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六年初,毓超在美国请律师为妻子儿女办理移民申请。一般送申请文件后,不到两个月就会收到经办单位的收件回函,答复开始受理你的移民案件了。可是,毓超的申请资料送出已三个多月,律师费也交清了,却一点动静也没有,他觉得情况不对劲。猜想可能是什么地方卡壳了,连忙请律师陪同到当地移民局查询。
接待他们的西人移民官员很客气地说:“在资料库中找不到仓毓超先生的入关记录。“那时没有电脑,情况有差错只能靠自己详细说明。当时毓超的英文程度还不是很好,人说急中生智,有关家人的移民大事必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说清楚才行。他将家里保存的所有资料:包括入境证,公民证……全部呈交给移民官过目,再将进入美国时,在圣必度移民局受审一星期的详细情况一一陈述。手口并用,直说到移民官点头“OK”才停。移民官听了他的申述,再去一一查证,果然找到了那些救命的原始资料。有了那些证据,移民局才开始受理毓超的移民申请案件,与香港领事馆联络。那时旧金山移民局的“坦白案”正闹得天翻地覆,很多人害怕翻出“买纸”来美国的底。不敢再申请家人移民,已经提出申请的也中途停止办理了。毓超的申请虽然受到波折,等了一年多,总算上主赐福,妻子和三个儿女被领事馆批准移民美国,真是好事多磨。
办理妻子儿女移民,也使毓超体会到,生活在洋人之邦,必须懂得和学好英文才行。移民官的问话如果你全然听不懂,会错了意,没有证词、证据据理力争,完全依靠律师,不但要多花去很多钱,有时律师也不一定帮得上你的忙,就算律师可以办好,传来传去也会浪费很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