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的确是好东西,莎士比亚在他的著作中说,金钱可使盲人重见天日;德国的大伦理家坦布德在书中说过,把金钱放到哪里,哪里就发金光;而且,80%的人生目标都可以通过金钱来实现。
启蒙时期的大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记住,有钱的地方就有犹太人。”的确如此,对犹太人来说,第一重要的事就是赚钱。值得肯定的是,犹太人爱钱,但绝不做违法犯罪的生意,比如走私、贩毒等等,而是靠独特的理念、聪明的脑袋去合法地赚大钱,只要能赚钱,他们是不会放过任何机会的。
大财伐罗思柴尔德是犹太商家的杰出代表,他的始祖名为亚莫夏,少年时在另一成功的犹太商贾海穆处当学徒。后来自立门户经营古董商店,以贵族巨贾为推销对象。他在拿破仑时代,乘欧洲动荡不安时期巧妙地运用手腕,深谋远虑地运用资金与情报,创造出财富,积累了令人咋舌的资金。在他积累财富的过程中,可以说是不择手段的,如果他当时不那么做,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欧洲冠富之称了。他的经商手法可以说是犹太商人的典范。
“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用在犹太人身上,是再恰当不过的了。在长期的流浪生涯中,犹太人一直面临着这样无情的现实:无论他们被迫流亡到哪个国家,哪个国家的人都歧视他们。犹太人要想在当地生存,就必须要缴纳各种高额而且莫名其妙的捐税,假如他们少缴了什么税金,立即就会遭到驱逐和屠杀。
犹太人流浪所在国家的统治者们,更是离不开犹太人的钱,他们建造豪华的宫殿,过着奢侈的生活。甚至进行战争,都需要从犹太人口袋中掏出无数的金钱。于是就出现了这样可笑怪异的事情:他们暂时不需要钱的时候,就瞧不起犹太人,因此就把犹太人驱逐出境,但是过不了多久,他们需要钱的时候,又把犹太人召回来。犹太人简直就成了他们的提款机。
因此,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犹太人没有国家、没有政府,没有用以保护他们安全的力量。这样也就没有权力,没有地位,没有尊严。犹太人惟一拥有的就是钱。有了钱,他们就能得到活下去的保障,钱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惟一依靠。
当犹太人遭到统治者驱逐的时候,钱就可以换取统治者的收留和保护;当某个地方发起反犹暴乱的时候,用钱贿赂官员而让犹太人有一条生路;甚至遇到盗匪的抢劫,钱还可以赎回犹太人的生命。由此可见,犹太人如此爱钱,其实是辛酸的、是无奈的、是迫不得已的。
钱对于犹太人来说,不只是货币,更是一种“护身符”。所以,犹太人就是这样现实,他们赚钱的目的是生存,赚钱只是生存的手段罢了。为了生存,当他们把钱装到钱袋里的时候,当然不会去考虑钱的出处。
当其他民族还在憎恶钱时,犹太人就有着“爱钱人才能成为富翁”的金钱观,这使他们赚钱时放下了思想包袱,也为他们开辟了众多的赚钱途径。为了赚钱,他们可谓用尽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如果不是这样嗜钱如命,犹太巨商又怎能诞生呢?
贫困是上帝的惩罚
历史上,金钱曾被很多民族广泛地看做一种罪恶,只有犹太人除外。与“越穷越光荣,越穷越革命”的观点截然相反,犹太人认为“贫穷就是罪恶”。
这话当然有点过头了,但贫穷毕竟不是光彩的事情,至少说明了一个人的无能。一代伟人邓小平同志在接见莫桑比克总统时说过:“贫穷绝不是社会主义。”还有,我们经常说的“富贵”这个词其实就很有道理,为什么不说“贵富”呢?就是因为必须先富,然后才会得到一般人的尊敬。
犹太人的人生观是以金钱为基准的,他们认为,每晚都能够尽情、畅快地大嚼丰盛的晚餐,这类人才是值得尊敬的。如果你学富五车,是一位天下知名的学者,就应该过着富足的生活。
犹太人是一个没有被禁欲主义束缚的民族,中国厨子、美国工资、英国房子、日本妻子是他们理想生活的四大目标。好莱坞的一位巨子告诫其子说:“过奢侈的生活!大手大脚地花钱!始终记住不要按你的收入过好日子,这样能使一个人获得自信!”但是,如果没有钱,这一切都只能是幻想。所以,他们认为贫穷就是罪恶。
犹太人认为人生在世应该设法拥有大量的金钱,要有能力不断地把钱花费在豪华的餐桌之上。有一则有趣的故事,充分地刻画出犹太人对金钱的重视。
一位非常富有的犹太人快死的时候,一再叮嘱妻子:“我快死了,你赶紧把我的全部财产变卖成现钞,待我死时同我一块儿装进棺材里,我要拥抱着现金到极乐世界去!”没过多久,富翁凝视着枕边一大捆花花绿绿的现钞,脸上挂着一丝满足的微笑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妻子遵照遗言,把巨额的现钞和丈夫的遗体一同装入棺木。
在送葬的途中,富翁的一位好朋友探知有巨额的现钞陪葬。便立刻启开棺盖,捧出现钞并点清数目,然后开了一张与现钞同额的支票,放进棺木里,并且顺手拍拍老友的肩膀说道:“喂!老兄!换一张同额的支票给你,你在九泉之下应该会感到同样的满足吧!”
还有一个寓言:有三名神父,分别是英国人、美国人及犹太人。美国神父问其他两位:“对于教堂奉献箱里信徒们所奉献出来的钱,你们都是怎么处理的?”
英国神父说:“为了公平,我会在地上画一条直线,然后把奉献箱里所有的钱,往天上一丢,落在地上直线右边的,是属于上帝的钱,作为教堂运作的经费;而落在直线左边的,则算是我的薪水,留下来让自己过生活。你们又是怎么处理的?”
美国神父说:“我也跟你差不多,我是在地上画个圆圈,当然,圆圈不能画得太大啦!然后把奉献箱的钱呢,往天上一丢,掉在圆圈里面的就奉献给上帝,而掉在圆圈外面的,就当做是我的私房钱啦。”
最后,视钱如命的犹太神父忍不住开口了:“你们太麻烦了,我根本不用画什么直线、圆圈的。我的方法很简单,只是直接把信徒奉献的钱往天上一丢,上帝要就让他拿去,上帝不要就掉在地上,那就全归我了。”
因为憎恨贫穷,所以犹太人爱钱。而爱财之心是取得财富的原动力;动力越大,其行动就越有力,行动越有力,方法就越多,赚到的钱就越多,这些都是成正比的。这点可以从犹太人哈同身上得到证实。
犹太人哈同,1873年来到中国上海谋生,当时他24岁,年轻力壮,但身上除了穿着外,几乎一无所有。他立志来中国赚钱发财,消除贫穷这个罪恶。
他一无资本,二无专业知识或技术,因身体魁梧,就在一家洋行找到一份看门工作。相貌堂堂却屈尊当站门雇员,一般人会不屑一顾,而哈同却不那么想,他认为看门赚来的钱是一种报酬,没有丢脸和失身份的感觉。同时,他希望先在这份工作上找到个立足点,今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最终要找到能赚更多钱的路子。
哈同在当看门工时,非常认真,忠于职守。晚间,他利用一切可用时间阅读各种经济和财务的书籍,知识增进很快。老板觉得此人工作出色,脑子精灵,就把他调到业务部门当办事员,后来又逐步提升为行务员、大班等。这时,他的收入大为增加了。
但心怀壮志的他并没有知足,1901年,哈同开始独立经营商行。他将自办的商行取名为“哈同洋行”,为了赚取更多的钱,以经营洋货买卖为主。因为他看到洋货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品不那么多,消费者难以“货比三家”。因此,他的经营获得了高额的利润,而市场却神不知鬼不觉。几年间,他赚了许多钱。
随着资本的增多,哈同没有放缓自己的追求,开始买卖土地和放高利贷业务。他买入的土地往往从一些急等钱用的人处获得,所以他把价钱压得很低,卖主不得不就范。接着,他将低价买入的土地租给别人造屋,到一定年限后收回,这样连房产也归他所有了。另外,他自己也投资建造楼房供出租,从中获取惊人的利润。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他终于告别了罪恶——贫穷,而成为大富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