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区政府设环保科,对区域内工矿企事业单位的烟尘、废气、废水的排放和噪声进行检查、督促。1981年,全区建立环保领导小组6个,居委会环保监督小组8个,环保监督岗60多个,环保联防组15个。198年,区环保科与区城市建设局合并,成立区城建环保局。
二、环境污染的产生
解放后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市区工厂日益增多,尤其是轻化工业迅猛发展,工厂排放大量烟尘、废气、废水和噪声,这些“新四害”严重污染空气、水质和自然环境,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70年代末,苏州市发展成为具有化工、冶金、机械、轻纺、电子等十几种行业的中等工业城市,但因规划布局失误,环境污染问题愈益突出,城河一再出现黑臭。60年代起,井水已污染,不能饮用。据1981年统计,全区工矿企事业单位有200多家,有不同程度污染的单位就占四分之一。工业发展和风景园林城市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和尖锐。
三、保护措施
50年代对造纸、印染等行业的污染曾进行过零星治理,1958年就迁并了严重污染虎丘环山河的大同兴造纸厂。1972年,开始对工业“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1973年,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后,苏州环境保护工作逐步展开,但受“文化大革命”干扰,进展缓慢。
1980年对污染源以发限期治理通知、勒令停产治理、收取排污费用等办法处理,并在各居委会中组成环保群众监督小组,初步形成环境保护监督系统,环保经费由市拨经费返回。由于政府的重视和职能部门的积极工作,以及通过互相督促,互相交流治理和管理工作经验,开展检查考评等活动,使辖区内的环境面貌得到较快改善。在治理中用安装吸尘器、除尘器回收烟尘中的尘埃炭粒的方法,使烟囱冒了白烟,不见黑龙;采取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处理污水,使污水达到排放标准;用静电喷漆、物理净化等方法降低毒气的污染;用改进工艺,更换新设备等方法,降低噪声;用搬迁厂址的办法,减少污染对城市及居民的直接危害。
1981年对超越排放标准的单位25个,收取排污费200万元,投资项目1个,金额495.88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1.07万元,环保专项拨款281.81万元)污染治理项目11个,正在施工的有17个。污水日排放量28596吨,日处理量12582吨,占%;有毒气体日排放量15万立方米,日处理1821立方米,占9.87%;烟尘日排放量36吨,日处理量12吨,占33%。翌年,全区的环保工作经过全面检查评比和人民代表视察等活动,评出华盛造纸厂、油喷漆厂、亚东石棉厂、林业机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等五个环保先进单位。
198年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编制《金阊区烟尘管理条例被市批准并转发到6县(市)。
1985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金阊区关于严格控制音响设备噪声的决定》,举办全区“水法”、“炉灶操作”学习班,治理改造368眼小炉灶,炉灶治理完成率达87.8%,完成大小治理项目119件,提前一年完成区内三年基本不冒黑烟的任务。继中街路街道成为低噪声街道后,留园、石路街道也相继成为低噪声街道,水上交通噪声管理获得市先进单位称号。
1986年以后,全区三级环保管理组织网络不断完善。当年,中街路、金门、桃坞、石路、留园、山塘6个街道被市政府命名为市烟尘、噪声治理基本达标街道。全区噪声管理被评为市先进集体。1987年建立区烟尘监测队,并在新华饭店(今君怡大酒店)顶楼设立监测点,烟尘污染源总治理达标率为93.6%。同年起,建立区、街道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区烟尘、固定噪声、工业废水污染点源治理全部通过省级验收,被评为1986—1987年度市环保先进集体。1988年,建立金阊区环境监理站(次年更名为环境监理大队)。
1990年以后,继续实行分级分权责任制,市与区、区与各街道、局签订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继续对烟尘控制、固定噪声源、废水控制、监察、监督、排污收费等内容实行目标管理。1992年完成创建五个“环境噪声达标街道”(金门、留园、石路、彩香、三元),并通过省、市验收。“三同时”(指环保工程与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申办率100%、执行率100%。炉、窑、灶黑度达标率为95.2%,排尘浓度达标率为95%,固定噪声达标率为96.7%,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78.5%。翌年,配合环保局进行环保执法检查,对辖区内道路进行交通噪声测试,对留园、石路、彩香、三元、金门5个街道进行网络测试,总计测点528点。1994年巩固“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区属及以下单位“三同时”申报和达标率分别95%,固定噪声达标率为92.8%,炉、窑黑度达标率均大于96%,排尘浓度达标为96.3%。完成了苏州油墨厂废水治理项目,建成“山塘街道环境噪声达标小区”。
1996—1997年的环保工作,结合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巩固提高烟尘控制区和环境噪声达标区成果,注重环保机构网络建设,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1998年,全区积极投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解决多起老大难污染问题:苏州锻压厂结合技术改造,全厂外迁。’华盛造纸厂结合结构调整,停止自制草浆生产,消除黑液排放,并对纸浆造纸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安利化工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建成一套处理高浓度废水的装置,在国家限期内提前达标;苏州第五制药厂也完成搬迁项目废水治理;苏州第四制药厂溶媒废水处理有突破,废水的化学耗氧量从5000毫克升降到100毫克升,去除率达99%。是年,区环保局还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把太湖流域水污染源限期达标排放作为年内贯彻环保法工作的重点,帮助苏州油墨厂和苏州塑料配件厂落实30万元工业污染防治经费,使区属两家非重点单位顺利完成限期达标任务,在“零点行动”(指1999年1月1日零点为准)前通过验收。至1999年,全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100%,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87.55%,面积为13.37平方公里,固定噪声源总数为196个,达标195个,达标率99.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0分贝,无重大污染事故。
(第三节)专项治理
一、市容管理
苏州解放后,市容管理工作即由各区政府承担。由区公安、工商、城建、卫生等部门共同负责、各司其职,以整顿市容卫生、整顿交通秩序、整顿违章建筑和占用道路为重点。“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容管理工作一度松懈,致城区脏、乱、差现象严重。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区分别建立专门机构,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原则,综合整顿脏、乱、差。1982年,全国实施第一个“文明礼貌月”,全区开展“五讲四美”活动,治理脏、乱、差,出动大批人力,形成整治高潮。
1987年,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创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活动和“门前三包”(即由各单位对自家门前街道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先后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协调会,进行广泛的舆论宣传,同时对石路地段及景德路、留园路,组织五次重点突击整顿,划定停车线、临时设摊点,处理违章占道作业,收到一定成效。翌年,先后五次对虎丘、西园、留园、寒山寺等旅游景点进行执法整顿,落实管理人员和制度,基本解决乱设摊点、强行兜售商品等混乱现象。
1989年4月是全国第一个“爱国卫生月”,市区各级充分发动,精心组织,多层次的宣传动员,重点突击与经常相结合,解决了18个不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1000余吨,同时进一步落实全区12条主干道的“门前三包”工作。至年底,全区有1044个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有71个联管组,41个自包单位、119名执勤人员,“三包”路面1.76万平方米。
1991年3月,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六禁”通告,禁止乱倒垃圾、乱吐痰、乱设摊、乱堆放、乱搭建、乱招贴;区政府也相应发出文件,组织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连续整顿3个月,同时进行广泛宣传,纠正和处理违反“六禁”事件3500余起。“门前三包”工作随着主干道的增加,及时与沿街商店签订责任书,至1995年,全区10条主干道沿街1570个单位的签订率达100%,全区10条主干道、10个新村、2个“窗口”地段全面推行垃圾袋装化。区政府投资74.63万元,聘请280名市容卫生监督员,身穿黄马甲,在主干道、“窗口”地段、风景旅游区实行全天候执法管理。
1996年以后,市容环境管理继续强化,全区11条主干道提高了“门前三包”质量,责任书签订率均保持100%,合格率提高到95%以上,市确定的8条样板路段于1997年通过验收合格。1999年,区辖内石路地区、三香路、中街路、学士街等路段,实施灯光亮化工程,152个沿街单位中80%以上都实施亮化,每当夜幕降临,在石路商业区,各家商场的霓虹灯、反光灯、轮廓灯、树珠灯竞放异彩。
二、河道管理
苏州属平原水网地区,河道底坡平缓,故城内河道流速较慢,泥沙等物易于沉积,造成河床变浅,甚至淤塞,需要不断疏浚。据《吴门表隐》载,明弘治六年(1493)、嘉靖元年(1522)和三十四年、万历四十五年(1617)曾4次大规模疏浚。民国期间,曾成立金阊浚河委员会,采取募捐、招工投标等方法,进行了7次小规模疏浚。民国十二年(1923)2月,疏浚星桥河关王庙前至通义桥河段。民国十五年,疏浚阊门渡僧桥至下津桥西、星桥等处河道。民国二十三年,采用招工投标及募捐集资,疏浚阊门内中市下塘仓桥浜地段河道,河沿街、皋桥至黄鹂坊桥河段、桃花坞河,并修理桃花坞石驳岸一段。
解放后,城市人口剧增,工业生产迅速发展,排人城区河道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越来越多,加上沿河居民、单位和进人市内的农用、运输船只,任意向河道倾倒各种垃圾,加剧和加快河道水质恶化和河床淤积,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整治。1952年6月,组织力量疏浚东中市河、西中市河,挖深0.5米。1956年4月,组织3艘挖河船疏浚南新桥河。1958年3月,驻地部队协助疏浚永福桥河。1981年起,由各区统一指挥,各系统组织力量划片包干分期分批进行疏浚。金阊区古城内有东、西中市河、吴趋坊河、仓桥浜河;古城外有五泾浜、清洁河、席场弄河、淮阳河等6条河道。翌年,区环卫部门加强河道管理,制定河道管理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四不”(不向河道丢纸物、不向河里泼污水、不向河里倒垃圾、不在河里洗马桶),保持河道整洁。疏挖杨安浜河等2387米,修整驳岸4668米,重建青山绿水桥。1988年,又重点整治山塘街席场弄沿河,拆除沿河24户居民违章建筑,恢复虎丘环山河本来面貌。同年,对已遭严重污染的彩香新村河道进行换水,排出污水13万吨,从胥江引进清水,发黑发臭的河水变成清水河。
1990年购置2条打捞船,由区泵管所负责,加强巡逻,既宣传教育,又清理打捞,并对城乡结合部的河道,彩香新村工农桥至寺泾桥沿河两岸,淮阳河从平安桥至兴农桥地段进行重点清理,使河道卫生状况续有改观。
1995年金阊区建立河道执法监察队,加强对辖区内河的监督管理。1996年以后,将辖区古城外及古城内所有河道列人日常保洁范围,40多名打捞人员定人定时在河中捞漂浮物,每年投人打捞经费32万元。另外,还投人1万多元购置2余条机帆船、水泥驳船日夜打捞。1999年7月,由于高温天气,河面垃圾遍布,仅区环卫所每天打捞漂浮物达35吨左右。9月,集中对山塘河进行整治,整治范围东起火车站,西至西山庙桥码头,区环境管理局专门组织人力,清除山塘河沿河近百吨的积存杂物垃圾;山塘房管所对白姆桥等地段,四处墙面进行修补粉刷,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区建设局加强对沿河环卫设施和防汛设施的管理,并派出打捞船对山塘河沿线支河河面漂浮物进行打捞。经过一个月的整治,七里山塘河水渐清,沿街两旁路面得到修复。
【苏州市河道管理处】苏州市河道管理处位于金阊区桐泾南路里双桥北堍,建于1986年8月,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隶属市政公用局。职能有:苏州市区河道整治规划及维护管理,苏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及运行管理和苏州市防洪规划、建设及日常管理。1997年10月,另建苏州市排水管理处。河道管理处对市区80多公里河道进行保护管理,贯彻实施《苏州市区河道保护条例管理处编制人员15人,1999年末在册人员11人。
三、新村管理
苏州解放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和市政建设需要,占用和拆除了大批民房,加之城市人口日益增多,市民居住问题十分突出,一些有条件的单位开始建造住宅新村,如通和坊新村系苏州地区机关建造。80年代以后,经济建设步伐加快,一些规模较大、住宅功能较完善、基础建设和公建配套较齐全、环境质量较好的住宅小区拔地而起。1982年市政府规定凡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村,应建立新村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新村内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交通、生活服务等各种公共设施,使新村管理日趋完善。
1987年,金阊区在彩香一村、二村、新庄新村、航西新村等先后增设宣传牌20块、花坛12处、铺设人行道板200多米,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绿化管理,尽力解决居民吃水问题、车库问题、路灯问题,并改善农贸市场的环境。翌年,新建成的彩香二村绿化面积58448平方米,占总面积的34.20,共植树19万株,成活率96%,铺设草坪1.5万平方米,铺设花岗石、六角道板园路652平方米,设置棚架、喷泉各一座。整个新村的绿化划分为“迎春、百花、仲夏、红叶、岁寒”五个坊,每坊突出一个植物景观,并把野生植物野蔷薇等运用于新村绿化,增添绿化的天然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