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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出医院大门之后,庄曼想先回家取些换洗衣物,然后再到花地大道街心花园那里去找雷宇。

正往地铁口走的时候,身后响起了汽车的喇叭声。

她回过头去,却见云泽之的车跟在她的身后慢慢的开着。

车里白色衣衫的他,正朝她笑得阳光灿烂。

此时,正是下午四五点的样子。

秋日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如金粉般洒落在他的身上,他的发稍、脸、眉,都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粉,有点失真的感觉,像童话中走出来的,骑着白马的王子殿下。

的确,这样一个男生,很帅,很有型,很温和,很阳光。

认识这么多人,他是最儒雅的一个,也是最温和的一个。

车子的玻璃窗,反射出来的阳光,让庄曼不得不眯起眼睛。

车子里的云泽之,慢慢将车驾驶到庄曼面前停下。

他摇下玻璃窗,望向庄曼:“去哪里,载你一程。”

“不用了,不麻烦云医生了。”庄曼没有动。

“上车吧。”云泽之坚持。

他的坚持让庄曼的拒绝变得没有了坚持的理由,因为,他是如此的坦然,就像朋友之间的真诚邀约。

庄曼上了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

“去哪里?”云泽之问。

“我要先去雅园路。云医生,不知道顺不顺路呢?”

“庄小姐,云医生,是不是显得很见外?”云泽之凝视着庄曼,淡淡含笑。

“你本来就是医生啊。”庄曼回敬他一个浅钱的笑。

“庄曼,叫我泽,云泽之,Henry,都可以。”

“那我叫你泽吧。”庄曼想了想,还是在三个称呼中选择了一个比较容易接受的名字。

云泽之灿烂一笑,发动了车,“曼,我们先去雅园路。”

车子轻快地向雅园路的方向。

聂氏跨国集团在G市的办公大楼。

总裁办公室设在顶楼。透过办公室的落地玻璃墙,可以将半个G市的市容尽收眼底。

聂枫坐在转椅上,正批阅着秘书递过来的一叠文件。

“铃铃铃~”电话响起。

聂枫办公桌上的电话是私人电话,知道这个号码的人不多,除了他的在纽约的朋友,云泽之,还有就是助手李奥,而一般公务找他都得通过他的秘书转接。

聂枫接通电话。

“喂?谁找我?”聂枫皱了皱眉。

电话那头静谧了片刻之后,一个他曾经非常熟悉的女声传来:“枫,是我。”

是苏蕊。

聂枫只觉得心跳顿时慢了好几拍。

不敢呼吸。

沉吟了片刻之后,才回道:“找我什么事?”

电话那头苏蕊的声音有些轻颤:“枫,就是想见见你。今晚……我在老地方等你,你会来吗?”

“我有约会。”聂枫声音有点冷。

“不能推掉吗?我真的很想见见你。”苏蕊的声音带着哭腔。

“蕊……你怎么了?”他声音嘶哑,显然是她的声音让他的心轻颤了。

这么多年,他怎么也忘不了她。

恨过,非常非常的恨过。

恨过之后,才知道剩下的只有思念,无穷无尽的思念。

他想见她的心不比她的少。

“你还是关心我的,对吗?”苏蕊声音哽咽。

“蕊,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赶往素心花园的路上。”一手把持着方向盘,一手接听电话的苏蕊,现在正将车开往郊区的素心花园。

素心花园是他们约会的地方。

那里有一间小小的公寓。

大学的时候,他们俩租了那间公寓,生活在一起。

后来,聂枫家出事之后,苏蕊嫁给了云牧之,素心花园的公寓便空了下来。

苏蕊偷偷买下来那间公寓,想念聂枫的时候,便独自一人去那里过夜。

原以为生活便是这么简单的过下去,她和云牧之,一对商业化的夫妻,过着商业化的生活。

云牧之的生活重心在云氏集团的经营。毕竟,云氏是他的养父的,他只是这个集体的总经理,而非决策人和拥有人。云氏最终会不会落入云牧之的手,还是会让云泽之当上空降兵,都是非常不确定的因素。

所以,云牧之一天二十四小时,倒是有十六个小时在公务和应酬上。

久而久之就冷落了新婚的苏蕊。

苏蕊虽然是家中的长媳,但是云牧之的母亲,也就是她的婆婆,长年跟云氏的幕后老板,她的家翁在世界各地旅游,这个家里也就没有人来约束她了。

越是这样,她的生活越是孤独。

总是形只影单。

每每独守空闺的时候,她最思念的人,当然是曾经爱她至深的聂枫了,那个热性张扬,浪漫情怀的人,曾经带给她太多的欢乐,她发现即使用她一辈子的时光,也无法忘记曾经的爱恋时光。

如果,聂枫不再出现在她的眼前,她也许会一辈子黯然过去,将他埋在心中。

可是他出现了,而且带着他的小女朋友,那么年轻充满活力而又清纯可人的一个女孩子,让她在她的面前相形见绌。让她的岁月的刻痕无可逃遁,她今年二十八了,与聂枫同年,尽管她保养得非常好,可是眼角唇角的肌肤已经开始松弛了,长了细细的皱纹。

脸上的肌肤也不再光洁如昨,而是,有了浅浅的一些斑点,是岁月的痕迹吧。

最主要的是,她的心态不能与那个小女孩同日而语。

她已经苍老了。

所以,当那个小女孩娇俏的站在他的身边时,她被彻底的打败了,一败涂地,连再次站起来的勇气都没有。

但是,即使如此,她还是想找机会见一见聂枫。

所以,在犹豫了几天之后,还是拨通了他的电话,她通过各种途径弄到的他的私人电话。

原本已经做好了被拒绝的准备,却没有想到,他会答应她的约会。

都说,男人都有初恋情节,对自己的初恋情人很难忘怀,而对即使早已经分手的初恋情人提出来的要求,都很难拒绝的,于是,她刚刚演了一场戏,苦肉计。

他以前就最怕她流眼泪,所以,她刚刚带着哭腔的电话,他一定是拒绝不了的。

果然,聂枫答应了到素心花园。

电话那边——

“蕊,有在听吗?你不要急,我现在赶到素心花园去,等我。”聂枫挂掉电话,拿来车钥匙,急急离开了办公室。

庄曼的小屋。

几天没有回来,家里很乱,家具上都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不好意思,好像有点脏。”庄曼回头歉意的对跟进来的云泽之笑了笑。

“几天没有住人了,当然是这个样子。沈心怡母子一直跟你住?”云泽之弯腰捡起地上的一个泰迪熊,笑着问。

“是的。沈心怡是我高中的同学。她没地方去,便住在我这里。不过,我这里其实也很小,才五十多平方的地方,有时候,丢丢都没地方玩。”庄曼倒了杯水给云泽之。

“谢谢!”云泽之接过水,道:“你很看重丢丢,好像……”

“好像什么?”

“好像丢丢是你自己的孩子一样。你一直都是这么有爱心吗?”

“那倒不是,我只是觉得丢丢这孩子很可怜。沈心怡单身带着孩子也不容易,现在社会上的人们,对于单亲母亲还是不认同的。所以,我能帮就多帮一点吧。”庄曼找出一个旅行箱,打开衣柜,将自己的衣服拿出来,一件一件叠好,放入箱中。

“你真的要住出去?”云泽之观望了很久,终于问出了一直想问的话。

“是。”庄曼没有抬头,仍埋头在整理衣服。

“跟男朋友?”云泽之咽了咽口水,艰难的问出这句话。然后向等待判刑一般,等待着庄曼的答案。

“不是。”庄曼抬起头,笑了,“只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她说了谎。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谎,但是,她还是骗了云泽之。

云泽之重重舒了一口气,满脸如释重负的表情。

“泽,你反对我住出去?”

“其实,你住哪里是你的自由。我关心的是,我还有没有机会。”云泽之放了手中的水杯,走到庄曼身边。

“什么机会?”庄曼不解的问他。

云泽之伸手转过庄曼的身体,双手放在她的肩上,低头道:“曼,给我爱你的机会。那夜在丢丢的病房,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你,这些日子没有见到你,我真的很想你。”

他目光烁烁,似能将她融化掉。

爱,他说爱她。

他很真诚的说爱上了她。

庄曼愕然。

他们才见了几面而已。

可是,他的表情如此真挚,容不得她怀疑。

他也是一个认真的人,他的话绝对不是儿戏。

可是,她的心,已经交付出去了。

如何响应他的?

她故作轻松的一笑,道:“泽,我也很喜欢你,但是这种喜欢不是你说的爱,我们之间还是做好朋友吧,好吗?”

云泽之烁烁光华的双眸闪过浓浓的失落,他闭上了眼睛。

庄曼觉得心跳很快,她的拒绝,会不会将这个人推得远远的?

许久之后,云泽之笑着睁开眼,道:“曼,我们先从朋友开始。但是,这并不妨碍我爱你。”

许多年前,他连表白的机会都没有给自己,现在,既然遇到了让他的心再次充满青春活力的女孩,他自然不能再让她从身边溜过。

没有关系,他可以等,等到她接受他的那一天。

“泽,既然是朋友,那就帮我一个忙吧。我想等一下去一趟花地大道,去那边找一个人,你能送我去吗?”庄曼笑着转身,继续打理衣衫。

“当然愿意为你效劳,我的女王陛下!”云泽之打了一个响指,任庄曼收拾衣衫,自己则在房间里转悠起来,一会看看墙上丢丢的相片,一会儿又去看看庄曼的一些收藏品。

在美国生活惯了的他,对于男女之间的感情,比较直白。

喜欢就是喜欢,爱就是爱。

他都会表达出来。

在美国期间,他不是没有女人,而是换女人的速度比换衣服的速度还快。

那些,只能是萍水相逢的缘分,却没有一个真正能够进入到他的心里。

唯独这个,他一眼就喜欢上了,那种浑身散发出来的淡淡的温柔,让他漂泊了二十八年的心,找到了港湾。

所以,他希望与庄曼能有一个好的发展,既然他已经表达的他的感情,庄曼虽然拒绝,但是,却愿意接受他这个朋友,他便还有机会留在她的身边。

云泽之在房间里转悠的时候,发现了一幅庄曼长发飘飘的照片。

背景是一望无际的黄色小花,一头垂腰长发的她,立在花间,风吹起她的长发,舞出一个极美的舞姿,脸上的笑淡定温柔,原来,长发的她,是这样一幅温柔可人的模样。

只是,她为何剪掉这一头柔软如海草般的青丝?

他突然很想看她头发再次留长的样子。

正当他感叹的时候,庄曼已经收拾好了衣物,拖着旅行箱站在厅中。

她喊道:“泽,我们走了。”

“哦。”云泽之偷偷将庄曼长发的照片取了下来,藏在衣袖里,然后,回到厅中,接过庄曼手中的箱子,笑道:“走吧。”

那笑容很虚心的样子。

庄曼狐疑的望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得这么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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