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俊喜欢安静,却总免不了出现在灯红酒绿之中。也只是静静的坐着,任由那扎眼的灯光在自己眼前晃着。或许这喧闹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平静,他淡淡的笑了笑,晃了晃高脚杯,一饮而尽。
也不知道谁叫了陪唱,包间的气氛顿时活跃了起来。平日里他与兄弟们出来,叶潇潇总会跟着的。即使他出去应酬,也全然不会有陪唱往他身边坐,因为全平城都知道,他孟俊是个“清教徒”。而叶潇潇又是平城出了名的“母老虎”,不知道有多少贵族名媛挨过她的嘴巴子,自然不会有人愿意触这个霉头。
孟俊皱了皱眉头,因为有人在他身边坐下了。裸色丝袜里包裹着两条笔直的腿,说细有种肉肉的感觉,不长却显得特别的匀称。脚下踩着一双挺高的高跟鞋,撇了撇脚,是不怎么合脚吧。不自然的拉了拉裙角,看来刚干这行没多久。
“姑娘,姑娘,到我这边来。来,那个,我二哥他不需要。”李正五高歌一曲后,正好瞟到那姑娘落座,赶忙坐回孟俊另一边道。
“嗯。”那姑娘应了一声,声音很低,被淹没在喧闹之中。起身,又拉了拉裙角,犹豫了一下,从孟俊身前经过。
孟俊微微点了点头,这是习惯。虽然如此灯光条件下,她不一定能看到。突然孟俊抓住了那姑娘的手,自己的脊柱如同被电击了一般,不由自主的越抓越死,、、、、、、。
红绳上面挂着一只陶瓷的小招财猫,牢牢地拴在姑娘的手腕上。
“啪!”的就是一耳光,孟俊抬头第一次看向她的脸,她亦颤抖着看向孟俊。歌声停了,“红尘情歌”的伴奏还在那儿,离门最近的姑娘先跑了,而后其他的姑娘也跌跌撞撞而去。伴奏也没音了,楼道里响起一阵儿尖叫声。
李正午无奈的笑了笑,又看了看站起来的众人,挥了挥手,示意他们都坐下。众人也颇是尴尬,这么一帮子老爷们打一个女人,不大合适吧。就这么站着吧,多少有点天一党的嫌疑,人家可都是正经人。
是她,想不到十年也不足以改变什么,心跳,剧烈的心跳。她也认出了他,第一反应是逃。
“放开我!疼!”
孟俊心中一动,下意识的放开了手,那姑娘逃一般的夺路而去。众人齐刷刷的目送那姑娘离开,而后又齐刷刷的看向孟俊。孟俊的眼神渐渐黯淡下来,又突然一亮,而后亦夺路而去。
“你们看我干什么,你们谁叫得陪唱啊。”李正午喝了杯啤酒,而后郁闷的看着众人道。
“我。”谭文涛右眼皮一跳,感觉很不好。
“呵呵呵,那你想着怎么跟嫂子交待吧,刚才那位啊。算了,跟你们也说不明白,反正就是,跟二哥关系不一般。”李正午幸灾乐祸道。
孟俊一出包间门,就看到朱胖子满脸堆笑而来,身侧还跟着一个肉/弹,是这儿的经理,有过一面之缘。
“刚才那女的呢?”孟俊直奔主题,没有太多情绪,也没有太多表情的道。
“、、、、、、、,”朱胖子乐呵呵的,前面说了很多,孟俊一句都没听进去。终于,“等会儿带过来,任凭二哥处置。”
孟俊不喜欢这种人,那看似和善的背后,不知潜藏着多少虚伪。衣着光鲜,却弥漫着无尽的死气。他掩饰着自己的厌恶,却没有如平日一般虚伪的含蓄。他的心很乱,微笑之中显露出许多焦急。
娇小俊秀的脸,施以浓妆,稍显妩媚却不失稚气。粉红色的运动上衣有些宽松,却还是可以看到两处凸起,下身还是那短裙那丝袜,鞋换成了粉红色运动系。扎起了发,还挎着包,后面还跟着两个西装男,看来是没跑掉。
孟俊冷冷地看着她,她亦冷冷地看向孟俊。终于她低了一下头,又侧了侧头,眨巴几下眼,泪涌了出来。等再次看向孟俊时,复杂了,依旧倔强的眼神之中包含了太多的东西。
爱一个可能只是一瞬间,忘记一个人,纵使十年也是弹指之间。泪划过她的脸颊,路过唇角从下巴滴落。她有些不适的动了动,后面两个西装男冷酷的抓住了她的胳膊。
“放开她。”孟俊冷冷的大声道。
楼道里的空气在瞬间凝结,一旁傻乐的朱胖子也是一惊,在他的影响里没有孟俊发飙的样子。虽然他年纪轻轻,就稳坐平城工商界第一把交椅,城府、冷峻、伪君子才是他的标签。
两个西装男也是一怔,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强的气场。侦察兵出生的他们,在第一次没有上级指令的情况下退缩了,那是人的下意识行为,畏惧。
孟俊径直走上前去,拉起她的胳膊向楼梯而去。朱胖子还想说些什么,又回头看了看黑压压的楼道,欲言又止的笑了笑。
夜,一辆墨绿色捷达在公路上狂飙着,很快就被值班的交警发现了。但他们看清车牌号的时候,又开始各干各的了。在平城也只有一辆捷达可以发出法拉利般的嘶吼,还是一辆本该暴废的老实捷达。
西瑶坐在副驾驶上,时不时的偷瞄几眼孟俊。她的左手不停地捏着右手腕上的招财猫,是在克制着什么。是啊,即使已经这么久了,那张棱角分明的脸,还是会给她一种怦然心动之感。
“为什么。”像是在聊天,他的语气很平和。
“缺钱。”西瑶很无所谓的道。她瞄了一眼孟俊,可惜他依旧是面无表情。
“陪睡吗?”孟俊依旧平和的道。
西瑶气愤地看向孟俊,孟俊专注的看着前方。许久,扭回头,看向右手腕上被左手捏着的招财猫,而后淡淡的道:“陪,给钱就行。”
西瑶被孟俊重重的甩躺在了沙发上,她来过这里,这套房子是被他买下了吧。就这样静静的躺着,她突然有一种释放的感觉。
“来吧,还等什么。”
孟俊忍耐已经到了临界点,他仿佛听到了自己咬牙切齿的声音。又忍不住心疼,积聚的怒火顿时如泄了气的皮球。他伏下身脱去了西瑶的鞋,走路一瘸一拐的,是崴到脚了吧。
瘦而匀称的脚,在丝袜包裹下显现出几丝饱满,又很嫩滑。高高的脚弓,稍一用力,脚趾的筋脉就在脚背上显现出来。西瑶咬着牙,却没有动弹,这不符合人类的习惯,是麻木还是绝对的信任。
西瑶坐起身来,解开了扎住的头发,抬了抬她受伤的脚,抵住了孟俊的嘴唇。而后她带着不屑还有些许嘲弄说道:“对啊,忘记你是恋足癖了。来吧,别让我觉得你不是个男人。”
沐浴乳的甜馨夹杂着一丝汗味,或许是丝袜的原因,触感柔但不融咽喉。沉寂往往换来的是更强烈的爆发,孟俊一把揪起西瑶,一路拖到了卧室。她淡淡的笑了笑,这床,她睡过。
是那么唐突,没有的任何预兆,双眼含住了泪,也只是用手紧紧地抓住床的一角。他没有理她任何多余的衣服,甚至短裙都没有脱掉。那只招财猫看上去倒是挺欢快,蹦蹦跳跳,像是与自己的心上人在旷野上追逐嬉闹,、、、、、、。
终于,她拼尽全力探起了身,紧紧的抱住孟俊宽阔的臂膀。狠狠地咬向孟俊的唇,疯狂的在他唇齿间索取着。
“西瑶,西西,你没事儿吧,你别吓我。”孟俊被她近乎癫狂的声音给吓到了。
“我没事儿,是那个了吧。不要动,我可以就这样抱着你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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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叶潇潇和孟俊好了,西瑶心中咯噔一下。宛竹劝说着叶潇潇,孟俊可不是什么善类,他虽然不是个混子,但跟他在一块儿的没一个好东西。
“潇潇,你确定要早恋吗?”西瑶也说道。
那年他们高二。一个校花,一个校草,他们在一起是顺理成章的,孟俊是这么想得。
高一的时候,全校上下没几个人敢和孟俊说话的,因为他杀过人。小腹上还有块刀疤,是初中时候留得,据说是见义勇为,混子死了他还活着。他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孤立他,或许是人们都会觉得,杀过一个人,肯定不会介意杀第二个。
还有一个原因,他老子是个大混子。所以敢跟他在一起的,多半是他老子手下混子的儿子,还有一些年少轻狂的“混子”。高一时敢跟他说话的女生也唯有她,叶潇潇,如果非要找什么客观原因,因为她的老子。
高二的时候跟孟俊说话的女生就多了,因为花痴是无所畏惧的。他长得也不至于很帅,关键是忧郁,那时候女生都喜欢忧郁王子,还不怎么流行霸道总裁。
忧郁,他无奈的笑了笑,被那么多人孤立,任谁都会抑郁的。他总会把那些个情书收藏起来,一呢这也是人家的心血,二呢还可以满足自己的虚荣,三呢他真得很孤独。
“我爱你。”
字写得歪歪扭扭的,没有署名,不像这类人的风格。这已经是第九十九封了,字是越来越好了,看来写情书也是颇多益处的。他看出了她的用心,指尖夹住那只粉红色的小千纸鹤,手背托住下巴思索着。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