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刀?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
曹乐走了,但是穆可儿看着沙发上的那几块板砖,又出神了,陷入了遐想沉思之中。
“啊!难道是当年的那个将S市的‘毒螯’乔四爷捅了四百多刀的老头子!”穆可儿突然想起,但是娇躯之上已经是香汗淋漓了。
电话响起。
“可儿啊,怎么样了?你还是不同意吗?我说了,这件事情不能让你做主,这件事没有回旋的余地,你知道这个小子的师父是谁吗?知道了?哦…..那就好,现在知道这个家伙的来头不小了吧?就算是你爷爷见了他师父,也不敢大声说话啊,当年你爷爷可都是被他师父给救了一条命啊,要不然现在还有你还有你爸?.....什么!?你居然将他赶走了!!诶呀!!”
电话的那头开始咆哮了起来,穆可儿皱了皱柳眉,挂断了。
“哼.....这又怎么样?板砖王子?真是俗得掉渣的称号。”穆可儿若无其事的丢掉了手机。
对她来说,长辈的恩怨牵扯不到她的身上,虽然她对于指腹为婚的这套也只能接受,但是不代表她就必须要无条件服从长辈的意志,她是穆可儿,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被任何人操控,即便是她的爷爷和父亲。
接受封建主义的指腹为婚已经是她最后的底线了,以后任何事情,她都不会同意,绝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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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不领情,而曹乐也不会哭泣,他反而很高兴。
老子不也是独立的个体么?老不死的老鬼欠人人情,关他曹乐什么事情?
但是奈何那个老头子总是拿师父的身份来要挟曹乐,说什么你这一身的本事是老子教的,要是你不答应的话,就自废武功吧,也就相当于逐出师门。这他娘的还有得商量?自废武功?亏那个老头子想得出来,哪里有什么武功?压根就没什么内力功法一说,所以他的自废武功就是自己自杀要么是弄个残疾。曹乐会这么傻?
当然不会!
所以曹乐来了,但是却被人拒绝了。
好不容易来到这个花花世界,曹乐可不愿意一出山就被人呼来喝去的,当保镖?说的不好听不就是当打手么,不就是有人拿机枪来扫射了,还要自动变身肉盾来帮雇主挡子弹的2b么?
“南华街,刘记餐馆?嗯.....就是这里了。”曹乐看着手上那皱皱巴巴的小纸条,点了点头。
正是中午时分,店子里没什么人,一个伙计也是光着干瘦的身子躺在几张椅子拼起来的小床之上小憩着。
曹乐走了进去,左右看了看,一个客人都没有,没道理啊,正是中午时分,哪个饭店会这么冷清?
“喂?”曹乐轻轻的敲了敲桌子。
那个伙计打了个转侧身继续睡觉,还含糊不清的嘟哝了一声。
“我来找人的,醒醒。”曹乐又敲了敲桌子。
“干啥啊?要吃饭去对面的餐馆吧,那里的生意好,找我做什么?”那个伙计睁着朦胧的双眼,上下打量了一下曹乐,又道:“你是来吃饭的?真不巧,今天没饭吃。”
曹乐笑了:“饭店没饭吃那哪里还有饭吃?怎么你这个饭店不卖饭的?”
“卖!当然卖,可惜的是,生意不景气啊,老板都琢磨着要把这店子盘出去了,我这个打工仔自然也是消极怠工了,做你这一份饭我也拿不到多少提成,业绩根本就不达标,纯粹是拿个保底工资而已,所以也不想开工了,只等着老板把这间店铺给盘出去,然后我分个红包就走人了。就这几天的事儿,你要吃饭还是去对面吧。”
伙计嘟囔着说了一大堆,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包被挤得瘪瘪的烟,散给曹乐一根,自顾自的点燃了,没头没脑的继续说着:“小伙子是第一次出来吧?像我们这样的农民工,在S市不好混啊。像我在这个小餐馆里待了两年,工资还不上一千,真他妈悲剧,打碎了盘子弄坏了菜,还他妈要赔钱,悲剧,憋屈啊!”
说着闷闷的抽了一口烟。
曹乐笑了笑,说道:“我是来找人的。”
“找人?找谁?”那个伙计一愣。
“找一个叫郑国华的人。”曹乐说道。
“郑国华?我就是啊,你是谁?找我干啥?”那个伙计仔细打量着曹乐。
“我叫曹乐,曹老鬼的徒弟。不过不对啊,我记得我小时候见过你啊,那时候你好胖的!郑家村不都叫你郑胖子么?”曹乐瞪大了眼睛。
“诶呀!没想到曹乐你现在这么大个了啊?都有十多年没见了吧?.....嗨!这个你就别说了,当年我是胖不假,在郑家村也能算是重量级人物,但是没辙啊,这十多年过来了,混到这个地步,惨不忍睹啊,想不瘦都难。”郑国华又闷闷的抽了一口烟,疑惑的问道:“曹老鬼可不简单啊,那可是个大人物,虽然郑家村都不待见曹老鬼,觉着那个老鬼的脾气古怪,但是你小子可算是鬼灵精怪的,五岁的时候就提着块板砖在村子里横行霸道,追着那帮小屁孩子四处逃窜啊。连村里的打人都怕你小子,生怕睡觉的时候被你扔黑砖啊!”
曹乐尴尬的摸了摸鼻梁,含糊的说道:“好汉不提当年勇啊。这些陈年往事就别提了。”
“好好,不提了。”郑国华嘿嘿一笑,说道:“曹乐,这次你出来是干啥的?找工作?每年逢年过节的时候那些大人物可都是气势汹汹的杀到郑家村那个鸟不拉屎的山旮旯里像是敬神一样的送贡品礼物给曹老鬼的,那可壮观了,村口停的都是一些当时认不出牌子的轿车,当时觉得牛逼,但是一进大城市,就知道当时眼拙了,******那哪里是牛逼,简直就是变态啊!现在才知道,曹老鬼真的是一个传说啊,不过凭他的门路,帮你介绍一份好的工作简直是太简单了,你怎么会想到来找我的?”
“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个死老鬼的脾气,要是让他知道我在外面用他的名头当资本挥霍使用的话,估计他又要发飙了,当年我祭出他的名头来吓唬村长都被他吊在门口的树上抽了十鞭子.....”曹乐嘀咕了一声,接过打火机,点燃了香烟,轻轻的吸了一口,没吸进去,这是他第一次吸烟,曹乐继续说道:“本来我是出来帮人当保镖的,也是帮人挡子弹的货色,可惜人家嫌我不帅,嫌我没气质气势,嫌我穿的落魄,死活不愿意让我当她的保镖,这不被赶出来了么,当时我出来的时候就想到了郑叔你啊,想着混不下去了就跟郑叔混,总能有一口饭吃。”
“嘿!你小子还是那么狡猾啊,小时候就喜欢沾老子的便宜,家里放着那些茅台好酒不喝,偏偏要来偷我家的米酒,当时老子来追你的时候还被你扔了一板砖,还记得不?那个疼啊!不过话说回来,这城里人就是喜欢戴着有色眼镜看我们乡下人,觉得我们骨子里透着一股卑微,高高在上的,怕脏了他们家里的地板。”郑叔咧了咧嘴。
郑叔说着就从柜台里拿出一瓶红星二锅头,又拿了两个小杯子,倒满了之后说道:“来,让郑叔看看你小子的酒量有长进没,你五岁的时候我就觉着你长大了肯定是个人物,三岁啊!五岁就能喝一斤米酒,被我追的时候脚步不晃不飘,那叫一个飞快啊,眼见要追上你小子了,还被你回头糊了一板砖,那个憋屈啊!操蛋!”
郑叔扬起脖子干了一杯。
曹乐别的不行,就是酒量好,那都是练出来的,有一句牛逼的话叫做家里穷的只剩钱了,曹乐家里只有他跟老头子两个人,家里摆满了那些逢年过节城里的黑白两道的人物送来的好酒,所以曹乐的家里穷得只剩酒了。老不死不会抽烟,但是酒量没得说,身为老不死的徒弟,可以说曹乐是酒瓶子养大的。
老不死每一次看见曹乐大醉酩酊四仰八叉的躺在炕上就会骂道:“你这个小畜生,打小就没喝过奶,喝酒长大的!”
曹乐是经受了酒精考验的战士,十岁的时候就干翻了百来号人的郑家村,在酒桌上就没输过,这家喝完了继续去那家喝,将那些壮年汉子都给喝到了桌子底下,号称是郑家村的酒神,从来就没遇到过对手。
当时郑家村的村长就说过:“千万别跟这个小子喝酒,这简直是惨无人道的屠杀啊!”
郑家村被曹乐单枪匹马的屠杀了好几年,到了现在,已经没人敢跟曹乐喝酒了,就算是喝,也是耍赖拒酒,要么就是酒里兑水了,但是兑水也不顶用,还是被屠杀。
当曹乐离开了郑家村之后,整个村子都来为曹乐送行,估计都是在暗自庆幸,这个酒桌杀手终于走了......光明终于回来了!
总之,在郑家村的酒桌上,曹乐是一个不能提及的禁忌,哪家办喜事丧事了,喜事也变成丧事,因为曹乐要来‘屠杀’他们了,而若是丧事的话,那则是雪上加霜,丧上加丧。
两人你一杯我一杯的,很快就没了。
郑叔已经是满脸通红了,但是神智尚且清醒,他诡异的一笑,说道:“曹乐啊,郑叔没什么本事,但是现在有个发财的机会摆在我的面前,如果你想参加,我可以算你一份。”
半瓶酒下肚,曹乐没事人一样,面不改色,听到郑叔这样一说,他淡淡的说道:“什么事?违反法律的事情我可不做,不然被曹老鬼知道,我估计他现在就提着他那三十八把匕首来在我身上戳上几百个窟窿。”
“放心,我哪里会干什么违法的事情?我郑国华的厚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平平淡淡庸庸碌碌打了一辈子的工的我,现在连下狠心做坏事的念头都提不起了。”郑国华苦笑一声,然后低声说道:“曹乐,你听说过最近有一款叫做《纪元》的游戏要公测了么?”
【正题来了,前面几章是必要的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