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女人天生就是一种花痴的动物。这,是叶乐悠得出的结论,并且是在她五岁的时候。
在叶乐悠五岁那年,她和邻居阿姨家的孩子一起去小区的花园里玩。那个女孩叫小语,和叶乐悠差不多大,扎着两个小辫子,很可爱。
玩累了,两个人坐在一旁的秋千上休息,小语从口袋里掏出两块巧克力,很慷慨地把其中一块给了叶乐悠。
叶乐悠高兴地咧嘴笑,露出两颗傻傻的大门牙。
不过很快,她手里的巧克力就被小语拿了回去。
还没等她搞清楚怎么回事,她已经看到小语屁颠屁颠地向前面跑去。
而在视线所及之处,叶乐悠看到了一个穿着小西装的小男生。长着好看又白净的脸蛋,却有一股骄傲的贵气。
“这个给你吃,你能不能和我做朋友?”小语笑着把巧克力递给那个男生,圆圆的脸上满是期待。
就在那一刻,叶乐悠彻底被重伤了!
她粉嘟嘟的小嘴翘得老高。典型的见色忘友啊!
但是那个男生一点都不买账。
冷冷地说了一句“我不要。”就趾高气昂地走掉了,连正眼都没看小语一眼。
谁知道小语回来,非但没有沮丧,反而一脸激动。
“乐乐,你有没有看到,刚才那个男生好帅啊!我给他巧克力他都没要,超酷的!”
叶乐悠面无表情地呆掉了,默默地从小语手中拿回巧克力,傻笑两声,“呵呵,是啊。又帅又酷……”
于是,在叶乐悠幼小的心中,便烙下了这样一个深深的印记。
那就是——女人天生爱帅哥。
而理所当然的,基于女性情谊和不能免俗的常理,叶乐悠也彻底被同化了。
在十几年的花季(无知)岁月里,她崇拜喜欢暗恋过的美人儿不下百个。从台湾偶像,到韩国歌手,再到日本帅哥,从大明星到选秀选手,再到隔壁街区容貌美丽的大哥哥。
而终于,在她十六岁的那年,她自认为找到了人生的终点。
那个人的出现,让她曾经追逐过的偶像们都成为了浮云。一夜之间,她家墙壁上所有的帅哥海报被撕下,所有珍藏的写真集被低价贱卖,连一向已经对女儿花痴举动司空见惯地妈妈都被震撼了。
“女儿,你是不是发烧了?”妈妈曾经那样担忧地摸摸女儿的额头,忧心忡忡地问。
当然,叶乐悠不是发烧,也不是转性了。
她只是发现了一个人。
一个男人。
一个比以前那些都要帅都要酷都要金光闪闪的男人。
那个男人叫——江少伦。
那一天,叶乐悠站在世纪公园门口等姚菲儿。正埋怨着“这死丫头又迟到害我等那么久”的时候,却听到不远处姚菲儿的大叫声。
“乐乐,小心!”
叶乐悠本能地转头,却看到一辆蓝色的重型机车正朝自己迎面而来。
而机车上有一个男生。不用仔细观察,就可以清楚地分辨出对方那清瘦挺拔的身形和绝佳的气质。
也不知道是因为迟钝,还是因为被吓得不知所措,当然,结论是因为花痴的毛病又犯了。叶乐悠竟然瞬间僵住,忘记了闪躲。
呲——的一声,机车在距离叶乐悠只有一厘米的时候停住了。
车上的男生单脚撑地,将车子稳稳地停在了叶乐悠面前。
而近距离注视男生脸庞的那一瞬间,叶乐悠似乎觉得自己的心跳静止了。
那张精致绝伦的俊美脸蛋,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妖孽。
男生抬起头来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找死啊?”
声音都这么好听!
如果说内心的语言可以被翻译出来的话,那么叶乐悠的心里一定在放烟花。
而且显然,她一点都不care男生刚才究竟说的那三个字是什么。
“我叫叶乐悠。我今年16岁。我的电话号码是133……。你呢?”
叶乐悠像机器人一般呆滞地盯着眼前的男生。
“……”男生显然被叶乐悠外星人般的举动给震住了,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我是圣羽高中二年级的学生。我会做寿司和咖喱鸡。我的特长是比赛吹气球,从来都没输过哦。你能不能做我的男朋友?”
男生上上下下打量了叶乐悠一番。最后冷冷地甩下三个字——
“神经病。”
然后随着巨大的马达发动声,绝尘而去。
而叶乐悠,望着男生离去的潇洒背影,足足眺望了十分钟。
——直到被姚菲儿生拉硬拽托离现场。
“哎——我姚菲儿怎么会有你这么丢脸的朋友啊!”
就是这样一个洒狗血的场景,让叶乐悠被迷得七荤八素,六神无主,恨不得七窍流血而死。
而显然的,那个男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江少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