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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一骑绝尘烽烟散

兵戈交错,杀声震天。

一名白马骑士于人群中横冲直撞,远用箭射,近用枪刺,如入无人之境。在其之后,三名黑马骑士紧随其后,与他一样,远用箭射,近用刀砍。不一会儿,这四名骑士便从战场西侧的酉水岸边到了东侧的三岔路口。

赵旭勒住马,环视周围,观察形势。冯初一等三人追了上来,护在他身前,以箭射盗匪。

观察一番,赵旭皱起了眉头,暗道一句:“他们未听我言!”接着,他便把马一拍,又冲回了人群中。

冷兵器时代,骑兵对步兵有着绝对优势。步兵若集结成阵,配合着使用弓弩、长矛,这另当别论。可盗匪毕竟是乌合之众,不但没有如此繁多的武器,还未集结成阵,如今对上骑兵自然只能任人宰割。

赵旭唯恐伤了自己人,只望盗匪密集之处冲杀。盗匪多握短兵,少数几人握着长兵,在一片散乱下,长矛、弓弩不成气候,自然是威胁不了他。几次冲杀下来,他手刃之敌不多,射杀之人也不多,可胜在冲散了敌阵,冲垮了敌人的心防。

与此同时,大队乡兵压上。乡兵排着密集阵型,杀入散落的盗匪中,这一密一疏之间,人数处在劣势的乡兵反倒在局部获得了人数优势。以众欺寡之下,乡兵士气高涨,越杀越兴起,盗匪或退、或死、或走,毫无战意。

孙三同一手挥刀,一手握缰,初时还想组织残兵决一死战,后来见己方弟兄完全不听号令,又见敌人来得猛烈,顿时没了胆气。他唯恐深陷敌阵,故而拔马便回,想往东北逃去。东北为出路所在,这时是挤满了自己弟兄,可为了活下去,他放马冲撞、踩踏,甚至挥刀砍人。终于,在撞散了十几名弟兄,亲手砍杀了几个不长眼的挡路者后,他闯出了一条生路。

孙三同遭遇突袭,士气奔溃而战败。其兄孙大同与陆路乡兵战得畅快,正占据上风,没那么容易败退。乡兵和盗匪类似,也是乌合之众。赵旭原想集结兵力替王仲魁等人解围,却不想无论如何也召集不了。无奈之下,他唯有鼓起勇气,往那混战的三岔路口冲去。

三岔路口的盗匪也是乌合之众,也未排列成阵,也是背后遇袭,然而,此地狭窄,众盗匪密集成堆,一时之间难以散开。赵旭率领的乡兵虽然散了,但他们士气正高,即使无人指引,单单是靠着追杀败兵也杀了过来。

王仲魁与冯道平在乱军中足足杀了半个多时辰,身边的自己人都没了,连他们自己也受了许多伤。王仲魁腰上中了一枪,臂膀上被人砍了两刀,所幸伤口不深,还能勉强撑着。冯道平被王仲魁护着,所受伤害小得多,但一个不慎还是被人砍了一刀,大腿直到现在都在淌血。

二人忘了方位,体力也快透支了,可周遭都是人,己方、盗匪混作了一团,不知哪方占优。

聿的一声,一名盗匪往冯道平的马腿上砍了一刀,马顿时倒在地上,冯道平一个不稳也摔倒在地。那盗匪冲将上来,举刀便要砍。冯道平以为必死无疑,下意识地闭上了眼。正在这时,王仲魁翻身下马,一个箭步冲来,一刀砍杀了那盗匪。

冯道平见到响声,睁开眼睛,见那盗匪已死,下意识地松了口气。但他反应很快,立刻捡刀站起,紧靠在王仲魁身后。

王仲魁护着冯道平且战且走,只往人少处走去。不一会儿,他们居然杀出了重围,见到了自己人,这自己人便是王季魁。原来,匪首孙大同遭王叔魁、王季魁的乡兵从后掩杀,其部或退或亡。王仲魁与冯道平匆忙间正是往东南走,这才遇上了自己人。

二人在王季魁地护送下到了路边坐下。王仲魁有过经验,故而抓紧时间恢复气力。冯道平初次上阵,如今劫后余生,竟然忍不住哭了出来。

又战了小半会儿,大局底定。盗匪或死或走,只有小部还在坚持,可这一小部也是被围困住了,走不脱才在坚持。然而,就是这一小部,居然做出了困兽之斗,数倍于他的乡兵反倒被他杀的胆怯不前。

赵旭勒住马,仔细一看,只见那队盗匪中有一人骑着高头大马,身形壮硕,正挥着隋刀乱砍。无疑,令这一小撮盗匪奋战的便是此人。他心知不杀此人便难以取胜,于是便取出宝弓,抽出羽箭,可正准备拈弓搭箭时,那盗匪居然催马快跑,弃了其余盗匪自己逃了。

那人正是匪首孙大同,其余盗匪之所以死战到底,皆是因他。他这一走,其余盗匪士气大跌,再难有心死战了。

赵旭看他们面色慌张,知道胜券在握,可又唯恐困兽犹斗,于是便高声喊道:“弃械不杀,投降不杀!”

盗匪们迟疑不动,乡兵们围在外面也是不敢上前。一番对峙之下,乡兵是越来越多,盗匪见了各个慌了神,也不知是谁第一个放下的,不一会儿,这群盗匪便都丢了兵器。

见到战胜,赵旭不知是该喜,还是该叹息。

可正在这时,也不知是哪个乡兵喊了一声“杀”,其余人便都叫喊着冲杀了上去。盗匪手无寸铁,自然心存防备,也是失了一招。一阵厮杀后,器械盗匪全部倒下,一个不剩。乡兵们则挥刀庆贺,似是做成了什么伟大的事。

赵旭心情复杂,虽然可以理解,可总觉得不太舒服。那声“弃械不杀”毕竟出自他口,倒像是他设了个圈套,诱使盗匪入套。

杀掠已过,黎园寨外又恢复了宁静,一片血色宁静。盗匪或走、或死,有投降的但被杀了,有受伤被俘的也被杀了。乡兵损伤也不少,六百七十余乡兵折损了二百余,多数是王仲魁的先锋和王叔魁、王季魁的陆路乡兵。赵旭麾下的四名骑兵也死了两个,那冯初一倒是福大命大,居然在乱军中活了下来。

乡兵分作两批,一面掩埋尸体,一面安营扎寨。黎园寨是寨门大开,寨子中还走出了十来个人。王氏兄妹见着来人,一齐迎了上去,喊着“父亲”、“爹爹”、“大哥”一类的词。

黎园寨不是冯家堡那样的一姓之寨,寨内有许多姓氏。这么多家族中,王氏是势力最大的。现任寨主王钊,生有四子一女。四子分别是王伯魁、王仲魁、王叔魁、王季魁,一女便是王婷。

王氏家人一番叙旧后,王仲魁便将赵旭拉了过去,向着他那父亲、兄长介绍起来:“父亲、大哥,这位是赵鸣雁,今次解围成功,全仗了他的功劳。”

赵旭与王钊、王伯魁互相抱拳见礼,而后便打量起二人来。只见这二人一个年逾六旬,一个只比王仲魁大了一二岁,但给人的印象却极为相似,都像是雍容富贵、天生一副福相的财主。不仅如此,他们神态得当,举手投足像有精密计算,连微微一笑都极有分寸,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

赵旭见这二人多有做作,顿时心生不睦,可未免失礼,还是做作地与他们交谈了几句。

之后,王仲魁又将郭通介绍给了父兄。郭通曾是朝廷官吏,身份斐然。未想到,这王钊和王伯魁一听郭通身份,笑颜顿开,热情非凡,反倒将赵旭冷落了。除此之外,那冯道平也受到了王氏父子的热情对待,热情劲远过接待赵旭时的模样。

赵旭算是看清了这对父子的真面目,可想到王仲魁等三人,不禁感慨:“一对父子,却有如此大的差别!真是稀有、稀有!”

古今中外哪里没有势利眼。赵旭无论是在体训队,还是在墨谷,都未少被歧视,对这方面也早就释然了。况且,此时正值隋末,世人皆以门第族望待人、观人。赵旭自知“来路不明”,身份没那些当官的、富贵子弟高贵,所以也不与之计较,但他也决定了要速速离开,以免再见这番丑恶嘴脸。

当夜,黎园寨杀牛宰羊,以此犒劳冯家堡乡兵。一片祥腾气氛,仿佛白日并未厮杀过一般。然而,他们并没有想到,白天刚被打走的盗匪已经又聚集在了一起。

孙三同走得快,一路上收拾残兵败卒,也收拢了数百人。傍晚,他终于等来了大哥孙大同。

两兄弟会面别有一番愁楚,可他们都念念不忘复仇。二人并行北走,身后跟着数百士气衰落的败兵。

孙大同心有不忿,只觉败得冤枉。孙三同观察得紧,见状便说:“大哥,不如先回骆谷,请丘大帅率兵增援。”

孙大同点了点头,叹息道:“只怕丘大帅不会来啊!”

“那我们便自己升起旗帜,招兵买马。”孙三同信誓旦旦地说,“凭着这一路上劫来的财物,立足一方并非不可能啊!”

“立足一方?”孙大同呵呵一笑,对兄弟点头道,“好啊!兄弟,你说得好。我们本就不是丘大帅嫡系,与其屈居于人之下,不如自立。反正天下大乱,是个人聚一点兵便能为王为帅,我才智过人,又如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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