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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徐浩研究(一)

(一)引论

1.徐浩生平及徐氏世家的书法传承

徐浩,字季海,新旧《唐书》本传称徐氏“越州人”,(唐)张式《徐浩神道碑》记徐氏为“东海郯人”,盖其郡望。武则天长安三年(703年),徐浩生于洛阳,唐德宗建中三年(782年),卒于长安,享年80.浩以代宗大历二年(767年)进爵会稽县开国公,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加会稽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世称“徐会稽”。徐浩为盛中唐著名书家,与颜真卿并世,时有“徐颜”之称,二人亦有碑版合作。

玄宗开元五年(717年),徐浩明经及第。开元十六年(728年),集贤学士张说赏其才,荐于集贤院,历校理、待诏、修撰诸职。开元二十四年(736年)丁父忧去职。肃宗立,浩以中书舍人充集贤学士副知院事。大历初,以吏部侍郎兼判院事。集贤院乃“三馆”中枢,洵可谓唐最高学术机构,徐浩先后任该院近二十年,集贤诸学士中,以浩任期最长,其资历之深,自不待言。

据《唐会要》,开元二十六年(738年)置翰林学士之前,掌诰书敕,例在集贤,此后,则翰林学士亦参与其事。徐浩数十年位居西垣,“四方诏令,多出浩手,遣辞赡速,而书法至精。……又参太上皇诰册,宠绝一时”。可以说,徐浩实乃盛中唐馆阁御用书家之翘楚,其声誉之隆,几乎无人能匹。

“安史之乱”前夕,徐浩曾以武部郎中出任襄州(今湖北襄樊)刺史,肃宗即位于灵武(今甘肃灵武),传诏诣行在,初拜集贤学士,继扈从返京。上元元年(760年),徐浩为李辅国所忌,贬庐州(今安徽合肥)长史,代宗大历二年(767年),迁工部侍郎。是年四月转广州刺史,岭南节度观察史,大历三年(768年),返京除吏部侍郎,八年(773年),坐典选贬为明州(今浙江宁波)别驾。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再返京,拜彭王傅。卒,赠太子少师,谥曰“定”。

考徐浩生平仕官,品爵实不下“初唐四家”,即以盛、中、晚唐名家相较,除颜真卿晚年品秩稍高之外,其余如贺知章、李邕、张旭、怀素、柳公权辈,或在伯仲之间,或在徐浩之下,显赫并无一人过之。然后世论唐人书,徐浩之影响却日见式微,两宋以降,欲其方驾欧虞褚薛,旭素颜柳,难矣!其实,徐浩生前之书法时誉,尚差胜鲁公(详“颜真卿、徐浩之比较”)。

有唐三百年,徐氏世家,以书法称名。徐浩之书,得于家传者尤多。浩祖父徐师道,字太真,以草书见称于张怀瓘《书断》,与孙过庭、陆柬之、卢藏用等并列“能品”。朱长文《续书断》记师道“少有至行,不干仕进。裴行俭总戎陇外,辟之幕宾,因授九陇尉,非其志也。弃官归隐,及终,谥曰‘文行先生’”。以师道之隐逸本色,能留名书史,信乎不易。

徐浩之父,新旧《唐书》、《全唐文》或作“峤”,或作“峤之”。其实,徐峤之、徐峤并非一人。傅璇琮先生《唐五代人物传记资料综合索引》考之甚明:峤,字巨山,父徐坚;峤之,字惟岳,父徐师道,子徐浩。

徐峤之(677年—763年)书名过于乃父,《续书断》谓峤之“正书入妙,行书入能。……尝进书六体,手诏答曰:‘得进书,甚可观览,回鸾顾鹊,坠露凝云,虽古人临池悬帐之妙,何以过此’。乃赐物四十段以旌之”。峤之仕途通达,终官洺州刺史,位至三品。据史料记载,峤之不独知遇于唐世名臣狄仁杰、魏元忠、姚崇等,且亦曾协助敬晖、桓彦范、张柬之诸人迎立中宗,神龙复辟,其功非小。

徐浩《古迹记》谓其祖考“真行草皆名冠古今,无与为比”,此虽有夸饰,亦非无稽。

《宣和书谱》:“师道已精于书,峤之复以善书称,且以法授其子浩,故浩又杰然为一家法。自师道至浩盖三世矣,是亦熟于翰墨之场者也”。由此而下,传至徐浩子孙辈如徐璹、徐现、徐顼、徐玚等,徐氏世家之书法成就,仍斐然可观。

此外,徐浩书法的家学渊源,尚可拓展至其姻亲一系:浩外祖父张庭珪,字温玉,官至太子詹事。(唐)吕总《续书评》品藻有唐三百年隶书,仅取五人,张氏赫然荣膺其选,得与梁升卿、卢藏用、史惟则、韩择木并称“唐隶五家”。故徐浩隶书,得益于其外祖父者颇多。1977年河南出土徐浩隶书《张庭珪墓志》堪为佐证。

唐人论书,对笔法传授颇为重视。张彦远《法书要录》列蔡邕为笔法元祖,谓其“授于神人”。自蔡氏而下,传二王、智永、张旭、徐浩、怀素20余人而至于中唐崔邈(宋人朱长文《墨池编》“古今传授笔法”所列人物近此)。晚唐的笔法传承,卢携《临池妙诀》、韩方明《授笔要说》、郑杓《衍极》、解缙《春雨杂述》均有及。

徐璹为徐浩长男,考徐璹弟子韩方明《授笔要说》所记乃师笔法,有“执管”“撮管”“握管”“搦管”之说,——此殆即“徐家笔法”。后来,徐氏笔法又由韩方明传于东瀛“平安三笔”之一的空海和尚(空海号称“日本王羲之”),可见,徐璹不独能斐演家声,无愧衣钵,在中日书法交流史上,其地位亦颇值关注。

2.本课题研究的范围、价值及理论意义

本文主要研究徐氏书法。为突破书法理论界书家评传的平庸模式,采用了以学术价值为取舍标准的散点切入式研究。——除涉及徐浩生平考索、作品整理等基础工作之外,侧重点归结于徐浩书风的分析及其与盛中唐并世名家的比较等。藉此,本文亦恢复了徐浩书法应有的历史地位。其价值及理论意义在于:

(1)书史胜称“颜公变法”,然而,作为直承初唐书风而下的徐浩书法,实已开“变法”先声。换言之,舍徐浩,则鲁公未必能集中唐“雄强”书风之大成。这对清理唐代书法史的客观进程及楷书字体演进的自然流变均不无裨益。

(2)两宋以降,“知人论书”的“人伦情结”阑入书法批评,致使颜真卿赫然凌驾于徐浩之上。徐书影响的式微,掩盖了唐代书法史中某些重要的事实。

(3)徐书真实地位的恢复,有利于深入理解唐代教育制度、选官制度、学术制度对书法实用性的重视。——在这一文化背景之下,崇尚“典范美”,乃是唐代书法审美的必然选择。

3.本课题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唐宋以来,有关徐浩其人其书的记载与评说,代见稀落。徐氏形象已远不如李邕、真卿、怀素等并世名家之丰赡。差可与韩择木、史惟则、张从申等二流书家同列。今人治唐代书史,对徐浩注意不多,所谓定评,实沿袭《新唐书》“怒猊抉石,渴骥奔泉”八字而已。

相关文献材料的缺乏,为研究徐浩带来严重困难。该课题较为系统的成果,目前仅见朱关田《徐浩事迹系年》、殷荪《论徐浩》两文。朱、殷二先生虽有筚路难褴缕之功,但其用力所在,仍不出资料整理等基础工作,对徐浩在唐代书史中的真实地位与作用、徐氏书风形成的文化背景,以及徐浩渐为后世淡忘的原因等一系列实质性问题均未克深究。

本文爬梳载籍以拾遗纠谬,更考校近世出土文献而阐发前人之未及,旨在填补唐代书法史研究中为人忽略的一个重要空白。

(二)徐浩作品整理

1.碑版法帖的著录及风格简析

徐浩作品见诸著录者约有70余种,本文穷搜金石谱录,略为整理如次(历代著录,原则上取首见者,按年代先后排列。

按,以上所列徐浩书作70余件,隶书最多,楷书、行书、篆书次之。为突出其代表风格,兹结合历代品藻,择要略作论析。

(1)隶书代表作及风格

唐代隶书,至玄宗朝始见复兴,应用之广,仅次于楷书。其中,皇帝李隆基对隶书的偏爱,有着独特的导向作用。明皇曾作《字统》四十卷颁行天下,以为矜式。其独标丰丽的审美追求,以传世巨作《纪泰山铭》表现得最为突出。上有所好,下必从焉。一时丰碑巨碣,隶书几居泰半。米芾《海岳名言》谓“开元以来,缘明皇字体肥俗,始有徐浩,以合时君所好”,此说可资参证。

A、《嵩阳观圣德感应碑》

此为唐代巨碑之一,通高三丈,宽八尺,二十五行,行五十三字,今存河南登封。李林甫撰文,裴迥篆额,徐浩八分书,玄宗天宝三载(774年)立石。徐浩时见任检校尚书金部员外郎。《说嵩》记此碑“顶盖刳刻为云龙嵌珠,下座亦刳刻丁甲之像,……周铺俱范金彩”。传言康熙年间,金彩尚未落尽。今观此碑,字体肥厚艳丽,波磔分明,圭角森然。加以大书深刻,丰茂华赡,极富装饰意味,堪称玄宗朝典型风貌,与明皇《纪泰山铭》如出一辙。(明)王世贞谓“徐浩古隶与帝(玄宗)隶法绝相类”,信然!——按,玄宗隶书,杂有明显楷书笔法,艳俗而乏古意,格调远在张庭珪之下,徐浩舍其外祖父家法而刻意模仿当朝帝王之书,显然别有他图。

B、《张庭珪墓志》

《志》云:“无愧外孙之词,不腆弥甥之礼。”按,“弥甥”即外孙,见《尔雅·释亲》、《诗·齐风·猗嗟》。故徐浩生母为张庭珪之女,殆无疑焉。天宝十载(751年),张庭珪与夫人合葬新茔,徐浩特为外祖父、外祖母撰、书此志。不言而喻,该志当为徐氏平生经意之作。在此,徐氏不必迎合时尚,模仿玄宗,故行笔之间,深蓄汉魏遗意,与俗手之“以楷法作隶书”,已判若泾渭。格调固当在《嵩阳观圣德感应碑》之上。换言之,此种面貌才是徐浩隶书的本色,——它是徐、张两家笔法互相借鉴、融合的结晶。

(清)王澍《虚舟题跋》谓“唐人隶书之盛,无如季海,隶书之工,亦无如季海”。以传世徐氏隶书碑版印证之,王说似不为过。当然,徐浩隶书,视汉魏之高古雄逸,仍存在相当距离。受时代文化背景的制约,徐浩隶书,一生并未脱尽俗气。(明)赵宦光《寒山帚谈》谓“唐隶视汉隶似古,而体稍不雅”,堪称的评。

(2)行书、楷书代表作及风格

A、《不空和尚碑》

行楷书,建中二年(781年)立石,305cm×99cm,23行,满行48字,今存西安碑林。不空以佛陀进爵肃国公,圆寂之时,代宗曾为之废朝三日,复赠“司空”,恩宠之重,一至于此。徐浩书是碑,焉敢苟且?值得注意的是,徐氏一生铭石,隶书居多,此碑出之以行楷,足见徐氏晚年对这一书体之自信。此碑书法,以“平画宽结”的自觉追求,矫正了初唐楷书铭石“斜画紧结”的寒俭与单薄,堪许为颜体楷书的先行者。唐人称徐书如“怒猊抉石,渴骥奔泉”,或即基于此种风貌。

B、《谒禹庙诗》《宝林寺诗》

小楷刻石,见《兰亭续帖》。《全唐诗》存徐浩诗作仅二首,即此。二刻完成于大历十三年诗成之后,亦属徐氏晚年老笔。徐氏小楷之审美风格,与大字碑版、墨迹迥异,它直承钟王法乳,而润之以飘逸灵秀,有唐三百年小楷,臻于此境者实亦不多。以笔者之见,徐氏诸体之中,应以小楷为冠。古今论者多重其碑版而未遑措意于此,殊觉遗憾。窦蒙《述书赋注》称徐书“娅婉钟门,逶迤王后”,可许为徐氏小字之难得知音。吕总《续书评》谓“徐浩固多精熟,无有异趣”。李煜《书述》谓徐浩“得右军肉而失之俗”。米芾《海岳名言》谓徐浩“大小一伦,犹吏楷也”。以各家之评质诸徐氏之书,其《不空和尚碑》、《朱巨川告身》等大字碑版、墨迹,诚未免“俗”,然徐氏小楷亦蒙此咎,则有失公允,论者当区别对待。

2.《张庭珪墓志》勘补

(A)墓志简况

《张庭珪墓志》,1977年出土于河南伊川坡头寨村,80×80cm,厚16cm。凡34行,满行37字,共计852字。徐浩撰并隶出,现存伊川县文化馆。

张庭珪,两唐书有传,策勋上柱国,封范阳县子,以太子詹事致仕。《旧唐书》称张“善楷隶,甚为时人所重。”(唐)吕总《续书评》列张为“唐隶五家”之一,与韩择木、梁升卿、卢藏用、史惟则齐名。张素与李邕亲善,邕所撰碑碣之文,多请庭珪书丹。(唐)武平一《徐氏法书记》谓张颇富法书收藏,则庭珪又一善鉴者也。

此志之出土,有裨于唐代书中史研究者三:其一,可补两《唐书》张传之未逮。其二,可考徐浩、张庭珪之外祖甥关系。其三,徐浩一生所书碑志以隶出最多,此志可考徐氏隶书之流变。

然因此志新书,注意者不多。对志文的考释仅《中国书法全集·李邕》卷可一见。但该卷编辑助理赵雁君先生所作释文,至为粗糙,计有句读、释文错误数十处。又,赵先生考释,谓此志徐浩“自署天宝五年刻”,非是。志云“天宝十载岁次辛卯十月癸酉,葬我公于纺山旧原先茔,夫人祔焉……”则此志之撰、书、刻应在天宝十载(751年)。

(B)志文正误

限于条件,笔者未见原石及精拓,兹以《文物》1980年第3期,《书法丛刊》1996年第2期,《全集·李邕》卷等影印拓片为据,再作勘补。疏误之处,在所难免。学界博识,获睹原石及初拓者,有以教我。

为免重复,权就赵释之误,条陈如次:

(1)第6行,赵释“夫人祔焉礼也。”

当作“夫人祔焉,礼也。”祔,合葬。叶昌炽《语言》引王惕甫《碑版广例》云:“志墓者,必言葬于某乡之原,礼也。”此是墓志习用之文法常语,故“焉”字后宜逗。文法亦有以“之”“原”二字倒用者。《义兴周夫人志》:“以兹吉晨,赴杜城东郊原之礼也。”他如《王训墓志》、《美源县张府君墓志》、《孙志廉墓志》等均从此,不一而足。

(2)第7行,赵释“则有命代之。杰生人之秀。”

当作“则有命代之杰,生人之秀。”按,“命代”本作“命世”,《三国志·魏武帝纪》:“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济也。”“生人”本作“生民”。此句因袭“世”“民”字避讳旧习,易“世”为“代”,易“民”为“人”。又,志文镌刻,初遗“命”字,遂以“代”字改,“代”字则以“之”字改,拓本可辨。

(3)第8行,赵释“不登大任惜哉”。

当作“不登大任,惜哉”。宜断。

(4)第8行,赵释“昔轩辕之胤,弦不受氏,张仲之后,孝友承家”。

此条“不”当为“木”。志中有“不”字可资比勘。弦木受氏,言张姓之始由。黄帝五子挥为弓正,遂赐姓张氏(参《通志·二七·氏族三》及张澍《姓氏寻源》)。

(5)第9行,赵释“良以筹画为帝师,华以文章为玉佐”。

此句“玉”当作“王”,志中之点乃泐痕。王佐,帝王之辅佐。《文选》:“是以宸居膺列宿之表,图纬著王佐之符。”李注:“王佐,谓贤才可以辅佐天子者。”《汉书·董仲舒传赞》:“刘向称董仲舒有王佐之材……”。良,汉留侯张良,字子房;华,晋广武侯张华,字茂先。赵氏考释对“良”、“华”二字似有误解。

(6)第9行,赵释“大贤之绪,何代”。

当为“大贤之绪,何代无人?”拓本“无”字可辨,“人”字余末笔。

(7)第10行,赵释“讳孝昊”。

缺字当为“考”,拓本可辨。

(8)第11行,赵释“偕文武丕业,传学大名”。

“传”为“儒”字误,拓本可辨。

(9)第11行,赵释“种善前烈,播后昆”。

缺字当为“休”。休,谓荫庇、福荫。《书·大甲中》:“实万世无疆之休”。

(10)第12行,赵释“礼乐壮猶,抑非外庄。”

“庄”为“奖”之误。志文第25行“备极庄敬”,有“庄”字可资比勘。猶通猷,《诗·小猶》:“我视谋猶”。李白《上韩荆州书》:“谋猶筹画,安能自矜”。

(11)第13行,赵释“可以坐镇雅俗激昂同尘也。”

宜点断为“可以坐镇雅俗、激昂同尘也。”

(12)第13行末,14行首,赵释“弱冠制举,贤良射策第二等。”

宜作“弱冠,制举贤良射策第二等。”

(13)第17行,赵释“一司内府,九典外部。”

“部”为“郡”之误,拓本可辨。

(14)第17行末,18行首,赵释“其所致也,铭于丰碑。”

此条有脱文。“也”字下夺“时雨被物,惠风先翔;河海泽润,日月辉光。其所去也,”等20字。又,“至”不当作“致”。

(15)第19行,赵释“张利,王灵惭,李融,李玄成为一时之俊,咸登庸焉。”

缺字为“贞”,拓本可辨。“惭”当作“渐”,此字左旁水部泐。王灵渐,见《唐御史台精舍题名》。又,“成”字后宜断,李玄成,官中书舍人,参《唐登科记考》卷五。

(16)第20行,赵释“张昌宗作凉宫,薛怀义建伪阁,殚万家产”。

“家”后夺“之”后,拓本可辨。

(17)第21行,赵释“其性也。”

“其”后夺一字。拓本此字仅遗左旁二笔,当为“纯”字。纯,美善。《礼·郊特牲》:“告幽全之物者,贵纯之道也。”《注》:“纯,谓中外皆美。”

(18)21行,赵释“先君疾亟于之。闻公乃心动于千里之外。”

此条释文、句读均有误。当为“先君疾亟于一息之间,公乃心动于千里之外。”

(19)第22行,赵释“即命驾及兹,易菁得非神明之感兮。”

此条句读、释文均有误。“菁”当作“箦”,“兮”当作“乎”。

句读当为“即日命驾,及兹易箦,得非神明之感乎?”按,易箦是指调换寝席。曾参临终,以寝席过于华美,命子曾元扶起易箦。既易,反席未安而死,事见《礼记·檀弓上》。后因以易箦喻人之将死。唐《贞夫人崔氏墓志》:“以咸通六年乙酉岁十二月六日,奄钟易箦之叹于东都集贤里第。”此句谓庭珪闻父疾笃,千里奔驱,竟得以送终全孝。

(20)第22行,赵释“其爱也,衣无常主,食不膳。”

所缺第一字当为“仁”,第二字当为“定”。二字虽有泐,然前字余右上,后字余末笔。

(21)第23行,赵释“岂唯乡党之誉兮。”

“兮”为“乎”之误,同第(19)条。

(22)第23行末,24行首,赵释“方将燀三光,振六翮、调四气。安人而坎禀,中年蹉跎,末路可为长太息也。”

此条有误释,而句读尤乖。缺字当为“万”,万人,尤万民(参第(2)条)。“禀”当作“壈”,坎壈,亦作坎廪,意谓困顿。《楚辞·九辨》:“坎廪兮,贫士失职而志不平。”

句读当为“方将燀三光,振六翮,调四气,安万人,而坎壈中年,蹉跎末路,可为长太息也。”

(23)第25行,赵释“主祀中馈,调柔旨曰,宜家内则备极庄敬。”

“曰”为“甘”之误。“旨甘”,即美食。《汉书·张敞传》:“口非恶旨甘,耳非憎丝竹也。”“中馈”,此指主妇之家务操劳。《玉台新泳·张衡同声歌》:“绸缪主中馈。”“内则”,《礼祀》篇名,郑玄曰:“名曰内则者,以其记男女居室事父母姑舅之法,以闺门之内。轨仪可则,故曰内则。”

此数句极赞张夫人周氏之德行,应标点为:“主祀中馈,调柔旨甘;宜家内则,备极庄敬。”

(24)第25行,赵释“色无喜愠,口齿是非”。

按,“齿”为“绝”之误。绝,志文作古体,见拓本。

(25)第25行末,26行首,赵释“宣慈以安仁施惠,以存义辅佐君子,时称穆伯之妻,训导诸孤,则是孟轲之母。”

此条释文、句读均有误。“则”当作“别”,该字恰与第25行“宜家内则”之“则”字同列,形体有异。“别是孟轲之母”意谓犹如孟母复生。

句读当为“宣慈以安仁,施惠以存义。辅佐君子,时称穆伯之妻;训导诸孤,别是孟轲之母?”

(26)第27行,赵释“嗣子,门下省符宝即博雅,大理评事博,少卿博济。太子,右赞善大夫博爱。”

此条所缺第一字无考。第二、三字当为“鸿胪”。拓本隐然可辨。又,太子后不当逗,按,太子右赞善大夫,官名,属东官,掌侍从翊赞。

(27)第28行,赵释“时王右军父子,俱擅笔,积平原国产谁嗣。”

此条句读误二,释文误一。“积”当作“精”。所缺六字无考。“国产谁嗣”四字当属下句。

句读当为“时王右军父子,俱擅笔精;平原。”此言羲献父子、陆机兄弟翰墨文章故实。“平原”,陆机曾任平原内史之职,切不可与平原太守颜真卿相混,盖鲁公之任平原在天宝十二载。

(28)第29行,赵释“仰盛德而不朽臧孙有后。感遗忠而忘龟筮有期。龙剑再合。”

此条有脱字,句读亦误。“忘”后夺“未”字,拓本可辨。

接第(27)条末四字,句读当为“国产谁嗣?仰盛德而不朽;臧孙有后,感遗忠而未忘。龟筮有期,龙剑再合。”

(29)第29行,赵释“霜既。”

此条所缺第一字当为“露”,第二字当为“降”。末二字当为“缠悲”,皆隐然见于拓本。余二字泐甚,惟左旁“山”部可辨,据谀墓文辞套语,当为“屺岵”二字。《诗·魏风·陟岵》:“陟彼岵兮,瞻望父兮,……陟彼屺兮,瞻望母兮。”

(30)第31行,赵释“盛德储祉,发祥有。”

此为墓志铭辞首句,支韵,末字虽泐,或为“时”字。

(31)第31行,赵释“孝友冲用,忠懿姿。”

此句所泐之字,余“贝”部,当为“质”字。

(32)第31行末,32行首,赵释“首出明扬,薄位。”

此句所缺二字,为“游”为“卑”。拓本清晰。扬,志文作异体。明扬,举用,选拔也。《魏书·太祖记》:“诏有司明扬隐逸。”

(33)第32行,赵释“苍生,青云自致。”

所缺第一字为“虚”,拓本可辨,第二字无考。

(34)第32行,赵释“高唱冥和。”

“冥”为“寡”之误。

(35)第33行,赵释“出守,九命诸侯。”

缺字为“一麾”,拓本清晰。

(36)第33行,赵释“堕泪碑。”

此句当为“堕泪碑在,招贤拓留。”缺字拓本均清晰。

(37)第33行,赵释“巨川未楫。”

此句所缺首字为“夜”,末字为“舟”。余二字泐甚,以泐痕推断,或为“壑”“迁”二字。夜壑迁舟,典出《庄子》:“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也。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此喻事物变易,不可固守。

(38)第33行末,34行首,赵释“德禀姆训,才。”

当为德禀姆训,才光女史。“女”字有泐,余皆清晰。

(39)第34行,赵释“爰届爰,哀。”

检拓本,缺字均可读,当为“爰届爰止,永代克孝,哀何可已!”

(C)志文校录

综括前述,全文点校如下(所补严重泐蚀之字,均以括号示出):

唐故赠工部尚书张公墓志并序

朝散大夫检校尚书金部员外郎上柱国徐浩纂并书

惟开元廿二载秋八月十九日,金紫光禄大夫、太子詹事致仕、上柱国、范阳县开国子张公薨于河南大同里第,春秋七十有七。优诏追赠工部尚书,赐绢布各百段,米粟各百石。有司谥行曰“鼎穆”。盖惟贤念旧、追远饰终之义也。粤十一月,权窆于寿安县纺山。天宝十载岁次辛卯十月癸酉,葬我公于纺山旧原先茔,夫人祔焉,礼也。夫挹沧海者,可以知量;仰青云者,可以言高;总五色者,可以观文;揭百行者,可以论德。则有命代之杰,生人之秀,蕴宗庙之器,未列上台;怀社稷之宝,不登大任,惜哉!公讳庭珪,字温玉,范阳方城人。昔轩辕之胤,弦木受氏;张仲之后,孝友承家。良以筹画为帝师;华以文章为王佐。大贤之绪,何代无(人)?曾祖讳惠湛,陈宣猛将军,散骑常侍,永嘉郡太守。祖讳子爽,皇朝巴州曾口县令,尚食奉御。考讳孝昊,并州乐平、荆州公安二县令。偕文武丕业,儒学大名,化洽彤襜,政成墨绶,种善前烈,播休后昆。公诞赫粹灵,特禀正性,虎眠雄气,鹤立仙姿。词赋为一变之宗,翰墨穷六书之妙。孝悌彝则,率由衷来;礼乐壮猶,抑非外奖!粤若事君尽忠之美,执友必信之诚,当仁不让之志,见危授命之节,可以坐镇雅俗、激昂同尘也。弱冠,制举贤良射策第二等。历冀氏、白水、伊阙三县尉。右台监察、殿中左台侍御史。再为起居,一为吏部员外,中书舍人,礼部尚书左丞,黄门侍郎,少府监。持节颖、洪、沔、苏、宋、巍、汴、饶、同等州刺史。前后充河北宣劳,江西按察,河南沟榘等三使。进阶金紫光禄大夫,策勋上柱国,封范阳县子,太子詹事致仕。凡任官廿四,三执宪简,再掌史笔,四登丹地,三入粉闱,一司内府,九典外郡。其所至也,时雨被物,惠风先翔;河海泽润,日月辉光。其所去也,铭于丰碑,享于生祠;子弟谁训?父母是思。其荐贤也,则达奚询、苗晋卿、李邕、梁陟、孙逖、张利贞、王灵渐、李融、李玄成,为一时之俊,咸登庸焉。其瘅恶也,则张昌宗作凉宫,薛怀义建伪阁,殚万家之产,并劾奏焉。其详刑也,免张文成于殊死,谏张真楷于极法,回九重之听,进谠议焉。其(纯)性也,先君疾亟于(一)息之间,公乃心动于千里之外。即日命驾,及兹易箦,得非神明之感乎?其(仁)爱也,衣无常主,食不(定)膳,外姻疏属,其至如归;饮水曲肱,其乐无改。岂唯乡党之誉乎?方将燀三光,振六翮,调四气,安万人,而坎壈中年,蹉跎末路,可为长太息也!夫人金乡郡夫人周氏,皇朝雍丘县令讳崇府君之子也。温润礼容,谐和乐节。主祀中馈,调柔旨甘;宜家内则,备极庄敬。色无喜愠,口绝是非。宣慈以安仁;施惠以存义。辅佐君子,时称穆伯之妻;训导诸孤,别是孟轲之母?春秋七十八,天宝四载八月五日薨于正寝。五载十一月十四日,权殡于龙门北原,今迁同穴焉。嗣子:门下省符宝郎博雅、大理评事博、鸿胪少卿博济、太子右赞善大夫博爱,厉冀家风英髦。时王右军父子,俱擅笔精;平原。国产谁嗣?仰盛德而不朽;臧孙有后,感遗忠而未忘。龟筮有期,龙剑再合。霜露既降,(屺)(岵)缠悲。岁月推移,陵谷将变,置怀乐石,永播遗芳!无愧外孙之词,不腆弥孙之礼,铭曰:

盛德储祉,发祥有(时),大贤济代,应运有期。斤斤张公,受天纯熙;孝友冲用,忠质懿姿。首出明扬,薄游卑位;三入乌府,四践丹地。省阁宪章,朝廷故事;苍生虚,青云自致。高唱寡和,曾湍激流;一麾出守,九命诸侯。堕泪碑在,招贤拓留。巨航未楫,夜(壑)(迁)舟。于惟夫人,克佐君子。德禀姆训,才光(女)史。同穴佳城,爰届爰止;永代克孝,哀何可已!

(三)徐浩书论考述

徐浩书论著作,见于著录者四种:其一,《书谱》,著录首见《新唐书·艺文志》;其二,《法书论》,著录首见《宣和书谱》;其三,《古迹记》,著录首见《法书要录》;其四,《论书》,著录首见《法书要录》。前二种惜已亡佚,兹对《论书》《古迹记》分别予以讨论。

1.《论书》的书法思想

《论书》对后世影响较大,晚唐卢携《临池诀》即有称引。《法书要录》《墨池编》所录《论书》,略有出入。后者篇末尚有如下29字:“汝曹年未弱冠,但当研精覃思,心存目想,时复临本,验其短长,可致佳境耳”。按,《宣和书谱》卷三记徐浩“尝作书法以示子侄,尽述古人积学所致,真不易之论”。是知“汝曹”殆即徐璹等辈。徐浩生于长安二年,篇中既称“汝曹年未弱冠”,则此篇当作于开元之末,为徐浩早期书论文字。传法敦学,要在晓畅,故《书论》力避冗繁,亦不重体系构建,与孙过庭《书谱》、张怀瓘《书断》、窦灵长《述书赋》等“立言”式著作大异其趣。然而,徐浩之审美观、道艺观及技法精髓,反倒易于把握。兹摘录有关章节,略作讨论。

(1)夫鹰隼乏彩而翰飞戾天,骨劲而气猛也;翚翟备色而翱翔百步,肉丰而力沉也。若藻耀而高翔,书之凤凰矣。欧虞为鹰隼,褚薛为翚翟焉。……初学之际,宜先筋骨,筋骨不立,肉何所附!

按,徐浩《书论》所及“骨”“气”“肉”“力”等,皆为中古书法美学之重要语辞。对此,业师丛文俊先生《传统书法批评词语的语义系统与词群结构》一文考之甚详,兹不赘述。可以看出,徐浩评书,以“骨”“肉”“气”“力”兼具者为上品。此不可得,则务求“骨”“气”,至于“肉”“力”,则实已等而下之。——换句话说,“肉”须附“骨”而生;“力”当因“气”而用。这种审美观与唐代经典书论思想一脉相承,如孙过庭《书谱》:“假令众妙攸归,务存骨气;骨气存矣,而遒润加之。亦犹枝干扶疏,凌霜雪而弥劲;花鲜叶茂,与云日而相晖。如其骨力偏多,遒丽盖少,则若枯槎架险,巨石当路,虽妍媚云阙,而体质存焉。若遒丽居优,骨气将劣,譬夫芳林落蕊,空照灼而无依;兰沼漂萍,徒青翠而奚托?”徐氏以“凤凰”喻上品之书,亦充分体现了儒家审美的“中庸”理念。——鹰隼“骨劲”“气猛”而“乏彩”,此为质胜于文;翚翟“肉丰”“力沉”而“备色”,此为文胜于质。凤凰则不独色彩“藻耀”,且“高翔”之能亦莫可端倪。此非孔子“文质彬彬”“尽善尽美”之理想而何?

(2)区区碑石之间,矻矻几案之上,亦古人所耻,吾岂忘情耶?德成而上,艺成而下,则殷鉴不远!何学书为?必以一时风流,千里面目,斯亦逾于博弈,亚于文章矣。

按,徐浩此论,盖出于《颜氏家训》:“真书草迹,微须留意。江南谚云:‘尺牍书疏,千里面目’也。……然而此艺不须过精,夫巧者劳而智者忧,常为人所役使,更觉为累。……王褒地胄精华,……尤以工书,崎岖碑碣之间,辛苦笔研之役。……以此观之,慎勿以书自命。”至于“古人所耻”“殷鉴不远”云云,则《世说新语·方正》亦堪作笺:“太极殿始成,王子敬时为谢公长史,谢送版,使王题之。王有不平色,语信云:‘可掷著门外’。谢后见王曰:‘题之上殿何若?昔魏朝韦诞诸人亦自为也。’王曰:‘此魏祚所以不长。’谢以为名言。”王献之此举,不为矫情,它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孔子云:“志于道、居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本乎此训,封建士大夫视立德、立功、立言为“三不朽”,对艺术社会功用的认识,自然存在历史局限。据《后汉书》,汉灵帝爱好书画辞赋,开“鸿都门学”,广泛延纳艺术人才,“工书鸟篆者悉加召引,遂至数十人。”对此,恪守儒家传统的封建官僚,如光禄大夫杨赐、尚书令阳球等,莫不表示反对,而大书法家蔡邕,反应亦极为强烈:“夫书画辞赋,才之小者,匡国理政,未有其能。……若乃小能小善,虽有可观,孔子以为‘致远则泥’,君子当志其大者。”

对于书法,唐人多视之为干禄手段,溺思毫厘,耽乐翰墨,则失其本末,非君子立身之道。——徐浩出身科举,深受儒家思想熏染,“忘情”于书艺,自然是其“道艺观”所不能认同的。然而,书法又是三代家传绝学,徐浩亦肩负着薪火相传的神圣使命。在此,我们当能深切地感受到他内心的矛盾冲突。徐浩、张怀瓘同是宫廷御用书家,然张氏出身卑贱,故其《文字论》《书断》反倒有胆量高呼:“阐《典》《坟》之大猷,成国家之盛业,莫近乎书”;“发挥文者,莫近乎书”。比较而言,徐浩与颜真卿倒十分相似:既能恪守儒家的道艺观,不以书自命,又能斐演家学,无愧衣钵。总之,徐浩以书法“逾于博弈”、“亚于文章”而谆谆告诫子侄,实已对其“经义为本,技艺为末”的正统“道艺观”作了淋漓尽致的阐发。

(3)用笔之势,特须藏锋,锋若不藏,字则有病,病且未去,能何有焉。字不欲疏,亦不欲密。亦不欲大,亦不欲小。小令促大,大蹙令小。疏肥令密,密瘦令疏。斯其大经也。笔不欲捷,亦不欲徐。亦不欲平,亦不欲侧。侧竖令平,平峻使侧。捷则须安,徐则须利。如此则其大较也。

按,自两汉迄于南北朝,中国古典书论之著述、流布,业已洋洋可观。其中,“书史论”、“书家论”、“风格论”、“创作论”、“鉴赏论”、“批评论”、“器用论”等较为丰满。下及三唐,楷书的成熟,促进了“技法论”的发展。更为重要的是,科举以书判取士,“楷法遒美”直接与利禄挂起钩来,——对于书教,社会文化从未有过如此急切的期待。所以,唐代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几乎都有技法著作传世,且往往与教学有关,这是唐代书论的最大特色。从传世碑版、墨迹看,后世盛称唐人“尚法”,其实,唐代书论也足以印证这一史实。上引徐浩《书论》正是地道的“技法论”。——徐氏传法于子侄,教学对象较为特殊,故其行文极为平实,信亦不容有半字虚言。《宣和书谱》推为“不易之论”,殆即以此。其中“藏锋”“疏密”“大小”“肥瘦”“捷徐”“平侧”之论,流露了徐浩对楷书结体“均衡感”的追求。是亦足以窥见徐氏待诏金门之书判心得及其久任馆阁,教示楷法之经验。——大而化之,它所体现的书法观,就是唐人对楷书“典范美”的崇尚!

2.《古迹记》系年及相关问题

《古迹记》为徐浩进御之作,旨在为刚刚登基的德宗李适举荐内府法书鉴藏专家,即文中所谓“别书人”。其实,徐浩本人即长期充任此职,所以,这种举荐,也是在为自己选定“接班人”。此见《古迹记》之末:“臣今暮年,心昏眼暗,恐先朝露,敢举所知,其别书人,谨录如左:前试国子司业兼太原县令窦蒙,蒙弟检校户部员外郎宋汴节度参谋窦臮,并久游翰苑,皆好图书,辨伪知真,无出其右。臣长男璹,臣自教授,幼勤学书,在于真行,颇知笔法,使定古迹,亦胜常人。其余庶士之间,应有精别之者,臣所未见,非欲自媒。天高听卑,伏希俯察。”按,“恐先朝露”,意谓不久于人世,即此已见徐氏拳拳之心。进御之作,诚惶诚恐,故《古迹记》所叙唐代书史,亦断无不实之词。又,窦蒙兄弟,职位卑下,徐浩唯才是举,雅有古君子之风。窦蒙称其弟灵长“学究天人,才通训诂”,“翰墨厕张、王,文章凌班、马”。窦灵长《述书赋》,洋洋万言,精穷旨要,详辨秘义,确乎堪称天才卓尔。窦灵长称其兄蒙则曰:“书包杂体,首冠众贤。手倦目瞥,瞬息弥年。比夫得道家之深旨,习阆风而欲仙”,考诸唐代书法史,此亦非无稽之谈。

德宗皇帝甫一登基,即罢梨园乐工三百余人以抑制浮侈。——对付“藩镇割据”,推行“两税法”,乃是国家当务之急。然而,对于老臣徐浩之举荐,德宗皇帝却破例予以恩准。舍徐浩,窦蒙、窦灵长、徐璹三位鉴定家恐亦无缘任职皇家府库。当然,“安史之乱”以后,李唐国祚日衰,自徐浩死后,唐内府的法书鉴藏购求,实际上已经是江河日下了。

《古迹记》首论书法源流,疏理了籀文、篆书、隶书、八分、章草、真书、行书、草书之流变,进而品藻秦汉以降历代名家法书,涉及史籀、李斯、程邈、王次仲、汉章帝、崔瑗、蔡邕、张芝、钟繇、卫瓘、索靖、王羲之、桓玄、谢安、王献之、羊欣、王僧虔、孔琳之、薄绍之、释智永、萧子云、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释智果及徐浩先祖徐师道、先考徐峤之等数十人。即此已足见徐浩积学之厚、阅历之博。徐氏充任宫廷首席鉴藏专家数十年,能维持其权威且颇有口碑,绝非侥幸而得。

继之,《古迹记》以较大篇幅记叙了初、中唐内府法书名迹收藏史,时间跨度近二百年。其中,徐氏对二王书迹的流传、散佚、搜求、鉴藏,所述尤详,且多有并世学人未及之处。兹拈取二事,略加推演,藉此以揭示徐浩其人在唐代书法史中的重要地位。

其一,“玄宗开元五年十二月五日,收缀大小二王真迹,得一百五十八卷。大王正书三卷:《黄庭经》第一,《画赞》第二,《告誓》第三。臣以为《画赞》是伪迹,不近真。”按,贞观十三年十二月,大书家褚遂良奉唐太宗之命,曾编次《右军书目》,精鉴如褚氏,未能辨王羲之《东方朔画赞》之伪,列之为右军第三剧迹,褚氏之说,至盛中唐似已成“定谳”。徐浩并未迷信权威,《古迹记》为皇帝直陈褚氏之失,气魄与胆识信非泛泛之辈可比。有唐三百年,为数不多的几位内府法书鉴藏专家,褚遂良、徐浩当推为翘楚,而徐氏之目力似在褚氏之上。其二,“臣从中书舍人兼尚书右丞集贤学士副知院事改国子祭酒,寻黜庐州长史。承前伪迹,臣所弃者,尽被收买,皆获官赏,不复减退,人莫知之。及吐蕃入寇,图籍无遗,往往市廛时有真迹,代无鉴者,诈伪莫分。”按,徐浩以开元十七年入集贤院,此后,开元十九年、天宝、至德年间,集贤院又三度大规模搜访法书真迹,徐浩参与了所有工作,并曾两董其事。换言之,玄、肃二朝的法书收购,实悉经徐浩亲简,赝鼎伪迹混入内府的可能性,自然微乎其微。然而,自上元元年(760年)徐浩贬官庐州以后,其所弃伪迹,却复为主事者购入皇家府库。薰莸同器而不能自知;滥竽充数竟“皆获官赏”,徐浩之痛心疾首,夫复何言!“代无鉴者,诈伪莫分”,亦足以说明玄宗、肃宗、代宗三朝,徐浩的鉴定权威,实已不可动摇,其一家为尊之势,几使人有后继乏才之虞。

有关《古迹记》之系年,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三“论鉴识收藏购求阅玩”条下注云:“建中四年,徐浩侍郎自云昏耄,奏男璹、前国子司业兼太原令窦蒙、蒙弟检校户部员外郎汴宋节度窦臮,并皆别识,敕并用之。”张氏《法书要录》卷三所收《古迹记》之末亦署“建中四年三月日”。

按,《旧唐书·徐浩传》及张式《徐浩神道碑》均明言徐浩卒于建中三年四月,春秋八十。故张彦远所记《古迹记》撰著年月必有讹误。今人殷荪先生《论徐浩》一文,系《古迹记》于“建中元年三月日”未知何以为据。朱关田先生《唐代书法考评》谓徐浩“举荐窦蒙兄弟,必当在上元二年(761年)之前”。是知,朱先生认定《古迹记》为上元以前之作品。殷、朱二说皆不确,朱说尤乖其实,兹略作讨论。

窦蒙《语例字格》后题记:“大历十年龙集乙卯二月丁丑,陕州大督都府夏县尉窦士初校,检校国子司业、太原令窦蒙再校。”(“再”,《法书要录》作“甫”,非是。)由此可知,大历十年(775年),窦蒙尚任职检校国子司业兼太原令。而徐浩《古迹记》举荐窦蒙,称其官衔,则于“国子司业”、“太原令”之首,冠一“前”字,此足以说明《古迹记》作于大历十年(775年)之后,断无可能作于上元二年(761年)之前!朱关田先生读《古迹记》,盖未深究徐浩举荐窦氏兄弟之真实原因。——仅仅着眼于上元二年(761年)徐浩为李辅国所忌而“黜庐州长史”一事,并依此为《古迹记》系年,确乎无法自圆其说:其一,“寻黜庐州长史,承前伪迹,臣所弃者,尽被收买,皆获官赏,不复减退,人莫知之”云云,显然系追忆之语。换言之,设若徐浩贬庐州以后,有窦蒙、窦灵长、徐璹三位鉴定家继任己职,则徐氏所弃伪迹,如何得以“尽被收买,皆获官赏”,且“人莫知之”?其二,上元二年(761年),徐浩59岁,“心昏眼暗”之叹,“恐先朝露”之虑,均为时过早。

当然,据《语例字格》窦蒙自署职衔,系《古迹记》于大历十年(775年)之后,仍嫌宽泛。其具体时间,还须揣度。

揆之以理,《古迹记》既言“承前伪迹,臣所弃者,尽被收买,皆获官赏,不复减退,人莫知之”,则大历十年(775年)之后,徐浩须有再检内府法书收藏之机会。不然,何以悉知内府赝鼎之伙?考徐氏仕履,大历八年(773年)坐典选,黜为明州别驾,从此,徐浩“处江湖之远”近八年。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六月,徐浩方征诏回京,拜彭王傅,加会稽郡开国公。两年后,徐即卒于长安永宁里私第,享年八十。显然,徐浩重检内府法书收藏,并将有关情况载入《古迹记》,只能在返回长安之后!但殷荪先生系《古迹记》于“建中元年四月”仍不确。——徐浩虽于建中元年六月奉诏返京,然是年八仍未到达长安。此有二事可证:其一,《宝刻丛编》卷七引《复斋碑录》云:“《颖国公史继先墓志》唐明州别驾徐浩撰并行书。……建中元年八月二十日”。其二,《全唐诗》卷一四七刘长卿《寄会稽公徐侍郎》云:“摇落淮南叶,秋风想越吟;邹牧入梁苑,逸少在山阴;老鹤无衰貌,寒松有本心;圣朝难税驾,惆怅白云深。”傅璇琮先生已考定此诗作于建中元年。——是年,徐浩返京任职,途经睦州与刘长卿相遇,别后,长卿作歌相寄,惆怅眷恋,溢于言表。“摇落淮南叶,秋风想越吟”,无疑已是八、九月之事。

睦州之长安,路程非短,抵京之后,徐浩重检内府法书,亦尚须时日。故《古迹记》最有可能作于建中二年(781年)。此时,徐浩年迈(79岁),大限之期日近(次年四月卒),“心昏眼暗”为其生理之实际,“恐先朝露”为其心理之实际,《古迹记》撰作之由,正在于此。

当然,系《古迹记》于建中二年(781年),尚有一事须作说明:

《述书赋》最末,窦蒙题记曰:“大历四年七月点发行朱。寻绎精严,痛摧心骨,其人已往,其迹今存,追想容辉,涕泪呜咽。”此为悼亡之辞无疑(窦蒙诗《题弟〈述书赋〉后》,见《全唐诗》卷二六一。窦蒙文《题〈述书赋〉语例字格后》,见《全唐文》卷四四七。二者与前引“题记”实为一时悼亡之作,因不署年月,此不称引)。读此题记,或以为大历四年七月之前,窦臮已先蒙而死。如此,则徐浩为皇帝荐举之“别书人”中,便有一“鬼”,——史事不容如此荒谬!兹检核有关材料,以证上述理解之非。

其一,陈思《宝刻丛编》记:“《唐景昭大法师碑》,窦臮书并篆额”。景昭法师卒于贞元元年(785年)11月,是碑贞元三年(787年)正月立。其二,张彦远《法书要录》所收卢元卿《法书录》云:“贞元十一年正月,于都官郎中窦臮兴化宅见王廙、钟会书各一卷。”是知,代宗朝以后近半个世纪,窦臮仍活跃于书坛。徐浩举荐窦蒙兄弟,而德宗用之为内府“别书人”,完全可信。——因此,窦蒙所记“点发行朱”云云,乃追忆之语,盖谓其为《述书赋》作注一事,始于大历四年(769年)。而其弟之卒,则远在数十年之后。

(四)怀素、徐浩交游考

1.怀素干谒徐浩之系年

怀素小徐浩三十余岁,盛中唐之际,并有书名。徐浩乃书坛宿耆,“八体兼工”;怀素为“僧中之英”,精擅狂草。大历之前,怀素虽足不出湖南,然已遍干衡湘地方名流,好事如张谓、王邕、苏涣、李舟等辈,对怀素狂草的褒扬赞述,即已经“溢乎箱箧”,但“自倚能书堪入贡”的怀素,志在“朝骑王公大人马,暮宿王公大人家”,狂僧高标矜许,焉能满足于衡湘一隅之名?怀素亦深知:文人学士、公卿官僚的褒扬赞述,多为外行捧场,其名较“虚”,真“欲令羡价齐钟张”,非得借重书坛泰斗之誉不可!——《自叙帖》历数十一位名士公卿,唯独于颜真卿官衔之下特标“书家者流”四字,殆其心曲。

大历初,张旭、贺知章老死有年;李邕罹祸,已遭杖杀;颜真卿书名尚未大彰(参《颜真卿、徐浩之比较》)。当时,徐浩以书法独步海内,其声望亦有“亚相”之尊。——徐氏其人自然成为怀素干谒之首选。考索怀素、徐浩交游,亦足以窥见二人个性及书法审美旨趣之不同。

怀素何时干谒徐浩?史籍未详。今人朱关田先生初谓“时在大历二年四月至三年十月间”,盖本乎徐浩广州之任期。后又系其事于“大历二年”。高嵩先生《敦煌唐人诗集残卷考释》亦主此说。熊飞先生则以为“应在大历二年四月以后,……其北返湖南,最迟不会晚于本年冬”。以上诸说,均失之宽泛。兹据有关史料,再作考稽。

苏涣诗《送零陵僧兼送谒徐广州》(一本又作《怀素上人草书歌》):“忽然告我游南溟,言乞亚相求大名;亚相书法凌献之,见君绝意必深知;南中纸价当日贵,只恐贪泉成墨池。”按,“南溟”即南海,泛指百越交广之地。“亚相”,唐时每以御史大夫称之,徐浩开元末曾任监察御史,亚相即其人。“南中纸”产于巴蜀,岭南用之甚广。“贪泉”,水名,在广东南海县西北,又称石门水、沉香浦、投香浦。《晋书·吴隐之传》记,吴任广州刺史,经南海,饮贪泉而赋诗:“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据《旧唐书·代宗纪》:大历二年四月,以工部侍郎徐浩为广州刺史,充岭南节度使。由此可见,苏诗所及史实、人物、地理与怀素干谒徐浩事均弥合无间,而用典亦极为贴切。又,《旧唐书·代宗纪》:大历三年十月,以京兆尹李勉为广州刺史,充岭南节度使。是知,徐浩任广州刺史,尚不足两年。

诗中“见君绝意必深知”句系临别祝愿,殆无可疑。所以,怀素出湘南游,宜以本诗为上限。苏涣此诗,历来注家均系于大历三年(768年),许为“定谳”,亦无不可(参郭沫若《李白与杜甫》)。——故怀素出湘南游,必在大历三年!至于其广州逗留之期,则有敦煌新出唐人遗诗可供详绎。

伯2555卷,马云奇《怀素师草书歌》一首,移录如下:

怀素年才三十余,不出湖南学草书,大夸羲献得齐德,

窃比钟繇也不如。畴昔阇梨名盖代,隐秀于今墨池在,

贺老遥闻怯后生,张颠不敢称先辈。一昨江南投亚相,

尽日花堂书草幛,含毫势若斩蛟龙,挫管还同断犀象。

兴来索笔纵横扫,满座词人皆叫好,一点三峰巨石悬,

长画万岁枯松倒。叫啖忙忙礼不拘,万字千行意转殊,

紫塞傍窥鸣鸿雁,金盘乱洒水晶珠。直为功成岁月多,

青草湖中起墨波,醉来只爱山翁酒,书了宁论道士鹅。

醒前犹自记华章,醉后无论绢与墙,眼看笔掉头还掉,

只见文狂心不狂。自倚能书堪入贡,一盏一回捻笔弄,

壁上飕飕风雨飞,行间屹屹龙蛇动。在身文翰两相宜,

还如明镜对西施,三秋月淡清江水,二月花开绿树枝。

闻道怀书西入秦,客中相送转相亲,君王必是收狂客,

寄语江潭一路人。

细味此诗,以下二处颇值关注:

其一,“一昨江南投亚相”(“江南”,高嵩先生以为系“岭南”之误抄)。按,“一昨”,谓不久前,唐人诗文以此作追叙往事之习语。是知马云奇之诗当作于怀素自广州北返湖南之后。

其二,“闻道怀书西入秦,客中相送转相亲,君王必是收狂客,寄语江潭一路人”。此亦为赠别之辞,——二人江潭客中相知,马氏获悉怀素将“担笈杖锡,西游上国”,临别歧路,作此长歌以壮行色。怀素去后,马氏似仍旧羁旅此间,故有“寄语江潭一路人”之叮咛。按,“江潭”,《全唐诗》用之计三十余处,可泛指江南泽国。如用于湖南,则多指湘北岳阳(岳州)及湘东长沙(潭州)。前者如张说《岳州宴别》:“谁念三千里,江潭一老翁。”又,《岳州作》:“正有江潭月,徘徊恋九华。”后者如刘长卿《奉酬辛大夫》:“长沙耆旧拜旌旗,喜见江潭积雪时。”又,《苕溪酬梁耿别后见寄》:“惆怅长沙谪去,江潭芳草萋萋。”故二人相逢于岳州抑或潭州,尚须斟酌。以笔者之见,当是长沙。因怀素之“西游上国”,全赖潭州刺史张谓提携之力。张谓自长沙赴京任职,怀素与之同行,即途径岳阳,想亦无暇久留。朱关田先生以为二人相别于岳州,似仅仅着眼于“青草湖中起墨波”一句,此说证据欠坚实。“青草湖”虽是岳阳洞庭湖之别称,然诗中未必实指。——马诗盖以潇湘第一巨泽为“墨池”之喻,极状怀素狂草之岁月功深。

显然,马氏此诗实关乎怀素“南游”、“西游”二事之系年。兹先论“西游”一事,以便为“南游”确定下限。

任华《怀素上人草书歌》:“狂僧日前动京华,朝骑王公大人马,暮宿王公大人家。……不因礼部张公将尔来,如何得声名一但喧九垓?”按,“礼部张公”即张谓(字正言)。据此,则张谓之“将”怀素入京当与马云奇诗同时。张谓历官潭州刺史、太子左庶子、礼部侍郎诸职,其《长沙风土碑》记载:“巨唐八叶,元圣六载,正言待罪湘东”。按,“八叶”,即高祖、太宗、高宗、中宗、睿宗、玄宗、肃宗、代宗八朝,此指代宗朝;“六载”,指代宗李豫登基后之第六年,即大历三年(768年)。——本年张谓尚任潭州刺史,闻一多先生《岑嘉州系年考证》亦主此说,不过,闻先生谓张氏“自礼部侍郎出刺潭州”则失之。兹略作说明,以落实其偕同怀素入京之期。

《旧唐书·代宗纪》:“徐州刺史韦之晋为潭州刺史。”时在大历四年(769年)二月。韦氏为张谓之继任,殆无可疑。是知大历四年二月,张谓卸职潭州,别有迁升。其具体官职,见常衮《授张谓太子左庶子制》:“中散大夫、前潭州刺史……张谓,……可守太子左庶子”。而张谓任礼部侍郎,则在两年之后,即大历六年(771年)。此见常衮《授张谓礼部侍郎制》:“守太子左庶子上柱国河内县开国子赐紫金鱼袋张谓,……可守尚书礼部侍郎。”由此可见,闻先生之说颇有颠倒。复次,任华诗“礼部张公将尔来”云云,朱关田先生视为张谓任礼部以后之事,此不确!——任诗着一“将”字,意谓张氏借离湘赴任之机,遂携怀素京华一游。换言之,任华此诗当作于大历六年(771年)以后,“礼部张公”是张谓见任之职。否则,张谓到京后,乌得重返湖南,特“将”一少年和尚归来,“引以游处”?

毫无疑问,怀素之“西游上国”,当系于大历四年(769年)二月。马云奇诗“二月花开绿树枝”与此亦弥合无间。更有可味者:“二月花开”句紧接“三秋月淡”句后为一联,其叙事之法,极为特殊。度之以时序,不当如此倒置。显然,本诗之“三秋”,只能作大历三年(768年)八九月解。——马诗纪实,故先“秋”而后“春”。意谓大历三年秋末,马云奇羁旅江潭,幸与怀素客中相逢,次年春二月,怀素乃随张谓西入京洛。

复次,潭州至广州,行程须月余,往返历时则倍之。大历三年(768年)九月,怀素既已身在潭州,结合前述“南游”上限,怀素之干谒徐浩,必始于大历三年(768年)春夏间,扣除路途所占时日,可以推想,其广州逗留,为时甚短。

2.徐浩、怀素交游释疑

李白《草书行歌》王琦注引《一统志》记:唐世名流为怀素“赠诗”者有三十七人之多。考诸载籍,怀素主动“邀诗”倒是史实。此种沽名钓誉之行径,范文澜先生早有提示。

前已述及,徐浩乃怀素干谒书坛重镇之第一人。——当时,广州文化落后,荒蛮瘴湿,士人皆不屑居游。怀素舍中原文化中心而首选该目标,亦当别有图谋。然此番南游,少年和尚并未遂愿。试略作推阐。

传世怀素墨迹《自叙帖》书于大历十二年(777年)。此作与士子“行卷”相似,目的在于干谒公卿显贵,乞求赏识。所以,其文辞剪裁当十分用心。《自叙帖》共摘录了十一人的书法评论,他们是:刑部尚书颜真卿,尚书司勋郎卢象,司勋员外郎钱起,礼部侍郎张谓,吏部侍郎韦陟,永州太守王邕,御史李舟、许瑶、戴叔伦、窦翼,处士朱逵。——诸人之中,除旧交朱逵而外,其余皆公卿显达,怀素藉此辈自涨身价,不过故技重演而已,何须为之讳言?然而,《自叙帖》对徐浩不置一词,则颇耐咀嚼。其一,大历三年(768年),徐浩自广州返京,就任吏部侍郎兼集贤学士副知院事,至大历八年(773年)方坐典选黜为明州别驾。此五年间,怀素一直寄食京洛,遍干公卿以求闻达。质言之,徐浩、怀素实不乏再见机会。揆之以理,大历三年(768年)怀素既千里南下执弟子礼而拜谒徐浩,此时徐氏返京任职,声望益重,再往拜访当是求之不得之事,精明如怀素,岂能迟钝漠然若此?况且,怀素从父(一说舅父)、大历十才子之一的钱起,与徐浩素友善(大历八年秋,徐浩典选营私而贬官明州,中书舍人常衮设宴为其饯行,钱起亦未尝退避,钱有《奉和中书舍人晚秋集贤院即事寄徐、薛二侍郎》长歌为赠。)——假钱起良媒,再叙前缘,实乃情理中事。此间二人若有交谊,怀素又焉能不“叙”?其二,非但如此,即对大历三年之南游,《自叙帖》亦只字未提,颇有讳莫如深之感。想当年,临行之前,怀素满怀希望,曾将此志遍告苏涣者流。广州相见,徐浩若有一字谀辞,自可当朱逵、李舟、王邕辈千言(三人时为怀素湘中故旧,书法造诣及声望远不能与徐浩相提并论)。精意如《自叙帖》,焉能割舍?是知,二人广州之会,并不投缘。怀素南游时间之仓卒,似足以印证这一推测。——怀素乃一游方僧侣,逍遥江湖,实本性所好。即以大历七年遇颜真卿为下限,其耽于京洛,已逾四年。相形之下,广州之行,又何其匆匆乃尔!假若徐浩此番于怀素有所赏识,以亚相、刺史之尊,挽留而共游处,当属风雅之举。

总而言之,徐浩对狂僧其人其书并不感兴趣。自负如怀素,定当心怀蒂芥。故其京洛间遍谒“当代名公”,独不登徐浩之门!

怀素不为徐浩赏识的主要原因,在于徐氏的书法审美观念及其老于世故的个性。可以推想,怀素“言乞亚相求大名”者,亦必以狂草无疑。徐浩出身科举,且久游翰苑,待诏金门,受儒家正统观念熏染极深,试观其楷书,循规蹈矩,冲和雅正,何曾放荡性情?——正统书家多视狂草为“野狐禅”,数百年以后尤然。如项穆《书法雅言·规矩》即谓怀素“变乱古雅之度,竞为诡厉之形”。旷达如苏东坡亦讥之曰:“颠张醉素两秃翁,追逐世好称书工,何曾梦见王与钟,妄自粉饰欺盲聋,有如市倡抹青红,妖歌曼舞眩儿童。”是知怀素狂草,恐难入徐浩眼目。须知,大历年间,徐氏乃官方御用书家之头号人物。

怀素书狂人亦狂,“不谈经”、“不说禅”(贯休),爱荤腥,嗜豪饮,了无戒律之拘。对书法“道统”亦甚为藐视,致以“大笑羲之用阵图”(鲁收)、“独任天机摧格律”(窦冀)。——此为中唐“狂禅”之缩影。后世之狂禅,焚像毁经、呵佛骂祖,更为妖妄:“达摩是老臊胡,释迦老子是干屎橛”(德山宣鉴)。中唐之世,狂禅虽未达其妖妄,却也往往为正统士大夫所不容。以怀素之德行,欲徐浩赏识,乌能遂愿?

复次,怀素之交结名流,例有邀诗请文之举。对此,苏涣《怀素上人草书歌》刻画得已近乎肉麻:“回首邀余赋一章,欲令羡价齐钟张。”大历三年(768年),徐浩六十有六,人情练达而老于世故,足以看透怀素借己邀名之真实用心。作为书道中人,徐氏未允怀素之请,甚为明智。

或谓徐浩为张旭嫡传弟子,岂能不喜狂草?不染狂草?——以徐浩一生书法实践论,自见端倪:朱长文《续书断》记徐浩“尝书四十二幅屏,八体皆备。其‘朔风动秋草,边马有归心’十数字草、隶相参,……尤为司空图所宝爱。”此是有关徐氏草书的唯一记载,晚唐司空图既曾亲眼目睹,当可信。所谓“草、隶相参”,则必非狂草无疑。否则,根本不可能协调而成作品。——此句之“隶”,无论作楷书解抑或作八分解,上述推论均能成立。

又,据张彦远《法书要录》、韩方明《授笔要说》、卢携《临池诀》、李肇《国史补》之记载,颜真卿、李白、李阳冰、韩晃、邬彤、魏仲犀、崔邈、张从申等皆为张旭一传弟子,其实,也无一人能继张氏绝技。故新旧《唐书》徐浩本传称其“八体皆备,草隶尤工”,其“草”者,实未可以狂草目之。徐浩才情不逮张旭远甚,传其衣钵,仅在楷法。试以张旭楷书《郎官石记》与徐浩楷书《谒禹庙诗》、《宝林寺诗》相比照,便知此言不虚。

复次,干谒徐浩之行,怀素虽未遂愿,却也似乎并未令其沮丧。“西游上国”以后,士大夫之间,怀素仍恢恢乎游刃有余。遗憾的是,“真赏”者并不多见。大历七年(772年),怀素偶于洛阳遇颜真卿,始有子由见孔子之幸。鲁公敦厚,宽以待人,对怀素有所奖掖,并应嘱为之作《草书行歌序》。但是,鲁公之书法审美旨趣,却又颇类徐浩:其一,鲁公未曾歌诗如任华、苏涣、马云奇辈,极状狂草之诡奇以眩人眼目。“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就此而言,鲁公亦颇为自持。其二,鲁公作序,似乎也有碍于情面之心态。此见《自叙帖》:“颜刑部书家者流,……又以尚书司勋郎卢象、小宗伯张正言曾为歌诗,故叙之。”细味“又以”“故叙之”云云,似可见出某种无奈:——“吾从众”,顺水推舟而已!换言之,不是怀素以众人业已作诗在前强索,鲁公亦未必允诺。其三,颜序云“长史虽姿性颠逸,超绝古今,而模楷精详,特为真正。……向使师得亲承善诱,亟揖规模,则入室之宾,舍子奚适?”此话极为委婉,言外之意,怀素虽善狂草,而楷法根基不厚,较之张旭业艺,尚难称登堂入室!

要之,中唐书坛之两圣手,徐浩与怀素,仅此一面之交,似乎难以理解,然以二人书法审美旨趣及个性而论,则大可释然。

(五)徐浩书法与唐代文化

书家个人风格的确立,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其中,相应的社会文化,乃是重要的制约因子之一。它的作用,比个人禀赋、师承、阅历、审美趣味等,表现得更为宏观而普遍。本文从唐代科举制度、馆阁制度及盛中唐书法思想三方面入手,剖析徐浩书风的成因。

1.楷书与唐代科举制度

书为“六艺”之一,周代即以此辟举人才。降及两汉,更重书艺,《续汉志·百官》引应劭《汉官仪》云:“书疏不端正,不如诏书,有司奏罪名,并正举者。”这是官吏选拔中,对候选人书法水平及举荐人联带责任追究的司法规定。实际上,官方的书法倡导,一开始就代表着正统观念,以实用为第一目的,它必然排斥个性化的艺术创造。

楷书是唐代官方实用书体。对楷书水平的严格要求,主要体现在科举制度之中。按,科举创立于隋代,至李唐已成为干禄首途。陈寅恪先生谓其“肇于高宗之时,成于玄宗之代,而极于德宗之世。”徐浩生当盛唐、中唐,科举取士正大行其道。此百余年之间,书法不仅纳入了贡士科目,也介入了官吏铨选。

杜佑《通典》卷十五“选举三”:“大唐贡士之法,其常贡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明法,有书,有算。”是为“常举”。又,唐代“制举”亦设有“手笔俊拔超越流辈”一目,此为书法,亦无疑问。按,书科的品级虽不如进士、秀才、明经,但是,工书者毕竟能藉此入仕。较之魏晋南北朝,书法的社会地位已有较大提高。

众所周知,士子登科,还只是具备了一定的出身,即任职资格,欲获职务,尚需经吏部铨选。《通典》卷十五:“其择人有四:一曰身,取其貌丰伟;二曰言,取其言辞辨证;三曰书,取其楷法遒美;四曰判,取其文理优长。”必须说明,这四种选官标准,是通过笔试与面试而推行的。其考核顺序及方式极可留意,此亦见《通典》:“凡选,始集而试,观其书判。已试,铨察其身言。”也就是说,首先笔试“书”、“判”,然后面试“身”、“言”。按,相貌之美丑、言辞之巧拙,多为先天性因素,难以改易。故虽言“择人有四”,其实真正可比高下者,实唯“书”“判”二事,而“书”尚居先。换言之,唐代文官的铨选,书法的重要性实在未可小觑。此关不过,即有可能明珠暗投,甚或前功尽弃。不难看出,书法业已成为入仕敲门之砖,直接与功名利禄挂钩。故攻习书法,为唐代士子必修之课业。

当然,科举对书法的要求,必以实用与美观为第一。“楷法遒美”自然也就成为士子习书的最高目标。(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五谓“唐人书皆有楷法,今得唐碑,虽无书人姓氏,往往可观。说者以为唐以书判试选人,故人竞学书,理或然也。”洪迈《容斋随笔》卷十亦谓唐科举“既以书为艺,故唐人无不工楷书。”毫无疑问,科举制度对唐代楷书的空前繁荣不乏积极作用。

不过,官方倡导的书法标准仅止乎“楷法遒美”,它虽然崇尚法度与功力,但也以其实用主义的偏狭,在一定程度上泯灭了书家的个性及艺术表现力。发展到明清科场的白摺大卷,这种“乌黑方光”的所谓“楷法”,已极为令人生厌。

徐浩十五岁以“明经”及第,其由国子监抑或地方乡贡参加科举,已不可考。然无论如何,徐氏少年时代,除家学渊源之外,必然也接受过严格的学校书法教育。——唐代国子“六学”及地方“官学”均开设书法课程,——这种书法教育,唯科举是求,自然以“楷法遒美”为尚,直不容略差性情。及第以后不久,徐浩即步入仕途,其初阶为河南鲁山主簿,开元十六年(782年)张说引见于朝,充任集贤校理兼待诏。由此可见,徐氏早年的谋官之道正是科举。徐浩楷书,法度森严,中规入矩而遒美雅正,少年时代的科场熏染,对其此种风格的形成影响极大。《古迹记》自言“余年在龆龀,便工翰墨”,是足见徐氏早年对“干禄体”研习用功极勤,且颇有成就。

2.楷书与唐代馆阁制度

馆阁制度至唐开元年间即已初步形成。翰林院、崇文馆之外,弘文馆、史馆、集贤院并称“三馆”。——与国子监直属的高等学府“六学”相比,唐代“馆阁”的层次更高,在某种意义上,它类似于现代文教体系中的“研究院”,视之为国家学术文化中枢,一点也不过分。众所周知,“六学”之中,“书学”为书法专科学院,而其余“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亦开设书法课,这些经学院明文规定“学书,日纸一幅”。其实,从文献材料看,唐代馆阁也往往担负着书法教育的职能。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一“学校三”:“太宗贞观五年以后,数幸国学,于门下省另置弘文馆,于东宫置崇文馆,……其书、算各置博士。”《册府元龟》卷六四零谓弘文、崇文二馆学生“所习经业,务须精熟;楷书字体,皆得正详。”韦述《唐朝叙书录》记载更为完备:“初置弘文馆,选贵游子弟有性识者为学士,内出书,命之令学。又人间有善书者,追征入馆。”由此可见,在唐代官办高等书法教育中,馆阁之教学条件极为优越,他有权直接以皇家府库所藏墨迹、拓本作教材,经学院的书法教育实在无法与之相提并论。据《唐会要》、《隋书·经籍志》,初唐馆阁书手,率出五品以上官员子孙,大书家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冯承素等均曾奉敕执教弘文馆。

至于集贤院,前辈学者多以官方藏书、校书机构目之,未遑考其讲学纳生之事。研究表明,唐集贤院实亦存在教学活动。其中,人数众多的集贤院“楷书手”,必须参加本院的书法培训,掌铎者由集贤院学士、直学士亲自担任。甚至可以说,书法教学也是集贤院日常工作之一。

质诸史志,馆阁“楷书手”编制不一:弘文馆30人,崇文馆10人,史馆25人,而集贤院则达100人。“楷书手”专司经籍缮写,自贞观以后,其选用简拔,极为严格,据《唐六典》,唐玄宗在位期间,馆阁“楷书手”甚至有过“亲经御简”之实。书手如是,享有“师资之礼”的诸馆学士、直学士及有关执事擅长书法,自然不足为怪。比较而言,诸馆之中,集贤院规模最大,盛中唐时期尤为兴隆,堪称唐代最高术机构,所以,集贤院书法名家也代不乏人,且明显多于其他馆阁。据相关史料统计,贺知章、张说、徐浩、吕向、陆坚、赵东曦、韦述、韩择木、蔡有邻、卫包、史惟则等十数人均曾供职于集贤院,他们构成了唐代馆阁书家的中坚力量。

前文述及,徐浩任职集贤院先后共计20年左右,担任过校理、待诏、修撰、学士、副知院事、判院事等六种职务,论资历,集贤诸学士确乎无人堪与匹敌。尤其是肃宗李亨在位期间,徐浩“系宫文翰于一手”,长期执掌诏诰敕命,信可谓馆阁御用书家第一人。这种馆阁生涯,教示楷法,制诏书册自然是其本职工作。换言之,因对象及环境的特殊性,长期的楷书教学和楷书应用,必然形成一种循规蹈矩的书写本能,一方面,它促使徐浩楷书日益精熟,另一方面,它也消解了徐氏的创作激情。《宣和书谱》谓徐氏楷书“殊乏天才,而窘在绳律”,其原因当求之于此。

3.盛中唐书法思想对徐浩的影响

李唐帝国以其自身的辉煌成就,攀上了封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高峰。有唐三百年,史家分以初、中、盛、晚四期,各阶段不同的政治、经济背景,使得其文化艺术风格也各具特色。玄宗开元初至代宗大历初,是为“盛唐”,它奏出了封建社会的最强音,其文化建树,自春秋战国以来,几乎没有哪个朝代能相提并论。继之而下的“中唐”——一般指代宗大历初至文宗太和初——却又是中国历史的重要转折点。此前此后,社会形态的巨大差异早已为人们所熟悉。

书法审美思想,作为唐代文化颇具活性的有机构成之一,在盛中唐二百年的历史演化进程中,自然也有其相应的律动。观照盛唐书家、书论及传世作品,“中庸理想”和“浪漫主义”的整合构成了这一时代的审美特色。降及中唐,则由强烈的“功利主义”取而代之。试略作说明。

(1)盛唐的中庸理想

表现在书论中,这一阵营的代表人物首推张怀瓘。张氏为翰林院专职书家,八体兼工,自谓真、行可比于虞、褚,草书则数百年无人过之。作为书法理论史上的划时代巨擘,其传世书论计有《书断》三卷,《书议》、《书估》、《文字论》、《六体书论》、《用笔十法》、《玉堂禁经》、《评书药石论》各一卷。《古文大篆书祖》、《书赋》二种见诸著录,今已亡佚。张氏步武初唐孙过庭,进一步阐发了儒家中庸的书法审美思想。就书法风格形态而言,这一审美理想,追求的是温醇和厚之美,它刚柔相济,不激不厉,庄重平和,闲雅从容。客观地说,这种风格形态的推崇,在中国书法美学史上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从传统文化渊源的角度来分析,它其实就是儒家精神境界、人格理想的“物化”。

张氏提倡为书之道“于刚柔消息,贵乎适宜”。谓钟繇“刚柔备焉”;王羲之“耀文含质”“动必中庸”;郗愔“纤秾得中”;张昶“华实兼美”……借用“刚”与“柔”、“文”与“质”、“纤”与“秾”、“华”与“实”等一系列矛盾的对立统一,张氏对其书法审美思想进行了十分明确的表述,这与儒家“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中庸理念合若符契。《书断》评二王父子,甚至直接援用了孔子“尽善尽美”的音乐审美模式:“子敬可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逸少可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

毫无疑问,作为封建正统知识分子,李邕、徐浩、颜真卿、李阳冰、徐峤之、张庭珪等盛唐名家及不计其数的科场士子均可视为这一审美理想的实践者。他们构成了盛唐书家群体的主流,铸就了盛唐书法风格的基调。

(2)盛唐的浪漫主义

法国学者洛里哀曾以“青春”喻指李白诗歌。凭借一种距离感,他觉察出了盛唐文学的浪漫主义特质。在文艺批评领域,洛氏的这一界定,早已获得广泛认同。——盛唐的狂草艺术,堪称书法美学之谜,在尚无更为恰当的语汇借用之前,我们仍将其纳入浪漫主义范畴。

张旭狂草与李白诗歌、斐旻舞剑并称盛唐“三绝”。韩愈《送高闲上人序》:“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它技,喜怒、窘穷、忧悲、愉佚、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天地万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中国书法从来不曾有过如此神奇的表现力。作为艺术史上罕见的奇迹之一,张旭狂草具有典型的浪漫主义特征。以酒为催化剂,张旭将非理性精神强化到了前无古人的极致。“露顶据胡床,长叫三五声,兴来挥素壁,下笔如流星”(李颀),正是这种浪漫境界的写意图景。

以狂继颠的沙门怀素,嗜酒似有过而无不及之,“十杯五杯不解意。百杯以后始颠狂。一狂一颠多意气,大叫数声起攘臂”(任华),“起来向壁不停手,一行数字大如斗”(李白),——“颠张醉素”的艺术行为,何其相似乃尔!

总而言之,盛唐狂草的审美追求,显出了对“自我”的极度张扬。它与“开天之治”的盛世气象一样,时时令人悠然神往。作为一种审美倾向,“狂客”贺知章、“谪仙”李太白二人的草书,亦可纳入浪漫主义阵营。

史称徐浩为张旭嫡传弟子,然而,徐浩对张旭的浪漫主义精神却未能发扬光大。客观地说,在徐氏书法作品中,甚至难以嗅出些许浪漫气息。论者每每以此为怪。其实,浪漫主义创作的产生,除了相应的时代文化氛围之外,书家的个人禀赋乃是不可或缺的先天条件之一。张旭、怀素、贺知章、李太白的“狂”与“颠”,是一种可遇而不可求的“造化”奇功,诚非人力所能学。——徐浩、颜真卿、李阳冰、韩晃、邬彤、魏仲犀、崔邈、张从申辈师法张旭,而无人可继其绝学,只能从这里寻求解释。

(3)中唐的功利主义

“安史之乱”使唐王朝自辉煌开始走向黯淡。降及中唐,世庶地主取代门阀地主而登上了政治经济舞台。以刘晏、杨炎为代表的世庶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掀起了全面的社会改革,其目的就是为日趋衰落的李唐政权寻找出路。与这种改革相对应,中唐的文化思想领域也呈现了一些新特点:哲学上出现了韩愈复儒的“道统说”,文学上出现了继承杜甫批判现实主义的“新乐府运动”以及标榜文以载道的“古文运动”。不过,总的来看,中唐之世的一系列变革,均不离儒家“经世致用”这一入世的功利主义原则。——是为儒学的由“体”转“用”,它与盛唐的“中庸理想”有着共同的渊源。然而,盛唐时代的豪情与浪漫,却只能留待追忆了。

中唐书法审美观念的转型,也体现了这一功利主义色彩。韩愈评高闲草书云:“今闲师浮屠氏,一生死、解外胶,是其为心必泊然无所起,其于世必淡然无所嗜。泊与淡相遭,颓堕委靡,溃败不可收拾。”韩愈径以功利主义阑入书法批评,强调了儒家入世的文艺观,也体现了他本人积极用世的人生态度。印证于书法创作,这一时期成熟起来的徐浩、颜真卿楷书,就是“稳实而利民用”的代表。

综上所述,盛唐的书法美学体系乃是一种二元整合——中庸理想深刻地影响着书法实践,而浪漫主义则为创作抹上了亮丽的华彩。降及中唐,强烈的功利主义思想则占据了书法审美主流,它与“中庸理想”虽有“体”“用”之别,但都属儒家正统审美观念的产物。徐浩当盛中唐之世,身为朝廷高官,掌执馆阁文翰,恪守儒家教义自是立命之本。所以,中庸与功利的书法审美思想浸润了他的一生,限于个人才情,盛唐那令人心仪浪漫主义书风却几乎与他无缘。徐浩《论书》有云:“鹰隼乏彩而翰飞戾天,骨劲而气猛也;翚翟备色而翱翔百步,肉丰而力沉也。若藻耀而高翔,书之凤凰矣。”此说与刘勰《文心雕龙·风骨》的文艺思想一脉相承,我们完全可以视之为徐浩书法美学追求的最高境界。

(六)结语

集贤院乃“三馆”中枢,洵可谓唐代最高学术机构。徐浩先后任职该院二十余年,集贤诸学士中,以徐氏任期最长,资历最深。据《唐会要》,开元二十六年(738年)置翰林学士之前,掌诰书敕,例归集贤,此后,转由翰林学士主其事。然肃、代二朝,集贤学士仍时司此职。徐浩数十年位居西垣,“四方号令,多出浩手。遣辞赡速,而书法至精。……又参太上皇诰册,宠绝一时”(《新唐书·徐浩传》)。客观地说,盛中唐时期,徐浩确乎堪称馆阁“御用书家”之翘楚,其声誉之隆,并世名手,罕有匹敌。

考徐氏历官,其品爵实不下“初唐四家”(欧虞褚薛),即以盛、晚唐名家相较,除颜真卿晚年品秩稍高之外,其余如贺知章、李邕、张旭、怀素、柳公权辈,或在伯仲之间,或在徐浩之下,显赫并无一人过之。然后世论唐人书,徐浩的地位却日见衰落,降及南宋,与欧虞褚薛,旭怀颜柳相比,徐书则几乎已成明日黄花。——此断非唐代书史之实。

徐浩在生之世,书法能与争胜者,实唯颜真卿一家而已!“安史之乱”是颜书声名鹊起,徐书时誉渐淡的一个转折点。众所周知,“安史之乱”以后,代表地主势力的藩镇、权阉和豪族,相互勾结,操纵政柄,唐帝国内忧外患,颇有大厦将倾之虞。鉴于此,地主阶级中的某些思想家,为了挽救李唐王朝,采取了尊崇儒学、恢复道统的一系列措施。颜真卿的王权主义立场和效忠尽职的言行,正符合当时“兴儒道”、“反割据”的政治需要。至嗣曹王李皋上疏皇帝,请表忠节,鲁公形象实已变成了维护正统思想、维护王权利益的光辉典范。入宋,“知人论书”的所谓“人伦情结”阑入书法批评,加以“尚意”书风飚起,徐书声誉的式微,终不可免。然而,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看到,在唐代书史的客观进程中,作为直承“初唐四家”(欧虞褚薛)而下的徐浩,乃是颜真卿书法的导夫先路者。

从宏观角度看,徐浩书法风格的形成,与唐代社会、学术、教育、行政对文字实用性的强调均不无关系。换言之,时代文化背景深刻地制约着书法的审美趋向,就徐浩个人来说,典范美的崇尚,构成了他一生书法实践的终极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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