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与亵渎
每个同样形态的生命都有同样的权利,不可多不可少,而我们所理解的亵渎就是某个生命的权利多了或者少了。
亵渎一词我们常用来形容光明与黑暗事物的接触,我们的心中美丽的事物是纯洁无暇的,丑恶事物是肮脏污浊,所以我们的心中纯洁无暇是光明,肮脏污浊是黑暗。
纯洁无暇是因为我们没有只使用自身的权利,没有欺骗剥夺杀害任何他权利之外的事物。
肮脏污浊者他们不断使用自身的权利之外的事物侵占了所有生命相同的权利玷污了这片空间,甚至欺骗剥夺甚至杀害无辜生命的自身权利。
重点举例借鉴来说,在现代我们最常见的亵渎基本发生在男女关系上,生命的自身权利最原始的是灵魂与身躯,而我们的生命的人类族群养育后代最原始的生育模式是性行为后使胎儿在母体生育,而其依照空间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只有想要生育后代必须要一男一女的生命基因结合过后才会诞生新的基因,也就是后代。
基因结合的行为一般需要一雌一雄也就是我们所说中一夫一妻,而基因集合所需已经表明这是空间赋予我们繁衍生息的生存权利每个生命权利是一夫一妻,也就是说,基因结合的行为生命一生只能存在在两个生命之间否则超出就是其肮脏污浊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