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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话说徐志摩的小说顾永棣

徐志摩轻灵飘逸而富有音乐感的诗,和他那绮丽潇洒“浓得化不开”的散文,为中国现代文学添上了一笔浓重的色彩。但他的小说或许是由于数量不多,或许是由于他的诗和散文名声太大,常被人们所忽视。尽管他的小说数量不多,但涉及的生活面不狭,善于心理描写,注重环境氛围的渲染,既有朴实的篇章,也有富丽的篇章,大多小说采用抒情诗一般的语言,去捕捉急速跳动的神经作用,这正是志摩所长。从总体看,他的小说和他初期的诗一样,处于多种体制的试验阶段,就凭这份热情和勇气,也是值得我们缅怀的。

1930年4月,上海中华书局出版了徐志摩的短篇小说集《轮盘》,共收短篇小说十一篇,集外小说有未完稿《珰女士》和四篇童话,总共十六篇作品。

在翻译小说方面,1927年4月上海北新书局出版了《英国曼殊斐尔小说集》共八篇,集外短篇小说五篇,长篇小说有《涡堤孩》(富凯著)、《赣第德》(伏尔泰著)及与沈性仁合译的《玛丽玛丽》(詹姆·司蒂芬著),加起来也是十六篇。

以上创作小说与翻译小说合起来共三十二篇,约四十万字左右,就以他仅十年创作生涯来衡量,也不算少了。本集为全面展示作者思想与艺术演变的全过程,特按编年体排列,分创作与翻译上下两部分,有删节。

徐志摩早在中学时代就是个小说迷。郁达夫是他在杭州一中时的同学,郁达夫在《志摩在回忆里》说:“而尤其使我惊异的是那个头大尾巴小戴金边近视眼镜的顽皮小孩,平时那样的不用功,那样的爱看小说——他平时拿在手里的总是一卷有光纸上印着石印细字的小本子——而考起试来或作起文来,却总是分数得的最多的一个。”当时志摩看了哪些小说,现在已无从考查。但他在1913年杭州一中校刊《友声》第一期写过一篇有关小说的论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若科学、社会、警世、探险、航海、滑稽等诸小说,概有裨益于社会,请备言之,科学小说,发明新奇,足长科学知识;社会小说,则切举社会之陋习积弊,陈其利害,或破除迷信、解释真理、强人民之自治性质、兴社会之改革观念,厥功最伟;警世小说,历述人心之险恶,世事之崎岖,触目刿心,足长涉世经验;探险航海小说,或乘长风,破万里浪,或辟草莱,登最高峰,或探两极,或觅新地,志气坚忍,百折不回,足以养成人民之壮志毅力;至于滑稽小说,虽属小品文字,而藉诙谐以讽世,昔日之方朔髡奴,亦足以怡情适性,解愁破闷。凡诸所述,皆有益小说也,其裨益社会殊非浅鲜,有志改良社会者,宜竭力提倡之。”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他不仅读过很多小说,而且各类小说均有涉及,否则是无法写出这样论文来的。那时作者仅十七岁,但他已强调了小说的社会功能,并要借助小说来推动社会的改良。这是一篇研究徐志摩小说不可忽视的文章。

1918年8月他赴美留学,1921年又横渡大西洋转往英国剑桥大学学文学。他在海外结交了不少文人学士,社会名流:迪金森、罗素、罗曼·罗兰、魏雷、卡因、韦尔斯、开恩司、嘉本特、瑞玦慈、傅来义、哈代、曼殊斐尔,回国后又结识了泰戈尔,他在这些人身上得到了精神上的糕粮,和人之为人的立身之本,他的世界观、价值观和审美观,都转入了一个新的境界。他在欧美期间读到了康赖特、契诃夫、曼殊斐尔、胡尔弗夫人、司德策謇、梅耐尔夫人、潭野衲、乔治马、赫孙的名著。志摩认为这些人的文章,才称得上文章,因为他们用完美的字句,表达了完美的意境。

在志摩的心目中,一篇如意的小说应该是:“像一首完全的抒情诗,有它特具的生动的气韵,精密的结构,电异的闪光。”也就是说一篇上乘的小说必须是有真挚的感情,诗一般的语言,具有独特的个性和生动的意境,框架结构是紧密的,又是流通的,字里行间闪耀着心灵的光辉和智慧。如果用他对小说的要求去衡量他的小说实践,两者有不小的差距,但他确实在朝这方面不断探索。我们不妨用他最早的三篇小说来分析:

《春痕》是以真人真事为基础的,小说中的主人翁逸就是惨死在辽东半岛的林宗孟先生,他是林徽因的父亲,是志摩的忘年交,他爱文艺善书法,年轻时风流倜傥,年过半百时,依然“万种风情无地着”。

《春痕》情节跳跃性很大,他的重点不放在编织故事上。全篇四节,各选择瑞香花、红玫瑰、茉莉花及桃花李花,分别代表春、夏、秋和十年后的春天,各具象征性。它象征逸与春痕姑娘的爱情,由萌发、升华、枯萎,转向幻灭。但作者并不局限于向我们讲一个一般性恋爱故事,而是告诉人们人事有代谢,沧海变桑田、青春会老、美会变丑,原来精神现象也受着物质法律的支配。全篇充满诗情画意,浓墨重彩着意渲染意境,采用象征和对比手法,和散文诗一般的语言,这些都是志摩小说所长。但他拙于编故事,也没悬念,也就是志摩自己所说:他的这路笔不会转弯子。

《两姊妹》写一位神经质的姐姐和一位有残疾的妹妹,蜗居在二十一年前母亲死后所承管的老屋里,过着呆板、无聊、寂寞的生涯,缅怀失去的青春、爱情和欢乐。小说用邻居们热闹的舞会、女用人的幽会来反衬她俩的孤独与凄凉,这种马后桃花马前雪,令人一步一回头的心态是人人都可能遭逢到的。这是很平常的题材,但写作高手,不会猎奇,他要开挖的东西,是人人心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无的,正是他在《再说一说曼殊斐尔》所说:“谁要是能说一句话或一篇话,只要他那话里有一部分人人想得到可是说不上的道理,他就是圣人。”这篇小说作者采用的语言比较平直,采用环境描写和人物对话来表达人物复杂而微妙的心态。我认为这篇小说受曼殊斐尔的影响很明显,写作手法上异于《春痕》。

《老李》又名《老李的惨史》,这篇小说也是以真人真事为基础的,老李的原型就是志摩在杭州一中时的同学李幹人,李幹人死后志摩还写过一副挽联:李长吉赴召玉楼,立功立德,有志未成,年少遽醒蝴蝶梦。屈灵均魂报砥室,某水某邱,欲归不得,夜深怕听杜鹃啼。这挽联写于1914年初,而小说的时代背景放在清末,浓重封建势力正钳制着要投胎的灵魂。从“立功立德,有志未成”诸句,也可看出志摩对李君的评价。

但这篇不是传而是小说,当然里面有作者的虚构与想象。这篇小说在写作方法上又不同于《春痕》与《两姊妹》,他没有在语言上下功夫,文字是朴实的。他在这篇小说里比较注意结构,有情节、有故事、有起伏、有虚有实,有强烈的对比度,写老李是实写,写他的正直、热心、无私和一丝不苟的办事精神,生活习惯虽然怪,但怪得憨厚可爱,人物是可亲可信的。孟甫是虚写,写他的贪婪、腐化、狡诈和残暴。实与虚、善与恶对比强烈。知县与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猛三又是一对陪衬式对比,知县从总体上说他是封建制度的维护者,但热心于公益和思才若渴的清官还是有的。故事是以血淋淋悲剧结束的,作者的用意可能是要揭示灵魂的罪恶,但作品在客观意义上不止于此,它抨击了封建制度的罪孽。

从他最早的三篇来看,题材不同,写作手法也各具特色,这说明作者从一开始写小说就在寻求多种表现手法,为要投胎的灵魂,搏造各种式样的躯壳。

志摩后期的两篇小说:《死城》《珰女士》是值得注意的,因为这是作者走向现实主义的标志。

《死城》的时代背景是封建军阀统治下的北京,以廉枫夜游为走向,划出了从前门到城根墓地的写作空间。全文紧扣着一个“死”字,城楼像骷髅,大街上虽然热闹,却像丧事人家的鼓吹,街灯像鬼火,浓霜、冷月、枯芦、狐鹜、西山紫气,北京成了一个死城,成了一堆死灰。而东郊民巷——这国中之国——帝国主义禁地,有六尺高,一脸糟斑的大汉守卫着,里面有欢乐和笑声,却不让中国人靠近。廉枫与守坟人的对话充满着对穷苦大众的同情和对病态社会的愤慨:人民一年比一年苦,大米一年比一年贵,冻了更饿,饿了更冻,大雪天连狗也瘦了不少。最后用守坟人之口,描绘了一幅惨绝人寰的全家自尽图,用血淋淋的事实向封建军阀进行了控诉。

如果我们联系志摩1928年12月23日写给妻子陆小曼的信中所说:“地在淮北河南,天气大寒……此一带老百姓生活之苦,正不可以言语形容。……即在车上望去,见土屋墙壁破碎,有仅盖席子作顶,聊蔽风雨者,人民都面有菜色,镶手寒战,看了真是难受。……我每当感情动时,每每自觉惭愧,总有一天我也到苦难的人生中间去尝一分甘苦。”志摩良心的天平秤一直是倒向劳动穷苦大众一边的。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严酷的现实生活给了作者巨大的冲击力,使他的人道主义进一步升华,走向现实主义创作道路。

《珰女士》是以胡也频与丁玲在1931年初那一段生活为写作原型的。胡也频在上海被捕时,志摩曾设法营救,胡也频遇难后,志摩又设法资助丁玲,让她与沈从文一起逃离险地上海。

珰,是玎玲珰的谐音,暗示丁玲;蘩的原型是胡也频,黑的原型则是沈从文。《珰女士》虽因作者罹难而成未完稿,但小说的褒贬倾向已很明确。小说通过珰女士的心灵窗户,反映两组对立体,一方面以珰与蘩为代表,他们为铲除贫穷所表现出来的坚韧、机敏的性格,挚爱、崇高的品质,与卑劣、丑陋、险恶的社会为一组,又以黑的真挚情义和卖身求荣的崔为另一组对比,使忠奸善恶昭然若揭,字里行间充满一股浩然正气。

有人认为这篇小说说明志摩后期的思想已倾向无产阶级革命。我认为徐志摩不可能有这种境界,因为他把人就看做人,而不是用阶级和党派来区分的,他从人道主义的立场出发,痛恨一切强暴、杀戮和卑劣行径,而对弱小的、穷困的、被压迫的人,一直给予同情和支持。但这篇小说中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一贯反对暴力行为的志摩,却支持蘩联络同志去斗争,这对他来说,确实是具有突破性的。我认为这篇未完稿的重要性在于他思想上的突破,在于他从浪漫主义迈向现实主义的转折。而在艺术上由于理性的东西过多,削弱了个性特色,反显得平平。

本文第二节里我曾谈及志摩留学欧美四年,结识了不少欧美文人学者,回国后他又两度赴欧美及印度、新加坡访问旅游,他不仅翻译小说,也翻译了不少诗。他还介绍了西方文化名人、西方哲学、西方美术及当时在国内还鲜为人知的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同时他又把中国古代哲学、传统文化及书法、篆刻、国画及中国风俗介绍给西方,所以我一直认为徐志摩称得起是中西方文化的使节。但这一点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和肯定。

志摩早期就认识到小说的时代意义和社会效应,所以他的翻译也是有选择有目的。从他的精神内核来看,他受到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人文主义的影响,人文主义是与封建主义和维护封建统治的神学相对立的,它倡导人性论和人道主义,讴歌自由、恋爱和大自然。

他译《赣第德》,他认为《赣第德》是中国的《镜花缘》,他要用理想这面镜子来反照社会的丑恶、凶险;他译《涡堤孩》,他就要讴歌伟大的恋爱;他译曼殊斐尔的作品,他是要介绍曼殊斐尔的纯粹文学:这对当时中国社会来说仍有启蒙教育性质和先导作用。

他在翻译的态度上是严肃的,这从他的《征译诗启》中就可以看出,他虽用文言文译过诗,但浅尝辄止,他主张用白话文译,他在译文方面,直译的显得生硬,而意译的都很精彩。

现在研究徐志摩的人越来越多,从最近日本、法国等国的友人来访中,我了解到徐志摩在海外也引人瞩目,而小说是他创作生涯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所以今天出版他的创作与翻译小说,我认为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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