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据司马迁记载是子思所作。《史记》 中讲到,子思曾困于宋,曰:“文王拘于羑里,作《周易》; 尼父厄于陈蔡,作《春秋》,吾困于宋,可无作乎?” 于是,作《中庸》。《中庸》是继《大学》 的人生观确立后,告诉学生该如何在社会上处世立命,那就是要“中庸”,就是要“不偏不倚”,既不“过”,也不“不及”。
《论语》。语录体,记录了孔子与弟子间的问答。据考证,不是一时一人所作,是孔子的弟子或再传弟子的追记,经过几度编辑整理而成。全书共20篇。国内外注释《论语》 之书多达3000余种,为诸子之冠。《论语》 犹如儒家之“圣经”,它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孔子的思想以及儒家基本主张。
《孟子》。是孟轲的言行录和对话篇。它是由孟轲与其学生万章等合作而成。全书分为7篇261章,约35000字。内容广泛,涉及到仁义道德、政治经济、性命祸福等领域。它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孟子的思想。
《易》 即《周易》,为六经之首。《易经》 本是一本占卜算命的书,但后来因被诸子百家争相运用,故而成了中国文化的源头。
《书》 (《书经》 )亦称《尚书》。“尚” 同上,即上古之书,记载了上古时代(夏商周)的政治历史。《书》 也是我国最早的历代政治论文集,上起《尧典》,下讫《秦誓》。可分为《虞夏书》、《商书》 和《周书》。相传计有百篇,秦“焚书” 后仅有29篇。《诗》 (诗经)亦称《毛诗》。西周诗歌名篇选集,计有305篇。秦始皇“焚书” 后,至汉复传。复传本有四:毛亨之《毛诗》、齐国之《齐诗》、鲁国之《鲁诗》、燕国韩婴之《韩诗》。后来,后三者又失传,故今本诗经只剩《毛诗》。《诗经》 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 多采自民间,属于通俗音乐; “雅” 为正统诗歌,与风相对。雅又分大雅与小雅。大雅为贵族作品,属于史诗。小雅是贵族的享受的轻音乐,“颂” 为周天子宗庙祭祀用的庄丽诗篇。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这反映了《诗》的主题是很纯洁,很有教养意义的。
《礼》 (义礼或士礼)。孔子在删订六经时,选取了士或儒(职业仪礼家)必须学习的礼制17篇,装订成《礼》。由于儒者最重要的工作是办丧礼,因此,《礼·丧服篇》 最为重要,封建制度的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的礼文也规定得最清楚、最具体。孔子之后,战国时代又出现了《周礼》; 到了西汉又出现了《礼记》 (又分为《大戴礼记》 和《小戴礼记》 ),大戴是指戴德,小戴是指戴圣。后人又把《仪礼》、《周礼》 和《礼记》合称为“三礼”。当然,后二者不属于六经系列,因孔子订六经时,它尚未出现。
《乐》 已失传。据考证,是儒家用来帮助宣传礼教的工具。正如孔子所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安土治民,莫善于礼”。《春秋》 主要记载鲁国的历史,是编年体。记载了上起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下至哀公14年(公元前481年),共242年的事件。历史上的春秋时期,亦据此而得名。孔子修《春秋》 的目的是通过褒贬古人,教育当政者按照他的理想治国。
《史记》 记载:“孔子修《春秋》,绝笔于获麟。” 公元前481年,孔子正在修订《春秋》,忽有人来报,城外有人捉得一头怪兽。经过描述,孔子确认为是麒麟,孔子于是叹曰:麒麟只在太平盛世才出现,现在并非如此,看来要天下大乱了,灾祸就要来了。于是孔子便把获麟这事记在《春秋》 里便停笔了。从此,历史就进入了天下大乱的战国年代。两年后,即公元前479年,孔子也以73岁高龄逝世。
《春秋》 语简义晦,注解《春秋》 较为著名的典籍有三传:《左传》、《公羊传》、《谷粱传》。
从汉朝董仲舒“独尊儒术” 开始,把《诗》、《书》、《礼》、《易》、《春秋》 等奉为儒家经典。从此,儒学便是仅在“五经”中,“五经” 也成为选拔官员之必考科目。至南宋,朱熹又把《礼记》 中的《大学》 和《中庸》 单列出来,与《论语》 和《孟子》 合称“四书”,亦是儒家晋官之必考科目。至此,便有“四书”、“五经” 之说。
董仲舒之前,汉朝统治者就设立儒经博士,承认儒学的正统地位,但用来治政的还是道家和法家思想(黄老刑名之学),儒学与之经常发生争执。董仲舒认为,孔子修《春秋》,把大一统当作首要的大事,并认为这是古今之道。现在异说纷呈,百家争执,朝廷无法统一,法制屡变,臣民不知所从,所以应将不属于“五经”、不合于孔子的学说,一概废弃不用,专用儒术。他把战国以来各家学说都统一到儒学中。董仲舒本人亦因此而成为秦汉大一统时代儒学集大成者,号称“群儒之首”,并成为两汉中央集权专制统治的理论奠基人。
董仲舒专治儒经《春秋公羊学》,曾以此获博士官。他的治学方法,是迎合朝廷需要,用阴阳五行的方法,取《春秋》 所记天变灾异广泛地予以附会穿凿,使公羊学彻底的阴阳五行化,儒学亦从此蒙上浓厚的迷信和神秘主义色彩。其他经师们纷纷效法,将阴阳五行加入到经学里来,借以取得朝廷的信任,经学阴阳五行化,成为西汉今文经学的特点。
朝廷把这种阴阳五行释五经的方法推广天下,并作为选官的重要手段,于是士人趋之若鹜。例如,有的经学大师竟用十多万字来解释“尧典” 二字,用三万字解释“曰若稽古” 四个字,有的大师一生只研究一本经书,甚至至死都没研究透。这种繁琐枯燥、空疏荒诞的今文经学扼杀了无数的优秀人才,浪费了大量的脑力资源。
经过董仲舒的一番神秘主义解释后,“四书五经” 与儒学一起,也就益发神秘莫测,其作用与影响也更见深广,并且可以说是妇孺皆知,深入人心。无形中,“四书五经” 成了社会指导思想,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行为规范,亦成了维系二千年封建统治的重要精神支柱。
2.三纲五常:只要义务,不要权利
董仲舒思想对后世影响巨大深远的,当数他提出的“三纲五常”。
所谓“三纲” 最初并不是董仲舒提出,最完整的提法见于《白虎通义·三纲六纪》:
三纲者,何谓也? 谓君臣、父子、夫妇也。……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纲原意指网的总绳,这里指君对臣、父对子、夫对妻具有支配、统治的地位和权利。而相反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只有侍奉和顺从的义务。
“五常” 之说最早见于《尚书·泰誓下》 中“狎侮五常”,是古代伦理的五典。唐人孔颖达解释五常即五典,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董仲舒所提出的“五常” 出自《举贤良对策》中:“夫仁、谊(义)、礼、知(智)、信,五常之道。”“三纲” 强调了绝对的统治与服从的关系,而“五常” 则是调整这种关系的基本原则。
儒家文化的核心是礼教,即等级观念,这种等级观念被董仲舒无限拔高,加以绝对化,成为人们行为的普遍准则,即以伦理纲常的形式固定下来。董仲舒用他的哲学思想体系论证出这种道德伦理规范是“天” 的安排和阴阳五行的体现。所谓“道之大源出于天”,“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
日月运行,自有天道,男女交往,便有人伦。人伦是人间的天道。自然界是天尊地卑,人世间则是男尊女卑。正如孔子在《易》 之《序卦》 中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这就是“天道”、“天命”,我们应该“尊天命”、“畏天命”。就是讲,“三纲” 即是天道,天道告诉我们“阳尊阴卑”,君、父、夫为阳,臣、子、妇为阴,天地的阴阳不可改变,故三纲也绝不会改变,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等级秩序,便由此奠定了理论基础。
儒家“三纲五常” 最集中的体现便是“忠孝” 二字,臣民爱君王为“忠”,子女爱父母为“孝”。忠孝是一切伦理准则的基础和核心,忠孝观念也成为中国人道德观念的核心内容。这是一种片面的道德义务,它只要求臣、子、妇“尽忠尽孝”,而对君、父、夫却没有任何道德约束。这显然是不平等的道德律令,是对弱者的人权侵犯。
“三纲五常” 首先确立的是一种家族制度,它是礼教或礼治的核心。因此,中国人格外的重“家”。
“家”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非常重的。易中天先生在《闲话中国人》 一书中称中国人几乎达到了“无人不家”、“无事不家”的程度:
公是 “公家”,国是 “国家”,皇帝是 “官家”,朝廷是 “王家”,王爷是 “孤家”,大臣是 “卿家”,老板是 “东家”,老婆是“浑家”,同姓是 “本家”,全体是 “大家”,他人是 “人家”,自己是 “自家”,连儿童也是 “家”:“小孩子家”、“女孩子家”、“闺女家”、“姑娘家”,真所谓人人是 “家”。又比如,务农的是“农家”,开店的是 “店家”,开厂的是 “厂家”,经商的是 “商家”,卖酒的是 “酒家”,医生是 “医家”,内行是 “行家”,学有专长是 “专家”,正所谓行行皆 “家”。
中国人的活动一切都以“家” 为中心。个人的努力并不在为社会服务,而在“光宗耀祖”,在“扬名显亲光耀门楣”。作为“家” 的象征,中国人的“姓” 是很重要的。古人常常用“生不改姓” 来表明自己的决心(女人除外,她们婚后必须改姓夫姓)。因为这个“姓” 正好能够证明他是“×家的人”,他不仅活着时要做“×家人”,即使死了也要做“×家的鬼”。不管是人还是“鬼”,“无家可归” 是天底下最悲惨不过的事了。蒲松龄的《聊斋志异》 就为我们讲了许多“孤魂野鬼” 的故事:通常它们都是些无“家” 可归的冤魂,到处游荡,好不凄楚悲切,而一旦这些“野鬼” 找到了自己的“家”,也就入“家” 为安,不再骚扰人间了。
中国人重家,家为“本位”,家为“中心”。家是构成中国社会的最小单位,既然是“最小单位”,家庭成员自然是“忽略不计” 的了。在家庭内部,家为大,我为小; 家为同,我为异。同为大而异为小,小服从大,异服从同。因此,中国人常讲“求大同而存小异”,但事实上,“异” 虽小往往也是不容许“存” 的。谁要想标新立异,忤逆传统,则会被视作“逆子” 而逐出家门。因此,更确切地讲,是求大同而“灭” 小异。
我们都知道,《红楼梦》 中的贾宝玉,就因为不愿意听从“家” 的安排,不愿意与薛宝钗结为“金玉良缘”,而是“标新立异”,追求与另一个表妹林黛玉的“木石姻缘”,结果,被认作是“大逆不道”,遭来合家上下的齐声痛斥。最后,这个“家” 逼死了林黛玉,逼走了贾宝玉。宝黛之爱演变成了封建家庭统治下的经典爱情悲剧。
家族制度或封建礼教是我们儒家文化的独创。据说,儒家创始人孔子是位没有父亲的“私生子” (一说是他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父亲),从小就生活在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里,对“家” 的渴望自然成了他终生的理念。因此,这位孔先生竟付出了毕生的精力来研究中国人的家庭,制定中国人的家族制度——礼教。“礼教” 或“礼治” 首先设置了家庭内部的等级关系,父亲是“一家之主”,是家庭的绝对权威,妻子和子女都必须无条件地绝对服从他的意志:“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夫要妻休妻不得不休。” 作为子女则要竭尽孝道,事奉长辈; 作为人妻则应恪守妇道,相夫教子。否则,会被视作“逆子” 或“荡妇”,出了“逆子” 或“荡妇”,自然是“家门不幸”,要受“家规” 的处置,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国与家是同构同理的,家即是小国,国即是大家。父亲是家里的“皇帝”,皇帝是国家的“父亲”。一国之内,皇帝的权力最大:“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犯上” 就是犯了“国法”,是“叛臣贼子”,不仅要被处死,而且还要在皇帝宣判他的“死刑”后,磕头谢恩,谢皇帝“赐死之恩”。
治国如同治家,事君如同事父。子事父为孝,臣事君为忠。能尽孝道者,一定能忠君爱国,这就是所谓的“孝门出忠臣”;能治家者一定能治国,即所谓“齐家治国平天下”。因此,对一个人的评价,不是看他有没有才干,而是看他对上是不是“恪尽孝道(修身)”,对下是不是“治家有方(齐家)”。一个人的本事若能做到“修身齐家”,便可以委以“治国平天下” 的重任。两千多年来,我们一直生活在这种以等级秩序为特征的封建宗法礼教下,遵循着“三纲五常” 的道德说教。具有绝对权威的君、父、夫代表着“家”、“国”,他们的意志、他们的利益便是“家”、“国” 的意志与利益,“家” “国” 的利益至上,任何个人都不允许有自己的个人意志或个人利益。
董仲舒说,人“非若鸟兽然,苟为生,苟为利而已”。把为权利奋斗者,比作鸟兽,相反,“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就是说,尽义务就是尽道义,不应再去计较个人的权利了。后来,这两句话竟然成了中国人的名言。
孔子不也说过“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吗? 要权利的都是小人,而君子只需尽义务就够了。呜呼,还有谁敢轻言“权利” 二字?
伪善的理学:“存天理,灭人欲”
中国历史发展到了宋朝,儒家为迎合统治者需要,认为“三纲五常” 还不足以约束人们的手脚,必须有更严厉的道德律令。于是把儒家的“三纲五常” 上升为天理,换言之,三纲五常是天理的具体体现。这就是以程(程颢、程颐)朱(朱熹)理学和陆(陆象山)王(王阳明)为代表的宋明理学,亦称“新儒学”。1.道德为宗教,百姓为教徒
二程是宋明理学的奠基人,“理” 或“天理” 观念的发明人。正如程颢所说:“吾学虽有所授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 那么什么是“天理” 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