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大约五年时间进行这部长篇小说的素材收集。其中,我花了近一年时间写完了有关七公农兴发的章节,发表在北京的《民族文学》上。令我感到意外的是,作品竟被本地的一家影视公司看中,准备购买小说的影视版权,改编成多集电视连续剧。得到消息,最高兴的是我的妻子了,她以为因此可以赚到一大笔钱,用于攺善我们并不太好的生活条件。然而,影视公司也不是什么慈善机构,会出手很阔。他们知道我只是一个无名之辈,又没有卖过影视版权,没有相关经验。于是,便高举砍刀向我劈来,令我既无奈又没办法,最终让他们以一万块钱的价格买走了。令人恼火的是,电视剧的开拍仪式和首播式的消息,我都是在媒体上看到的。
不过,由于有了这个第一步,家里人开始对我刮目相看,我在家里的地位明显提高了。
此间,我还写了我那两个曾祖母的章节,可是被祖父枪毙了。我祖父认为,写依达和依月的文字太滥情了。家里的男人可以写得很坏很毒很恶,但女人却不能写,那是真正的家丑。其实,农兴邦的经历也是非同寻常的,当年他曾经是红河上下小有名气的短枪手,可能是什么不好启齿的原因,他一直反对我把他写进小说中。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后几年,我的工作和生活都发生了一些变故。先是被点名参加扶贫工作队,下到红河中下游的一个乡去。那些日子,我除了工作之外,还学会了打牌喝酒。剩余的时间就开始为我的这部未来长篇小说构思。
从乡下回来,妻子又为我们农家添了新丁。这名荣字辈的小男孩出世不到一个月,我祖父就与世长辞了。祖父的去世,客观上为我的小说进展扫清了障碍。这部农氏家族的编年史很快就有了雏型,上半部的八名成员跃然纸上。甚至,我已有开始构思写别的家庭成员的打算了。
可以预见,如果这部记述我们农家百年历史的小说能够出版,那么,我成为一名作家的日子也就不会太远了。
1996-1998写于南宁
2002.7.18修定于南宁凤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