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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最温柔的那一刻(下)

美丽的晨昏之约

宁可错过美丽的清晨,也不想错过自己爱的那个人。

康河岸边的草地上正举行着一个建筑爱好者的聚会。来自不同学院的南茜和罗依在这里相识了,他们都对代表古代文明的建筑有着强烈的爱好,因此一见如故。

“看见那座叹息桥了吗?”南茜指着不远处横跨康河的一座木桥说,“那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每次站在桥上看桥下的河水,都有一种想去拥抱的冲动。”

罗依笑了,因为这也是他最喜欢的地方。这座桥是圣约翰学院仿威尼斯的同名桥梁而建的,是剑桥七座拱桥中最别致的一座。“我也经常去那里啊,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罗依不解地问道。

“你常常什么时候去?”南茜问。

“早晨。我喜欢在清新的空气中站在桥上迎接阳光。”

“难怪从来没有遇见过你,我通常都是黄昏的时候去。那时,康河上的雾像烟一般升起来,在桨声灯影里好似印象派的杰作。”

两个人相视而笑,心弦在同一刻被拨动。虽然一个喜欢清晨的风景,一个喜欢黄昏的图画,但是对于艺术的感悟,他们是心有灵犀的。一种朦胧的情愫悄悄在罗依和南茜的心里扎了根,然而这层纸没有人捅破,他们都还不够勇敢。

南茜依然不改黄昏时独自去叹息桥的习惯,罗依也常常选择清晨一个人在叹息桥上散步。但是更多的时候,他们会一起在图书馆里探讨关于古代建筑的问题。

一年的光阴稍纵即逝,在栀子花飘香的七月,他们都要毕业了。

这天,当他们再次来到康河岸边时,他们谈起了对未来的打算。“南茜,你会去哪里?”罗依问她。

“那你呢?”南茜歪着头问他,“你的梦想是去哪里?”

“不如我们各自把答案写在一张小纸条上,然后互相交换,看看我们的朝圣之地是不是同一个地方?”两个人像孩子一样兴奋。一张写着“南美洲”,另一张却写着“埃及”!

“南茜,说说你的计划吧。”罗依无奈地说。

“罗依,我想到南美洲寻当年的印加帝国遗址。那是一个伟大的帝国。它的版图由现今的阿根廷、智利的北部、玻利维亚、秘鲁、厄瓜多尔的全境,一直延伸到哥伦比亚的南方。我尤其想看一看秘鲁马丘比丘占城的废墟,想探寻它忽然消失的神秘原因,这一切对我太具诱惑力了!你呢,罗依?”

“我想去埃及,去金字塔,南茜,你想啊,它们是古埃及人用最简单的工具,如坡道、滚筒和杠杆建造的,那时甚至连铁滑轮都没有。那是建筑史上的一个奇迹啊!”

挂在脸上的惆怅忽然被兴奋的诉说所取代,是的,他们太了解对方了,如果没有事业上的目标和成就感,这样的人生即使被爱情包着,也不会幸福的。然而就这样分别吗?也许以后再也没有相见的时刻了,南茜的眼圈红了。罗依看出了南茜的忧伤,他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坚定地说:“可是我们肯定会再见面的,不是吗?因为我们的心灵早已融在了一起。南茜,不如我们订一个‘三年之约’吧。我们先各自去自己梦想的地方,如果三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彼此牵挂,那么,我们就在那座叹息桥上相见吧。”南茜用理解的目光望着罗依,郑重地点了点头。那一天是7月1日,三年以后的这一天,叹息桥将见证这个爱情之约。

半个月后,南茜已经身处马丘比丘古城的废墟之上了,这里的一切比她想的更加神秘。云雾缭绕的迷城,虽然经过了多年的风吹雨打,只留下许多巨大的石头建筑的残骸,但还是隐约可以看出当年的盛况。南茜闭上双眼,她仿佛置身于几百年前那个热闹的城镇,看见了熙熙攘攘的印第安人在喧闹的市集上用古老的以物易物的方式交流。

南茜流下了满足的热泪,此时此刻的她多么希望罗依在身边和她一起分享这一切啊!然而这里没有现代化的通讯工具,漂泊无定的旅途也无法用书信联系,她只好将思念埋藏在心里。

转眼两年已经过去了。每当南茜在黄昏的马丘比丘废墟之上迎着斜风细雨穿行的时候,她都会想起另一个埋头于埃及沙漠中那个细长的身影,“那里该是金色的晨光洒在金字塔顶上的时候吧”?

随着约定之期的渐渐临近,南茜的心一天天紧张起来。那一天我们真的会相遇吗?她常常问自己。她知道野外考察是一项漂泊不定的工作,时时刻刻都会有意外发生,万一他赶不回来呢?万一我迟到了呢?要是上天注定我们不会在一起呢?

一天,南茜在印第安部落的集市里行走,忽然她的目光被路边小摊上的一串花彩石吸引了,那是一种上古时代的合成品,没有人知道它的来历。“买一串吧,姑娘,”卖彩石的印第安老妈妈和蔼地对她说,“在我们印第安部落里,这种彩石象征着美好的爱情,当你有了心上人的时候,就可以把这串彩石送给他。即使你一言不发,他也会明白你的心。为了不错过自己所爱的人,害羞的女孩子都会用这个东西来表明心迹。”

“是吗?”南茜笑着接过彩石,那些可爱的印第安女孩和自己一样对爱情充满了羞涩和渴望啊!老妈妈接着说:“因为我们有一句古老的谚语:你可以错过一个美丽的黄昏,却不要错过一个你爱的人。”南茜忽然像被什么击中了似的怔怔地站在那里,过了许久,她才深深地吸了口气,对老妈妈说:“谢谢您,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说完便朝自己的住处奔去。

八月的康河水依旧静悄悄地流着,叹息桥上多了一个女孩的身影。那个女孩时而看看桥下的流水和两岸的风景,时而又左右张望,好像在等人。南茜回来了。虽然距离约定之期还有一年的时间,但她已经决定要用行动来主宰自己的命运。

习惯了黄昏来叹息桥的南茜,如今却选择了每天早上在桥上待一会儿,因为那是罗依的习惯啊,如果他哪一天从埃及回来了,没准儿会在清晨与他相逢在桥上。

日子一天一天从指间滑过,明天就是7月1日了。清晨,南茜依旧像从前一样带着那串彩石站在叹息桥上。离开的时候,她经过一群画家的身边,那串彩石不经意地滑落在地上,其中一位年轻的画家替她拾了起来。“谢谢你。”南茜感激地说。

“不,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谢谢你这一年来每天都充当我的模特儿。”年轻的画家红着脸说,“你知道吗?我很喜欢临摹这座桥,可总感觉它缺了点什么。后来我加上桥上的行人,才觉得它焕发出了自然界的生气。人与桥本来就是一幅和谐的风景。”他拿出一大沓画稿给南茜看,“这是我最近完成的组图,取名为《康桥的晨与昏》。”

那是康桥一天之中最美丽的两个时刻:清晨和黄昏。南茜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自己站在桥上的模样。当她翻开另一幅黄昏画图的时候,她呆住了:桥上站着一位清瘦的男子,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风衣,那样子像极了罗依!年轻的画家在旁边解释道:“真奇怪,你来到这里一个月后,有一个男子也每天来到这座桥上,只不过是每天黄昏。你们两个人每天一早一晚来这里,所以我的画里最多的就是清晨的你和黄昏的他了。”

南茜忽然泪流满面,喃喃地说:“我知道了,他和我一样,宁可错过美丽的清晨,也不想错过自己爱的那个人。”

黄昏的康河袅袅升起了丝丝缕缕的雾,水淋淋地夹杂着栀子花的芬芳。南茜站在叹息桥上,深情地望着罗依一步步向她走来。“瞧,我们比约定的早了一天呢!”罗依微笑着说。“是啊,”南茜幸福地说:原来康桥的清晨和黄昏都是一样的美丽。”

(桑塞姆)

碎在上海的玻璃心

年轻的爱情啊,有时就如同那颗玻璃心,很真很美,但也很脆弱!

尹香是黄浦江边弄堂里长大的金枝玉叶,大学毕业后在上海做独立的装饰设计师,很时尚很自由的职业,还有一份不低的收入,而她并不快意。因为上海世面大,所以她的心和梦也飘得很高,不甘做一个上海的小家碧玉。

2l岁的春天,命运刻意地安排尹香结识了来自西北小城白水的杜怀宇。那是在临江的香格里拉举行的一个小派对,客人里不乏时尚的男女,只有尹香和杜怀宇,竟然不约而同地穿着简约素雅的布衣单衫,反倒特别。

他们对面而坐,因为衣着的类似而心生好感。聚会到一半,尹香忽然发现自己的丝绸披肩不知何时被粗心客人的烟灰烧了个洞,碰巧此时杜怀字很绅士地上前为她拉椅子,便也凑近看见了,继而还用手轻轻地抚拭,然后比较内行地判断说:“好像不是现在的产品呀。”尹香随意地告诉说那是几十年前苏州老店的双绉丝光绸,杜怀字听见,越发仔细地端详,心里也越发替尹香惋惜。

聚会散去的时候,杜怀宇意外地对并不熟悉的尹香提出要修补那条丝绸披肩。“修补”这个词让尹香意外,华衣缤纷的上海早已没有修补一说,而这个杜怀宇却要认真地为她而做。自然尹香也有点感动。

见尹香答应,杜怀宇莫名地高兴起来,进而冒昧地向她要了手机号码。等到尹香下了车,越走越远地消失在小区的路径那头,他的心思也驿动起来。他原本是来上海专习雕刻工艺的,而且又临近学习结束离开,可眼下忽然就萌生出要留下来的念头。人有时很奇怪,他起初只想来见上海的世面,可见过上海的尹香,却真有了想为这个女孩子而留驻的决意。

杜怀宇为尹香而留,在上海一家公司做工艺设计。过了两个多月的样子,他给尹香发了个手机信息,很婉转地问她:“记不记得有个要为你修补丝绸披肩的人。”尹香想想,当然记得,只是印象有点淡了。

第二次见面是在博物馆前的广场,尹香穿的还是“江南布衣”,不过款式变了。杜怀宇把用盒子装着的丝绸披肩郑重还给尹香,打开一看,是在破损的洞上绣了一枝青莲,典雅的中国水墨派。

尹香一见就喜欢,随即披在肩上。黄昏时的广场上天高云淡绿草白鸽,尹香闲逸的“江南布衣”配着简约的丝绸披肩,那样衬景里的女孩子,杜怀宇的心绪也随着翻飞翩动。

过了好久,他对她说:“以后我做个配这条披肩的礼物送你。”是什么呢?尹香用眼睛好奇地凝视着这个黯然优雅的杜怀宇。他不讲明,在心里,希望有个别样的悬念,伴随爱一起开始。

日子过得很快,到他们倾心交往的第二年,却有另一个台湾青年插了进来,叫阿健。这个阿健,刚拿了美国加州大学博士学位,家里在东南亚等地有生意。新近又在上海办了厂。在所有这些根底面前,尹香的心思纷乱起来,她不断地暗暗掂量、权衡、比较、徘徊,然后不断说服自己尽早在两个男人之间定夺。要知道,很多诱惑有时是不能无所谓的。

23岁生日就在尹香的迟疑中到来,两人的礼物几乎是同时送到门上的:阿健送的是他镶着家族标记的一枚白金钻戒,一望而知那不菲的价值;而杜怀宇送的是一颗润红剔透的玻璃心,盛在小锦盒里,一看,便知道这玻璃心其实就是最初他在博物馆广场上的那个许诺,好美好美。

尹香把锦盒合拢的那一刻,望着面前杜怀字眼里的期待一点一点失落掉,她的心莫名地疼了一下,但又很清楚自己是不可以继续犹豫的。玻璃心退在杜怀字面前,他挡住,说:“只是个生日礼物,祝你快乐,祝你们快乐。”口气依旧很绅士,但尹香能辨出那郁郁的感伤。她不敢抬眼望,手里捏着锦盒向外走,外面是阿健的蓝鸟车等候着——他已在香格里拉为她订了生日派对,上海滩的小女孩,到底脱不了一颗俗心对俗情的渴望。

以后尹香如愿嫁了阿健,还移民去了法国,与国内的朋友渐渐没有了联系。

三年后的夏天,杜怀宇作为年轻的艺术家去巴黎举办一个作品展,竟不期地在黄昏的协和广场喷泉边遇见尹香。她穿一袭华美的丝绸连衣裙,依旧年轻漂亮,杜怀字没有问她好不好,因为他一眼就能看出尹香眉目间掩饰不了的落寞和幽怨。

随后他们一起到路边喝了咖啡,说话很少,即使谈也是客套。那样物是人非的时刻,能做的只是落花流水皆莫问。

在告别的霎那,杜怀宇对尹香说:“天有点凉,你该带条披肩出来的。”尹香一下子就意会了,微笑道:“那条丝绸披肩我一直披着,只是今天忘了。还有你送我的那颗玻璃心,很配那条披肩。”杜怀宇没有再说话——那颗玻璃心,他用了十个月才制作成功的,要把玻璃和黄金融为一体,才能烧出那样润红玲珑的玻璃心——这是尹香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尹香目送着杜怀宇沿着大街远去的背影,微笑一点点收敛起——那颗玻璃心,在她和丈夫来巴黎的第一天,碎在行李箱底,那是她自己推着行李,只是很轻微的一点振荡,就碎了——这是杜怀宇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夜幕降临,巴黎却醒过来。在整个城市的流光溢彩里,孤单的尹香微然记起上海。记起香格里拉派对上的丝绸披肩和那颗碎了的玻璃心。年轻的爱情啊,有时就如同那颗玻璃心,很真很美,但也很脆弱,总是那么轻易就碎在物欲的振荡里和浮华背后。

(小羽)

最温柔的那一刻

我们的不幸正在这儿,我们依然想遵照圣书生活……生活——比书本更广博,更充满智慧。

有一次幸福离我如此之近,我几乎抓住了它温柔的手。

这是发生在散步的时候。一个炎热的夏夜,一大群年轻人聚在伏尔加河畔捕鲟渔民那里的牧场。大家坐在篝火旁,喝着渔民们煨的鱼汤,饮着伏特加和啤酒,谈论怎样更快更好地把世界建设起来。后来,大家都感到身心疲倦了,便纷纷跑到已经刈割过的草地上歇息了。

我和一个姑娘离开了篝火,我觉得她聪明又伶俐。她有一双漂亮的黑眼睛,她的谈吐里总是流露出朴素纯真的感情来。这个姑娘待一切人都十分温和。

我们走得远远的,肩并着肩,在我们的脚下,草茎被踩折了,发出刷刷的声响。天穹的透明酒杯向大地倾泻出月亮清辉的醉人气息。

“多美啊!像非洲的沙漠一样,那草垛就是金字塔……”

接着她提议,像白天一样,坐在干草垛下,在浓浓的圆形阴影里,草螽鸣叫着,远处有人悲凉地唱道:“哎,为什么你背叛我?”

我开始热烈地为姑娘讲述我所熟悉的生活,讲述了我不能理解的生活。可是,她突然轻轻地叫了一声,仰面倒了下去。

这大概是我第一次见到晕倒,霎那间我感到惊慌失措,想喊,想求援,但立刻想到我熟悉的小说中品德高尚的英雄,在这种场合下应该做些什么。于是我就解开她的裙带、短上衣和衣领绦子。

这时,我看到了她的胸脯,好像两个小银环,凝聚着明月的清辉,倒覆在她的心上。我贪婪地看着,脑子里嗡的一下,如火燎一般,想去吻她。可是,我立即打消了这个愿望,拼命地奔到河边去取水,因为按照圣书上写的,在类似的情况下,万一出事地点没有小溪,这是小说的聪明作者事先设置的,英雄总是跑去找水的。

我捧着盛满水的帽子,像烈马一样,在草地上跳着跑了回来。这时,害病的姑娘已经倚着草垛站了起来,被我弄乱的衣服也都整理得井井有条了。

“不要。”——姑娘用手推开我的湿帽子,疲乏地说。

她离开我,朝篝火边走去,那里有两个大学生和统计员依然悲吟着那支令人厌烦的歌儿:“哎,为什么你背叛我?”

“我没有给您带来痛苦吧?”

——姑娘的沉默使我困惑,我问道。

她简短地答道:“没有。您——不是很敏捷,我,当然还要感谢您……”

我觉得,她不是真诚地感谢。

我不是经常见到她,可是,打这以后,我们的会面更少了。很快地她就从城里完全消失了影踪。大约过了四年,我才在船上遇到了她,她住在伏尔加河畔的农村别墅里,启程回城里丈夫那儿去。她已经怀孕,穿得漂亮而且舒适。她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长长的金项链,衣服上别着一枚大胸针,好像佩着勋章一样。她变得更美、更丰腴了,就像快活的格鲁吉亚人在第比利斯炎热的广场上出售高加索浓葡萄酒的皮囊。

“你看,”我们亲切地交谈,回忆往事,她说,“你看我已经嫁人了,可还是…

夜来了,河面上倒映着霞光。船舷卷起小沫,呈红裙筛状的宽阔条纹,隐没在北方蔚蓝的天际。

“我已有两个孩子,现在等着生第三个了。”——她用行家热爱自己事业的骄傲口吻说道。

她的双膝上放着一袋黄纸包着的橘子。

“呃,要我告诉您吗?”——她问道,黑眼睛里漾出温柔的笑意:“假如那时,在草垛那儿,您是知道的,您要是……勇敢一点……唔,吻我的话……那么我就是您的妻子了……我难道不喜欢您吗?真是怪人,急着去打水……唉,您!”

我告诉她,我的举止是书上指示的,那时我认为,遵照圣书去做是神圣不可违反的,首先就得给昏迷的姑娘喝水,只有等她睁开眼睛,叹道:“啊,我在哪儿?”这之后才可以吻她。

她微微笑了笑,然后沉思地说:“我们的不幸正在这儿,我们依然想遵照圣书生活……生活——比书本更广博,更充满智慧。我的先生……生活完全不像书本……啊……”

她从纸袋里拿出一只橙黄的橘子,仔细地瞧了瞧,然后皱起眉头,说:“恶棍,竟掺了烂的……”

她用笨拙的手势把橘子抛进水中,——我看到橘子打着旋,沉入红色的波浪。

“那么,现在——怎么呢?还是照圣书生活,啊?”

我沉默不语,凝望着岸边染上落日火焰般色彩的沙滩,凝望着更远处——空旷的金红的草地。

翻倒的船只横七竖八地卧在沙滩上,像许多死鱼的僵尸。在金黄的沙滩上躺着白柳忧郁的阴影。远方牧场上,干草垛如同小丘似的耸立着。我想起了她的比拟:“像非洲的沙漠一样,那草垛就是金字塔……”

美丽的妇人剥去第二个橘子的皮,以长辈的口气重复着,像是教训我:“是的,我要是您的妻子……”

“谢谢您,”我说:“谢谢。”

我感谢她——是真诚的。

错失了那枝香水百合

妮娜也告诉杰明自己最喜欢的花是那种粉色的香水百合,因为它有着梦幻般的馨香。

妮娜一直在勃垠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就在13岁那年,她的父母离了婚,从此妮娜变得郁郁寡欢。

新学年开始了,周围都是新面孔,妮娜越来越不合群,在学校里也没有什么朋友。小镇的学校很缺老师,只好让每个班的孩子上半天课。妮娜被分到上午班,每天上午的课一结束,她就将桌面和抽屉清空,把它们留给下午班的同学。课桌的标签上写着妮娜和杰明,妮娜想她的同桌可能是个男孩吧。女孩心里的忧伤无处倾诉,有时她把自己的心思写在小纸片上,结果有一天下课后,在匆忙中竟把一张字条留在了课桌下的抽屉里忘了拿走。

第二天,妮娜在自己的抽屉里发现了两张字条,一张是自己的,另一张字迹很陌生,是那个叫杰明的男孩写的。

“亲爱的妮娜:我叫杰明,是你的新同学。昨天下午,我在我俩共用的抽屉里发现了你落下的小字条。请原谅,不过我不是故意偷看的。你知道吗?我刚到这儿,和你一样没有什么朋友。如果你愿意,我们做字条朋友,好吗?”

妮娜笑了。以后的日子里,他们就开始通过小字条交流,并成了好朋友。杰明说自己的眼珠是茶色的,他喜欢蜘蛛侠却怕黑,还养了一条叫菲力的松鼠狗。妮娜也告诉杰明自己最喜欢的花是那种粉色的香水百合,因为它有着梦幻般的馨香。有一天,杰明在给她的字条上写道:“妮娜,我长大了一定送你香水百合。”

然而有一天,妮娜的妈妈突然回来了,要带她去巴黎。结果妮娜没有来得及告诉杰明就随母亲走了。一对从未谋过面的小朋友就这样失去了联系。

妮娜再也没有机会回到那座小城,可是她时常想起杰明,想起那个曾经说要送她香水百合的男孩。10年后,她在巴黎读了大学,可是因为一场猝不及防的变故,她不得不退学了。不久,她在美丽的图拉姆小街上开了家鲜花店,每天都能闻到香水百合的芳香。现在她已经明白了:香水百合原来象征着甜蜜的爱情。她心里不禁泛起淡淡的惆怅。

这天下午,一个俊朗的男孩走进了花店,冲妮娜灿烂地一笑:“小姐,给我拿一束玫瑰花。”妮娜觉得那张面孔似曾相识,尤其是那双茶色的眼睛,像褐色的水晶一样。她的心突然“咯噔”了一下。

妮娜扎好了玫瑰,递给男孩一张精美的小卡片,他面带微笑地很快写完了,然后要她放到花束中去。妮娜扫了一眼,瞥见下面的落款是“杰明”。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战栗了一下。恍然之间,当年那个和她传字条的男孩已经长大了。可是杰明并没有认出妮娜。临走的时候,他对着角落里的一束花惊喜地喊了一声:“多美的花啊,很多年前我就听说过这种花有特别的馨香。可惜莱娜恩只喜欢玫瑰。”角落里的花是一株香水百合。

杰明经常到妮娜的花店里买玫瑰,两人渐渐熟了起来,有时候还聊上一会儿。原来,他的女朋友叫莱娜恩。

有一次,杰明动情地对她讲起年少时的往事:“那时,我刚随父母搬到勃垠第,很孤单。幸好不久后,我开始和一个女孩通过字条做了好朋友,可是后来她突然离开了勃垠第。”

“你们一直没见面吗?”妮娜强做镇定地问。“是的,因为我们分别上的是上午和下午的课,没有机会见面。其实有一次,我上午就偷偷地溜到教室外面,从窗户里看她。可惜没看清,只是从背后看到她有一头漂亮的金发。我想她一定很漂亮。噢,她头发的颜色和你的很像呢。”妮娜没有说话,只是低下了头。她很想告诉杰明,她就是那个女孩。可是她现在该怎么说呢,她害怕一说出来就破坏了彼此对以前的那份美好回忆。

这天晚上,就在妮娜准备关店门的时候,很久不见的杰明来了。他神情沮丧,样子很落魄,而且满身酒味。“发生什么事了?”“莱娜恩,莱娜恩……”杰明趴在桌子上,喃喃着。

从杰明断断续续的叙说中,妮娜知道莱娜恩和一个有钱人走了,因为杰明不能让她过上想要的生活。

“她怎么就这样走了呢?以前妮娜也是这样一声不吭地离开了我,为什么会这样?”杰明一遍遍地呢喃着。

看着杰明痛苦的样子,妮娜再也忍不住了:“杰明,其实,其实妮娜没有离开你,她现在就在你身边!”

“你,你是谁?”杰明睁开迷蒙的眼睛,抬起头看了一下:“哦,我知道了,你是那个坐在轮椅上的卖花女孩。你不是妮娜,我不要你来可怜我!”

妮娜顿时泪流满面。是的,她的腿没了,在一次车祸中她失去了双腿。看着醉倒的杰明,妮娜坐了许久才离去。

第二天,杰明醒了,他发现自己在花店。这时,一个陌生的男人来了,说女孩的花店已经转给他了。头痛欲裂中,杰明慢慢地回忆起昨晚的一些片段,他隐约记得昨天一个哭泣的声音在他的身旁诉说了许多关于以前的事,蜘蛛侠,小狗菲力,还有香水百合……他想起来了,是花店里那个坐在轮椅上的女孩!她就是妮娜!杰明突然想起昨晚他说了许多不该说的话。“上帝啊!”他冲出花店去寻找,可妮娜早已不知去向。

杰明惆怅地徘徊在静寂的小街上。黄昏中,他恍惚觉得空气里溢满了那种氤氲的香气。

(叶柳)

鲜花情缘

抚今追昔,在于体味人生,而不应失其本意。回忆过去的可贵,在于帮助我们生活,而不是妨碍生活。

这天又是星期四,艾惕安手捧鲜花朝蒙巴那斯公墓走去,他的太太吕茜尔就葬在公墓的七区。

那是去年九月底的事了,当医生宣布吕茜尔去世的时候,他的精神生命也随她去了。他每星期四都来看她,决定到死方休。

艾惕安伏下身去将鲜花献上,每星期这时,他总是要追忆他们美满姻缘的历历往事。他始终不相信,那个完美无缺、快活得像孩子的吕茜尔会离他而去。

艾惕安原先是个神态俨然,只知道工作,别的都不以为然的人。五年前,自从吕茜尔下嫁给他后,就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那是一个多么好的女人啊,清新脱俗,娇媚无比,善解人意,从不做使人难堪和绝望的事,处处都能和他想到一起。

这次,在离吕茜尔坟墓不远处,有一个身着重孝的少妇,跪在地上。她仪态不凡,神态肃然,满脸泪痕,面前也摆着一束美丽的鲜花。艾惕安在路过那座坟墓时,看到上面写着:安多华·龚斯当之墓。艾惕安猜想,这大概是她的丈夫。从少妇的神态上可以看出,他们夫妇的生活是无比和谐的。残酷的现实不仅使他失去了吕茜尔,也使这位少妇失了爱侣。艾惕安感到,他和这位妇人真是同病相怜。

自吕茜尔离去后,艾惕安形单影只,寝食无味,工作也没了兴趣。他觉得抚爱缱绻再也不会有了,连续弦再娶的想法,他都觉得是对吕茜尔的亵渎。

星期四,那位重孝的少妇又来了,艾惕安同情而且理解地看了她几眼,发现她献上的是一束蝴蝶花。

又一个星期四,他们几乎同时来到墓地,彼此眼波倏地掠了一下对方。这天,他拿的是郁金香,她拿的是康乃馨。

从这之后,每个星期四他们都见面。她有时早来,有时晚到,但恪守星期四不变。

“不会是因为我吧!”他暗自思忖着。

然而,每次等的时候,情绪总不免会起点波澜。现在两人都很经心于花的选择,瞅另一位献什么花的眼神似乎也更坦然。彼此暗中好像在比赛,花的品种也越来越名贵。

每次离去时,少妇总是行色匆匆,艾惕安怕她发窘,总是在她走得很远后,才离开墓地。

一天,他来到墓地,发现墓地守卫抓着一个老妇人的胳膊,身边还有那位少妇。守卫告诉艾惕安,这位老妇人常偷少妇和他献上的鲜花。少妇显得很惶恐,央求守卫放了老妇人。艾惕安发现老妇人长相不俗,便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老妇人低垂着目光,尴尬地说:“要是您儿子的坟在那儿,而你丈夫又吝啬,别说是买剑兰,就连买点紫罗兰的钱也不肯给,你会咋办?”

“我也会这么做的。”少妇面无惧色地说。

艾惕安转身对守卫说:“我和这位太太每周都来换花,花总是要蔫的,放了她吧。”

守卫放了老太太,艾惕安给了她一些钱,少妇又加了点,老太太含着感激的泪走了,剩下他和少妇相对而视。他们第一次开口对话。

“刚才的事,真得感谢您,你们男人就是说话有力。”

“因为我理解她,都是为了心爱的人。”

他们开始谈起了对爱侣的怀念,当彼此叫到对方的姓名时,都显得十分惊讶,之后又都变得很欣慰。看来,他们都在对方不在的时候,偷看过对方所去墓座上的碑文。

安多华夫人认为,自己失去的是天底下最好的丈夫。在安多华活着时,没有一个女人会像她一样得到那样的体贴和爱怜,只要是为了她,安多华无不尽心竭力。他很年轻就出了车祸,没有给她留下一句话就永远离开了。

他们的共同点太多了,都失去了最亲爱的人,都没有孩子聊以自慰,都是满腹哀伤和对爱侣的无尽怀念……

紧接着的一个星期四,他们又都像有约在先似的走在了一起。

艾惕安讲起,他除教学外,还爱写剧本,在吕茜尔去世前,他的一个剧本已开了头,后来就再没有心思动笔了。安多华夫人也喜欢戏剧,曾专修过文学,得过硕士学位,他们在一起讨论了好一阵文学、戏剧和文学评论。她还鼓励艾惕安要写下去,为了死去的太太。

艾惕安好似突然活了过来。

在离开墓地时,下了一场大雨,只有一辆出租车,于是他们只好同车返回。

艾惕安有点激动,车外大雨滂沱,车内坐着一个与他有那么多共同语言的年轻美貌的女人,他心里突然感到惶恐,好像生的欲望又复苏了。

就在这时,吕茜尔的影子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他很惭愧,自责地叹了口气。她十分解事地瞥了他一眼。

分手时,艾惕安畏怯地小声说:“也许你会觉得唐突。但既然我们在同一天走同一条路,何不同租一部车呢?我来接你。”

她显得有些为难,踌躇片刻之后,决定还是由她叫辆出租车去接艾惕安,因为她比他住得远,况且这样也不会被家里的老妈子看见。

于是成了一项程式:每星期四,她乘车来接他,他在门洞下等候,手里拿着花束。这样几次后,他们几乎无话不说了。花当然是他们之间的一大话题。现在他们挑花搭配固然是为了死者,同时也兼顾着对方。

艾惕安重新开始写作。安多华夫人常常向他借书看,并不时向他提出中肯的建议,建议之妙颇使他意外。

日月如梭,又是几个月过去了。艾惕安愈来愈发现自己离不开她,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爱上了她。

在一次晚餐上,他大着胆子握住了她的手。她的目光里带着惊恐、恳切和爱慕,也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艾惕安肯定地说:“我以为跟你这样的女人一起生活一定……”没等艾惕安把话说完,她马上缩回手去,脸上又挂起一层悲哀的帷幕,泪水滚了下来。

艾惕安说:“别这样,并非一切对你都结束了。一年四季,周而复始,各个时令有各种鲜花,一味沉湎于过去,不是上策。抚今追昔,在于体味人生,而不应失其本意。回忆过去的可贵,在于帮助我们生活,而不是妨碍生活。我相信,我们失去的爱侣一定希望我们活得更幸福。”说完这些话,自己也觉得奇怪,朋友们也曾这样劝过自己,可无济于事,今天,他却这样劝起她来。艾惕安感到生活始终都那么美好。

下个星期四,他们又在一起时,终于挽起了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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