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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粉紫(1)

2007年2月14日,情人节。早上我订了鲜花和蛋糕,约好中午和颜亦冰在第一次正式“会晤”的“米罗咖啡”见面。上午十一点多,颜亦冰发信息过来:家有急事,我回去了,可能要春节后回。

我打电话过去的时候,颜亦冰已经在车站候车,我想问一下出了什么事,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只是叮嘱她注意安全。

蛋糕退掉了,玫瑰却死活退不掉,十一支玫瑰花了我一百多,看着艳俗,扔掉可惜。我倒拿着这把去掉了刺的花儿失魂落魄回到住处。

“嗯?今天怎么这么早?”刘菁依旧是穿着柠檬色毛绒睡衣蜷在沙发上看电视,手里还有一大包薯片,“哇,还有玫瑰!好浪漫哟!怎么不送到她手里?”

“走了。”我垂头丧气,如同刚被暴雨淋透了的狗。

“走了?”刘菁的脸上除了惊诧,看不出是欣喜还是失落。

“回家,听说家里有急事。”

“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我把玫瑰花随手扔在客厅的茶几上,一屁股坐在刚被刘菁暖和过的沙发中。

她意识到我的沮丧,想安慰我又不知道说什么,于是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低着头红着脸,像个等着挨老师批评的学生。

我突然想起,她才是这个房子的主人。“我没事,昨晚没睡好,有些困而已。你吃了吗?”

“吃了,呵呵,”她笑眯眯地举起薯片,“这个。”

我附和着笑了起来,“以后少吃点这个,含激素的。”

“对了,你没吃饭吧?我给你做饭。”说话间她已夸张地撸起袖子,看样子不像是做饭,倒像是要去砍人一般。

“呵呵,你还会做饭吗?会做什么?”

她一本正经地告诉我:“鸡蛋煮泡面。”

我笑得从沙发上掉下来,被她用抱枕捶得求饶才算完。

不知是饥饿还是好久没吃过泡面的缘故,刘菁的泡面被我吃得连汤都不剩一滴,就差拿舌头舔碗了。我一边打着饱嗝一边夸她手艺精湛,一桶普通的泡面能煮出这样的旷世绝味来,这充分表现出她在厨艺上有极高的天分等。我厚颜无耻地堆砌着华丽的辞藻,让她感觉我刚“哧溜哧溜”吸着的不是泡面,而是上等的鱼翅,刘菁脸上神采飞扬、灿若桃花,当即拍板:明天开始要苦练厨艺,一定要做出更让我赞叹的美味佳肴来。

我表情坚定目光炯炯,表示一定支持她这英明伟大的决定,并预期假以时日,刘菁同学一定能参加“食神”大赛跟周星驰同台PK。

“哈哈!你就吹吧你。”刘菁笑得没心没肺的,突然笑声止住,她把目光落在那束花上。

“这个——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扔掉吧似乎又有点可惜。”

“那我养起来,还蛮漂亮的,嘿嘿。”说着把一个大玻璃杯灌满水,把花插上,客厅里马上显得温馨起来。

“可惜没人送我花,唉……”刘菁睨着我,装模作样地哀怨了一声。

我们的目光交错了一下,可是电光火石间又迅速弹开,就像两只好奇又胆怯的小动物,碰碰鼻子后又抓紧逃回各自的阵地。

电视已经关了,房间里能听到的只是墙上的挂钟指针跳跃每一格的声音——“嚓、嚓、嚓……”

我又陷入间歇性失语中,哪怕搜肠刮肚也找不到片言只语。

“你——看电视吗?”她也是没话找话。

“你看吧,我回房间看看书。”说完就要起身。

“哎——”她叫住我。

“嗯?”

“中午给你做了饭,你不表示表示?”

“哦,谢谢你的丰盛可口的泡面午餐。”

“不够。”

“请你吃饭?”

“那还差不多,呵呵。”

“太狠了你,一杯泡面就要我请客,”我意识到上了她的套,笑着摇头,“好吧!谁叫我吃人嘴短,去哪儿?”

“出门再看。”

“什么时候?”

“我饿的时候再叫你。”

“好吧,呵呵,你最好是现在就饿了。”

我回房间看了一会儿《霍乱时期的爱情》,随后打了个盹儿,醒来继续看,又昏昏欲睡,半梦半醒。六点半的时候,手机短信铃音响起,我撑开眼皮看了一下:“可以出门了不?”

我笑着冲门外大喊一声:“你累不累啊!一个屋子里发信息——马上就好!”

打开门的时候我几乎被刘菁吓了一跳:黑色的长及膝盖的靴子,黑色的袜子和羊毛短裙,黑色的皮夹克和黑色的针织围脖,浑身上下主打黑色,独有脸上白皙可人,精致如素胎的瓷器。

“怎么了?脸上有脏东西?”见我傻愣愣地盯着她看,刘菁脸上立马变得粉嫩。

“没,只是太漂亮了,一下子晃到我了。”

“以前不漂亮吗?”刘菁歪着头问我。

“以前也漂亮,只是风格不大一样。”

“以前什么风格?”

“可爱小女生型。走的清纯路线,很有学生味道。”

“现在呢?”她锲而不舍。

“风格成熟了一些、性感了一些,有点职场女人的味道。”

“你喜欢哪种?”刘菁死死盯着我,较劲一般凝眸注视着我的眼睛。

“咳——”我咳嗽一声,“晚上会比较冷,穿这点够不够啊?”

她扑哧笑出声来。

晚餐在河东一个叫“左岸春天”的地方吃的,情人节他们还推出了烛光晚宴。就这样,女友的闺密替她和我一起吃了传说中的烛光晚餐。因为隔步行街很近,吃过饭后我陪刘菁去逛了逛。因为过节且又临近过年的缘故,街上接踵摩肩,人满为患。卖花的女孩特别多,大部分被我打发走了,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特别执着,跟了我们足足半里路,“哥哥,给姐姐买枝花吧!哥哥,给姐姐买枝花吧!哥哥,给姐姐买枝花吧!”没有多余的话,就这一句她像复读机一般念了数十遍。

复读机也有电池耗尽的时候,可是这个小女孩——我想要不买一枝,今晚她是跟定我们了。

难怪古人说,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刘菁笑看着我,一副局外人的表情,眼神却有些许期待。

“多少钱?”

“二十。”

我掏出二十,拣了一枝开得比较饱满的,转过身,“送给你!”

刘菁吓得几乎往后退了两步,站定,似乎还带着些惶恐和质疑,“真的送给我的?”

“需要我单膝下跪吗?”

“谢谢!呵呵!”她忙不迭接过花儿,夸张地闻了闻。

“这个是没有香味的。”我扫兴地说。

“讨厌!”她白了我一眼,随后又一脸陶醉,“这可是我第一次收到花呢。”

“那我太荣幸了!”

“第一次收到花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你知道吗?”刘菁看上去有些不依不饶。

我赶紧打着哈哈,冲着一辆出租车招了招手,“Taxi!”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我看见昨天那一把玫瑰被扔进了垃圾桶,茶几上却孤零零地插着一枝,显得弱不禁风。真是溺水三千独取一瓢啊。

15号是农历腊月二十八,也是培训班年前上课的最后一天,下午他们都将赶回去过春节。下班的时候,老朱给我一个红包,里面是我这十多天的薪水,一千多块钱。我道过谢,出门,回住处。

此时的湘城已经年味甚浓。街上人潮汹涌接踵摩肩,到处挂着待售的春联、灯笼及各具特色的挂饰等。而爆竹的声音更是时不时从四面八方传来,就像在湘城打了一场规模不大的巷战一般。

打开房门的时候没有了熟悉的蜷在沙发上看电影的身影,我方才想起早上刘菁告诉我她今天得回家,要年后才能回来,也就是说,这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只剩我一人了。正百无聊赖的时候,夏跃进的电话打过来,问我过年回不回去,他说他和叶姨都等着我回去。本来接他电话还能感觉到一丝温度,一听“叶姨”我就把电话给挂了,挂了电话依然烦闷,索性关了手机卸了电池,躺在沙发上生闷气。

那个“叶姨”,不过是比我大了几岁的初中英语老师,说起来,夏跃进和她的相识,还是我牵的线,想想真是作孽啊!

初二的时候,在老妈孙老师手底下读书,几门功课都还不错,唯独英语一塌糊涂,可怜孙老师心有余而力不足,仅有的几句诸如“Longlonglife,ChairmanMao!(毛主席万岁)”还是“那个”时期所授的红色英语,已远不能满足当前改革开放发展大潮,而孙老师望子成龙心切,多次在各种场合公开表示“就是拼了命也要让儿子上大学”以达成她年轻时未竟的夙愿。

不知是谁说过:一个男人要么实现父辈的理想,要么弥补父辈的过错。当我还没有成长为男人的时候,已经在母亲孙老师的威逼利诱下发愤学习以实现她的目标;而当我考上大学之后,又忙着收拾父亲夏跃进扔下的烂摊子,累得焦头烂额、顾头不顾腚,想想人生的“杯具”真是层出不穷啊!

话说回来,英语成了当时在实现母亲理想的伟大征途中最大的障碍,孙老师决定找人给我恶补英语,“一定要跨越这个障碍!”孙老师坚决果断,不容置喙。剩下的只是“找人”的问题了。

我们学校有三个英语老师,其中一个已年过五旬,湘潭人。除了声音洪亮中气很足之外,水平确实不敢恭维,带学生朗读课文的时候,全校师生都能听见他那灿若洪钟的湘潭英语,感觉像毛主席在做报告。教我们英语的姓周,是个男的,三十多岁了还没结婚,长得獐眉鼠目龌龊不堪,脸上的粉刺加起来比我们班的人数还多。他酷爱篮球,若是碰上第八节课,他会穿着背心短裤,抱着篮球来上课,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上体育课。诸位要因此以为他篮球打得好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他球打得又臭又独,不传球给别人还老耍赖。刚好那时我也迷恋篮球,场上交过几次手之后就结下了很粗的梁子,其细节在数年以后的今天看来已鸡毛蒜皮,不值一提,但在当时的确是造成了我对英语的极度反感和排斥。

这些情况孙老师可谓心知肚明,所以给她儿子辅导英语的唯一人选便是叶馨了。叶馨几乎是和我同时进永康中学的,只不过我是从小学毕业,而她是从湘城师范毕业。芳龄二十余,明眸皓齿,骨肉停匀。特别是每天上午领课间操(永康中学缺专门的体育老师,二年级的体育课程由叶馨代课)的时候,做伸展运动时前凸后翘,跳跃做运动时呼之欲出,一身白色运动服尽显婀娜身段。莫说台下做操的学生,就是台上的老师甚至连即将下台的老校长都忍不住把目光锁定在白色运动服之上。

顺便说一句,孙老师不但是永康中学的语文老师,还是学校的教务主任。给掌管自己绩效表现和年终奖金的领导公子补课,对初来乍到的叶馨来说正是个绝佳的机会。况且夏拙同学并非天性愚钝,是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孩子”,于是叶馨欣然应允。

就这样,在每个放学后的傍晚,我不再叱咤球场跟Mr.Zhou斗气骂娘,也不再跟狐朋狗友骑着单车招摇过市,我一头钻进永康中学最西边二楼的单身教师宿舍,钻进叶馨那香气氤氲脂粉弥漫的小房间,就着下午六点的夕阳跟叶馨学习“李雷&韩梅梅”的故事。

彼时夏拙同学我十三四岁,虽然“毛还没长齐”,却已远过了“两小无猜”的年龄,加之从小受教语文的孙老师濡染,心智先于身体发育成熟,早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当时的少先队大队长——一个黑黑的笑起来老是皱着眉头的叫刘晒娟的女孩子;初中一年级,又收到比自己高一届的女同学的情书(其实也算不上,不过是一段“你是风儿我是沙……”的歌词)……诸如此类曾被我看作“爱情”的东西,在碰到叶馨之后化为齑粉。她的身上散发出来的朝气与活力,似乎还带着某些隐秘却强烈的气息向我扑面而来,让人沉醉。在我看来,这才是我未来的追逐目标,这才是爱情的完美载体。

十四岁的夏拙,某种情愫在心里安静地、却欣欣向荣地生长着,像6月雨刚浇过一般,长势喜人,压都压不住。

怀着有朝一日能跟叶馨平起平坐能像“李雷&韩梅梅”那般流利地用英语交流的梦想,我的英文水平突飞猛进,这让孙老师和夏跃进欣喜不已。夏跃进虽然整日忙碌在他的乡镇企业,积极响应小平同志改革开放的号召,决心做“抓到老鼠”的“好猫”,但儿子的学习作为关乎自己终老的战略问题,历来是头等大事毫不含糊。

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夏跃进,其实光听名字就知道他出生在1959年“大跃进”如火如荼,上至中央领导下到村主任书记牛皮一个比一个吹得响的年代。在这个时代出生的人有三大特色:有干劲、没文化、能吃苦。托时代的福,跃进同志上学的时候,围湖造田烧窑开荒,在“敬祝领袖毛主席万寿无疆”的嘹亮歌声中把社会主义建设得欣欣向荣,自己却连圆的周长怎么算都搞不明白。高中毕业,夏跃进因为祖宗十八代都是贫农,身体又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练得倍儿棒,于是胸挂红花在村里人敲锣打鼓的欢送中踏上了去部队的绿皮车。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夏跃进作为先遣队员在攻打谅山的战斗中光荣挂彩,用胳膊上的一个窟窿眼换来了一枚二等军功章,和一个国营酱油厂工会主席的位子。20世纪90年代初国企改革,夏跃进拉了一帮子人以收废品的价钱买下了国营永康镇酱油厂,并改名为永康实业有限公司,牌子倍儿响亮,跃进同志的头衔也由工会主席历史性地转变为董事长。

担任董事长以来,夏跃进可谓日进斗金,赚得盆满钵满,用农村的话说,那是撒尿都带着油花。同时,没有知识带给他的缺憾也是深刻的,譬如去了城市里,夏跃进光认识“厕所”和“男”“女”二字,就是对“WC”视而不见,找不到解手的地方几乎要憋出前列腺炎来。这让夏跃进深刻认识到知识——特别是英语知识的重要性。

于是,每一个傍晚,夏董事长都会把他那辆黑色桑塔纳2000停在学校前面的操场上,然后西装革履地靠在车门外,边优雅地吸烟边等我补完课放学。不得不强调的是:这些场景的背景是20世纪90年代的湖南农村,当时路上跑得最频繁的还是拖拉机和三轮车(当地方言叫“啪啪车”,因为是柴油引擎,声音特别大,一路走过发出“啪啪啪啪”的声音而得名;里面两个长条凳可以坐十来个人,是从乡下去县城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只是跑起来太颠,如果不抓稳车上某个地方,很可能从车上颠下来落在路边的水田里),西装类似于当今女人的婚纱——只有结婚的时候才穿。我强调这些只是想告诉诸位:夏跃进同志的这套装备,确实是比较“跃进”——岂止是“跃进”,简直就是“放卫星”!夏跃进的“卫星”放出来,把年轻貌美的叶馨给晃倒了。从师范学校毕业的叶馨,按理说也是见过世面的人,只是没想到在这穷乡僻壤也有这么“风度翩翩”的人物。

当时我还在闷着头拼命学习英语和暗恋“叶老师”,全然顾不上周遭发生了什么:不顾叶馨老以补课之名打听夏跃进这些那些的,也不顾夏跃进老以督促学习为由打听叶馨这些那些的,更不顾叶馨补课时间越来越短,跟夏跃进交流时间越来越长,还美其名曰:齐心协力共同帮助夏拙提高英语水平。

直到有一天,老妈孙老师不再让我去叶馨那里补课,理由是我英语水平已雄踞全班第一——但为时晚矣,我去也罢不去也罢,夏跃进是要去的,不但要去,还风雨无阻雷打不动,好像要学好英语为祖国的“四化”建设做贡献的人是他而不是我。叶馨更是好为人师无比执着,甚至连饭碗都可以不要——她真的辞去了当老师的差事,去夏跃进的“永康集团”上班了——她在夏跃进办公室里间的卧室里上班。

当全镇的男女老少都知道这事之后,我才搞清楚状况:我的暗恋对象叶馨老师真的成了我的父亲夏跃进的对象,而我的母亲孙老师作为夏跃进同志的原配夫人,已经携款数万元、雄踞三层楼房一幢,光荣地退居二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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