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食堂买饭,排队中…
前边有两个女生正在讨论早恋的事,关于这个话题,我没有发言权,对于我这种直接输在起跑线上的废柴来说,很难表达自己的感觉。
但是对于这个问题,大文是很有话要说的,这家伙在初中就开始了人生的第一场恋爱,那个时候,13岁。
之所以敢写出来,我已经征得这家伙的同意了,在和他的一顿饭中,我得知了这段“早恋”。
我们当天在北门外的小饭馆吃的饭。
大文上学算是那种不着调的,每天除了在本子上画点无聊的玩意之外,其余的爱好就是眯着眼看看班里的漂亮姑娘(臭流氓),当然了,看归看,大文基本没有正眼瞅过这些女生,直到一个新同学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切。
自从那个新同学来了之后,大文的眼睛就没再离开过那姑娘。
大文说:“那家伙,我当时就是一见钟情……”顺手把点的菜递给老板。
“得了吧,那么点小屁孩,还一见钟情,说白了就是看上人家长得好看了。”我打断他说。
从那之后,大文就经常对着姑娘眉来眼去的,还在她面前吹口哨,很流氓的那种,我都能立刻想象到那个场景。
人家姑娘哪能看懂大文那猥琐的眼神,把大文当成一神经质,从不搭理大文,然后趴在桌子上好好学习,写作业。
于是大文就开始用别的方法来追姑娘,他开始写情书,四处搜罗,遣词造句,表达他的感情,可没少下功夫。据他自己说,那封情书文笔极流畅,文采飞扬,我看着在我面前吃饭都有些粗暴的大文,觉得此事不实,但是有一点,大文写字很好看。不得不说,大文写字比我好看。
不知道姑娘是喜欢情书的内容还是喜欢那手字,从那之后,他们放学就开始一起走了,突然间觉得那姑娘是不是有问题。
最开始俩人距离大概有七八十公分,说说笑笑的,再后来,就直接拉着手了。
我问:“谁先牵的谁的手?”
“当然是她先牵我的手了,我这么帅。”大文挤了一个坏笑。
“蟋蟀的蟀吧,还帅,净睁眼说瞎话,肯定是你先牵的人家姑娘的手,就你这性子,是不?”我顺便回头喊了句“老板,来两碗米饭。”
后来,就开始天天传纸条,什么也不干了,据说纸条数量之多,把传纸条的同学累的不轻。直到被老师发现了这事,最后好歹糊弄过去了,差点请了家长。
就这样,到了初中毕业,这俩却去了不同的高中,不是一个市里的了,因为姑娘去了襄阳,因为姑娘的爸爸在那工作,不管是襄阳还是南阳,对于大文来说,它们有一个相同的名字——远方。姑娘去的便是远方。
不能天天上课看见她,不能下课和她说话,这对于大文来说,太远了,比登月还远。
后来,大文和姑娘经常发短信,那个功能机里存满了大文和姑娘的短信,这种状态直到某一天,大文受不了了,要去找姑娘,借了不少钱,就这样去了。
“然后呢?”我抬头问,然后扒拉着碗里的米饭。
大文说:“然后见到了她,一块吃的饭,一块转了转,交换了要给对方的书,最后抱抱。”他倒了杯水,“然后觉得再远也能在一块。”说话的时候,大文满脸笑容。
可恶的大文,说抱抱的时候能不能考虑下旁边有个没人爱的我!
然后他们结束了,很是不寻常,不寻常到连分手都没说。
因为他俩联系不上了。
姑娘爸爸发现了此事,没收了手机,急得大文不行,大文决定再去找姑娘一趟,为此和老爸大吵一架,手机也被摔坏了,于是他攒钱换了手机,姑娘为了联系到他也攒钱买了一个手机,但是俩人都换了号码,就这样,错过了。
从此大文一蹶不振,天天坐在马路牙子上,就这样,迎来高考。
“老板,结账。”我回头跟大文说,“下次你请。”说完我按住了要掏钱包的大文。
这就是那次吃的饭听到的故事,但是并不是结束。
后来听说大文和姑娘见过一次,姑娘长高了,长发飘飘,大文和姑娘都成长了,见面后很久,他们几乎同时说了一句:“你好吗?”
然后两人一起笑了笑。
只是成长的时候他们却没有陪在对方身边。
总有一些日子是下着雨的,我不知道那段失联的日子他们是如何度过的,但我知道,一定很难过,他们不能跑到对方的世界里为爱的人撑一把伞,他们也没法在对方难过的时候说一句安慰的话,但是毕竟真心陪伴过,毕竟用心去爱过,所有的一切,所有的思念,最后全部融进那句“你好吗?”之中。
我很想你,但是你不知道。
我想起大文说的,“我觉得再远也能在一块,”我相信无数的情侣都说过这句话,无论他们有没有在一起。
那个时候,不管能不能做到,但我相信那一定是真心的。
后来的一天,我听到了邓紫棋的歌《多远都要在一起》,我突然觉得某个人似乎也说过这句话。
好可惜,明明陪伴了那么久,那次大文去见姑娘是真心的,不论如何那份感情,都是纯净的。
我想起来当年我偷偷喜欢的姑娘,那一天,雨很大,我没带伞,放学后同学们都走了,就剩我自己待在教室里,我准备等雨小一些再走,然后我发现窗外的她,她举着伞冲我喊:“我还有一把伞,快过来呀,要记得还我。”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她穿的外套是浅蓝色的,她的那双球鞋都湿了。我有很多的话想说,最后只说了句“谢谢。”
无论排练过多少次对话,无论找过多少次攻略,无论想过多少次场景,最后还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完全忘记要说什么。
有时候会想起一些故事,不光是想故事里的那个人,还有故事中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