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自习室,享受清新得空气和雨后莫明莫暗的景色,岸边杨柳垂下高挑的枝条在我的书页上扫来扫去,植物混合着泥土的芳香,所有的疲惫和烦恼都随风而去了。
“你在读什么书?”
“《普希金长诗选》”我应道。抬头,少爷那张苦瓜脸赫然眼前。
“什么年代了,还读这种书。”他毫不客气的扯过来。
“把它给我。”我吼道。
他显然不吃这一套,把我那可怜的书揉搓的不成样子,我气急了,张开嘴巴,一口咬住那家伙的手指。
一声惨叫,我的“普希金”被抛向高处。离了我的视线,我大叫:“还我的书。”
这个高贵少年的嘴里吐出一连串的脏话,他狠狠地把我推到在地。
“我的书,还我。”我气得直叫。那家伙甩甩手,理了理衣服,“你真是个疯子,别人想对你好都不领情。”
我气急了,就一口咬住他的衣袖,他显然被我吓了一跳,“喂!喂!”他推搡着,我吃力不过,被他顺利的推了一个大跟头,他揉了揉手臂,很嫌恶的脱下外套,使大力气,甩的远远的,看着我张成“O"字形的大嘴巴,一脸明媚的笑起来。逃开了。
我爱书,这是公认的。刚才张开大嘴巴咬人的景象,我也不觉得十分丢人,因为对待畜生一样的人,就要采取一定搞怪的措施。我从草坪上坐起来,拍拍屁股走了。这里的空气混合着泥土的清香,葆琼听了我的讲述咧开嘴笑了,“主人家的孩子不是那么好惹的。”耳朵突然敏锐的捕捉到了音符——《迷梦之约》,我们两个都闭上嘴巴,专心的听着,脑海里浮现出那么清晰地画面,薄潇爬上高高的楼顶,在秋夜寒冷的风中,如一片摇晃的树叶,一遍又一遍弹唱着这首歌,我看不见他的脸,只见到那比黑夜更漆黑的影子,孤单的为心爱的女孩唱着凄美的歌,我以为一切已经被时间所遗忘,而这首歌竟然在这样一个豪华的角落里凸现,心被捅了一个大洞,呼呼的透风,我拉着葆琼的手,追寻歌声,世界曾经那样的在悲伤里沉淀。
华美的房间里,主人家的孩子弹唱着心口残缺的音符,世界是倒转过来的映像,他,怎么会拥有这隐秘的音符,为什么是他拥有你——《迷梦之约》。
一曲终了,他抬起头打量了我们一下,转身要下楼,我向前一奔,唤住他:“少爷,请把书还给我。”
他的嘴角掠上一丝不屑的笑意,时间在僵持中度过,“丢了。”他摊开手,轻浮的甩出两个字,继而猖狂的大笑,不屑的冷气环绕在我的身上。
葆琼握住我的手:“你就当丢了吧!他才不会还你呢?”《迷梦之约》钟摆般反复回荡。
“葆琼,你还记得《迷梦之约》吗?”。
她略有所思的点点头,“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忘了吧!”。
空气里是你呼吸的气息,世界是个大魔盘把我推向未知的命运。
我说:“我要一个人呆一会儿。”
葆琼静静地看了我一阵子,走开了。
我独个儿顺着长廊向后花园走去,少爷突然出现路口,“hi,小姐。”他一脸的坏笑。
“我是徐氏集团的合法继承人,徐锦哲,很高兴认识你。”
“嗯!有什么吩咐?”我愤愤地应着。
“做我的贴身女仆吧!这是董事长的命令。以后你就住在我隔壁的,随时听候我的吩咐。”他眯起眼睛,玩世不恭的玩弄起手里的红玫瑰,最后他高高扬起漂亮的头,把玫瑰叼在嘴角,深褐色的眼眸坦露出谜一般的温柔,我欣赏着他的美丽,那是种君王般高贵的美。
“那么多的女孩,一定有比我更适合服侍少爷的吧!”我默然的回应。
他撇撇嘴,“年组大榜连续榜首,高一十三班的学习委员,及品学兼优于一体的特优生。总是在我前面埋头苦读的书呆子,怨不得所有老师都那么喜欢你啊!林明雪。”
“可是我不打算当少爷身边的人。”
“没有别的选择,在这里,你们的什么都是我们的,在这里,就要听我的摆布,何况还是董事长的命令。你们的衣食父母,如果敢违抗我的话,你就没有机会在这里读书了,还有,只要你答应我的要求,那一本小小的书又算得了什么?”
“小姐,这么长时间,你就在我前面坐着,我们竟没说上话,哦!不,应该是你根本就看不到我。”鲜红的玫瑰在他手中被撕扯着。殷红的血液染浸他的手指,触目惊心的鲜红。
“明天就搬到我对面来。”
我服从了,因为我不想失去现在安逸的生活,和那么好的学习条件,或者说,我根本就无法与他对峙,我们的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