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湛歌从背包里拿出她的小兔子。
“连出门也要带着?”晨风睁大了眼睛,微微诧异。
湛歌笑着点头,一手抱着她的小兔子,一手把背包的拉链拉上,“这是一只见识多广的兔子,经常跟着我去玩。虽然我去玩的时候并不会把它拿出来,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玩上一会,可是我知道它乖乖地待在我的背包里我就会很安心。”
“你是有多缺乏安全感啊?”晨风问,盯着她手里的小兔子。
“不知道。”湛歌和小兔子脸贴脸,“我妈妈说我是不是有恋物癖啊,可能是吧。反正跟她在一起,亲亲抱抱举高高,额头碰额头,鼻子碰鼻子,跟她玩耍,跟她说话,那不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吗?虽然有些人会觉得我这样很幼稚啦,可是自己一个人就能玩得很好不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事情吗?”
“是很了不起。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害怕孤独,在三三两两的人群中,担心自己成为异类。然而只要自己过得愉快,有朋友和没朋友没什么不一样的。朋友在精不在多,懂你的人自然会懂,不能理解你的你也不需要去刻意讨好,也不用为了别人的喜好去改变自己,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我知道。”湛歌很认真地在听,软软的嗓音,认真的表情和微微带笑的眼睛,晨风有一瞬间的愣住。
“刚刚你笑的时候,浑身冒仙气,那么美的瞬间,我真希望我的眼睛可以变成相机,记录这一刻。”
“难道,你还是摄影爱好者?”湛歌问。
“是的呀。”晨风也从随行的背包里拿出了他心爱的相机,“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倒是可以给你拍照,可好?白裙少女。”
湛歌一直笑着,没有说话。不说话,那就是同意咯。晨风拿起相机,拍了一张,背后的落地窗投射过来的光线,少女身着白裙,右手轻轻夹着一只兔子,微微上扬的嘴角和温柔的眼神。
“完美。”晨风回看照片,不由得感叹了一句,“这是我拍的人物照拍的比较好的一张了。”
湛歌明明很好奇,但又不想表现出来,“回家之后把原图发给我噢。”
“好的。”晨风收起了相机,湛歌也大概明白了什么,把兔子塞进了背包,起身。
“是去逛街吧。”湛歌问,“不打算买衣服什么的,但是一路走过,有很多店铺里有精致的小物品,也有很多吃的,路过书店的时候可以进去看看有什么最近想看的书,最重要的是,可以走去蛋糕店。”
“知道啦,小吃货,你带路。”晨风也不介意默默跟在湛歌的身后。
担心拿出相机的动静太大,晨风是用手机偷拍了湛歌的背影,所幸他手机像素够高。只是湛歌说话说得很开心,走在前面,却没有听到回复的时候就会回头,这样湛歌就发现晨风在用手机偷拍她了。
然而晨风则会很开心,毕竟回头的照片,会比背影更好看。
“我是易崩体质,请拍得好一些。”有人帮她拍照也不错,不过湛歌希望他能把好看的照片筛选出来再发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