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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就吃醋怎么着

第二天上午,林旭悠悠然醒了过来,还没睁开眼睛,就察觉到怀里有着个温润的身子,手里面一团软绵。

林旭下意识的手抓了下,马上传来吴紫兰的轻嗯。

经验告诉林旭他握住的是什么,睁开了眼睛一看,吴紫兰那紫罗兰色的美眸也在看着自己。

对视了一眼,林旭缩回手,悻悻笑了笑,说道:“吴小姐,早啊。”

“早。”吴紫兰坐直身子,把前襟整理好,扣子全给扣上,刻意避开林旭的视线,看了看天色,“天亮了,我们还是下去吧。”

“好。”

林旭上衣昨晚上撕破了,还好背包在,摸出替换的传说,带着吴紫兰下了树,找到了正在忙活早餐的泷泽千舞他们。

看到今早的食物,吴紫兰一阵反胃,因为早餐竟然是烤蚂蚱,烤蜈蚣,烤蛇一类。

林旭倒没觉得有什么,拿过一串烤蚂蚱吃了几个,“嗯,味道还不错。”

黄志森哈哈笑了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子,大咧咧说道:“那是,我在丛林里的时间,比在自己家里还多,烧烤这些东西,我熟着呢。这些东西你们都放心的吃,不能吃的,有毒的部分我都剔除了,还撒了盐巴,烤的火候也很好,吃起来很香的。”

林旭拿过两串蚂蚱递给吴紫兰,“这东西看起来是不怎么样,可是吃起来还不错,而且高蛋白低脂肪,营养丰富,你尝尝看。”

吴紫兰接过来,咬了咬牙,拽下一个送到口边嚼吧了下,“嗯,还真不错。”

泷泽千舞正在烤蛇,烤熟了之后吃了起来,可是怎么吃都没味道,心里老想着之前醒来时看到熟睡中的林旭和吴紫兰亲昵模样。

泷泽千舞就算有心不承认,可是心里非常清楚,她是在吃醋,吃吴紫兰的醋。吃她被林旭保护的醋,吃她可以一直赖在林旭怀里的醋,吃她和林旭相拥着过了一夜的醋。

很想杀了林旭,但因为金翅蛊,又爱他爱到了骨子里,见到他和别的女人亲亲热热的,泷泽千舞快抓狂了,狠狠咬了一口蛇肉嚼吧着,顺带给了林旭一个冷眼。

林旭看到了泷泽千舞那杀气腾腾的视线,很无辜,非常的无辜,小爷今天起来了,还没逗你呢,至于吗?

好歹将就了一顿,早餐过后,几个人聚在一起,商量下一步的行动。

吴紫兰说道:“昨天大家都辛苦了,虽然遇到危险,不过还好都挺了过来。接下来呢,我们继续赶路,一定争取中午之前赶到地方。”

黄志森说道:“算算路,也就二十里地,是不远,但是走起来,真没那么容易,大家跟紧了我,都小心点。”

商量妥了,小队出发,依旧黄志森走在最前面。

走了十多里地,出奇的,一次危险都没有遇到,但小队每个人心里都很不安。

林旭四下看了下,现在的感觉很不对劲,就像是置身危险中,又察觉不到似得,“小老婆你觉得有点古怪?”

泷泽千舞无视林旭,不开口,这要是开口了,不就等于承认是林旭的女人了。

吴紫兰说道:“我也觉得有点儿古怪,身上毛毛的,可是又说不出,到底哪里有危险。”

走着走着,吴志森的脸色刷的白了,指着前面一颗树的树干,“你们快来看!”

几个人聚拢过去,来到树下仔细看了下,树上面一块树皮没了,下面留下一个爪印,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抓的。

林旭说道:“这是爪印,能那么轻松抓碎树皮和树干,力量非常的大。爪印离地差不多一米,也就是留下爪印的家伙并不是很高。从爪印的形状判断,不是熊干的。吴志森你脸色不是很好,应该知道什么,说出来听听。”

黄志森说道:“一直以来,金三角丛林里都有个传说,这里住着一个诡异的野人家族,这些野人嗜杀成性,是丛林里的霸主,在金三角这里没人比它们危险。这个爪印,我想就是野人留下来的,我想我们进入了野人的领地了。”

洪丙说道:“金三角丛林有神秘野人的事情我也听说过,可是金三角丛林我进出起码二十次了,也没见到什么野人。我想会不会就只是传说而已,根本就没那回事。”

“不,是真的,真的有野人的。我年轻的时候,就曾经遇到过,那次好不容易才逃掉。它们个子不高,大多是一米二到一米五高,浑身长毛,乍看像是一些古怪猴子。那些家伙身手非常灵活,力气也很大,不怕子弹。

这片区域,我以前只来过一次,没想到再来这里,竟然已经是野人的领地了。那些野人都是怪物,在丛林里面超级厉害。这个爪印一定是它们留下的印记,来划定领地用的。

听我的,不能再往前走了,再往前的话,命就没了。不管那个墓里面有什么,都不如命来的实在的。”

林旭瞧着黄志森那模样,一副惊恐道极点的样子,看起来他说的不是假话,“今天这一路上,我们一直觉得很古怪,隐隐的都觉得有危险。现在黄志森说有野人,这里是野人的地盘,我信。不过是回去还是继续往前走,决定权在吴小姐手上。吴小姐,你说怎么办?”

吴紫兰也信黄志森说的话,知道现在很危险,可是呢,再往前走几里路,就到降头王的墓了,要是就这么回去,那么多的努力就都白费了,“要不然这样吧,我们继续往前走,要是到了墓穴最好,要是遇到野人,立即离开。”

黄志森摇头,使劲摇头,“不可能的,遇到了的话,就没有机会逃走了。你们不清楚那些野人有多厉害,它们完全就是怪物,我们遇上的话只有死路一条。我要回去,我一定得回去,不管吴小姐你答应不答应,我都要回去。哪怕酬劳没了,我也要离开。”

吴紫兰怎么都不愿意回去,但是危险也不能不理,“这样吧,每人一票,要是三个以上都想回去,那么我们离开回去,酬劳我还一点不少给你们。要是只有两个人想回去,那就对不起了,你们两自己离开,酬劳一分没有。我要往前,去降头王墓穴那里,现在就差几里地了,怎么着我都不回去。”

黄志森说道:“我回去,你们听我说,这里真的很危险,多呆一分钟,多一分危险。”

洪丙没有决定,而是看向林旭,说道:“我这条命是你救的,我听你的。”

泷泽千舞说道:“这次是吴小姐雇佣我的,她走我走,她回去我回去,竟然她要走,我当然跟着。”

现在一人想回去,另外两个人想继续往前走,决定权落到了林旭的手里,几个人都看着他。

林旭深思了一下,回去当然是安全的事儿,可是就这么回去了,也他缩卵了点儿。

更重要的,林旭打算追泷泽千舞,她都不怕,自己要是怕了,那不就丢人现眼了,“我看,我们还是继续往前走好了。”

吴紫兰说道:“四个人决定继续走,一个人想回去,结果已经出来了,我们继续往前走。”

“你们真是不知道好歹,这里真的是很危险,再往前更是危险的不行。你们要送死,我不跟着,我绝对不跟着。”黄志森说完,转身就走,顺着原路大步离开。

泷泽千舞说道:“就这么放他走,好吗?”

吴紫兰说道:“请他做向导,是因为他知道墓穴位置。再往前就是墓穴了,这点路我们不会走错。等回去的时候,我想林旭一定有办法的。”

林旭笑语道:“这种事小意思而已。”

对林旭来说,丛林并不是什么陌生地方,去丛林里某个地方有难度,但是离开丛林,绝对是简单的事情。

吴紫兰说道:“既然这样我们继续赶路,争取最短时间内找到墓穴。”

五人小队变成了四人小队,继续前行,一路上林旭刻意观察着周遭,留意可能发生的危险,不过还好,野人一直没有出现。

黄志森一路往回走,他的枪已经丢掉,现在身上就一把锋利砍刀。

对他来说,丛林就像是自己家后院般熟悉,一个人走出丛林,也不是什么难事。

边走,黄志森边念叨着:“一群傻货,傻b,傻鸟,傻蛋,一个墓穴里有什么值得拿命去拼的。你们不知道这里的野人有多厉害,我清楚着呢,那些野人一个个都是吃肉的,身手矫捷的很,在丛林活动比猴子还要敏捷。就算它们出现了,一般也不会发现,只是偶尔可以看到头顶有个影子飘过。咦,头上怎么有影子飘过……啊……”

林旭一行和黄志森刚分开,离开还并不远,冷不丁的听到凄厉的惨嚎声,赶紧一起往回走追过去。

很快,林旭一行找到了黄志森的踪迹,但也只是一点踪迹。

黄志森人没了,地上就一只鞋子和他的砍刀。

两样东西突兀的落在地上,人,没了影子。

泷泽千舞眉头皱了起来,“看样子,他说的是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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