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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尸体窃贼(2)

“理查森可能想要这具尸体的头颅。”

他所说的理查森很渴望得到一个头颅进行解剖实验。费蒂斯没有回应。麦克法兰接着说:“说到交易,你必须付给我钱,你瞧,你必须让你账本上的收支相吻合。”

费蒂斯发出魔鬼般的声音:“付钱给你!”他嚷起来:“为什么付给你钱?”

“为什么?你当然要付钱。不管怎样,你必须支付每一笔交易。”对方回答说,“我不会无偿地给你提供尸体,你也不能一分钱不花就拿到这具尸体。我们两个人应该彼此妥协一下。这只是另外一起简·加尔布雷思式的事件。这种越是不对的事情,我们就越要把它做得好像是正确的。K先生把钱放在哪里?”

费蒂斯用刺耳的声音回答道:“在那里。”边说边用手指着屋角的碗柜。

“那么,给我钥匙。”麦克法兰边说边伸出手来,神情十分平静。

短暂的犹豫之后,费蒂斯拿出了钥匙。麦克法兰的手指碰到钥匙的瞬间不由自主地紧张地抽搐了一下。他打开碗柜,从一个柜格儿里拿出钢笔、墨水和一个账本,然后又从抽屉里取走属于他的酬劳。

“现在,看这儿。”他说,“这是报酬——为了证明你的诚意和可靠。在你的账本里记入这笔收入,这样对你来说,就可以用它对抗你心中的恶魔了。”

接下来的几秒钟,费蒂斯陷入了痛苦的思索之中。他定了定神,如果他现在可以克制与麦克法兰的争吵,那么今后的任何困难都能迎刃而解。他放下一直拿在手里的蜡烛,将日期、交易金额、细则等内容填写完毕。

“现在,”麦克法兰说,“你收下你的那份才算公平。我已经拿了我的那份。久而久之,如果一个深谙世故的人走运的话,口袋里就有多得花不完的零花钱了——我为自己所说的感到羞耻,但是必须按原则办事儿。不要请客吃饭、不要买昂贵的书籍、不要还你欠的账。只准向别人借钱,不要借给别人钱。”

“麦克法兰,”费蒂斯带着沙哑的嗓音说,“我有事情相求。”

“求我?”麦克法兰大喊,“好呀!你说!我倒想看看,你到底能做什么来自我保护?假如我陷入麻烦之中,你能跑得掉?这起事件只是第一起事件的继续,只是简·加尔布雷思小姐的后尘。你不能在事情开始以后才叫停止。如果你已经卷进来了,就要一直干下去。这才是真理。别无退路。”

费蒂斯的心顿时沉了下来,仿佛感到命运背叛了他。

“我的上帝呀!”他哭喊着,“我都做过什么了?几时开始的?被任命为班级助理有什么好处?瑟维斯想得到这个位置,他本来也有可能当上助理的。如果他当上了,也会和我现在的处境一样吗?”

“亲爱的朋友,”麦克法兰说,“你是多么天真呀!这件事情能对你有什么伤害呢?如果你管住自己的嘴巴,能对你有什么伤害呢?伙计,你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吗?这个社会上只有两类人——一类人好比是狮子,另一类人则是羔羊。如果你是一只羔羊的话,那么你就会像格雷和加尔布雷思小姐一样躺在这张手术台上。如果你是一头雄狮的话,你就会活着,像我、K先生以及世界上所有有胆有识的人一样,有自己的马和马车。我亲爱的朋友,你睿智、勇敢,我很喜欢你;K先生也是。你生来就应该是猎人。而且我告诉你吧,以我的荣誉和我的生活经验担保,三天之内你就会像看滑稽剧的高中男孩儿一样嘲笑躺在这里的这些可怜虫了。”

麦克法兰转身离开,驾着他的轻便马车向小巷深处驶去,消失在黎明前的夜色中。而他的离开却给费蒂斯留下了无尽的悔恨。他看着自己身处的悲惨境地,那种沮丧实在难以名状。他眼见着自己的软弱让自己一步一步变成麦克法兰的帮凶。他本应该变得更勇敢一些,但他却仍旧缺乏勇气。简·加尔布雷思的秘密和账本上所记录的内容让他不得不闭上嘴。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学生们陆续来上课了。可怜的格雷的尸体被一次一次地解剖,没有人议论过什么。理查森为自己终于能够解剖到一个头颅而高兴。费蒂斯焦急地盼望一切平安无事,但心中却暗含着一丝欢愉。两天来,他一直很警觉,虽然极力掩饰着整日来的恐惧,但心中的欢欣却与日俱增。到第三天时,麦克法兰露面了。他说自己生病了;但是他仍然可以坚持给同学们补课,并进行必要的指导。麦克法兰尤其对理查森进行了仔细的辅导和详细的讲解,理查森因受到助理的表扬而欢欣鼓舞,胸中燃起雄心壮志,仿佛已经看见自己出人头地的那天了。

麦克法兰的预言在一个星期之内就成真了。费蒂斯真的克服了自己的恐惧,并且忘记了自己做过的卑鄙勾当。他开始为自己脱罪,在脑海里重新排演发生过的事情,以便让自己回想起来不至于太痛苦。现在费蒂斯并不经常遇到他的帮凶。当然他们会在课堂上见面,一起从K先生那里接受指示,有时也会私下里分别与K先生会面。K先生自始至终都是那么和蔼、开朗。K先生一直避免谈论他们之间共同的秘密,即使费蒂斯向他低语自己要与狮子为伍,而不当羔羊时,K先生也只是指示他应该守口如瓶。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又使麦克法兰和费蒂斯重新走到一起,成为紧密的团体。K先生再次出现解剖尸体紧缺的情况。他的学生们十分渴望有机会实践解剖,而K先生又总是信誓旦旦地说尸体供应十分充足。此时恰巧有消息说,在格兰克斯的乡村墓地里将举行一个葬礼。坟墓设在阒无人迹的雪松树林深处,这里只能听到旁边山腰上山羊咩咩的叫声,山体两侧小溪流淌的声音——一侧的河流越过鹅卵石快乐地奔腾,另一侧的溪水则神秘地流淌于池塘之间——风儿从大片古老的开满花儿的栗子树中间穿过时的呼呼声,以及每天教堂的钟声和唱诗班的陈词滥调。这些是唯一可以打破这座沉寂的乡间教堂墓地的声音,但两位盗尸者并没有受到这种虔诚的环境的影响而停止他们的勾当。他们的“工作”让他们对坟墓、被无数膜拜者和哀悼者走过的道路以及亲人摆放的祭品和题写的碑刻都极为蔑视,甚至还有所亵渎。这种乡村地方的亲情观念尤为强烈,有的教区甚至是由歃血之盟约组成的。这些丧尽天良的盗尸者喜欢在这一带从事这种既简单又安全的任务。在地下埋葬的死者并没有料到他们会经受这样的打扰。盗尸者会提着马灯匆匆赶来,魂不守舍地抡动着铁锹和鹤嘴锄。棺材被抬出,棺盖被打开,死者下葬时穿的衣服已经腐烂,可怜的遗骨上覆盖着裹尸布。在没有月光的偏僻小路旁,死者将在经过几个小时的折腾后最终极其不体面地暴露在一群早已累得气喘吁吁的盗尸者面前。

如同两只秃鹫徘徊在一只垂死的羊羔身边一样,费蒂斯和麦克法兰一直逡巡在这个郁郁葱葱的安息之地。他们要去取一具女尸,她是一位农夫的妻子,六十岁,她生前做得一手好黄油。死者将在午夜时分被从墓地掘出带走,她的器官将成为解剖医生们的试验品。

这天下午的晚些时候,麦克法兰和费蒂斯身裹斗篷,带着酒出发了。天下着大雨,冰冷的雨水又急又密,打在身上有点儿疼;雨中还时不时地刮着阵阵寒风。他们要在潘尼库克过夜,整个旅程显得阴郁而沉闷。他们在路上停留过一次,把盗尸工具藏在离教堂墓地不远的灌木丛中。此后又在菲舍尔的特莱斯特稍作停留,靠着炊火小酌了几杯啤酒和威士忌。到达目的地时,他们将轻便马车安置妥当,给马喂上饲料。他们俩则来到一间包间坐下来,要了小客店最好的晚餐和酒水。屋内点着柔和的灯光,烤着温暖的炉火,冰冷的雨水敲打着窗户,这些都增加了他们用餐时的热情。他们几杯酒下肚,不由得兴奋了起来。过了一会,麦克法兰掏出一块金币递给他的同伴。

“给你一个奖励,”他说,“朋友之间这样的好处是经常有的。”

费蒂斯把钱装好,对麦克法兰刚才说的话表示赞同。“你简直是个哲学家,”他说道,“认识你之前我简直就是个蠢货。是你和K先生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我们当然会帮助你成为真正的男人,”麦克法兰很赞同,“那天,有个四十出头的大家伙看见尸体时差点吐了,真是个懦夫。可你就不怕,我观察过你。”

“噢,我为什么要怕?”费蒂斯如此自诩,“这根本就不关我的事。我才不会庸人自扰呢。看,我现在不是还得到了你的赞许和奖赏了吗?”他拍着自己的口袋,让金币发出叮当声。

麦克法兰听到这席话后,感觉有点惶恐。他现在可能已经后悔把自己的同伴教得如此成功。他还没来得及插话,对方聒噪的自负声又响了起来。

“最关键的就是不能害怕。我可不想被吊死。麦克法兰,我受够了被人轻视。地狱、上帝、恶魔、对与错、善与恶所有这些东西都只能吓唬小孩儿,但是世上的男人,像你和我这样,都鄙视这些。这就是我对格雷事件的总结。”

此时已经很晚,根据他俩的要求,轻便马车已经被牵到客店门口,两盏点亮的灯也已经准备好了。两个年轻人付了钱,接着上路。他们一直朝着去往皮布尔斯的方向走,一直走到城外最后一座房子前。他们熄灭马灯,从一条通往格兰克斯的小路折回来。一路上除了他们驾驶马车的声响和无尽的雨声之外,一切寂静无声。他们一直在漆黑的天色中摸索着前进,偶尔有一扇白色的墓门或是墓碑上的白色石头会在夜色中为他们指引道路。走到满是墓地的树林深处时,村落的最后一丝灯光也消失在夜色之中。他们不得不擦亮一根火柴,点燃一盏马灯。他们来到滴着雨的树林里,顿时被笼罩在巨大的阴影之中。终于,他们到了目的地。

他们对这项工作相当在行,用锹的功夫也十分厉害。为了能为掘墓工作提供最佳的照明,他们把马灯挂在陡峭河岸边的一棵树上。当挖到大约深及他们的肩部时,铁锹触到了棺木盖儿,这总共才用了不到二十分钟。当麦克法兰将一块石头扔出墓穴时,正好砸着了挂着的马灯。接着传出一声打碎玻璃的声音,挂在树上的马灯不时地与树干相碰撞,时而发出阴郁而清脆的声音。有一两块儿石头滚进深深的河谷,瞬间一切又都归于平静。他们竖着耳朵倾听黑夜里传出的声音,但是除了雨声之外,他们什么都没听到。此时大雨已经随着风势,渐渐向数里之外空旷的乡村转移。

“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他们认为摸黑完成任务才是最明智的。棺木已经被挖出打开,他们把尸体装入湿漉漉的麻布袋里,吊在车厢中间,夹在他们两人之间。然后他们驾着马车沿着灌木丛摸索着前行,直到再次到达通往菲舍尔的特莱斯特的路上。他们心里开始暗自欢呼,驾着马车稳步前进,高兴地向城里的方向驶去。

这一晚上麦克法兰和费斯蒂被大雨淋成了落汤鸡。马车在崎岖而泥泞的雨路上行进时,车上的尸体也随着颠簸的马车左右晃动,时而碰到费蒂斯和麦克法兰的身体。每次尸体接触到他们的身体时都让他们感到十分恐怖,于是他们开始给对方鼓气。麦克法兰开了一个有关农夫老婆的低俗玩笑,但是话一出口就被周围的寂静淹没得无影无踪。尸体仍然在左右摇晃,湿淋淋的裹尸布冰冷地扫过他们的脸庞。一股寒意顿时袭上费蒂斯的心头,他朝尸体瞥了一眼,这尸体看起来要比刚从坟墓里挖出来时略显得大些。农场狗那凄惨的叫声响彻整个乡村,一路伴随着他们。一种强烈的不祥的预感从费蒂斯的心头油然升起,他觉得一定发生了超自然的奇迹,尸体好像发生了难以名状的变化,而且农场狗也一定是因为害怕他们携带的尸体才吠叫不停。

“看在上帝的分儿上,”费蒂斯定了定神说道,“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我们点盏灯吧!”

麦克法兰似乎对此提议表示同意。他虽然没有作答,但还是停住马车,把缰绳递给同伴,跳下马车,准备点燃剩下的另一盏马灯。此时他们正站在去奥肯克林尼的十字路口上。雨一直下,就像诺亚的洪水又再度来临,在黑暗和潮湿的郊外想要点燃一盏马灯实在不容易。火柴摇曳的蓝色火光最终点燃了灯芯,微弱的灯光逐渐变强变亮,在车厢里投下一大圈模糊的光亮,使两个年轻人能够看清彼此以及横在他们中间的尸体。包裹尸体的麻袋因为被雨水打湿而轮廓十分清晰,尸体的头颅与躯体分开,肩膀依稀可见。

麦克法兰手提马灯,神情木然地站了一会儿。费蒂斯惨白的脸也不由地紧绷起来,莫名的恐惧感涌向他的脑海。

“这不是一具女人的尸体。”麦克法兰急切地说。

“我们挖出来的时候还是一具女尸的。”费蒂斯低声说。

“拿起那盏灯,”麦克法兰说,“我要看一下她的脸。”

费蒂斯提起灯的时候,麦克法兰解开袋子,尸体露了出来。灯光清楚地照在尸体上,居然是让这两个年轻人每晚做噩梦的那个人。一声惊叫响彻整个黑夜,两个盗尸者同时从座位上跳起来,马灯也被打碎,熄灭了。马儿因为他们不寻常的举动而受到惊吓,带着放在车上的早已死去的、已经被解剖过的尸体,一路奔向爱丁堡。死者是格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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