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人修《明史》,指出明朝司法中最惨无人道的事情有四:廷杖、东厂、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所谓“不丽于法”,就是用刑不以法律为依据,听凭锦衣卫的校尉、东西厂的宦官任意妄为,滥用酷刑。这种惨无人道的事情,越往后越变本加厉,到明朝灭亡前,已是登峰造极,上自公卿大臣,下到普通百姓,一不小心,身家性命就要横遭祸害,如同生活在地狱中一般。灾难的总根源就在于君主专制制度。
同类推荐
精华荟萃的中国兵书(下)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灿烂文明史、又充满着生机与活力的泱泱大国。中华民族早就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前仆后继,绵延百代。著名科学史家贝尔纳曾说:“中国在许多世纪以来,一直是人类文明和科学的巨大中心之一。”在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曾创造了无数的文明奇迹。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