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州之北的盐州盛产池盐。池盐分别由环州和庆州柔远城两道川下到庆州汇集,然后贩运到陇东、关中一带。宋朝时,盐州归西夏管辖,宋夏开展边贸生易,宋人以绢帛换取羌人的食盐,双方百姓互相得利。宋仁宗康定元年(1039年)宋夏交恶,战火烽起,边界榷场关闭,边贸生意因此而停止。范仲淹来到西北边疆,发现关闭榷场,中止互市,不利于边界两边的百姓,也不利于争取羌人向宋,因此“奏乞相度禁放青盐利害事。”庆历元年(1040年)二月四日,他再一次上书朝廷,“奏乞于诸寨置榷场,用匹帛等博买熟户将到青盐,只于庆、环二州添起一倍价钱出卖,收得一色见钱,籴买粮草及诸军请受,大段减得近里见钱,应副边上。”
在宋初,食盐由国家统管,实行专卖,私人不得经营。“其民庶私贩者徒流,兵稍盗取者绞配,岁有千万人罹此刑祸。”《奏灾异后合行四事》所以范仲淹奏乞于羌人诸寨置榷场。榷场就是专卖的场地。他认为,在羌人诸寨中设榷场,宋朝官府用绢帛换取食盐,贩运到环州或庆州,盐的价格就会长一倍以上,我们拿这些得来的钱去购买粮食、柴草,供应军队使用,这不但满足了守边军人的需要,也减少了钱粮由内地运输的劳顿,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他在《奏灾异后合行四事》,又提出对茶盐贸易开禁,由商贩去贩运。宋朝不但实行食盐官管,而且实行官贩、官运、官卖。这样做的弊端日益显露出来:这就是运输成本高、损耗大、赢利少,如果任用的官员心术不好,向盐中掺沙子,食盐就不能用,苦害百姓,损害政府形象。因此范仲淹提出:“臣请诏天下茶盐之法,尽使行商,以去苛刻之刑,以息运置之劳,以取长久之利,此亦助陛下修德省刑之万一也。”
在范仲淹多次奏乞下,朝廷的茶盐之法稍有松动,由官卖变为官、商可以同贩同卖,这样,民众就获利甚大。据周宝珠、陈振主编的《简明宋史》上说:“大顺城下的蕃部把生绢、白布、杂色罗锦、被褥、茶等品运至西夏互市,换回青盐、乳香、羊货等物。西夏的青盐大量贩人陕西一带,河东、河北、陕西堪造军器的物资,也在私贩中流入夏国。”互市的建立,经济的交往,满足了汉羌民众的生活需要,促进了民族的团结。一位居住于环州境内的羌人部落首领表示:“吾一心向汉,誓死不移。”经济的开放收到了军事上收不到的效果。
另外,《名臣事实》载:“公言:禁青盐,欲以困西贼,非困贼之要,却有所害。当时淮安寨捕捉到二名私买青盐的士兵。经过调查,这是驻庆州的指挥使下的火队用掳掠来的钱购买的食盐,准备给大家食用。公言窃见诸军常令声乐,盖欲悦其众心,不至愁苦。今士兵处于穷边,冒矢石,负星霜,若饮食失所,更禁绝盐味,何以聊生?未能困贼,先困我师。其买盐兵士是本部众人之罪,实不敢尽法,恐伤士心,只决二人杖二十,押送本部,仍奏朝廷,乞更参详青盐条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