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紧迫,必须在明天赶到洛杉矶,在路上花费的时间越多,最后主线任务失败的可能越大,既然飞机没的坐,那么只能想办法开车去了。”
敖南在心里一阵盘算,拿定主意之后,便观察了一下四周,发现没有人注意自己之后,又向前走了几百米,拐进了一条小巷之中。
巷子不是很整洁,墙壁上喷了一些涂鸦显得非常凌乱,地上散落着一些快餐盒子,一个披萨盒被扔在垃圾桶旁边,显然它的主人不愿意多走几步路,将它随手丢在了这里。
敖南之所以会来到这里是因为他刚刚经过这里的时候,发现巷子里面停着几辆车子。
偷车是一门技术活,这是石烨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虽然这个怕黑的偷车贼技术不怎么样,但对这句话敖南没有异议,因为偷车确实是一门技术活,确切的说偷这门手艺是门技术活。
它需要眼光、身手、胆量、心理个个因素结合,一般人没有办法驾驭,没有经过训练的人不要说偷东西,就是在人多的地方你躲在一个没人注意的角落里,偷偷拿手机放个小电影,你的腿都能软,心跳的不行。
当小偷伸手的时候需要做好被抓的准备,有句话说的好别伸手,伸手必被抓,所以这需要极大的胆量,当他脸不红心不跳的把手,伸进一个人的口袋掏钱包的时候,这需要极强的心理素质,这次出手能不能有收获需要很好的眼光,翻墙越户需要的身手更是不用多提。
具备了这些特质之后,才能被称为一个偷,否则只能被居委会大妈拎着耳朵,骂上一句小毛贼。
在偷敖南车被抓住之前,石烨一直认为自己是超脱在两者之上的一个境界,盗。
什么是盗,盗和道同音,有句成语叫盗亦有道。一代巨盗柳下跖说过,如果想成为一名盗,必须要具备五种品德,缺一不可。
什么是五德?这个人屋子里有没有东西可盗,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圣,以对方的防御判断能不能得手,这是智,敢第一个出手是勇,为兄弟断后是义,轻财重义,取少让多,分物均平,是仁。只有具备了这五点才能被称为盗。
石烨一直认为自己在清晨太阳初升的时候偷车,这个行为本身透着一股堂皇大气,颇有古时候盗跖的风采,当然这是遇到敖南之前的想法。
想当一个成功的偷盗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请大家抓住小偷之后,不要急着报警,一定要先打个半死以后再考虑报警的事情。这是内心有着文艺之心的石烨,偷车被敖南暴揍之后总结的心得体会。
敖南和盗沾不上边,但是在任务世界偷一辆车的能力他还是具备的。
敖南走进巷子在一辆雪弗兰黑羚羊前停了下来,这款车是67年的老爷车,车身重1.56吨,百公里加速9秒,极速可以达到200km/h以上,发动机v6,每缸三阀门,4.1L排量,4200转达到155匹马力,1600转达到318。7nm的扭矩。
这是七十年代的肌肉车,飞船型车身充满美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台很炫酷的车,但是从它车身光洁的亮度来看,车主人显然对它很爱惜,从前后部轮胎的承压状况来看,还被多次改装过,后备箱中还隐隐透出一股硝烟味,所以如果敖南把这辆车开走,不用多久就会被堵在去往洛杉矶的路上,还极大可能不是被警察堵而是被车主。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敖南只能摇摇头,在车身上摸了一把,准备寻找新的目标,就在这时他敏锐的感知到身后有人接近,他飞快的转身的时候,那个人距离他已经不足三米。
来人显然没有预料到敖南的反应这么迅速,停下了脚步,笑着说:“看起来你很喜欢这辆车。”
“她很漂亮不是吗。”敖南一边打量来人,一边说道。
这个人身高和敖南差不多,相貌普通但一头推成短寸的金发让他显得很精神,蓝色格子衬衫,牛仔裤,马丁靴,非常普通的打扮,人也显得非常普通。
“对,她是漂亮。”来人点了点头,赞同了敖南的观点。
这个人的态度一直很平和,但是敖南数据化并被加成50%高达22点的感知却不断的发出警报,刺痛他的神经,这个人极度危险。
“你的车?”敖南轻松的问道,是敌是友还不知道,看起来没有动手的意思,但是却不能不防他暴起的可能。
“不是,我的车停在那边。”他伸手指了指大学方向,“哦,我的名字是马丁。”
“我叫奥克。”面对马丁伸出来的手,敖南犹豫了一下没有握了上去。
虽然现在他的身体被数据化,即使被打穿心脏和大脑也不会马上死亡,但是在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情况下,敖南没有和对方进行身体接触的打算。
这是个恶鬼横行的世界,加上坑爹的天赋,邪恶阵营和他一开始就处于敌对的状况,贸然和一个在他感知里很强的人接触,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对于敖南的无礼,马丁显得不是很在意,他左手握拳用大拇指向敖南刚刚勾搭那个金发妹的地方指了指,说:“我刚刚听到你和那个女孩的对话,听说你想去洛杉矶。”
“没错。”敖南随意的回答到,心里却很不平静,显然对方很早以前就盯上了自己,可能从教堂里出来就被注意到了,至于原因肯定是因为那个被梦魇空间评定为A+级的天赋在作祟。那个所谓的初始好感度让他在两个阵营人的眼里像明灯一样。
邪恶阵营初始好感度敌对也就意味着,敖南出现在他们眼前就会让他们本能的感到厌恶,而在正义的这一方则会本能的觉得敖南亲切,但是对方如果把这种态度隐藏起来,敖南却察觉不到什么,所以这让他对马丁的身份无法做出判断。
“我能问为什么你要去洛杉矶吗?”马丁问道。
敖南皱眉不语,无论对方出于什么目的,对他的态度是否友好,这个问题都不该回答,同时在美国这个注重隐私的地方,马丁的这个问题显得很突兀,敖南不悦的表情恰到好处。
马丁见敖南的表情不悦,摆了摆手,说:“不好意思,我并不是在打探你的隐私,而是我正准备开车去洛杉矶,你知道这么长的路途一个人会很无聊,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你的目的,看我们能不能一起,这样我们还能轮流开车。”
马丁一直试图让自己表现的像个普通人,但是他不知道自己在敖南的感知里像一头猛兽。
“哦,我知道了,这本书先帮我拿一下,谢谢。”敖南做出一副了解的表情,随后不等马丁反应过来,把手里的圣经向他递了过去。
马丁右手下意识的接过,没有任何事情发生,敖南松了口气,这本圣经是敖南从教堂唱诗台上拿下来的,性质基本等于一直被供奉的佛像,马丁能直接用手接触,那么看来并不是对他抱有敌意的邪恶阵营,敖南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下来。
“我有个妹妹住在圣母大教堂附近,我去看看她。”敖南将圣经从马丁手里拿了回来说道。
马丁对敖南突然把书塞到他手里的行为没有什么表示,将两只手放进口袋,左手从口袋里拿出车钥匙晃了晃,说:“所以?”
“你帮我大忙了马丁,谢谢你。”敖南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对他的提议很赞同,能和这样一个好感度在友善的强大人物一起上路,敖南求之不得。
“OK,那我们现在就上路。”马丁转身向巷子外走去。
敖南跟在后面,走过马丁刚刚站立的位置时,突然一个很淡的味道传进了他的鼻子,敖南怔了一下,这个味道是?他觉得这个稍微有点刺鼻的味道,都点熟悉。
等等这个味道是——硫磺味!
这时走在前面的马丁突然转身盯着敖南说道:“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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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不知道有没有人知道这辆67年雪弗兰黑羚羊的出处。她的主人很可能会做为彩蛋出现,而不会和主角有什么接触。
虽然没人响应但还是求推荐,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