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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卓茂的价值

西汉末年,宛人(今河南南阳)卓茂是个有道德的人,自少至老,未尝与人争竞,所以邻里关系很好,为官竟也能做到“道不拾遗”。刘秀建国之初,便从民间起用他为太傅,位在三公之右,封褒德侯,时年七十。司马光和王夫之就大加赞赏刘秀此举,一者认为刘秀目光深远,一者认为直有三代遗风。

卓茂任密县县令时,一天,一位老百姓来告状说,有个亭长收了他的米肉。卓茂接下来的问话良有深意,他问:“亭长为从汝求乎,为汝有事嘱之而受乎,将平居自以恩意遗之乎。”所谓人情,无非这三者了。卓茂的意思是说,如果亭长无故索贿,或替你办事而纳贿,两者有其一,皆要明正法典。而如果亭长平素是个仁厚长者,那么“岁时遗之”,逢年过节送点土特产,也是一种礼,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人不服气,说:“如果是这样,法律干嘛禁止这种行为呢。”卓茂笑说:“律设大法,礼顺人情,我这是教你为人处事的方法。这正如家庭矛盾,说小也是小事,要说大也是大事,你回去好好想想这句话。”

吾人读史,感觉我们中土很注重人情,人情练达即文章,不是老於世故,而是复杂的人际关系需要艺术,一者有事功的目的,一者也是生活之所必需。唐高宗李治问宰相:“听说有些部门在办事的过程中,互看颜面,互卖人情,不能秉公办理,有这事吗?”长孙无忌回答说:“此岂敢言无,然肆情曲法,实亦不敢,至于小小收取人情,恐陛下尚不能免。”长孙无忌讲了一个大实话。

那么,人情不可拒,就可以纳贿了,或者说,就很容易遗贿赂以口实。所以史书说卓茂“行己在清浊之间”,即不矫情,也不标新,而是很好地处理了“人情三现象”的关系。刘秀看中的也正是这一点,“前密令卓茂,束身自修,执节淳固,诚能为人所不能为。”于是加官进爵,食邑二千户,赐几杖、车马,衣一袭,絮五百斤,因为“名冠天下,当受天下重赏”。刘秀之政治视野如此,并不以革命贡献之大小来论英雄,亦是他人所不能及。

建国之初,那些谋臣武将,皆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物,皆把心思放在刀尖上,练就一身权略,非有一点能耐,确实难以掌控。民国之袁世凯,尽人皆知的人物,老袁什么心术,手下一班干将八九不离十也会。袁世凯也深知这些人难以控制,大儿子腿有毛病,二儿子袁寒云一心想当名士,都不是曹丕的料,所以一生风云的袁世凯临死时,竟希望妻妾儿女们过个富足的田家翁生活也就可以了。他在遗言中说:“予辛苦半生,积得财产约百数十万镑,尔曹将来噉(同“啖”)饭之地,尚可勿忧竭蹶,果使感情浃洽,意见不生,共族而居,同室而处,岂不甚善。”

而刘秀于此纷纷中独奖掖风俗,多少开了国初之风气。刘秀起用卓茂,虽与其性格有关,本就是一个老实本份的农民,然于此亦可见刘秀的治国理念。建武十七年(41)十月二十二日,刘秀前往章陵祭祀父祖,摆酒与宗亲团聚。席间宗室大姑大婶们都说,刘秀性本善良恭谨,诚而有信,与人交往率真柔和,从不打麻胡眼,所以才有今天。刘秀听后大笑,说,今后也要用这个办法来打点国事。建国之初,刘秀亦不用功臣为政,而只给他们待遇,比杯酒释兵权要早九百近千年。所以司马光才给予他那么高的评价,“宜其光复旧业,享祚久长,盖由知所先务而得其本原故也。”

§§第二章 万事从人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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