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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猎狼

经过一路奔波,这爷孙二人算是终于进入林霞山了。

映入眼帘的林霞山,入口处是一片茂密的森林。这里是人类未开发的处女地,野兽的天堂。

关于林霞山,千百年来有着许多神秘的传说。有人说山中深处有妖怪,并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亲眼看到了。还有人说里面有神仙,能腾云乘雾,抬手间便有毁天灭地的力量。

后来踏入修真界的南怀瑾才知道,所谓的妖怪是真的,不过都是些未开化的妖兽而已。至于镇民口中的神仙,就是一些修真者。

这些对于现在还是一个六岁的小娃娃的南怀瑾来说,还是太过遥远。看着眼前的林霞山,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

大,真的太大了。

至于其他的描述词,什么巍峨,雄壮的,跟小怀瑾是没有什么半文钱关系的。原因很简单,南怀瑾是个小文盲。

他的爷爷南语堂眼中可没有什么要让小怀瑾考取功名的念头,也不知道文能治国安邦。他的念头很简单,先填饱肚子。虽然小镇中也有教书先生,但这是有钱人家才能享受的。显然对爷孙二人来说,虽然不是特别穷,但也跟有钱这两个字没什么关系。

看着眼前的森林,南语堂也是一阵唏嘘。自从儿子和儿媳相继离开人间,他忙着照顾年幼的孙子,已经很久没有进山了。

南语堂取下背上的包裹,从中拿出一把猎刀,递给了身旁的小怀瑾。

小怀瑾看着眼前突然寄过来的猎刀,愣了一下,然后麻利的伸出双手接了过来。

接过来后,小怀瑾细细的打量起来。眼前的猎刀大约有三尺,几乎赶得上他的大半个身子了。

厚厚的刀背,锋利的刀刃磨的发亮,刀身上还有专门为放血开的血槽,手柄处用布条仔细的缠好,实在是一把利器。

然而让小怀瑾疑惑的是,年小的他肩不能挑,腰不能扛的,要这么一把大刀干什么。

“跟紧我,不要走丢了。”耳边传来爷爷的声音。

显然,南语堂并没有向小孙子解释的打算,提醒了一句后,径直向前边的密林走去。

小怀瑾跟在爷爷的身后,亦步亦趋的紧随着也进了山林。

进入山林,感觉突然变暗了,就像太阳将要落山的时候,只有丝丝缕缕的阳光透过密密的树叶,照到林间的空地上。

森林经过千百年来的生长,树木又高又壮,最粗的有一丈粗,直插入云霄。

小怀瑾的鞋子踩在腐败的树叶上,发出吱吱的声音。偶尔踩过去,惊起许多靠树叶为生的昆虫乱爬。

地上有时会看到脚印,有时映入眼前的是一些野兽的尸骨。这都是自然的法则,在这里,适者生存是唯一的法则。

南语堂带着小怀瑾经过一天的跋涉,终于踏出了密林。中间休息了几次,午饭也是用随身带的干粮草草的解决了。

今天他们还要赶路,并没有享受这一说。

穿过密林,南语堂带着小怀瑾来到一个山谷。山谷杂草丛生,荒无人烟。稀稀落落分布着几个百年老树。

走到山谷的尽头,小怀瑾看到一个有些破败的茅草屋。这是爷爷也停下了脚步,显然,他们的目的地到了。

吱呀

随着南语堂推开木门,一些灰尘飘落下来。小怀瑾向屋内看去,到处都是蜘蛛网,地上也结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人在这里居住了。

“这是我们的祖先进山打猎时居住的地方,我年轻的时候也曾带你的父亲来过这里。”南语堂向着小怀瑾解释道。

“哦。”小怀瑾轻轻答应一声,表示自己明白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赶路,他已经没有精力去管这些了,只想好好的休息一下。

可南语堂完全没有休息的意思,他拿起门后的扫把,开始打扫灰尘遍布的屋子。小怀瑾看到这,也默默的拿起抹布,仔细的擦去桌子上的灰。

经过爷孙两个的一番努力,小屋重新焕发了生的气息。

把带来的被子铺上,南语堂生起了一堆火。然后从包袱里拿出干粮用树枝串上,烤了起来。

一会后南语堂和小怀瑾各自吃了些烤干粮,算是解决了晚饭。

“今天就到这吧,好好睡一觉。明天我开始教你打猎。”

吃完饭后有些睡意的小怀瑾听到爷爷的话后,草草的应了一声就爬上了土炕。

经过一天的赶路,年仅六岁的实在是太累了。而南语堂则在火堆旁坐了一会儿,然后关好门,也睡去了。

深山里,夜晚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一些夜行的猛兽睡了一整个白天后,开始醒来觅食。

伴着山中不时传来的兽吼和柴火燃烧的噼啪声,疲惫的小怀瑾度过了入山的第一个夜晚。

一夜无话。

随着鸟鸣声,小怀瑾醒了过来。发现爷爷早就起床离开了,他也赶紧起床穿好衣服。

推开门,天刚刚亮。远处还有夜的余辉,太阳则刚刚露出头,给山中的丛林披上一层淡淡的光辉,此时山中还有雾气弥漫。一切都漂亮极了。

小怀瑾在门前坐了一会儿,一边欣赏日出的美景一边等爷爷回来。

等南语堂回来的时候,小怀瑾肚子已经饿的咕咕叫了。小孩子容易饿,尤其是昨天他还走了一天的山路。

等看到爷爷手中提着的两只肥肥的野兔后,小怀瑾立即兴奋了起来。

“爷爷你真是太厉害了。”小怀瑾高兴的对着爷爷说道。“等以后你也会这么厉害的。”南语堂听闻孙子的话后,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笑着回应道。

茅屋的后面不远处有一条小溪,兔子被南语堂熟练的剥皮抽筋,去除内脏。然后用树枝串起来。

把昨夜的火堆重新点燃,架着兔子烤了起来。

兔子烤到金黄滋滋冒油时,南语堂撒上一些盐,然后递给了小怀瑾。

小怀瑾早就已经看的口水狂冒了,闻着肉香感觉自己更饿了。接过爷爷递来的烤兔子,直接迫不及待的一口咬了下去。

“哎呦,烫死我了。”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对小怀瑾来说,心急吃不了热兔子。这不,烫到嘴了。

“慢点吃,不要急,又没人和你抢。”南语堂看着狼狈的孙子,连忙把水壶递给了他,同时笑着说道。

小怀瑾急忙接过水壶,猛喝一大口,终于感觉嘴好受了一些。

经过这个教训,小怀瑾慢慢的吃起了兔子。

两个兔子还是很肥的,肉也挺多。爷孙两个人都吃的很满足。感觉经过昨日一天赶路的疲惫都消除了一些。

“好了,我们该走了。”吃完兔子,歇息了一会后南语堂站起身,对小怀瑾说道。

“好嘞。”闻言小怀瑾也急忙起身,把昨日爷爷进山前交给他的猎刀取了过来。

南语堂也从墙上取下弓箭背在身上,手上也拿着一把跟小怀瑾样式一样的猎刀。当然,他的腿上还多绑一把匕首。

“爷爷,我们今天去猎兔子吗?”小怀瑾双手握着猎刀,对着爷爷好奇的问道。

“不,今天我们要去猎山上的野狼。”南语堂说道。

“野狼不是成群结队的吗,我们两个人怎么对付的了?”听到爷爷的话后,南怀瑾脸上的表情有些吃惊,反问道。

“野狼在冬天是成群结队的,因为要集体狩猎。而在春天是交配的季节,野狼也分开了。”南语堂显然对小孙子的话并不意外,语气轻松的说道。

听到爷爷的话后,小怀瑾没有什么疑问了。

南语堂关好屋门,带着小怀瑾朝昨日他们穿过的森林走去。森林,就是今天他们的目的地。

此时春光正好,洒在爷孙二人的身上,像是他们本身就带着光。

森林还是那个模样,千百年来未变的模样。当小怀瑾和爷爷踏进森林后,仿佛天一下子暗了下来,使得他们有些不适应。

小怀瑾眼睛眯了一会儿,才渐渐适应了森林的幽暗。而南语堂正在观察地上野兽留下的痕迹,显然早就适应了。

地面上有着很多的痕迹,显然有好多动物从这里经过。南语堂辨认了一会儿后,指着一串脚印对小怀瑾说道:

“这就是狼的脚印,狼的脚印挺像大狗的脚印,也只有一点儿区别,狼的脚掌两边往里缩拢,因此狼脚印比狗脚印长一些,秀气一些。而且狼的脚印是一行的,而狗的是两行脚印。”

小怀瑾点了一下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看着脚印还是新鲜的,应该是不久前留下的,我们跟着脚印走,就能找到狼了。”南语堂对小怀瑾细心的说道。

从这一刻起,南语堂开始传授小怀瑾打猎的技巧和与野兽搏斗的手段。这些都是他生命中的财富,如今毫不保留的传给自己的孙子。

这,就是传承。人类正是有了一代代的传承,才战胜了自然,并发扬光大。

南语堂和小怀瑾渐渐在树林里走远,伴着虫鸣,鸟叫和耳边时不时传来的兽吼。

远处,有一只孤狼等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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