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第三卷考察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马克思指出:“这一册要揭示和说明资本的运动过程作为总体考察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这就是说,这一类要研究资本的各种具体形式和剩余价值的各种具体形式。而其中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就是剩余价值如何在各个剥削集团间进行分配。这一卷共包括七篇。第一篇到第三篇研究的是利润问题。第一篇研究利润率以及引起利润率变动的各种因素。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在资本家的日常生活中表现为成本价格加利润。在成本价格中,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完全消失了。对资本家来说,它们都表现为相同的东西。成本价格的形成造成一种假象,似乎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价值变化,不是由可变资本引起的,而是由全部资本引起的。资本在流通领域所发生的各种转化,加强了这种假象。剩余价值本身也好像不是无偿占有的劳动时间的产物,而是商品出售价格超过商品成本价格的余额。这样一来,剩余价值率就转化为利润率,剩余价值也就转化为利润。利润和剩余价值实际上是一回事,只不过利润表现为全部资本的产物。在这种转化形式中,剩余价值的起源和存在的秘密被掩盖了。第二篇分析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马克思始终假定商品按照自己的价值出售。但是在资本主义的现实中,等量资本不论其有机构成如何和周转速度如何,都能得到等量的利润。这在表面上与价值规律相矛盾。对于这个矛盾,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是没有办法解决的。马克思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的伟大贡献,在于他承认平均利润,并且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说明了平均利润的形成。他从价值规律出发,说明了各个资本由于部门内部竞争和部门之间的竞争而形成平均利润的具体机制,从而说明了生产价格。那么什么是平均利润呢?马克思说:“平均利润不外就是比例于每个生产部门的资本额而在它们中间进行分配的剩余价值总量。”第三篇分析利润率下降的趋势。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力的发展表现为可变资本部分与不变资本部分相比减少,从而导致剩余价值减少,利润率下降。资本主义利润率趋向下降规律内部矛盾的展开表明,资本主义生产并不是绝对的生产方式,只是一种历史的、和物质生产条件的某个有限的发展时期相适应的生产方式。
在第四、第五和第六篇,马克思分别分析了商业资本和商业利润,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以及生息资本,地租。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利润是所有剥削阶级生存的来源,每个剥削阶级都从利润中得到自己的一份收入。产业资本家得到企业主收入,货币资本家得到借贷利息,土地所有者得到地租。在第七篇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神秘性进行了总揭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是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被物的关系所掩盖,最明显的就是所谓三位一体的公式,即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以上各种收入本来都是来自工人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但在上述公式中却表现为互不相干的来源。这样,内部联系就最终被割断了,剩余价值的源泉完全被掩盖起来了。与这些收入形成相适应,马克思在最后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三大阶段,即工人阶级、资本家阶级和土地所有者阶级。由此导致的阶级斗争,必将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趋于瓦解。
四、剩余价值理论
第四卷,马克思围绕剩余价值理论这个政治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对各派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理论进行了系统的、历史的分析和批判,并以论战的形式阐述了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的许多重要方面。
经典语录
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由于资本的社会力量,资本家可以玩弄各种所谓“民主、自由”的把戏,看不穿这种把戏,倒也罢了,但起劲为这种种把戏鼓吹,则要么是资本家的走狗,要么就是白痴。
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蹂躏。
《通向奴役的道路》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英)作者简介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1899—1992),著名的经济学家,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1918年在维也纳大学学习法律,192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23年获维也纳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曾担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1943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50—1962年,任美国芝加哥大学政治与道德科学教授。1962年以后,任联邦德国弗赖堡大学教授。
他的主要著作有:《货币理论和经济周期理论》、《价格与生产》、《集体主义经济计划论》、《经济自由》、《资本纯理论》、《通向奴役的道路》、《法律、立法和自由》等。
历史定位《通向奴役的道路》一书在哈耶克的学术生涯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这本书为他赢得广泛的注意,他的世界性声誉就是由此奠定的。他在这本书中论证道,当时正在计划中的福利国家不是为个人自由的战斗在和平时期的继续,倒是朝着专制的方向迈出了一步。因此,他认为追求计划经济,其无意识后果必然是极权主义。为了反对这种计划经济,哈耶克有力地重申了他一贯坚持的古典自由主义观点,同时,也允许适度的政府活动,但这仅限于符合他的法治概念的那些活动形式。应该强调的是,哈耶克的自由主义包括对许多有用的社会制度的赞赏,但这些制度只能是人的自发行动的结果,而不能是人设计的结果。这一论点是从休谟、亚当·斯密和苏格兰历史学派那里继承过来的,它在哈耶克的著作中占据了重要位置。由此出发,哈耶克认为,良好的社会不是简单地依赖在政府所提供的法律框架内追求私利;相反,它应依赖于一套复杂的法律、道义传统和行为规则的框架,这套框架的特点应该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所理解和认同。
这部著作从问世直到今天,一直在学术界中存有争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本书本身的内在悖论。我们知道,哈耶克这本书的观点来源于关于市场和其他非主观设计的制度所具有的“自发秩序”的特性的思想。这种思想使哈耶克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使他不可避免地陷入社会进化和团体选择的争端之中。他对选择机制特点的论述与自由主义的关系并不总是清楚的。这些论点的非理性特征与其高度理性的几近乌托邦的新自由主义思想,形成鲜明的对照。《通往奴役的道路》一书所存在的这种缺陷,日后也为作者本人所意识到,他在后来出版的《自由宪章》和《法律、立法和自由》三部曲中,多处涉及这个难题,试图将古典自由主义与“近代”的主题结合起来。至于这一尝试成功与否,尚有待评说,但哈耶克及其著作无疑对学术界产生了重要影响,并对政治思想领域中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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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伦敦执教之初,哈耶克就逐步转向了更为广阔的领域,并开始了力挽全球狂澜的历史勋业。他全面而深入地批判已广为泛滥的集体主义思潮:国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他主编了《集体主义的经济计划》,出版了《自由与经济系统》,指出了纳粹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共性,阐述了计划经济对个人自由的危害。
战争开始后,为了追根溯源,哈耶克开始了更加有意识的和系统的努力。1943年,哈耶克获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科学博士学位(经济学),同年,当选为英国学院院士。
哈耶克在英国剑桥的那段时光,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相持阶段,其撰写常常被空袭的警报打断。当时,即使身处剑桥这一安全港,哈耶克却一点也未减少自己对当时世事的绝望感。他的作为,与其说是在反抗外在世界的炸弹轰炸,不如说是在给仍处于自由国家内的经济学家和哲学家的心灵一个预警信号:赶快从自己正在滑行的社会主义思潮的轨道上急流勇退,否则将大难临头。这是一种深刻的亲身体验,但当时听来却总好像一篇科幻故事,尤其好像是在大声疾呼“贴身小偷正在大举进犯”。表面上,人们一如既往地生活着,然而,他的内心,却已经被一个外国人希特勒的精神震慑住了。反讽的是,当时,哈耶克自己正是被当做一个外国人看待的。虽然,他已在1938年加入了英国籍,却仍然能感到日益增长的孤独的侵蚀。不过,尽管如此,哈耶克仍旧毫无怨怼,默默地献身于抗击轴心国和捍卫人类自由的神圣事业。
为了对抗前述所谓支配了英美两国知识分子的“外国人精神”,在无意之间,促成了哈耶克的一本重要著作的诞生,这就是风靡一时的警世之作《通向奴役的道路》。这里的所谓“外国人精神”,一言以蔽之,就是“社会主义不可避免”这一信念。早在二战爆发前夕,他们就有意或无意地曲解德国和俄国的极权主义的渊源。这些左翼知识分子争辩说:这两者之间是正反相对的,即德国的(国家)民族社会主义事实上不是社会主义,而是超级资本主义对共产主义的反动。对于这种思想脉络上的严重误导,哈耶克十分厌烦。于是他在《当代评论》杂志1938年4月号发表“自由与经济体系”一文予以驳斥与抨击,而后来《通向奴役的道路》的核心论点其实首先就是出现在此文中的。二战期间,受读过此文的吉第昂斯教授邀请,他把该文扩充成一本书,以便收入《公共政策小丛书》之中。该丛书是由吉第昂斯教授编辑,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哈耶克称,鉴于他的一些卓越的英国同事们当时都忙于或忧心于战争而无暇他顾,他才终于勉强地答应了下来,开始着手扩展上述论文,并最终完成了一本书。这就是《通向奴役的道路》。
内容简介
本书是在“自由与经济制度”一文的基础上写成的,集中反映了哈耶克的政治倾向和经济思想。他认为私人企业制度和自由市场经济是维护个人自由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保证,而集权主义和社会主义是违背“人的本性”的一种制度,实行计划经济则是一条“通向奴役的道路”。此书出版后,立即在英、美两国引起了轰动,得到各种反社会主义右翼势力的喝彩,也遭到赞成“社会主义”的左翼人士的痛斥。全书除前言和引论外共有16章,其主要思想观点大体上可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自由资本主义的推崇
哈耶克认为,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私人企业制度和自由市场制度是迄今为止所能选择的最好制度。
只有在这一制度下,才能充分地保证每个人的自由选择,只有生产资料掌握在许多独立行动的人的手里,人们才能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他们要做的事情。竞争的市场机制之所以优越,不仅因为它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最有效的方法,而且由于它是使人们的活动得以相互调节适应,而用不着政府的强制、专断干涉的唯一方法。在这一制度下所保证的自由主义,正是西方文明的基础。这种由于经济自由所带来的政治自由以及个人的活力的解放,乃是资本主义创造出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辉煌灿烂的物质文明的根源所在。
只有在这种制度下,经济运行的效率才能有切实的保证。因为人作为“经济人”,首先要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那么金钱——这一人们所发明的最伟大的自由工具之一,为每个人享受努力的成果,提供了最广泛的选择机会。每个人都可以凭其聪明才干在竞争的市场上进行公正的角逐,这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而市场竞争机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物价自动平衡体系,除了可以实现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资源配置以外,还是最经济的信息载体和处理器。它引导人们把利己的动机转变为社会的整体功能,从而保证了经济的高效率。
二、对高度集中,否定竞争性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的批判
这是本书的核心,在这一部分哈耶克通过严谨的逻辑分析,指出计划经济是如何导致一条“通向奴役的道路”的。
在批驳了所谓“计划的不可避免性”之后,他从经济、政治、思想三方面展开了论述。
1、在经济方面的理论
在经济方面,哈耶克指出计划模式必然是低效率的。其理由是:第一,计划的控制代替了个人的自由选择。这就意味着基本经济动力的丧失。第二,在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劳动分工和社会需求日益复杂化,而靠单一的计划不可能收集和处理复杂、分散的信息,又由于自由市场制度下的物价自动调节和平衡体系遭到破坏而不能反映经济的变动情况,所以集中决策将因无法获得充分的信息、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失败,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经济的低效率。在此基础上,哈耶克探讨了计划和市场竞争的某种适度结合,但他指出:“计划与竞争只有在为竞争而计划,而不是运用计划反对竞争的时候,才能够结合起来”。
此外,哈耶克还批评了计划体制取消一切自由选择工作的机会,而代之以为每个人提供不变收入的安全,认为这不仅将带来经济的低效率,而且将降低人们对于自由的期望,从而最终导致自由的毁灭。
2、在政治方面分析的三个问题
第一,计划与民主及法制的关系。哈耶克指出,由于每个人的个人目标与一个总体单一计划之间必然存在着矛盾,那么在此基础上,如果一个民主主义采取一种计划的方针,为了消除计划目标所带来的不一致性,就必然借助于独裁和权威,所以“我们没有理由相信:只要努力是经过民主程序授予的,它就不可能是专横的”,“如果民主制度决定要从事一项任务,而这又必须使用一种不能根据定则加以指导的权力时,这种权力就一定会变成专制”。
当谈到计划与法治时,哈耶克认为计划是违反法治的。因为法治的最基本的精神是为人们的自由选择制订出一套规则,以指导人们去自由地竞争,所以任何法律条规都是普遍性的和通用性的。但由于计划工作越来越广泛,为了一种“道德”的承诺,则把法律变成了针对某些人的、特殊目的的规定,这就从根本上破坏了法治的原则,而且特定立法的不受限制,又可以把最专横的统治合法化。
第二,积极主义。哈耶克认为,严格来说,经济动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为了达到其他目的的唯一手段,而经济计划的结果意味着对人们所有目标的手段的控制,由此产生的权力将是没有止境的,谁拥有了这个权力,谁就能控制一切,而在这种极权主义的情况下,一切经济的、社会的问题,都将变成政治问题,这取决于“谁战胜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