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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其实我记得(1)

J君的左边耳廓上有一排耳洞,总是戴着一串星星啊月亮啊字母啊之类的耳钉;右手腕静脉处有一个很大的文身,文的是一个男孩的名字。当初面试的时候,领导曾经对她这两处显著特征给予相当恶劣的差评,她说,为了表明我到你们这儿工作的决心,我已经把酒红色的头发染回黑色了,这还不够吗?至于后来J君究竟是怎样应聘成功的,始终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每次问她,她都轻描淡写地说:“我的专业好吧,而且我也作出了让步,承诺去上班的时候不戴耳钉,并且用手绢把手腕上的文身遮盖起来。”

J君生活在东北一个小城市,据说早先不在那里。在J君的爸爸远走他乡的时候怀着孩子的J君妈妈就义无返顾地跋山涉水跟着过来了。

一路的各种艰辛自不必说,J君先天不足差点儿死掉,硬是被她妈妈灌米汤灌活了。所以后来J君经常自嘲说:“我就是没有享福的命。”

在J君微弱的童年记忆里,爸爸总是喜欢对她说:“丫头你可记着,以后不能跟坏小子乱跑。”

J君刚上小学,她爸就因为打架坐了牢。那事儿当时闹得不小,出了人命,还好属于防卫过当。J君的爸爸虽然进去了,但因为他有几个要好的朋友,在这几个人的扶持下,J君和妈妈相依为命,卖早点摆烟摊,虽然辛苦,但是也还过得去。J君的妈妈不矫情,能吃苦,起早贪黑把家撑起来,虽然老公进去了,但是她一直记得他的交代:“千万把姑娘照顾好,再苦不能糟蹋孩子。”有这句叮嘱,J君的妈妈格外宝贝女儿。其实她早就感谢过老天爷,幸好生了个闺女,不至于跟她爸似的成天出去冒险惹事,可以乖乖在家当她的小棉袄。

小棉袄小的时候确实很懂事,每天天不亮就跟着妈妈起床准备早点摊,卖油条豆腐脑馄饨,人还没油锅高呢,就敢蹬着凳子去捞油锅里的油条,晃着小脑袋给客人端过去。通常是每天忙活半天才摘掉油乎乎的小袖套,背上书包去上学。那时候的J君剪着短短的头发,又瘦又小,再加上名字很像男孩,很多人吃过好几次早饭之后才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后来经常有人开玩笑说:“小小子又要去上学啦?”她说:“嗯哪!”很多年后她已经变成一个美丽的大姑娘,自己回忆起那时候的时光,还傻乎乎地说:“那时候我骑个比我还高的自行车满街乱窜,真像个假小子啊!”

假小子又怎样呢,照样有人喜欢!喜欢J君的是学校里的一个小男孩,两家住得不远,隔条街。那时候因为J君身边没爸爸,学校里难免总会个别不懂事儿的孩子笑她是野孩子。

J君稍微懂点事之后就开始反抗,J君当然相信自己不是野孩子,爸爸有多好只有她一个人知道,她也不愿意跟人解释,只知道用力量不足的拳头捍卫自己早熟而敏感的自尊。这样的日子里,她迎来小伙伴的陪伴。

伙伴男比她高一届,逃学捣蛋的事经常干。但是有一样,他看不惯其他坏孩子欺负女孩子。小小的年纪连情窦初开都算不上,他只是远远看到J君被一个男孩子嘲笑,毫不犹豫地冲了上去,威风凛凛地说:“谁再敢找她麻烦,就是跟我过不去。”

有了伙伴男的陪伴,J君的少女时代丰富多彩起来。假小子似的她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性别,开始偷偷在镜子里看自己的脸。有句话说,男生在女生面前更像男生,女生在男生面前更像女生,J君开始身体力行这句话。短头发的假小子渐渐留长了头发,并且琢磨着周末不上课不用穿校服的时候穿什么样的衣服出去玩比较好。偶尔还是会有坏小子到她面前胡说八道,她照样会骄傲地还击。伙伴男会带着哥哥一样的关爱嗔怪她:“有我教训他们呢,女孩子要学会被保护。”

光阴荏苒,依恋会变成好感,陪伴会成为一种习惯。

J君被公认为小美女,中学之后,J君的追随者多了起来,谁都没有发现原本瘦瘦小小野小子似的J君已经出落成眉清目秀的一个小美女。

两个人是在伙伴男初中毕业之后第一次出现岔路的。他成绩不怎么好,顶多上个技校,考个好中专都难。而J君的学习成绩相当不错。

说到这里应该插一句,对于这些年的细心陪伴,J君的妈妈是心里有数的。她一个人带着女儿受了太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苦。她当然也记得丈夫在监狱里反复强调的话,要把女儿看好,不要学坏。最初知道J君身边总有伙伴男的时候,J君的妈妈也是非常担心的,她很害怕女儿跟着坏孩子变成小太妹,为了这事儿她曾经好长时间都亲自护送J君上学放学。后来接触得多了,她发现伙伴男真的是个很懂事的男孩,他家离她家不远,一大早还会跑到她家的早点摊来帮忙,里里外外能干不少活儿。他对J君很照顾,有他陪她一起走,J君的妈妈能省出不少时间来,渐渐地,她也就默许了他们做好朋友。但是她叮嘱过女儿:“不许胡思乱想,要好好读书给爸爸妈妈争口气,你爸爸做了错事,你要是表现不好,妈妈就没脸见你爸爸了。”J君人小心大,这一切都记在了心里。所以,她成绩一直都不错。

J君必须读高中,考大学。她没有别的选择。

一件喜事是,初三的时候,J君的爸爸刑满释放回家了。家里一下子热闹起来。J君说见到爸爸那天,她搂着他脖子转了好几个圈,不想撒手啊高兴得要疯了。

J君的爸爸回家之后重点抓两件事,一件当然是家里的经济建设,另一件就是女儿的学业前途。

仗着自己广阔的朋友关系,J君的爸爸开始做生意,让母女俩过上好日子。但是他更注意女儿的朋友,他当然很快就知道了女儿“早恋”的事,对J君的妈妈大发了一通脾气:“我不是让你管好女儿吗,你怎么能让她跟那种混混在一起呢?”

J君和伙伴男六年朝夕相处,第一次出现了危机。

好在,那个时候,J君的爸爸把更多精力放在做生意上,而且伙伴男上技校,神出鬼没的,出现时间不固定,J君的爸爸就是想干涉他俩也比较费劲儿。所以,J君和伙伴男见面不再像往常那样明目张胆,而是转向地下。通常是J君下晚自习之后,伙伴男就在学校门口等她,把她送回家,但是不敢进她家门了。J君永远忘不了,放学回家那条黑漆漆的马路曾经是她最流连忘返的,下过大雪之后的路面都是冰,滑溜溜的,一不留神就会摔跤,更别提骑自行车了。她和伙伴男各自推着自己的自行车,舍不得骑,因为骑车很快就会到家,在一起的时间就太短了。只好以怕摔跟头为名故意推着车走,两个车把几乎挨在一起。零下十几摄氏度啊,戴着手套连手都不能拉,可是即便隔着又笨又厚的大手套,他在她的后脑勺上轻拍一下,她也会幸福得冒泡泡。

“傻瓜,快回家吧。”

“你才傻瓜呢。”

“好,我傻瓜,快回家吧,太冷了。”

“你先走,我看着你走。”

“你先上楼我再走。”

“不,你先走。”

“听话,你先上楼。”

“你先。”

“你先。”

“我爸来了!”

“啊啊啊,那,我先走了啊!”

冬去春来,J君考上了重点高中。

伙伴男送给J君的升学礼物是一个文身。说来也怪,他从小就是不良少年,文身这种事儿竟然没有去凑热闹,身上除了一小块胎记,完全没有龙啊凤啊匕首之类的彩色大图。

自从看了《甜蜜蜜》,J君总让伙伴男在身上文一个米老鼠,伙伴男摇着脑袋说:“那么幼稚,有损形象。”

J君上了重点高中,学习任务更重了,学校要求住校,但是J君的爸爸不同意,坚决让J君的妈妈每晚晚自习之后接女儿放学,有时候他还亲自开车去接。这样一来,J君和伙伴男见面就更难了。

那时候,J君的学校是市里最好的中学,每个人恨不得都上清华北大,不但读书学习拼命,干啥都拼命,中午吃饭也一样,第四节课老师们都很自觉地不拖堂,铃声一响就宣布下课,然后整个教学楼就轰隆隆响起来,千军万马拎着饭盒奔向学校的食堂。据说体育特长生那会儿特占优势,第一个冲进食堂到窗口买饭菜的总是他们。

就是在那样一个疯狂的中午,J君跟其他人一样,下课铃响了就拎着饭盒往外冲,不锈钢的勺子在不锈钢饭盒里叮当作响,可是她刚一冲到楼下,就看到一个人优哉游哉地正站在教学楼门口的柳树底下,闲闲地叼着烟卷,眯着眼睛朝她的方向望。寸头短得几乎能够看到青青的头皮,衬衣白得在太阳底下几乎晃眼,眉眼衬托得更加英俊。他看到她拎着饭盒傻了吧唧地发呆,抬起手来懒洋洋地打招呼:“傻瓜,走,带你去吃好吃的!”

虽然隔着很远,还隔着很多往前跑着去打饭的高才生,J君分明看到他露在白衬衣外面的手腕处多了一个文身,在太阳底下亮闪闪的。

J君问他怎么突然幼稚起来了弄个文身在手腕上,伙伴男说:“想你了呗。”

J君说:“骗人,你都没文我的名字。”

伙伴男就哈哈大笑:“你的名字不好,我文身上不是光棍儿就是穷光蛋,还不如文一条闪电照亮我们前进的光明大道。”

J君哈哈大笑追着他打。

没过多久,J君得了盲肠炎,开刀住院好一通遭罪。有J君的爸爸守着,伙伴男又不敢去看她,心急如焚。好不容易盼到她出院了,能上学了,每天中午他都跑去学校看她。学校大部分学生都住校,中午能回宿舍睡个午觉。J君没住校,又觉得中午回家太辛苦,只能在教室里趴在课桌上睡觉。伙伴男就坐在她旁边,伸出一条胳膊给她枕着,一动不动,看着她睡得小脸儿红扑扑口水直流。

在J君的梦里,日子就会一直这么过下去,这完全不是梦境。但是伙伴男比她现实得多,他知道两个人以后会走上完全不一样的道路,那个曾经在早点摊上帮忙的假小子不会一直在这个小城市里吃苦受累,大把的好前程等着她。她会考上一个大城市的好大学,会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会有一个温文尔雅的丈夫,而不是嫁给他这个技校毕业之后不知道何去何从的小混混。这样看着她熟睡的机会不多,也许不会再有。

高三那年,J君跟爸妈商量,自己要考电影学院导演系。那时候J君家里的经济状况已经好了很多,她爸爸跟人做生意,很忙很辛苦,但是让母女俩的生活质量提升了几个档次。一个粗人不懂得甜言蜜语,对家人好就是给钱。他进监狱好几年,媳妇没改嫁,还把闺女照顾得很好,他自觉亏欠她们太多,恨不得掏心掏肺。几乎所有J君的决定,她爸爸都是支持的,还不忘记追问一句“钱够花吗”。唯独两件事爸爸是坚决不同意的,第一件就是跟伙伴男谈恋爱,第二件就是考电影学院的导演系。J君的爸爸认定,伙伴男和演艺圈虽然性质不同,但都不好。所以,当J君提出自己要去报名参加电影学院的面试时,J君的爸爸非常果断地就拒绝了,不给任何反驳的机会。

J君血液里的冒险精神被极大地激发了出来,她跟爸爸大吵特吵,一定要去。J君的爸爸急了就说:“不要逼我把你锁家里!”

小时候,J君一直都是爸爸的掌上明珠,虽然分开了几年,但是她一直觉得爸爸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可是爸爸不但反对她跟心爱的人在一起,还反对她做心爱的事儿,她再也不想做乖乖女了。她找到伙伴男说:“如果你真喜欢我,就带我走吧。”

伙伴男自然是吓了一跳,问清楚原委之后,他想了想,说:“你爸爸说得对。”

J君当即发飙:“我问你到底是不是真心喜欢我,要是真心的,就带我去北京。不管怎样我都得去考一次,就算考不上我也认了。”

在一起这么多年,伙伴男当然知道她的脾气,虽然有他照顾着乍一看像个柔弱的小女生,但是真犯起脾气来那是十头牛都拉不住,她既然说了想去考导演系,那就是一定要去,要是他不跟着,万一她自己跑过去,那该多危险。J君的爸爸固然是为女儿好,但对于这个正处在青春叛逆期的女儿还是不够了解。想了半天,伙伴男点头说:“好,我陪你去。”

那时候伙伴男已经技校毕业。他读的专业是计算机,听起来挺高端,因为那时候电脑还没有像现在这么普及,别说到处宽带WIFI的了,就是连个拨号上网听起来都很高端,一般家庭里还没有电脑呢,即便有也是笨重的386,显示器带个大屁股,显示屏像个鼓出来的球。伙伴男报考的时候当然不知道以后电脑会成为那么普及的东西,他只是觉得这玩意儿新鲜,胡乱学学呗。没想到毕业的时候还成了挺好的专业。那时候听人说起北京中关村卖电脑特别挣钱,伙伴男也有点儿跃跃欲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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