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例6-10”甲公司200×年7月份发生的部分管理费用如下:行政管理部门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100万元,行政管理部门支付的办公费、修理费、水电费等合计10万元,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分别为5万元和3万元,款项均通过银行支付,期末,将“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其账务处理如下: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支付办公费、修理费、水电费等: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本年利润:
结转入本年利润的管理费用=1000000 100000 80000=1180000(元)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