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两章的错别字已经改好了,以后会注意错别字的,真的很抱歉!
————————————————以下正文,超过1000字————————————————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类似的这种事情,当金知晓还是学生时,她经常丢胶带,丢胶带的频率大到以后每次买了胶带丢了后,她不会选择再去买,而是会选择在原来的错别字上硬改,所以到了后来她买了胶带后,她还是不会选择第一时间去用胶带,而是去习惯性的在字的上面涂改。金知晓还经常丢笔盖,一些刚买的笔用了一会就会发现笔套不见了,之后只能把新买的笔扔掉,但是金知晓最后发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她再也不买有笔盖的笔了,她会选择单一的弹簧笔,之后果然没有再丢过笔盖了。
在之后的生活,金知晓就像那笔盖和胶带一样,习惯的去做某事,习惯的去忘记某事。
可以说跟边伯贤再次走在一条路上,还是不习惯的。就像丢掉的胶带一样,令人烦躁。即使有了新的,依旧是不习惯的。
所以当金知晓、金钟仁、边伯贤一起走在街上时,金知晓还是选择没出息的站到了金钟仁的旁边。在外人看来,她和金钟仁倒是对不错的情侣,而边伯贤只是他们的朋友。
金知晓对金钟仁的情感,可能说是迷茫的吧,其实如果当初边伯贤没有闯进金知晓的生活,金知晓有可能在不久有一天会和金钟仁在一起吧。起码金知晓是这么认为的。
金知晓和金钟仁在一旁笑的天花乱坠,从最新的娱乐新闻谈到工作,从工作谈到生活,边伯贤就在一旁静静的听着,时不时插上几嘴。
终于到了影院,才发现疯狂电影城的最近的一场排期居然离当时还有一个多小时。金知晓无聊的在候影区坐着,气馁的看看金钟仁,金钟仁也看着金知晓无奈的耸耸肩,随后金知晓欲哭无泪的做个鬼脸给金钟仁。
有时候一些人之间就是这样,没有说一句话,就已经知道对方要表达的是什么,这就是属于金知晓和金钟仁的默契。
边伯贤在一旁看着金知晓,看着她无聊的做着那些小动作。时光荏苒,有时候静静的看着自己爱的人对于边伯贤来说竟变成了一件奢侈的事。
边伯贤是敏感的,他对金钟仁对金知晓的感情是清楚的,甚至有时候都会有点嫉妒金钟仁,因为无论在什么场合,金钟仁都可以陪伴在金知晓身边;金知晓在买东西时都会不自觉的提到金钟仁爱吃什么;金知晓有时候会为金钟仁考虑;金知晓无论跟金钟仁闹多么大的矛盾,都是金知晓主动去和解,以至于他们从不闹矛盾;金知晓还会很听金钟仁的话;金知晓会和金钟仁分享任何一件事。这些都让边伯贤羡慕不已。
他们的爱情不是童话故事,但至少还是甜的。
那时金知晓还没有遇到边伯贤,金知晓亲眼看着那个自己心心念的男孩挽着一个女孩的手。回到家后,金知晓哭了很久,因为她真的就像网上的一些句子描述的一样,连他有女朋友几乎都是最后一个知道。于是,金知晓的初恋——一段单相思,最后以那个男孩有了女朋友为结尾。
金知晓颓废了很久,八个月吧。她以前还嘲笑过那些因为失恋而郁郁不得志的一些人,当时的她想,自己就算失恋了也不会像她们那样。但是金知晓错了,就像一件已经不适合自己的衣服,既不能穿,也舍不得扔。让人恶心,让人反感。
金知晓还是决定走出来。她开始重新打扮自己,她开始重新面对生活,以及正视他有女朋友并且不喜欢自己的事实。
【以下部分内容根据泰勒斯威夫特的Begin Again的歌词改编,以金知晓的第一人称进行叙述】
前几天我见到了一个叫边伯贤的男孩,他很像他。也许是一时冲动吧,我选择了去追求边伯贤,可能是为了弥补自己当初没有勇敢的去追求他,不管怎么样,我对边伯贤进行了追求,人们常说女孩子太主动是没有好果子的,但是当边伯贤笑着接受我的表白,并且说出了我迄今为止觉得最感动的一句话,边伯贤说,真巧诶,我也喜欢你。
今天是我跟他约会的第一天,在一个咖啡馆,我不禁笑笑,男孩子只会想到在咖啡馆里进行约会吗。
镜子里的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着陌生的自己,不禁想起了他,他不喜欢我穿高跟鞋的样子,但是我喜欢。
我锁上门,戴上耳机,听着那熟悉的歌,他总是说他听不懂这首歌,但是我懂。
进去时还以为你会迟到,但你早就到了,站起来向我招手。
我朝你走去,你拉开椅子,请我入座,你不知道这有多礼貌,但是我知道。
你前合后仰,笑得像个孩子,真奇怪,你竟觉得我幽默,因为他从不这么想。
在过去的8个月里,我一直觉得爱情不外乎是,让人心碎,痛苦焚身,黯然消逝。
但是在这个星期三的咖啡馆里,我见证了爱火重燃。
你说你从未见到过哪个女孩崇拜像韩佳人一样的女孩,但我的确喜欢。
我们都在讲自己的往事,你不明白,我为什么有点害羞,可能是因为你跟他很像吧。
我们走过街区,来到我的车旁,我差点就要提起他,对于他,我对你的解释只是一段以失败告终的暗恋。
但你聊起电影,那是你们家每个圣诞节都会看的片子,我第一次没有再提那段感情。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看着你的侧脸,我心里默认道。
现在,边伯贤,你是我的唯一。
现在,金知晓,你是我的妞了。
我打算爱你很久,好像还没有放弃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