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仲魁、王叔魁领着五百乡兵走在道上。酉水清澈、平静,山间除了徐风刮过树枝带起的“呼呼”声别无其他声响,如此环境下,这两兄弟却眉头不展,一副暗有波澜之相。
走了一程,王叔魁有意回望了眼走在阵中的冯道平,接着忧心忡忡地对王仲魁说:“二哥,我看那冯少堡主面有怏色,只怕……”
王仲魁点了点头,面色凝重地说:“我也看到了,但无妨,他对小妹有意,只要小妹在,他就不敢造次。况且,栈道已焚,我还怕他什么。”
王叔魁听得茫然,语带疑虑地说:“赵鸣雁用的是破釜沉舟之计,可那冯道平毕竟是冯家堡少堡主,这些乡兵又都是冯家堡人,关键时刻只怕会听他的。”
“不!不!”王仲魁摇了摇头,意味深远地吁了口气,说道,“赵鸣雁用的是破釜沉舟之计不假,可这一着还有个名号,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乡兵本就无救援之心,只是被那冯家父子胁迫,而今退路已断,他们置之死地,唯有奋战方有一线生机。何况那冯道平乃膏粱子弟,平日仗着堡主父亲和族叔冯县令才敢嚣张跋扈,一到危急关头必然恢复懦弱胆怯的本性,逥河一事不就是如此吗?”
王叔魁如饮醍醐,顿时醒悟,说道:“赵鸣雁真是厉害,不但焚了栈道,还笼络了军心。二哥,这可是个人物啊!”
王仲魁点点头,说道:“如今乃是乱世,王侯将相皆仗手中刀枪。兴势县冯县令人已老迈,不足仰仗,那冯道平没了这位族叔便不值一提。我看……”
王叔魁忙道:“此时需从长计议。一来不知赵鸣雁出身家世,二来不知他志向如何,三来……”说到这里,他欲言又止,回头望了那正与冯道平并行的小妹王婷一眼。
王仲魁爽朗一笑,摇头道:“赵鸣雁有此本事,应当出身不凡。倘若攀上这门亲戚,黎园王家繁盛不说,小妹一生幸福不说,单是这几年白受那冯家堡、冯县令的闷气便可一消而散。假使他出身低微,那也没什么,‘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乱世之中,出身不敌钢刀。王谢本是江左数一数二的高门大户,还不是被那侯景屠了大半。汉高祖出身何等低微,最后却可一统天下,开创四百年基业。赵鸣雁纵使不能像汉高祖那样开基创业,觅个将军、总管的官职应不是难事。单是如此,我等也可鸡犬升天。至于小妹,你平日一本正经,只知那几本经书,却不知女儿家心事。哈哈哈……”
王叔魁听着二哥发笑,面露茫然。
笑声落下,王仲魁解释道:“小妹生性娇惯,只因傥骆道中英杰甚少,加之冯道平一直顺着她的意,她才与之走近。这一对看似郎有情、妹有意,实则感情浅得很。否则,以小妹那风火个性,怎会屡次推脱,到十七八了都不嫁?”
王叔魁似有顿悟,频频点头。他知二哥虽性格豪迈,不拘小节,但行事严谨,从不会无的放矢,所以即使还有迟疑,也不复多言。
赵旭率军继续行了一会儿,便忽然望见几具尸体顺着酉水从上游飘下。他当即勒马举枪,停下了队伍。
浮尸缓缓飘过,乡兵们或作呕欲吐,或掩面不看,或转身抽泣。
赵旭拔转马头,对二百乡兵喊道:“乡亲们,这便是盗匪所为。他们毫无人性,见人就杀,见女便辱。现在,栈道焚毁,尔等父子妻女将不为所害,然而,尔等也无退路,若不想浮尸河上,便只有同心协力,将那群盗匪杀了。我今已与尔等同在一处,自会与尔等同生共死。”
这二百乡兵本就是血气方刚年纪,经他一鼓动,自是个个将血气转为勇气。也不知是谁先带了个头,喊了声“同生共死”,其他人便一齐喊了起来。这声音虽不整齐,但杂而有势,藏着无穷气势。赵旭跟着喊了几声,心中甚为满意。
这时,王季魁自前方赶回,急报道:“盗匪距此五里,刚劫了一队贡使,正往这里行来。”
众人聚得紧,一听此言,顿时停止了呼喊,又露出了惊惧之色。可与之前相比,他们的眼神坚定,手也更紧得握着兵器。
赵旭颦眉聚神,从容问道:“这股盗匪有多少人?”
王季魁咬了咬嘴唇,说道:“约有三百余。”
赵旭听后并未觉得什么,却见旁人面面相觑,似乎恐惧于敌方人数。于是,他哈哈一笑,故作豪迈地喝道:“三百而已,有何可惧。我愿轻骑挑战,谁愿与我同往?”
众人又是一番互看,就是没人站出来。
“可惜,可惜!”赵旭先是惋惜一叹,接着高声笑道,“听说盗匪沿路抢掠了不少财物,如今看来只有我一人独享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些乡兵皆是穷苦出身,虽然惜命,但也不忘发财。财路之前,他们最会思考。一来是身陷死地,早晚要与那些盗匪决一死战。二来那些盗匪身怀财物,若能先杀上去,便可比旁人多抢些。他们过惯了朝不保夕、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穷日子,既然都有一死,痛痛快快杀敌而死自然好过窝窝囊囊穷死,舒舒服服享受而死更是好过窝窝囊囊穷死。因此,当其中一个人喊了声“我愿同往”,其他人也跃跃欲试,纷纷喊了起来。
赵旭哼哼一笑,豪气十足地说:“我只愿带一人同往,请方才第一个喊话的上前。”
众人一听,当即哑然。他们不是蠢货,仗着人多时自然胆气十足,如今听说只去两人,自然认为必定会死,所以也就退避了。这时,一年青少年从人群中钻了出来,一脸稚气地憨笑道:“我是第一个,带上我吧!”
赵旭见他十五六岁的样子,背背箭袋,手握猎弓,身形矮小消瘦,且一脸憨厚,不禁皱眉,只怕他不能堪当大任,故而问道:“你几岁了,姓什么,叫什么?”
他憨笑着回答道:“我叫冯初一,十六了。因常年在山上射猎,所以乡亲们都叫我野娃子。”
“你射猎为生?箭术如何?”赵旭本想因他年幼而拒绝,可听他自报家门,忽觉正当合适,故而又问了些。
冯初一举起那把有些残旧的猎弓,自信满满地说:“七八十步内无有不中。”
赵旭满意地点点头,又问道:“可会骑马?”
“会!”冯初一愈发自信,说道,“我父亲活着时是给冯堡主家放马的,我从下就会骑。”
赵旭做了决定,于是转头对王季魁说:“你将马让予他,然后带着乡亲上山,等我们将盗匪引来,再率众下来。”
王季魁忧虑道:“行吗?你们只有两个,万一……”
“没有关系。”赵旭语气坚决地说,“此行重在诱敌,人少马快最好。这儿只有两匹马,你我需有一人留下。”
王季魁点了点头,说道:“那好,一路小心。”说着,他便翻身下马,让那冯初一上了马。
赵旭与冯初一拍马跑开,王季魁也带着乡兵上了山。这里的山坡度适中,坡上长满半人多高的野草,正适合埋伏。不一会儿,二百人就全没影了。
赵旭和冯初一一路急奔,片刻就遇上了盗匪。
三百余盗匪横路休息,或架火烤肉,或在哄抢丝绸等财务,或在酉水旁借水洗刀。
冯初一眼神极好,当即瞄上了火架上的烤肉,流着口水说了句:“肉,是肉!”
赵旭见他这副馋样,忍不住笑了笑,轻声说道:“等除掉他们,这些肉就都是你的了。”
“哼哼……”冯初一憨笑道,“这感情好。”
说笑到此为止,他俩立刻凝神聚气。
盗匪们发现了他们,拔出刀子、捡起家伙儿聚了起来。当先一人五大三粗、腰宽体胖,握着一柄粗陋的直刀,其刀身虽然宽阔,透露着一股霸气,可与朝廷制式用刀相比不过是把废铁。
赵旭借着不多的时间察看一阵,只见这几百盗匪与冯家堡的乡兵差不多,既无甲胄,又无利刃,阵型懒散,全无纪律,简直一派乌合之众作风。他不禁暗暗感慨:“人善被人欺。普通老百姓杀鸡宰牛,哪有杀人心思,可这悍匪,做的无本买卖,只为杀人取财,淫人妻女。如此一来,老百姓纵然手握刀兵,也难与之抗衡。”
他暗沉一口气,想到那些沿河流下的尸体,便业火中烧,轻声说道:“这世界虽然不是太平盛世,但也应该有个规矩。杀人者死,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我今日不遇上倒好,既然遇上了,我就不能不管。”
他还没杀过人,可到了这时,一是形势所迫,二是心中怒火,他已做好了心理准备,不再将面前的盗匪看做人,只将他们当做射箭靶的靶心。
盗匪慢慢接近。
冯初一年纪虽小,却镇定自若,当即拈弓搭箭,作出了射箭姿势。他又见赵旭迟迟不反应,便轻声问了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