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宁奇把被他爹用棒赶出家门,立逼着他上学的事压得很严实,但是还是被同学们知道了。大家七嘴八舌,说啥的都有,不管怎么说,被老子用棒赶出家门总不是一件体面的事情。同学们的闲言碎语说得他整天耷拉着个脑袋,很不是滋味。
同学们说三道四无非是说说而已,真正令宁奇头疼的还是那个方老师。方老师扣了他的助学金,事情并没有算完,他的两只眼睛死死盯着他,而且,方老师在学生当中放出话来:“我就不信,还有我治不服的学生。”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宁奇还有什么办法呢?他现在的处境已经不是两头子受气的问题,而是劁猪割尾巴——两头子受了伤。
宁奇的心情很压抑,情绪十分低落。活泼好动的天性和善于观察与思考的灵性被方老师整治得几乎殆尽,对动物的爱好,对大自然的向往之情早已荡然无存。恶作剧的报复之举不但没有解除他心头的烦恼,反而加重了他的心事。父亲近乎无情的棍棒,把他所向往的校外生活的自由之门堵了个严严实实。他很无奈,现在他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度日如年”。他的变化很大,几天的时间,好像变得老成起来,甚至有些老气横秋。课余时间,他常常一个人溜达到运动场上,看一看打篮球、踢足球的,球到了脚边,也抬脚踢上几下。一来二去,他不知不觉恋上了足球。
黄龙中学有一个非常好的传统,对体育运动抓得很紧。三操和体育课自不必说,单说学校的篮球队,堪称为一支响当当顶呱呱的队伍。学校十分重视篮球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球队代表着学校的形象,他们经常把球队拉出去打,把对手请进来打,就是这支篮球队,把学校炒了个红红火火。
球队出了名,队员们请老校长给球队起个响亮的名字。老校长满口应允,于是笔墨侍候,单等老校长提名。老校长微闭双目,提笔沉思。这时候,正好马银贵老汉敲响了钟声,老校长闻声,立时顿悟,挥毫写下“钟声”两字。自此,钟声队便成了学校的一种荣耀,一种自豪。
说钟声队厉害,并非没有对手,就在偏僻的乡间古镇上,跳出了一个三马队,成了钟声队的克星。几年来,两队有过无数次的交锋,各有胜负,如果细算总账的话,最多也就打了个平手。
三马队在哪里?一不在学府,二不在机关,而是在一个极普通的回族家院里。之所以称之为三马队,是因为该队的主力队员是马氏三兄弟,老大马牟,老二马苏,老三马西。哥仨一律的精瘦、机灵、五尺有余的个头,再加上一副极为相像的面孔,走在一起齐刷刷的,酷似三胞胎。
马家小院在古城小镇里。老马老两口平日靠摆个小摊做个小生意赚点钱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很紧巴,马氏三兄弟读完了小学便中止了学业。短短几年的学习生活,使马氏三兄弟迷恋上了篮球,后来虽然离开了学校,他们每天都要到学校里去打一阵篮球,从不间断。再后来,他们干脆在自家院外的空地上栽了一个独杆的篮球架,虽然简易了一些,但是很实用。每到下午吃完饭以后,年轻人都云集于此,尽情展示着自己的才艺。看着眼前人才济济,马牟呈头,拉起了一个球队,就是三马队。
别看马氏兄弟念书不多,却都具有很好的悟性,尤其在打球这件事上,可谓无师自通。他们深得排兵布阵之要领,而且各个身怀绝技。
先说老大马牟,因为他投篮投的准,人称神投圣手。老大打的固定位置是前锋,打前锋最要紧的事情是不管你处在什么位置,也不管你用什么姿势,要不择手段地把球投进篮筐里。这一点,马牟做得最好。
让马牟最出彩的,是三马队和钟声队在黄龙中学的一场比赛。
那天,双方打得都十分精彩,钟声队个人技术娴熟,配合默契,几次精妙的小范围妙传,闪开了对方的防守,连连得分。下半场,三马队调整了战术,加强了防守,一度扼制了钟声队的势头,将比分追了上来。至此,两队你投一球,我得二分,双方咬得很紧,比赛成胶着状态。全场即将终了的时候,双方打成了平局,但是,这时候的球权控制在钟声队手里。钟声队一个妙传,中锋接球三大步上篮,眼看着胜利在望,全场的学生欢呼起来。就在中锋投篮的一瞬间,老三马西好像从天而降,横飞了过来,一个盖帽,干干净净地把球盖了下来。盖下来的球正好落在马牟的脚前,他抓稳球,看看已经没有时间了,就地奋力一推,把球推了出去。球在空中划了一个漂亮的弧线,不带汤不带水,来了个空心入筐。与此同时,终场的哨音也响了。就是这一投,把全场的观众惊呆了,要知道,马牟是从对方的弧顶上推出来的。顿时,篮球场上像凝固了一样,没有了一丝声气。当人们回过神来的时候,像火山爆发一样,整个球场沸腾了,掌声、喝彩声响彻了半空。
老二马苏是个多面手,前锋后卫都能打,但是最擅长的,要算是打中锋了。
有一次,钟声队来到小镇,和三马队又一次交锋。这一次的部署,是重点看住中锋马苏,让他的球传不出来,至少可以破坏他传球的准确性,以达到瓦解对方进攻的目的。开赛不久,马苏得球带到弧圈附近,这时候,钟声队两个后卫呼拉一下逼了上来。马苏不慌不忙,背对球篮,把防守队员背在身后,拍了几下球之后,他突然握住球,伸出一只手做了一个传球的动作。背后两个后卫看见马苏把手伸了起来,以为是把球传了出来,赶紧一个旱地拔葱,高高跃起,想着把球盖了下来。就在他们起跳的时间,马苏巧妙地利用了这个时间差,稳稳当当把球传到篮下。篮球入筐后,全场一片喝彩,可是谁都知道,这个满堂彩是为马苏那个滑稽的传球而喝,而绝对不是为那个进球。马苏经常以妙传致胜,他也得了一个美名,人称妙传圣手。
虽然说马牟投球最多,马苏传球最妙,但是人们最佩服的,却是老三马西。马西打后卫。让他打后卫,简直就是一个铁将军把门,让进攻队员非常头痛。
马西有三个绝招,第一招是站位,第二招是断球,第三招是抢篮板球。马西的站位,人称“拦马桩”,意思是谁也别想从他这儿通过。马西断球,人称“飞天蜈蚣”。每场球下来,他通过断球破坏对方的进攻不下三四次,而且不断则已,断必得手。马西抢篮板,人称“空中摘月”。他的个头本来就高,加上长长的胳膊,有力的弹跳,谁也别想在篮下沾到他的便宜。而他马西却如入无人之境,想拔谁的萝卜就拔谁的萝卜,真可谓“于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马西的后卫令多少前锋望而却步,久而久之,铁门圣手的雅号便送给了这位铁将军。
外边的球队经常来黄龙中学打球,给宁奇大开了眼界。他十分佩服钟声队的老大哥们,他很羡慕他们身穿印有“钟声”二字的黑底白边背心的矫健身影,他觉得他们很帅气,很威风。他心里常默默地想,啥时候我能穿上它驰骋在球场上,那该多好啊!尽管他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然而,事情就是这么凑巧,一个偶然的机会,宁奇真的穿起了钟声队的黑背心,驰骋在运动场上。
事情是这样的。
宁奇不爱打篮球,却酷爱踢足球,课余的时间里,他几乎都泡在了足球场上。他对足球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要说宁奇踢足球,根本就没有什么目的,也没有给自己设定什么目标,纯粹是为了寻找乐趣。自从他迷上了足球之后,心情比先前好多了,最大的收获是,再也没有给方老师留下什么可抓的把柄。可是,甘蔗没有两头甜,乐趣找到了,这一头烦恼解除了,然而新的烦恼又来了。
在踢球的同伴中,宁奇的条件是最差的。人家穿着背心或运动衫踢,他没有,他只能光着膀子踢;人家穿着短裤踢,他没有,他只好把裤腿挽了起来,一直挽到大腿上,权做短裤;人家穿着球鞋踢,他没有,他只能穿着布鞋踢。布鞋这东西穿起来耐实,但是用它踢球就不行了,宁奇的鞋三天两头张嘴,每个星期回家,他妈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先给他补鞋。布鞋的危机让宁奇很难堪,也很无奈。后来,他每次上球场,干脆把鞋子一甩,光着脚丫子踢。宁奇的举动让许多人疑惑不解,不少人问他:“你脚疼不疼?”也有好心人劝说:“实在不行就别踢了,不保哪一天戗伤了脚指头,麻烦就大了。”
有一次,宁奇他们班和三(2)班赛球。这一天,天刮着小风,宁奇他们先踢的是顺风球,踢起来比较省力。两队人马你来我往,互不相让,论水平旗鼓相当,唯独三(1)班占了天时之利。前半场开赛不久,宁奇在中场得球,他没有采用长传冲吊的老打法,凭着两只光脚的娴熟功夫,左盘右带,直奔大门而来。闪过对方两个后卫之后,最后一个后卫挡了上来,宁奇不慌不忙,巧妙地拨了一个钻裆球,很轻松地把后卫甩在了身后。守门员一看大事不好,弃门而出,一个鱼跃向球扑了过来。就在守门员的指尖触球的一刹那,宁奇用脚外侧将球轻轻一拨,守门员扑了一个空,宁奇赶上去用脚内侧轻轻一推,皮球擦着地皮,“嘀溜溜”滚进了球门。
下半场易地再战,三(1)班由顺风转为逆风。三(2)班借助风势,发起了一波又一波的疯狂攻势。终于,在终场前十分钟,中锋利用中场的一个大脚冲吊,将球吊进了球门。打成平手之后,最后十分钟的比赛更加激烈。就在时间快到的时候,宁奇在中场断得一球,几个盘带来到禁区边沿。他冷静地闪出一个空档,拔脚怒射,球顶着风,发出“呜呜”的呼啸,直向球门飞去。守门员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在这么远的距离顶风起脚射门,没等他反应过来,球已经应声入门。这一脚非同小可,球场周围的人欢声雷动,就连三(2)班的同学也在为这一精彩入球而喝彩。自此之后,宁奇便得了一个雅号——铁脚。
全市中学足球赛的举行,把黄龙中学的足球运动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为了参加这次比赛,学校成立了足球队,宁奇被首选入队,而且是主力前锋。为了展示球队的阵容,学校给每个队员发了一双蓝球鞋,背心和短裤没有买,拿来钟声队的黑底白边背心,每人发了一件。凡是入选钟声队的队员,大都是从初中培养,到高中才遴选入队的,所以背心都是成年人的尺码,让宁奇穿上,简直成了袍子。他把背心拿去,让苏桂英把两个挎带折钉了起来,才能将就着穿起来。尽管如此,他觉得他终于如愿以偿地穿上了钟声队的黑背心,又得到了一双梦寐以求的蓝球鞋,真的心满意足了。
一年一度的文艺汇演在学校大礼堂里拉开了帷幕。大礼堂坐落在校园的正中央,虽然谈不上富丽堂皇,但是它在历届学生的心目中都是一个神圣的殿堂。每年一度的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以及一些盛大的节日庆典、报告会、文艺演出都在这里进行,大礼堂已经成为学校的一个标志性建筑。大礼堂里,灯火通明,一个个精彩的节目,一浪高过一浪的掌声,喝彩声,似乎要把屋顶掀翻。
为了参加这次汇演,各个班级都做了精心的准备,宁奇所在的初三(1)班也不例外。要说他们的班主任方老师,做学问做的有些近乎迂腐,他跟其他老师最大的区别是,他对文体活动一不懂行,二不参与,三不过问。初三(1)班文艺节目的排练,便落在了苏桂英的肩上。苏桂英性情开朗活泼,能歌善舞,天生一个搞文艺的苗子。这次汇演,是他们能够参加的母校的最后一次演出,所以苏桂英把这次机会看得很珍贵,她一定要带领大家争取拿个大奖,给母校留下一个永久的纪念。
三(1)班一共准备了五个节目,经过评委会的预演和筛选,只有两个参加今天晚上的决赛,一个是苏桂英的女声独唱《哈瓦那的孩子》,一个是宁奇他们六个人表演的《大头娃娃舞》。在这之前,全班同学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搞排练,下的功夫自不必说。单说宁奇他们排练的大头娃娃舞,就把宁奇练了个鼻头嘴歪。《大头娃娃舞》的要求高,难度也大,一个硕大的娃娃头面具戴在头上,能够看到外面的,只有对准眼睛的两个窟窿眼,稍有偏斜,演员便成了瞎子。一开始他们头上套着个剪了窟窿的书包练,舞蹈练成之后,最大的难题摆在了他们的面前。这六副面具借没处借,买没处买,就是照着做也找不到一个样品。
眼看着汇演的日子一天天迫近,苏桂英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嘴上都起了燎泡。在一次班会课上,她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要议题提了出来。有人说用白纸糊个样子,凑合过去就行;有人说派人到银川去买,但是有没有卖的谁也说不上;还有人说干脆把这个节目砍掉算了。大家七嘴八舌,莫衷一是。一阵乱哄哄的嚷嚷之后,教室里突然沉默了下来。
教室里的沉默很沉重,全班同学的目光聚焦到苏桂英的身上,等着她发话。苏桂英能说什么呢?她脸色通红,不时用小手绢擦着脸上的汗。她急得快要哭了。宁奇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看苏桂英,又看看方老师,嘴唇微微动过几次,可是话最终没有说出来。这时,只听苏桂英拖着哭腔说:“干脆,把这个节目取消算了。”
谁也能听出来,苏桂英说得是气话。这时,宁奇发言了:“我就不信,活人能让屁胀死。”说完,他向方老师投过去一瞥不屑的目光。
众人闻言,又把目光齐聚到宁奇的脸上。这些目光里有惊奇,有疑惑,也有赞赏。方老师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他,他想发火,但是他忍住了。他试探着问:“听你的意思,你能行?”
宁奇回答说:“我行不行你别管,那就看让谁安排了。”
方老师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宁奇说:“没什么意思。”
方老师的脸红了,额上的青筋勃勃跳动,但是他终于没有发起火来。他狠狠咽了一口唾沫,对着宁奇瞪了半天,问道:“你说说看,你用什么办法?要用什么材料?几天能做好?耽搁了演出怎么办?”
宁奇漫不经心地回答道:“这你就不用操心了,到时候我会把东西准时交给苏桂英的。”
初三(1)班的同学都知道,宁奇这小子顽是顽了些,但是他认准了的事情,一旦认真地去做,没有干不成的。今天他敢在大庭广众之下立这个军令状,一是说明他对班集体的热爱,二是说明他有这个金刚钻,才敢揽这个瓷器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