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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何谓幸福,秒秒在变(2)

“每次我描述某个城市时,我其实是在说有关威尼斯的事情。”这是卡尔维诺在他的小说《看不见的城市》里透过马可波罗说的话。对于一峰来说也是如此。他在自己的网志中写道:“瑞士、维也纳、科隆、芬洛、柏林、温哥华、纽约、旧金山……这些年来,我一直在经历这样的循环。录音,到天涯海角,拍下沿途的照片,不停地写东西,不断地有新点子在脑海中浮现。然后回到香港,把它们整理出来。接着又把这个过程再重复一遍。”香港是他旅程的起点,也是永远的终点。Leaving is for coming back,西方谚语式的这句话带着无限被解读的可能。这又让我想到羽海野千花在她的《蜂蜜与四叶草》中塑造的竹本祐太这个资质平庸的小人物角色。该漫画在动画化后,全剧第一个镜头,就是幼年时的竹本君骑着自行车,在乡间奋力骑行的情景。回忆和车轮一起转动,竹本开始了他的独白:在我还很小的时候,骑着那辆,无论走到哪里都陪伴着我的蓝色自行车。有时,突然想到,如果一次也不回头,我能走到哪里呢?那个时候,我想尝试的,究竟是些什么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他,直到第一季的最末,当他置身于爱情的延宕、求职的四处碰壁时,才仿佛着了魔似的骑上他的脚踏车,从横滨一直骑到了日本的最北端之地宗谷岬。在穿越北海道时,竹本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我这样漫无目的地向前,到底是为了什么?当他仰望着日本尽头的时候,终于找到了答案:离开是为了确认自己的心底到底在牵挂着什么东西。这下,我终于可以回去了。

这本是一趟对现实世界的逃亡。不停滚动的车轱辘,却最终碾碎了关于青春的所有迷惘,成就了一段无比励志的寻找自我之旅。巧合的是,一峰在他的《游乐》前言中也表示,原本想把这张专辑取名为“Escape”,但似乎太过负面了,才改作现在这个名字。我们都希望通过旅行去经历一些东西,放下一些东西,目的地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旅途不会白走,生命不会白过。来和去之间,就是旅行的意义。

何谓幸福,秒秒在变

倘若结束为了重新开始

干掉了酒为了重新斟满

旅途落泊能让记忆稳固

偶然下雨怀念阳光可爱

欢乐太短为了回忆千次

失掉瑰宝为了寻找安慰

我离别你全为太专心爱

怕忘掉了世间的色彩

离开是为了回来

——林一峰《离开,是为了回来》

关于来去,台湾作家陈德政在他的纽约摇滚乐游记《给所有明日的聚会》最末尾处,在即将登上飞离纽约的航班的前一晚,写下了这样的话:“在这座城市住过的人都无法真正离开这里。只要将在此领悟的道理、学会的事情带回来处,无论未来的世界如何变动,人生的路途何其难料,心中都会明白,自己曾经这样深刻地活过,如此义无反顾地爱过,便不用担心有一天会认不出自己。”留下足迹,带走回忆,这是陈德政对纽约的爱恋。林一峰的音乐也是这般,你听他一路书写的爱意,或浓或淡,每个城市都留下了他抚摸的痕迹。我仿佛听见他说,我不用相机拍下旅途中的光影,我只用心记下旅途上的感受。

关于林一峰的访谈文章,采访者总是很轻易地在成文时加入“羡慕”之类的字眼。在大家眼中,每年有三到四个月的时间游走于世界各地,绕着四大洋五大洲兜圈圈,用旅行证明存在,用音乐记录生活,一峰的生活状态是令人艳羡的。他实在太懂得如何享受生活。即使是吃泡面这样再稀疏平常不过的事,他也能写入歌中,用吉他制音打着拍子,轻松地唱道:“等待的时光就只有我和你,拿一双筷子期待把你放到嘴里;世界给我几分钟,让你的味道变成我最美的呼吸。”林一峰或许是世界上吃泡面最优雅的人,很奇怪为什么这首优美的《我和泡面》至今仍没有被哪家方便面品牌买作广告歌。香港多产“生活家”,譬如欧阳应霁、蔡澜等,一峰虽从不以此作标签,但“叹世界”的本事相较他们真的一点不逊色。

在一人一峰一背囊走天下面前,我着实自惭形秽。从小父母就在耳边开着“吹风机”,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老是窝在家里看书上网打游戏有什么意思呀。他们也以身作则地做好榜样角色,当我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跑遍了大半个中国,退休后更是双双沦为驴友,先是骑行海南岛,觉得小菜一碟,又把台湾岛给骑了一圈,依然觉得不过瘾。本着有些事现在不做一辈子都不会做了的念头,他们从广东出发,一路向北,骑到了中国的最北端漠河。本来爸妈还没打算去北极村,打算骑到呼和浩特就打道回府的,只是那天忽然接到父亲从内蒙打来的电话,喂,你知道黑龙江有个地方能看到北极光的是吗?好,知道了,我这就去。我无法理解把出远门当作下楼买棵葱那般简单的人,如果我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一定会提前好几个星期来规划行程,包括住哪儿,坐火车还是坐汽车抑或是干脆坐飞机更方便,抵达该城市后该坐什么交通工具抵达酒店,如果是搭乘的士的话可别被人狮子大开口,酒店附近有什么吃的,等等。当然必不可少的是塞满了整个背囊的平安药,移动设备里下载好的、比例尺精确到50米的离线地图,有时候还会多带一条备用的裤子,理由是“如果走到街上不小心裤裆脱线了该怎么办”。一言以蔽之,我不懂该如何面对那不可预知的世界。可林一峰却不这么想。就像他的《游子意外》,全书着力写的就是旅途上那些不可预料的事,如该书的文案所言:当旅途上风和日丽,就尽情享受人生的美好;当万事出错,请记着你总有可以说一世的故事。林一峰去冰岛看鲸鱼,导游说别担心,这基本是板上钉钉的事情,鲸鱼的目击率高达98%,而他最终意外地成了那幸运的2%;败兴而归时,却看到了两条海豚,于是他安慰自己说,海豚也是很可爱的动物呀。他在澳大利亚出海,勇探魔鬼鱼,费了老大的劲才抵达目的地,潜入水底半天,连魔鬼鱼的影子都见不到;准备收拾家伙回去的时候,突然一大片黑色魔鬼鱼在他身旁穿梭而过,顿时疲惫一扫而光。这正应了他《游子意》中的一句歌词:每个选择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转机。他也还有《刚点起烟车就来》,用一首歌的时间来揭示生活中捉摸不透的戏剧色彩。

我和大家一样,也非常羡慕林一峰。但我羡慕的是他对世事的安之若命。我也明白,人生的这趟旅程如果一大早就被剧透,余下的路当然会索然无味,探索过程的不可预知才是生命的最美妙之处,可我就是缺乏了这样一颗勇敢的心。谁教我是宅男一枚呢?连尖沙咀都会荡失路。因此,我只好透过探索频道、国家地理、《欧游杂记》《寻路中国》《湘行散记》及林一峰的文字和歌,来拓展生活的宽度。

看TVB的时装剧,每逢见到片中人物出外景的时候,总是会想:咦,为什么镜头之内的路人甲们,人人都这么淡定?你身边走过的,可是刘德华呀!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多年。我的理解是,香港市民素质都很高,而且见多识广。即使港产片60年代年产量200部的光辉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但在群星荟萃的香港,要途经电影拍摄的案发现场,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偶像嘛,当然也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人。在华仔发迹之前,许多老街坊还是看着他长大的呢。

因为冷静,所以才有热情。在香港娱乐圈成功的造星工业下,“追星”成了一种工作,一种族群。即便连Fans Club都在大声疾呼,“理性追星,从我做起”,可我们还是无法避免那些过激行为的发生。2007年,骇人听闻的“杨丽娟事件”轰动了全国:事件的主人翁杨丽娟时年29岁,16岁起迷上刘德华,从此荒废学业,断绝了和周边的联系,成为“全职追星族”。其双亲为实现女儿的愿望,不惜散尽家财,甚至卖屋借贷,只为让女儿得见华仔一面。最后,杨女在“华仔天地”的活动上终于得偿所愿,却因没有和刘德华“单独见面”而不满足,杨父在留下12页遗书后,于尖沙咀天星码头跳海自杀而亡。听闻此消息后,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不就是《广播道Fans杀人事件》吗?

广播道是香港九龙城笔架山上一条长约一公里的环状道路,人声最鼎沸时,有3家电视台和2家电台的总部设于此,大量的明星因工作出没其间,这也使得广播道成了粉丝们追星的最佳场所。《广播道Fans杀人事件》则是“软硬天师”的一首歌,林海峰和葛明辉这两位“天师”在商台工作,每日看着不管刮风下雨、严寒酷暑都坚守在广播道上的追星族们,心有感触,写下了这首歌。虽然歌中并没有真的出现流血事件,但“上台献花你娶左我啦,强行索吻都几好架”,这和“杨丽娟案”发生后国内有好事者以死相逼、要挟刘德华应该迎娶杨丽娟,有何区别呢?

追星本该不是这样子。作为集体回忆的“软硬”不应该这样子。“软硬”给我们的首先是快乐,而不是他们歌里面跳出来的那些活生生的事实——现实发生的时候,往往比虚构的故事更残酷。

还记得10岁时第一次听《广播道Fans杀人事件》的情形:当身边所有人都在为黎张刘郭四大天王疯狂的时候,忽然有一天,放学后你去一位同学家玩,一进他家门就鬼鬼祟祟地躲进房间里,掩上房间门;这时你第一次通过同学卧室门背后的海报看到“硬天师”林海峰和“软天师”葛民辉的样子;接着同学拿出一张翻录的卡带,给你播了这首《广播道Fans杀人事件》,在播歌前还故作神秘地告诉你,接下来你所听到的东西,和你以前听到的所有歌都不一样;于是就听到了这么一首“怪歌”,没有唱、只是在念歌词的“怪歌”;听到歌里头在念“守住门口二十四小时,D秘密通道佢无所不知,勤力过PR非常准时,晨早六点栋系唱片公司”,同学笑,你也跟着笑,但其实没太听懂这是什么意思;继续听,“见偶像架车一转出路口,佢就跑出马路,做长跑好手,跳高拍手仲擘大口,摊系路中心扭两扭,由清水湾追到隧道口,披头散发又成身汗臭,面青口唇白都唔识得呕”,虽然我不知道电视城已经从广播道搬至清水湾(后来又从清水湾搬至现在的将军澳),可这几句你可听懂了,于是你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歌曲的最后,“软硬”大唱“LOEN学友我地支持你,AARON华仔我地支持你”,伴随着Fans热烈的鼓噪声,可“软硬”话音一转,喊出了“软硬天师”的名字,原本热情高涨的Fans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仅留冷场的尴尬,把你逗得肚子都笑疼了。

听“软硬”之前,还以为这掩着房门是要偷着吸两口同学爸爸抽剩的烟屁股,结果递给你的竟是全家福欢乐泡泡糖。

就这样,“软硬天师”被贴上了“搞笑组合”的标签,他们当之无愧。更重要的是,他们是自发的偶像。在我刚刚获得小部分的自主选择权的时候,没有对如日中天的黎张刘郭真正着迷,却胡乱地爱上了这两个混账小子。有趣的是,我的太太告诉我,当年约莫在同一时刻,距离我500公里处,她的表哥也成天给她播《广播道Fans杀人事件》,害得她的妈妈和舅妈把“我地支持你”当作了好长一阵子的口头禅,连招呼她洗碗做饭都用“我地支持你”来打发。

对于许多人来说,“软硬天师”的正职是广播道上通过无线电波和全港市民分享快乐的DJ组合,如果你错过了90年代,或是并没有生于香港,因而接收不到空气中“软硬”的电波,他们的魅力就要大打折扣。现在再听当年他们的节目录音,听《老人院时间》中的整蛊电话,听林海峰的开场白,“星期六晚,永远都是一个礼拜之中最寂寞的一晚”,你会感叹他们那无坚不摧的智慧。现在许多的电台DJ逗听众开心的唯一法门是自己先开始无厘头的笑,也有为数众多的“伪软硬”,只是缺乏精气神的模仿。“软硬天师”的可贵之处胜在他们除了急智外,还有从香港市井街头中摸爬滚打而来的生活智慧,通过他们善于发现的眼睛和巧如弹簧的口舌,呈现在听众面前。他们的音乐就是其中的精华。这也是为什么我即使听不到他们主持的《软硬天师讲鬼古》《软硬幼稚院》《车欠石更》等节目,也能对他们情有独钟。

90年代,“软硬天师”的音乐犹如天外来客,空降地球。不知他们是否是听到了我的心底话,在2006年的“Long Time No See”演唱会上,两人戴上头盔主打超人造型(其实这个造型的灵感来自法国双人电音乐队Daft Punk)。听他们的歌也有这么个曲径通幽的过程,从最开始的猎奇心态,到长大后的渐觉心有戚戚,因而把“软硬”当作最能代表香港流行文化的集大成者。10岁的时候定然是不懂《爱式》唱的是什么的,“斜纹代表大方,圆点代表爽朗,体贴代表超薄,碎花代表干爽”,这些成人世界的东西有点太超前,再过十多年亲身试用后才知道个中的奥妙;《川保久龄大战山本耀司》,初听时也懵懵懂懂,就知道歌里头一大串火星文的名牌,后来见惯了尖沙咀海港城奢侈品店外大排长龙的景象,才惊叹这歌里的入木三分;扭开电视机,看TVB上那些“劈石飞车,喷火吞刀,做慈善骚”的各路明星,心想,他们到底是在做什么呢?转念间想起“软硬”的《叱咤劲歌金曲》,这一切又都想通了。真的很想和粤港之外的朋友们说一句,“软硬天师”是“最香港”的音乐。在“软硬”里,最能读懂香港。

我即将步入中学的时候,“软天师”和“硬天师”分手了。阿葛投身电影圈,林狗则继续扮演“冷面笑匠”的角色。软硬虽无法再兼施,但林狗依然不屈不挠地继续着“软硬”的精神,推出了一张又一张个人大碟。林海峰推出《林狗十大杰青》的时候,我的认知已够得着与他同步,听他唱《那个下午我在旧屋烧炭》,我知道这绝不仅仅是对达明一派《那个下午我在旧居烧信》的恶搞,在梁基爵和张亚东的联袂演出下,林海峰在此说的是越来越多香港年轻人选择烧炭这一种自杀的方式——他们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消息,说通过烧炭散发出一氧化碳从而窒息身亡,这样死得没有痛苦,而且遗体完整,身后也很体面,于是大批青年跑到离岛的屋子里烧炭自尽(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子,烧炭比跳楼要痛苦得多)。林狗用温柔的Bossa Nova(波萨诺瓦,一种拉丁爵士曲风)来叙说了这样一个血淋淋的社会现实,没有半点语重心长的说教口吻,但也足够让你听得胆战心惊。外界常为一代歌姬彭羚的退隐感到惋惜,但我相信林海峰是值得彭羚为他放弃自己的事业、一心一意相夫教子的。为什么?因为林狗是一个有趣的人呀。

随着年岁渐增,那个爱玩敢玩的林狗也慢慢变成一个中年大叔。自从知道了“Kidult”这个词后,我就把林海峰视作“Kidult”的唯一代言人。他为全港大小孩写了《三字头》,写出了他们不愿长大的心声:

喂三字头 望住大雄星战合金好享受

喂三字头 越旧越怀三块叶经典保留

喂三字头 艾慕杜华听软硬天师解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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