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挂帅的采购模式,在美国相当普遍,但它还存在三大缺点。
(1)这种作法几乎势必会导致供应商的泛滥。
(2)这种态度会让买主不停地转换卖主。
(3)它会造成我们对规格愈来愈依赖,规格反成为持久改善的障碍。
1.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采购人员所能对公司作出的最大贡献就是,和单一供应商发展出忠实互信的长期关系,并与工程部门及其他部门合作,借以削减成本、改善品质。戴明博士观察到:“要和单一供应商开发出单一品项,需要投入相当可观的心力与时间。很难想像同时和两个厂商要怎样进行。”和最便宜的供应商达成协议,是美国过去普遍可行的生意经。节俭固然是美德,成本也很重要,但若压低成本会使供应源“处处”品质恶劣,最后制成品的成本纵使低廉,品质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事实显示,成品品质不佳往往可溯及当初的进料有问题。
戴明博士发现,“费用追加”是另一个必须防范的陷阱。玩弄这种手段的供应商,往往提出超低标以取得订单。生产到中途,客户发现必须变动时,供应商虽同意照办,但却要求灌水加价,即使客户想另做安排,也已经太晚了。政府部门最熟悉这种成本暴增的情形。所以戴明坚信:“和单一供应商建立起长期的信赖关系,就不可能发生这种强取豪夺、任人宰割的事情。”错误的责任不在采购人员,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执行公司政策而已。
3. 好品质与好价格戴明博士发现,认定价格的作法如果毫不模棱两可,就会深得人心。但判定品质则全然不同,它需要一定程度的知识与技巧。采购人员必须懂得如何判读统计例证,并辅以经验。采购人员也必须了解原料是如何使用的,才能从供应商那里取得必要的资讯。有时原始物料虽然符合了规格标准,生产过程中依旧出现问题。举例来说,波士顿有座摩天楼就有扇窗户竟从钢制窗框里迸了出来——例子中的窗户与钢制窗框都符合规模,两者却搭配不当。与其依手册里规定繁杂的要点审核卖主资格,还不如去看看供应商的管理阶层是否积极实施戴明的“十四要点”;尤其是“第五点:不断改善流程”。戴明博士强调:“‘积极参与’可不能和‘开会定案’相提并论。”戴明博士承认自己对于如何选择单一供应商,也没有万全的答案。他说:“这件事要费思量。但无论问题能否理清,都必须做。”“供应商经验够不够?知识够不够?他是否有长久立足的打算?他自己的供应商有几个?”理清这些问题显然对我们有好处。承诺长期契约关系的供应商,比较可能花精力去承担风险、进行创新或修改生产流程。反之,签下短期契约的供应商,便难以针对卖主的需求去量身订制、修改产品。
建立长期关系还有其他好处;由于供应商数目减少,交货点减少,会计处理及其他纸上作业都可以跟着简化。采购人员或许会担心,假如公司货源全由某公司一手包办,供应商是否会占尽客户便宜、予取予求。其次,他们也同样担心,此种安排是否会导致买主过度依赖单一货源;万一供应商发生罢工或失火怎么办?戴明博士承认,这些事情可能发生,但客户总有办法找到替代的供应商。财务人员喜欢拥有数个卖主,以便相互比价,压低价格。但戴明博士说,这种作法如果不考虑品质与服务,只会形成劣品驱逐良品的现象,把好的供应商与好的服务赶跑。
戴明博士说:“‘采购’应该是团队合作。而团队中最重要的一员,就是我们挑选出来的供应商——假定我们能主动选择。挑选的标准一方面根据过去‘改善’的成绩,一方面则要看他学习及奉行‘十四要点’的努力程度。”“这个团队的成员要包括产品工程师,以及制造、采购、销售或其他与该产品有关的部门代表。其他重要成员还包括了该设备的使用人。”“此外还要有一种长期的关系——一种‘君子协定’。我们所谓的‘长期’,并没有什么白纸黑字的定义。为期一年的价格约束就不包括在内。我们所说的这个协定更强而有力。虽然有‘君子协定’的双方只能靠自己,但约束力比法律协定还强;你随时都可以借助律师的力量,规避法律合约的束缚。”“采纳以上建议的公司,影响力将会到达无远虑无近忧的地步。因为能令某家客户满意的供应商,必然也能令其他人满意。它们能提供愈来愈好的品质,带来愈来愈经济的结果。最后大家都能在自己的行业里出类拔萃。”“问问采用这套方法的人。他们会告诉你,舍此之外别无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