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折腾到精疲力尽,凤子轩才沉沉睡去,睡时还霸道地抱着她的手臂。
安蜜儿却没有睡着,她伸手轻轻地擦去凤子叶额角的汗滴,然后起身下床。
下地的时候,双腿有些微微发抖。
这个男人,真是……
安蜜儿毕竟是练武之人,身体很快适应过来,她又点了一枝让人安神的迷香,这才走出来。
黑夜,队伍如长蛇一般,悄无声息地进发。
洛临风瞥了安蜜儿一眼,“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啊!出了前面这座山,就不再是北朝的地界了。”
安蜜儿心中一动,不禁转头向北朝京城的方向张望。
此时,他应该还在熟睡中吧!
不知道,在他的梦中,会不会有她的身影。
“后悔,为什么要后悔,他做他的皇太子,我做我的平民百姓。再说,我是为了救娘亲,其他的事情,先不要提了。”说完,安蜜儿啪达一声甩响了鞭子,大声喝道:“驾!”马儿撒开蹄子,撒欢似的跑开。
洛临风略略微顿,然后紧跟其上。
三天三夜之后,队伍在路的尽头停了下来。
得到这里,已经是人疲马乏了。
一座狭窄的山谷里,将士们用搭了一排简易的行军帐逢,一条溪流从山顶飞溅,玉带一般将整座山谷宛延包围。
洛临风手执着竹筒望远镜,站在一块大石头上面张望。
安蜜儿抬头望着湛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从头顶飘然而过。
良久,洛临风从石头上跳了,扯了一根狗尾巴草叨在嘴里,叉着腰晃了一圈,又换了个位置重新察看。
安蜜儿手搭凉棚,转头问向洛临风,“怎么样?”
洛临风轻轻摇头,“前面那座山,叫做五灵山,据可靠消息,天术堂的总部就在金顶上。我们休息一天,明天去前面那个青牛镇,看看能不能混进去。”
将士们都在休息,安蜜儿则跟在洛临风的身后在林子里转悠。
两个人一人背了一把弓箭,比赛射兔子。
这山野之地,除了随军带来的干粮以外,没有什么好吃的了,除了打打野物换换口味,没有别的可以吃了。
深山老林,地面上枯黄的落叶堆积得很深,掺着黑黑的泥土,踩上去非常柔软。
阳光从林子的顶端投射进来,落下斑驳的光晕。
洛临风闲闲地走在前面,嘴里嚼着青草根,一边不停地嘀咕着:“让你别来,非要跟来,缺吃少装的……”
安蜜儿暗暗好笑,这洛临风的八婆指数飙升啊。
低矮的落叶丛中,突然一道灰黄色的身影闪过。
安蜜儿举弓箭,“嗖”地一声,洛临风手中的箭已经先她一步射出。
扒开灌木,长长的箭鞘上面,挂着一只肥大的野兔子。
“嘿嘿,女人啊,还是身手差了许多!”
安蜜儿不用气,“这有什么好得瑟的,射箭是你的强项吧!”
洛临风将野兔绑起,往腰间一挂,吐掉嘴里的草茎,斜斜地瞥了安蜜儿一眼。
“鄙视你一下,哥从来都是耍飞刀的,哪里有玩过箭好不好。为了表示公平,特意跟你拿同样的。”
“那你别得意太高,一会看见兔子我先来……”
洛临风耸了耸肩,表示无所谓。
果真,两个人走不多远,又有黄色的身影一跳一跳地从林子里冒出来,这只兔子似乎没有见过人类,有点傻乎首的,趴在地上,长耳朵的小脑袋,不时左右摆摇。
安蜜儿微微勾起嘴角,搭弓拉弦,箭枝利索地飞了出去。
“嗖”地一声,那枝箭直直地射到小黄兔的跟前,插入了草叶之中,那小黄兔吓坏了,赶紧转身就跑。
“哈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这是在射兔子还是射树呢?”
安蜜儿白了他一眼,不过就只差一厘米嘛,有什么好笑的。
“哼,这叫警示懂不懂,让兔子有个心理准备!”
“嘿嘿,狡辩!照你这警示法,别说吃兔子肉,就算是兔子毛也吃不到了。”
安蜜儿表示非常郁闷,如果换成了手枪,肯定是百发百中,这破弓。
安蜜儿拿起弓,又试了几把,直到射中了大树,才罢手。
“哼,继续,你不过是小胜一把罢了。”
再往前一点,洛临风又射了两只肥兔子,安蜜儿两手空空,倒不是因为她准心不好,而是没有机会下手。
洛临风毕竟是练刀子这么多年了,身手非常快。
簌簌的声音响起,安蜜儿这次可不放过机会了。
前面一片树叶晃动,她紧张搭弓射出去。
“嗖”地一声,之后,传来了一声尖叫,“啊,救命……”
洛临风与安蜜儿一个对视,洛临风眼里的鄙夷之****盛,安蜜儿则扔下弓箭,急忙往树丛后面跑。
一个年轻的公子,正抱着腿坐在地上。
离他前面不远,一条漆黑的长蛇正在地上翻滚,蛇身七寸处,正插着安蜜儿射出去的箭。
小公子抬起头,求救地望着洛临风,“救命,这蛇咬了我的脚。”
洛临风淡淡瞟了一眼那蛇,正是那最毒的七步倒。
传说只要咬了人,走过七步便会死,说明了这蛇非常毒。
安蜜儿已经弯腰下来,用刀帮他割破裤管,果然有一个被蛇咬过的伤口,已经肿得老高,伤口呈黑紫,不时有漆黑的血,从伤口里流出来。
小公子痛苦莫名,洛临风推开安蜜儿,轻声道:“让我来吧!你去收拾你的猎物吧!”
洛临风娴熟地将他的大腿绑住,用小刀划破伤口,将漆黑的血挤了出来。
“哪,这边这块肉要挖掉,你选择要命还要这块肉?”
洛临风淡定地说,小公子吓得面无人色,满头大汗,“命,要命!”
安蜜儿真过去看那条蛇,那蛇还没有死透,安蜜儿用棍子一捅,它竟然昂起头来,朝安蜜儿吐红信子。
安蜜儿吓了一跳,正准备打死它,一道白光闪过,蛇头瞬间落头,旋转的刀子已经飞了回去。
安蜜儿回头,洛临风正擦试刀上的蛇血。
“千万别靠太近,这蛇太毒了。”
安蜜儿再走回来时,洛临风已经替小公子包好了伤口,背他下山。
洛临风把三条兔子剥了毛皮,除掉内脏,淋上盐巴,然后放在火上翻烤。
小公子坐在火堆旁边的石头,还一副没有回过神来的样子。
洛临风边烤边回头看了他一眼,“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一个人往林子里穿?”
小公子黯然,“在下叶倾城,我是去青牛镇找我爹的。原本是顺着大路走的,我想抄近路快一点到青牛镇,所以就从林子里穿过了,没想到,才走了一点点远就遇到了蛇。两个的救命之恩,在下感谢不尽等到了青牛镇,一定请二位到家中做客。”
“叶倾城……”洛临风望着安蜜儿嘿嘿一笑,将手里烤好的野兔肉递到了安蜜儿。
“尝尝看,来,叶倾城,这个是你的。”
三个人一人一只烤兔子,吃得很饱。
洛临风烤兔子的地方,是在山谷的另一侧,他不能让一个不知根底的看到他的营地。
安蜜儿也十分了然。
吃饱肚子以后,叶倾城与他们熟络了起来,笑道:“你们两位看着眼生的很,应该不是青牛镇的人吧?”
安蜜儿正准备说话,洛临风又轻咳了一声,“呵呵,是啊,小兄弟,我们是打猎的,顺便看看青牛镇的行情,要是好的话,看看能不能倒点特产出去卖。”
洛临风一本正经的样子,让安蜜儿也相信似乎真是他说的那回事。
“青牛镇的特产还真多,主要有云岭的碧螺春,东街头的牛肉烧饼,还有南岭子的野猪肉干,浣头溪的银线鱼……”
叶倾城说到这里,兴奋的表情溢于言表,洛临风趁机补充了一句。
“呃,这个镇子也不大,这么多特产岂不是没有人要啊!”
安蜜儿瞬间也看了过去,注意全部集中在叶倾城的脸上。
如果有什么线索,他应该都会说的。
“二位看来果然是外地人,对这里的情况不了解,其实青牛镇虽然小,但是人却很多。”
叶倾城说得兴奋,“其实我这次过来,主要有就是这事而来。你们看那边耸入云霄的山峰,上面有一座神仙住的庙堂,每年的这个季节,都会有一次朝会。其实也有很多人道听途说来凑热闹,根本没有到日期,也过来了。殊不知,真正的日期,其实在三日后了。这些人在前个月就来了,住在牛青镇上吃吃喝喝的,找不到方向的就提前走了。”
洛临风与安蜜儿对视了一眼,“那你既然是青牛镇的人,那应该对这边非常了解。”
叶倾城脸上有一丝窘迫,“在下并不是青牛镇上的,这个地方在很久以前是个蛮夷之地。我家在南朝,家父为了寻仙,特地幕名而来,后来干脆在青牛镇上做起小买卖来。”
这叶倾城打扮倒也十分普通,布衣一族,应该没有说谎。
安蜜儿笑道:“既然你父亲在青牛镇这么多年,那应该去过那个什么五灵峰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