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刚来洛杉矶不久,坐车经过浦满拿的时候,外子(我丈夫)指着那些建筑物说:“那里就是一百多年前,家父曾买了又卖掉的那片土地。“
当年,家婆不愿来美国,家公买下的那块田地,只好暂时荒着。奇怪的是,有一天,突然有位不太相熟的洋人,说有要事相商,约他在咖啡店见面。开始家公怀疑可能是霸王请客——不怀好意。但他还是壮着胆子赴约。两人坐下,各自报了姓名,没谈上几句话,洋人就开门见山,怂恿家公卖地,而且价格比买进时高了一倍。可家公不是那种只看着眼前的芝麻,而看不到远处的西瓜,不动脑子、鼠目寸光的庸人。
洋人一出口,他马上在脑海里打问号,问人家为什么要向他买地。
洋人像个老练的侦探,不透露买主是谁,也不说明他的当事人为什么专要买那块地。家公当然毫不含糊地说“NO“。拖了一段时间,主角终于出场了。原来是一家很有规模的洋人石油公司,探测到那块地下,藏着丰富的石油。开始他们打着如意算盘,想花点小钱买下地,独吞硕果。见家公不那么傻,只好改变计划,谈判与他签订合约,共同开采。
在一百多年前,开采石油,确实是赚钱的好机会。油藏在自己的田地下,发财好比是瓮中捉鳖——十拿九稳的事了。但家公并不盲目乐观,也不贪心。他认真仔细地研究美国的法律和有关合资政策,觉得共同开采问题很多。于是决定去找律师朋友商量,律师朋友经验丰富,直言不讳地说:“添和老弟,以我的看法合资开采并不可取。因为原来石油公司不告诉你地下有油,就要买你的地,证明他们包藏私心。合约签订后,一旦采到石油,他们很可能将油矿暂时封闭,骗你仍在探测之中。受合约拘束,费用要照摊,你没有经济实力,到你不能支持的时候,他们逼你让出股权,你就不得不接受。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不要梦想人家会白白与你分享财富。“家公觉得朋友分析得很有道理。于是忍痛割爱,决定干脆把地卖给石油公司,但价格不是买进时的一倍,而是十倍。
石油公司买下地,得到了独资开采权,老板当然乐不可支。但戏剧性的是,他们在那块地上钻井,折腾了好几年,并没有开采出石油来。而家公却赚到了好几万美金。这件事,对家公来说,真是天上掉下来的财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