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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被奴役的女孩

赛尔乔·莱昂内曾经说过:意大利的事情属于意大利,法国的事情属于法国,只有美国的事情,属于全世界。

意大利人有美国情结,爱看西部片。美国人不拍自己拍,通心粉西部片拍了六百多部,捧出了伊斯特伍德这位时代的化身。西部片拍不下去了,意大利人就改拍黑帮片,内容还是美国人的恩怨情仇。

《教父》的从容雅致,将黑帮玩成了艺术。《美国往事》的迷幻怅惘,透视美国梦的前世今生。

很难相信这两个故事发生在同一时代,相距不过几个街区。

俱往矣。

在《美国往事》中,“面条”在中国人的大烟馆中混生等死,最后为观众留下了一个神秘的笑容。故事中的唐人街就像迷雾里的阿瓦隆,古老永恒,混淆了善恶是非、空间时间,仿佛宇宙尽头的餐厅,悠然地等待着末日天谴。

但在现实中,背景色般的唐人街却如同受到了上帝的命令——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它四面出击,吞噬一切。

小意大利城、犹太区,一个个挂起了中文招牌,挤进了广东老板,招募了福建渔民。

白人们不是搬到郊区就是搬到南部,少数倒霉的酒鬼穷光蛋卷起包袱,携家带口滚进了布鲁克林。

曼哈顿区桑树街,原本是意大利人的聚居地,现在却鳞次栉比地开着几十家中餐馆。

他们一个个想方设法把露台架宽,阳伞和桌子几乎摆到路上。托斯塔纳风格的建筑上,高矮交错着无数中文霓虹灯。

沈冲将刚端上的例汤推到桌子的另一端,对面坐着的女孩端起来,咕咚咕咚喝掉一半,用袖口擦了擦嘴,继续低头狼吞虎咽。

沈冲看得发憷,这家茶餐厅的例汤又咸又冲,沈冲只有蘸面包才喝得下去。

女孩的头发很杂乱,圆脸上有俩朵病态的红晕,身上穿着黄色制服,系着红色围裙,上面烫印着的LOGO沾满油渍,模模糊糊可以看清是一家快餐店。

她的两只手不大,却粗的像一根根胡萝卜,又硬又红,一次性竹筷握在这双手里又白又扎眼。

“芸芸,我是记者,不是警察。”沈冲耐心地劝导,“你放心,我保证,海关执法局不会遣返你们——只要有足够的材料。你们就能进公益社区,可以上学。和正常美国人一样。所以求你了,告诉我,你们是如何被贩卖到美国的,好吗?”

女孩一愣,接着开始飞速地说着什么。

沈冲痛苦地摇了摇头,这些话沈冲已经从‘奴工女孩’们的嘴里听到太多了。

自己是虔诚的基督徒,父母办查经班的时候被抓走了,自己钻床底没被抓到,在教友的帮助下来到美国。自己要好好学习,努力工作,以后传经布道。

她说的又快又熟练,就像机器被按下开关。

沈冲绝望了,她们被伤害的太深,警惕心太强了。

沈冲曾经报过警,但为这些姑娘们换来的,只有一顿毒打和更加繁重的工作。

从知道这些奴工存在到现在,已经将近一个月了,沈冲为期一年的的OPT(专业实习)马上就要到期,现在的经济坏境下,任何美国企业都不会雇佣外籍工人,他没有拿到工作签证无非是回国,但这些小女孩呢?

“必须找到关键性的证据!”

他痛苦却坚定地摇了摇头。

芸芸却仿佛没有任何感觉,依然将头埋在食物中间,她已经吃了了三碗米饭,不过看她的样子,好像还要再加一碗。

沈冲见到的每个奴工,都好像处在饥肠辘辘之中。他忍不住问:“不管饭吗?”

“管饭。要交钱。太少。人又多。”女孩一边扒拉米饭一边回答。

她的普通话很差,简单的一句话夹杂着英语、浦东话和闽南语。普通话口音很重,英语又是黑工们说的洋泾浜,两人的交流痛苦而艰辛。

“你们平常吃啥?”沈冲接着问,他决定循循善诱,从聊闲天开始。

“白菜。土豆。米饭。咖喱。其他的,贵。”女孩将已经有些冷掉的例汤端起来,又喝了两口,终于发现有些咸。不舍地犹豫了一会,终于放下来,将里面的配菜、猪肉捡出来吃掉了。

“来的路上呢?”

“鱼……”女孩麻木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却是颤抖和恐惧,仿佛看见了什么。

“鱼?鱼怎么了?”沈冲赶忙问道,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他不自觉地探起身子,女孩却受惊似地站起来,后退两步。

突然,沈冲感觉一股巨大的力量,狠狠地将他的脑袋按在桌子上,汤盅应声而碎,他感到额头有些发热,暗红色的鲜血汩汩而下。

接着一枚圆柱物体抵在他的腰眼上,平头实口,不是枪,应该是根甩棍。

砰地一声闷响,甩棍狠狠捅在沈冲的腰眼上,少女一声惨叫。沈冲觉得自己两只脚都站不住,痛的像要漏尿。

茶餐厅里一阵骚乱,沈冲听到背后传来老板的叫骂声:“福清仔,要死出去死,唔好喺我嘅店里打!”

沈冲被半托半架着带到后巷,沿着墙角排开一溜的垃圾桶散发出馊饭特有的酸臭。他被扔在地上,架着他的人顺势又给了他一脚。

沈冲终于看清了他们的面貌,四个年轻的华人,个子不高,却很壮实。其中一个揽着芸芸。

带头的人将沈冲拽起来抵在墙上道:“好小子,不错啊。演‘丁丁历险记’?”

“我不……”沈冲刚要张嘴辩解,那人一拳打在他的脸上。牙齿咬破了嘴唇,鼻血往喉咙里倒灌。

沈冲感觉喉咙发甜,喘不上气,他拼命地咳嗽,仿佛要把扁桃腺咳出来。

那人抓住沈冲的肩膀,瞪着他道:“别找麻烦,这些小姑娘的事你管不了!”

沈冲拼命稳住了呼吸,颤抖的喉咙终于可以说出话来:“怎么,英雄。贩卖自己的同胞很自豪吗?”

那人大怒,狠狠一个膝击,沈冲瞬间感觉整个人暂停了呼吸,接着从肺泡中倒灌出的空气从鼻口中冲出,鲜血、鼻血、口水、鼻涕在脸上横流无忌。沈冲终于忍不住,向地上倒去。

“诚哥,这小子的包。”

一个打着耳钉的混混拎着沈冲的双肩包,从巷口跑过来。拉链被拉开一半,显然是搜过了。

“还他,咱们不是抢劫。”那个叫诚哥的人说。

耳钉撇了撇嘴,将包扔在沈冲脚边,里面的东西洒落了一地,沈冲听见喀哧一声,心中一阵肉疼,暗暗祈祷笔记本没有摔坏。

诚哥蹲在沈冲身边,叹了口气:“小子,我们都是安稳的生意人,他们的父母要养儿子,才把女儿送给我们,我们也是做好事。以后啊,别找事。现在世道这么乱,人要懂得惜命。”

诚哥说完,转身离开。

跟在诚哥后面的几个混混笑嘻嘻凑上来,一人踹了沈冲一脚。

耳钉挤在最后面,笑着说:“小子,别以为你是什么大英雄。她们要是回了国,命会更惨。”

这时巷口传来诚哥的声音:“别玩了,闹出人命。”

混混们骂骂咧咧地停手,向外走去。

“刚轮到我呢……”耳钉抱怨了一句,老大的话却又不敢不听。

他踟蹰了半秒,终于没胆量违抗命令,转身跑向其他人。

路过芸芸身边的时候,耳钉拍了拍芸芸的肩膀:“别看了,回来做事啊!”

小巷里只剩下沈冲和芸芸。

芸芸慢慢走过来,蹲下身帮沈冲捡东西。

沈冲努力装作没事的样子,缓缓站起来,两腿直打摆子。芸芸将包的锁链拉上,双手递给他。

沈冲接过来,努力想挤出一个微笑。他的嘴角向外咧,牵动了脸上的肌肉,已经快要凝固的伤口再次裂开,鲜血流下来。沈冲猜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比鬼还难看。

他看着芸芸的眼睛,想告诉她这没啥可怕的。却看见芸芸的眼睛如同一片死灰。

沈冲感觉心中一痛,比那些混蛋的拳脚加起来还难受一万倍,他嗫喏了半天,终究没说什么。

巷口再次传来耳钉的呼喊声。

芸芸转身离去。

等到所有人都离开后,沈冲立即瘫在地上。

休息了一个小时,沈冲不得不从地上爬起来。因为几个出来倒垃圾的小工,已经逡逡巡巡想要报警了。

“我没死,我没死。只是休息一下。”沈冲一边解释,一边在几个胆大的搀扶下站了起来。

他的外套上沾满了菜汁和鲜血,沈冲皱着眉头脱下来,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扔掉了。

牛仔裤上只有些浮土,掸一掸就可以了。

从消防门进入餐厅的后厨,沈冲在洗菜池边擦了把脸。

从中国城出来,天已经漆黑。

沈冲没有车,从中国城打车回他的公寓,那个价格简直让人绝望。

“只能坐地铁了。”沈冲叹了口气。

夜晚八点之后,站上大都会地铁的月台。需要三样东西:强壮的体格、装满子弹的手枪、萎缩的大脑。

很可惜,这三样沈冲都没有。他只有一条打不死的贱命。

如字面意思。

沈冲在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了自己的不同。

他很难生病。小学时,别人隔三差五的感冒请假,他羡慕的要死。可是他就算光着脚丫在冰上乱跑,也不会拉肚子。

他受伤后恢复很快。铅笔刀划破手指,哭声还没停,伤口就已经愈合了。害得女老师以为这孩子阴阳眼,没事上课时撞鬼瞎嚎。

爱哭鬼的外号跟了他整整一个小学,初中的时候还有人跟在后面喊——直到某一天,他放倒了一个到学校里砍小孩的疯子。

刀片卡在他的骨头里,他硬生生抽出来捅了对方十几刀,医生来的时候,两人的身体已经被血黏在了一起。

他和尸体面对面躺了一夜,省城来的医生才用手术将他们分开。

分开也就是给小英雄留个全尸罢了,所有人都以为重度昏迷的他再也不会醒来。

是一个人辛辛苦苦把他养大的母亲拼死阻拦,才让没有让沈冲年纪轻轻就进了焚化炉。

当时,人人都以为她疯了。

她铺着草席睡在病床边,面容憔悴,头发枯槁。除了医生,任何人靠近她都不让。

她帮众人眼里的‘尸体’每天翻身,擦洗。

“我的儿子是小英雄……不一般……他跟他死鬼老爹一样……不是那么容易死的……”

不想看着她受罪的亲戚,想趁着她睡着偷偷把沈冲抬走。

睡梦中的她喃喃自语:“如果你们想埋我儿子,那就把草席一卷——连我也埋了吧。”

这样梦魇的日子过了一个月。

沈冲奇迹般活了过来。

万众欢腾,医学奇迹!

这件事上了不少媒体的头条。

因此,沈冲之后的成绩虽然不上不下,升学之路却一帆风顺。市重点、省重点,最后甚至公费留学到了美国。

但沈冲知道,复活了的自己已经不同。

他那异于常人的恢复力不是没有代价的。

昏迷中的他站在时光和灵魂之外,看着自己的生命在最后一段少了一大节。

这到底是祝福,还是诅咒?沈冲不知道。

有些人可能会因此而畏畏缩缩,躲在隔离房中拒绝任何危险,苟活于世。

但沈冲不一样,他只知道,既然自己生命的数量小于别人,那自然要在质量上胜出一万倍。

“前方地铁到站……”

疲惫的沈冲被提示音惊醒,揉揉眼睛走出地铁。

空旷的街道上,昏黄的路灯映照着天空,没有一丝星光。

路灯下酒鬼扶着柱子呕吐,惊扰了远处正在交易的瘾君子。

明灭的红点在街头巷口闪烁,那是流莺倚墙等候客人。

白天的喧嚣和繁华褪去,中产阶级们开着车回到了郊区的别墅。

午夜的大都会像被抽空血液的干尸,只有最坚韧的臭虫才能在上面生存。

从户外消防梯爬上六楼,沈冲钻进自己的公寓。

关上门后,警惕的身心才慢慢放松下来。

他将外套脱掉,简单的动作却引起了全身的酸痛,肌肉们没有了纤维的束缚,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家出走。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慢慢可以控制自己的恢复速度,不让生命消耗地太快。

将包里的东西倒在床上,不负他所望,笔记本立即散成了一堆零件。

沈冲想了三秒,确定被黑社会摔坏不在三包协议之内,终于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拳头狠狠地砸在墙上。

下一秒,隔壁的人回以更重的噪音,附赠连贯又响亮的叫骂:

“去你的黄皮猴子冲!”

在被沈冲用拳头教导了无数遍后,他已经摸到了哪些脏活沈冲并不介意。

“去你大爷的黑鬼富兰克林!”

没有心情再打一架的沈冲随便回了一句,与其说是骂街,不如说是打招呼。

他把自己扔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昏暗的屋顶亮着一枚葡萄大小的节能灯,整个楼层压得他喘不过气。

他静静躺着,感受着自己的生命修复伤口。

他闭着眼睛聆听,聆听肌肉生长的声音,创口愈合的声音,细胞分殖的声音。

这时候他总觉得五感分外清醒,整个世界在他面前毫无秘密。

他‘看见’外面有一只蚊子从滴水上划过,落在流莺的肩头上,搓了搓手准备夜宵,却被劣质香水熏昏了头脑,它摇摇摆摆越飞越高,闯进了沈冲的房子。

闭着眼睛的沈冲一伸手,嗡嗡叫的蚊子躲过了致命一击。

沈冲坐起来叹了口气,准备去关上窗户,眼睛却瞟到一抹绿色,在自己的斐来仕记事本下若隐若现。赶忙将它抽出,仔细打量。

这是本廉价的硬壳日记本,封面上粗劣地印刷着蓝天白云和迪士尼人物。反过来,背面是条形码,下面写着中国·义乌。

沈冲的心砰砰乱跳,芸芸帮他收拾背包的场景涌现在脑海里,他颤抖着翻开笔记本。

上面用稚拙的中文写着一篇篇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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