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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春润(2)

也就在这一刻,那个平时在父亲眼中永远是不用功读书、喜好偷偷饮酒、还不时地与顽童们追逐谩骂甚至动手打闹的蔫怪的顽童,那个惹得许多老者咂舌瞪眼的叛逆者,眼下却突然变得格外的庄严虔诚起来。这一刻的郑燮,完全是一个懂事少年的神情与姿态。他的神情深深地感动了王一姐。她开始为他打抱不平。那些个心存成见,甚至阻止孩童与他一起玩耍的市井俗人们,他们哪里知晓这个天资聪慧的少年的过人优点,哪里懂得他对于贫苦人的理解与同情心是多么的高贵又是多么的超俗。人们更不会明白,这个有时焦躁、有时沉默的貌似脾气古怪的少年,他何以对那些撑船、打鱼、种地而成年累月又是靠吃糠咽菜度日的人们,却是一副诚挚的敬重。人们更不明白,他是多么地鄙视世俗,蔑视那些鼠目寸光、蝇营狗苟和贪图小利的庸俗之人,更不能容忍那些趋炎附势、仗势欺人的势利小人。少年郑燮的骨子里,就像一株竹子,有天生的根脉气节,更有虚心向上的高洁特质,不甘与杂草臭蒿为伍。作为一个耿介少年,他最最不能容忍的,就是那些满口之乎者也、整天摇头晃脑、一瓶子不满半瓶晃荡却还眼珠子总是望着天空的穷酸秀才。在少年郑燮的心目中,这样的人虽是自视清高,但他们并没意识到自己只是功名的奴才,只是并未达到中举入仕的目的而仍然不甘于入乡随俗、更瞧不起种田做工劳力的人们。因此见到那些人欺负识字不多的劳动者,郑燮就气得不行,总禁不住要同他们理论。他的这种举动,更加引来世俗的非议。但是他还是我行我素。在许多人的眼里,郑家大少爷知书达理以后,反倒成了一个不合群的怪人。

太阳升起老高了,几个少年才游游荡荡地来到了观音阁。庙里勤快的小和尚实曙已经打扫完内外,正挑着一副大木桶去井上打水。路遇男女施主,羞涩地合掌低头,嘴中含糊地念叨“阿弥陀佛”。调皮的王一姐看小和尚羞涩的样子,忍不住逗他说:“小师父,早饭吃得可好?”

那实曙小和尚脸更涨红,低目不再说话。

王一姐咯咯地笑。王竹楼与顾万峰也都哧哧地笑。唯独郑燮不笑,而是很庄重地注视实曙。他的心里一直把实曙视为朋友。阳光下,实曙身上的百衲袈裟十分的抢眼,使得他仿佛与俗人生活在两个世界,相互隔阂、难以沟通。等到实曙挑回一担水时,突然变得怒不可遏。原来淘气的王竹楼与顾万峰公然攀上庙门口大石狮的背,高声朗诵着唐人的诗句。郑燮连忙制止,他们哪里肯听。实曙忍无可忍,生气地大声喝斥:

“下来,哪个施主敢在庙门首不恭!”

“哪个不恭来着,小师父你把话讲清!”

王竹楼强词夺理,竟厉声反问人家。

“你,你们,蹬背上头的,也算是恭敬?!”

“石狮子不过庙门外的摆设而已,难道也成了佛不成?”王竹楼故意挑衅。

老实巴交的实曙一时无言以对,急得眼圈都红了。

“还不赶紧下来,一会儿惊动了时雨老法师,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郑燮怯声警告说。

王一姐也帮他劝诫。两人这才下了石狮子,嘴里依然不满地嘟哝着。

果然,门外的喧哗声惊动了庙院里打太极拳的时雨方丈。这位知识渊博的瞎眼老方丈已经九十多岁,却还耳聪心明,行动也还灵便。他老人家每日除了诵经打坐,还要按时在庙院里打几套太极拳。他是郑燮阿叔的忘年之交,自然也就成了小郑燮敬仰的朋友。老人家可是个大智慧的和尚。他虽然患眼疾十多年前就已几乎失明,但仍然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宽容大度,古今天下之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阿叔从前时常在庙里做义工居住,此后每次带着郑燮来庙中造访,时雨老方丈总是盛情款待。庙里的饭菜虽素,又是以茶代酒,但老方丈的热情与谈吐的智慧弥补了一切。在郑燮心中,听他老人家谈古论今,真是一大乐事,言谈之中,他还会告知你许多生活的哲理与机巧。而更吸引他的是老方丈写得一手好字,画得一笔好画。特别是他画的墨竹,更是郑燮最为喜爱的。枝叶之间,脉脉含情,就像老人家的言语谈吐,不乏侠骨义胆。这种脱俗又亲切的艺术气质,对郑板桥以后艺术本真的形成不无影响。

“是哪个在外面喧哗?实曙,有话请施主进门吃茶叙谈。”

时雨老方丈从容大度的声音,依旧洪钟般温润。天籁之声,空灵悠远,所有的凡音统统被淹没了。顾万峰同王竹楼赶忙伸舌缩脖,再也不敢吱声。小和尚实曙瞪他俩一眼,这才引着大家进了庙门。

“时雨公公,是郑燮同几位同窗看望您老人家,也代表我家阿叔请安。”郑燮上前施礼,恭敬地说。

“哦,是小燮儿,好久不见你们来,你阿叔他可好吧?”

“阿叔好着呢。如今有了婶婶和墨儿。”

“哦,成家啦,这么大事情,也没告我一声。”

“阿叔说怕惊扰您老人家诵经打坐。”

“嗯,好人好报,阿弥陀佛。”

于是,几位少年被迎入佛堂,吃茶叙谈。佛堂里禅香缭绕,鸦雀无声。老方丈笑眯眯地盘坐莲花垫上,像一尊闭目养神的弥勒大佛,安详宽厚的样子,使得少年浮躁的心灵一下子淡定下来。郑燮的眼睛,不停地盯着两侧屋墙上的字画。他知道,那都是老方丈七八十岁时的手笔。如今老人家已是功德圆满,每日只是诵经打坐,不见凡间红尘倒也越发清净专注。

每次到了庙里,郑燮都感到一种淡泊的惬意,仿佛是灵魂得到了清洗,又像是身心得到了慰藉。他因此很羡慕小和尚实曙,每日除了劳作,就是跟着师父诵经打坐。六根清净,心不染尘多好,也不思谋功名,也不艳羡红尘,便没有那么多的烦人俗事困扰……

“几位小施主,都是在学堂用功吧,近日功课可好?”

“还好。”郑燮看看王一姐和王竹楼、顾万峰,顺从地说。

“随种园先生习词,好啊。他的书法也是方圆首屈一指。你们书法练得如何?还有,我说过《芥子园画谱》也得认真临习呀。书法绘画这些个技艺,只是熟能生巧,最讲童子功底。”

“师父讲得没错。”王竹楼抢先说,“郑燮他是每日黎明即起,静夜方休,虽未见头悬梁锥刺骨,却是真下苦功夫呀,如今已是字画俱佳,诗词出众,我等早已是望尘莫及。”

“师父,别听他胡诌,我只是每日在父亲督促下完成习字功课罢了,绘画并未着手,岂敢言佳。至于诗词更是幼稚。”

时雨老方丈听得,微微一笑,道:“书画诗词之道,如同攀山越涧,山外有山,涧外复涧,攀越之举,永无穷尽。是不可言佳,不可言佳呀。”

“师父所言极是,晚生学步,只得皮毛。不敢丝毫懈怠。”郑燮又说。

时雨师父满意地点头称是。王一姐说:“师父,郑燮平日最喜欢您老人家画的竹子。说是寥寥数枝,迎风听雨,清清爽爽;说是不俗不凡,有情有意,堪称君子之貌。”

时雨老方丈抿嘴笑而不语,片刻后说:“大家吃茶,大家吃茶。”

此刻的郑燮,恭恭敬敬,手端茶盅,一直瞪大眼睛,注视着时雨法师,倾听其言,悉心体察着他的内心,感悟到了一种宽博与空阔悠远的意境。这使他的心灵于混沌之中,透入了智慧的曙光。超越凡俗的艺理与人道的雨露从此沁入心田。这是从前与阿叔同来时不曾有过的感觉。以后他便成了古庙的常客,时雨老法师无意之间的点滴教诲,时常使他进入一种超越常人更超越禅境的思维境界。只是他并不自觉。那些平淡却深刻的感悟与启迪竟成为了郑燮以后做人为艺不变的根性。

性情豪爽如男孩的王一姐,含苞待放、韶华迷人,终于出脱成一个懂事的俊俏姑娘。她以自己的乐善好施、助人为乐与尊大爱小,渐渐在街坊邻里中受到认可好评,人们渐渐接受了她那一点点女儿的叛逆。她变得更加从容自信,更加热情洋溢。但是唯独见到郑燮态度就变了一个人儿,总感到羞涩紧张。她在小的时候,是处处让着郑燮的,可是等到郑燮长大了,她却要他让着自己。但她并不明说,只是内心的一种难以言说的强烈希冀。眼下正是夏日的黄昏,人们都在院子里纳凉。郑燮与好友顾万峰下象棋,王一姐却来捣乱。她支的招数都是希望郑燮输棋,显然是故意惹他生气好让他关注自己。可不知为啥,生性要强的郑燮一遇到王一姐就没脾气了。好在顾万峰善解人意,一盘终了就主动让王一姐坐镇。王一姐盼不得与郑燮双双对弈,便在他迎面的石凳上坐下来,脸上显出兴奋的红晕。郑燮偷偷瞄她一眼,脸颊就有些发烫。两人不知为啥,膝盖不由自主就挨在了一起,相互又都像是毫无觉察。

论下象棋,王一姐哪里是郑燮的对手。可是郑燮心里明白,自己还是要输给她才好。于是故意走错一步,便要求悔棋,王一姐坚决不许。于是两人争执起来。郑燮故意服输,王一姐竟然毫不觉察,只是得意洋洋。顾万峰在一旁看得明白,就暗暗好笑。在郑燮心中,这样的时光,该是多么的欢乐幸福。两个相互爱慕着的少男少女,彼此都感受到了情窦初萌的心灵震颤。这种情形就像夏雨的滋润,成为他们一生的美好记忆。

岁月就像桥下的流水,日夜不停地流淌。黄昏时分,郑燮站在桥上,望着远方发呆。他不是在等人,而是在背书。王一姐就站在他的身边。她故意把身体靠得很近,彼此能感觉到对方的心跳呼吸。好长时间,他们不说一句话。王一姐同许多的女孩子一样,从小没进过学堂,但是她聪慧过人,她的母亲从小教她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家诗》,使她不但认识了字,还能够读书写字,这使得她对于郑燮的书艺才情与心高过人很是能够心领神会。两个相互看着对方长大的人,不用言语,也知道对方的心思。

郑燮此刻手里虽拿着一本书,但是他并不看,他的目光是投向不远处的一个渔翁。夕阳之下,老渔翁正在奋力收网。王一姐深知,喜好关注劳苦之人,这是郑燮善良的天性。他小的时候,拿了费妈给他买的烧饼,总是要留一小块给王一姐吃的。但是如果在他回家的路上遇到了讨饭的难民,他就会把烧饼给了人家。麻丫头这种善良而富有同情心的举动,也是她喜欢他的一个原由。

王一姐逐渐地发现,随着年龄增长,那个在父亲眼里还有些调皮捣蛋的麻丫头,如今变得性格越来越安详沉稳,而求知的欲望却是一天比一天浓厚起来。他经常独自一个人带着一本书到这八角河桥上来看,王一姐要找他肯定能找得到的。于是他们避开熟人众目,默默地相处在一起。广场上闹市与车水马龙的环境,很快就离他们远去。王一姐还发现,麻丫头读书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反复背诵,嘴里时常嘟嘟囔囔就像牛羊吃进了青草,独处时慢慢地反刍。她最喜欢看他默默背书的样子,总是专心致志,好像能够从中咀嚼出无穷的快意。有时他背着书,会突然地提出一个奇怪的问题,令王一姐忍俊不禁。

“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一姐,你说古人为什么对于事物竟是如此的敏锐,观察得那么细致?难道他们比我们今天人的脑子聪慧?”

王一姐只有抿着嘴笑他痴痴的样子,却是无言以对。

“这情景,你看看,诗中的景象我们兴化也是有的呀,轻雾、寒月、碧水、酒家,淡淡的愁、无尽的哀怨……可是我们却没有写出这样动人的诗句。”

郑燮说着话,目光痴痴的,眼睛里闪着亮光。王一姐为之感动。聪慧的姑娘,细察一个少年才子的内心情怀,她理解他的愁怨与痴情,更看得出他对于自己的那一份痴痴的心仪。

在别人看来,郑燮是那种“过目不忘”的少年天才,但是王一姐却看出来了,他的超强记忆,其实来自于专心致志的苦读。郑燮自己也说:“我就是一头牛犊子,白天吃进了草料,夜里就得反刍才能消化吸收,真正变成自己的营养。”可见他并不丝毫地认为自己的记忆有什么过人之处。而令王一姐渐渐感到不快的是,当郑燮逐渐长大懂得刻苦学习以后,他就几乎变成了一只真正的书虫儿,整天一头钻到其中,连周围的一切都不顾了,甚至对于她的存在都会忽视。于是当他再说自己就是一头牛犊子的时候,王一姐就顶碰他说:

“还小牛犊子哩,你就是一只小书虫儿,整天只知道啃书,哪里还懂得吃草进料。”

郑燮听得一愣,“你才是虫子!”随即就嬉笑,追着王一姐,要她讨饶。

“钻书虫儿,书虫儿,钻书虫儿。”王一姐两条长腿跑起来比男孩子还快,郑燮哪里能追得上。但是越是追不上,郑燮就越发生气,于是更是穷追不舍。王一姐才巴不得他这样。于是他们跑下了八角桥,在那耸立着四牌楼的广场上兜起了圆圈,引来路人惊异的目光。王一姐跑跑停停,不住地回头挑衅,郑燮却不敢怠慢,可总是追不上她。直到看见郑燮跑出了满身的汗气、累得实在拉不动腿儿了,王一姐这才停下来,故意装出束手就擒。郑燮趁机把冰凉的手伸到她的脖颈处和腋下捅痒,令她笑得直不起腰,可她嘴里却还喊着“快来看,书虫儿咬人了,书虫儿咬人了。”郑燮的手伸得更深,突然就探到了女孩子胸前羞于被触的那个私密的地方。王一姐突然变得安静下来。双手却紧紧地抓住郑燮的手,像是怕他再往下伸,又像是怕他把手抽走。两个人都一时愣在了那里,神情变得异常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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