开始趋向文明并与传统的行刑制度相区别。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刑事法律常识(上)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刑事法律常识(上)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热门推荐
  • 折妄长筝

    折妄长筝

    “折辰,你还是忘了我吧,把折妄也带走吧……”“快走,走的越远越好!”
  • 穿越陪都之谍战重生

    穿越陪都之谍战重生

    一个来自未来的历史系大学生,带着使命穿越回2019年,却因故回到了抗战时期的民国陪都重庆,在一个陌生的时代,他举目无亲,却机缘巧合,从加入军统临澧特训班开始,在全世界反法西斯东方战场的指挥中心,与汇聚在此的各方势力狭路相逢,斗智斗勇,开启了一段惊险刺激的特工生涯。其间国仇家恨,恩怨情仇,同袍反目,兄弟阋墙,更有难舍难离的儿女情长,于峥嵘岁月中再现从默默无闻的小特工成长为特工之王,重生成为一名革命战士的传奇人生。他还会回到未来吗?他会在这个过去的时代终老吗?何去何从,尽在《穿越陪都之谍战重生》。
  • 晨缘

    晨缘

    他身在帝王家目空一切,自以为天之骄子,爱的情真意切。却始终不明白内心深处要的是什么?她为了上一代的恩怨而来,逆天改命只为了他四年中不再孤独。萧晨像是一个无底洞当他需要疼惜时,倾墨永远守在身侧,当他想要纯粹的爱时,唯念只为爱他而活,现在他需要志同道合能给予他无限帮助的盟友,青冉为他付出十七年!当黄粱梦醒一切成空,青冉,我们还能不能回到原地,我要的还是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你!
  • 妖颜媚世:美人倾城

    妖颜媚世:美人倾城

    生前,她妩媚妖艳,魅惑众男,再次醒来,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什么?你说她是妖精!做妖也是个快乐的妖!不过化为人身的时候,为什么会是这副模样!老天!你忒地不公!靠,这个世界的男人是不是审美观有问题,她都这幅副德行了,还一个个色迷迷的倒贴过来,人,妖,仙,鬼……呀呀呀的,还有禽兽,某女怒了!
  • 网游之剑客行

    网游之剑客行

    ——江湖乱,剑客行,永远舍不去的武侠情。
  • 箜翎战之神魔共主

    箜翎战之神魔共主

    隐世家族的大小姐意外惨死,异时空的一抹残魂与其灵魂融合“我还是我吗?”“哥哥你为我沾染上如此杀孽真的不后悔吗”“傻瓜你活着比什么都好有什么后不后悔的”“我不会相信任何人,除非接受我的考验并且立下天地誓言,烙印上我的魂印成为我的影卫,你们可愿?”
  • 第五神界

    第五神界

    血魂之体的人注定为了战斗而生,在仇恨中苏醒,从愤怒中爬起,再继续,往前走。敌人的血是河,敌人的尸体是船,踏着敌人的尸体,划着敌人的血,再继续,往前走。眼眸透出丝丝血光,用力抓住手中的武器,抬起脚,终于,踏上自己的复仇之路……
  • 妒妇

    妒妇

    [花雨授权]显赫的家世、绝美的容貌,照样敌不过男人的花心。别人可能妥协、可能退让,但她毅然决绝地选择维护自己的自尊,哪怕付出血的代价……正当她无语问苍天之时,老天派他来了……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现代武侠直播间

    现代武侠直播间

    不一样的时代,一样的江湖。 我是一个华夏孤儿,我也曾希望血雨腥风快意恩仇,我也曾希望一叶渡江踏波而行,我也曾希望以肉身探索宇宙。 我将改变这个繁华的世界。 得到神秘诞生的武学直播“系统”,它的诞生来自于神秘,它拥有着万千武学,将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神功秘籍变为现实。成为地球21世纪武侠世界开创者,是否就能无敌于世? 世界热武器全部失效,外星文明入侵。咚~一个背着大刀的外星人掀翻了桌子:我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