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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铅笔诗人晴语

笔尖,流墨,

那是什么在流动。

是一颗痴心,

是一种邂逅,

是一道璀璨艳丽的烟火。

相知而未见,

相近而情怯,

从北方飞来的鸿雁啊,

你可知我心中的惶恐。

爱君犹不及,

相见犹可惧。

我害怕的是梦中的美好,

会在一刹那间就这样失去。

啊,不要失去,

不要失去,

我的爱情它不是一场游戏。

我宁可它不灿烂也不华美,

只愿它长长久久,永不别离。

是你吗,是你吗,

我的爱人,

一小时后,我就将见到你。

人生中的第一次相拥与亲吻,

人生中最灿烂最美好的一切——

献给你。

爱上你。

陷入你。

输给你。

我的一生,

赌上全部,

飞蛾扑火,

也要扑向你,

扑向那一场——

有了你的爱情。

晚自习快下课的时候,钟晴语拿了一本笔记本给我看。整本笔记本,没有一个钢笔字——当然,圆珠笔也是没有的。整本笔记本,存了三四十首诗,长长的,文笔优美,情感凄切,全部都是用铅笔写下……扉页上,她用铅笔写着几个大字:《铅笔诗集》。而这本诗集的最后一篇作品,就是这一首诗——

她写给他,也是写给她自己的这一首……

我感动得几乎要流泪。

钟晴语说:“你觉得,这样的一首诗,能够打动他,让他看到我的优点,看到我的好处么?”

我肯定地点了点头:“一定能。你的文采这么好,这首诗感情这么深切,人心都是肉长的,他怎么会不感动?”

“真的会感动吗……我还是不太自信……”

“放心吧,这既然是你最大的优点,那你就把这个优点最大限度地发扬下去。人不可能只看容颜美丑,每一个人的心灵都需要一个港湾,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块柔软的地方,以你的诗,一定可以触及到他的内心的!”我笑着对她说。

“真的吗?那我把这本诗集带着,也许在什么时候,可以跟他一起读我的诗呢。”

“好,带着。嘿嘿。”我看着她把诗集放入包里。

下课了,我和她骑着自行车去到火车站。从南宁八中到火车站,路程并不很远,半个小时不到,就到了。在地下停车场放好车后,我们来到出站口等待着。

自9月份开学,历经军训等诸事,时间上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南宁11月份的天气固然还不算冷,但是昼夜温差已经开始大起来了。恰好这一天刮风,我们两个在出站口外,仅穿着夏秋的校服,瑟瑟发抖。我边抖边想,我是不是疯了,人家去见男盆友,我没事居然在这里当电灯泡~电灯泡也就算了,居然还给冻成狗,还不敢有什么怨言,也是醉了。自然,心里这么想是这么想,哪里敢跟钟晴语说出来,她不得抽死我。再说了,男子汉大丈夫,夜里保护女孩子不被欺负也是应该的。想到这里,又觉得冻得无所谓了。

然而钟晴语已经冻得不行了。我的校服好歹是衬衣外面还有件薄长袖外套,而她,穿的纯粹是夏天的校服,短袖上衣加上蓝色圆点裙——那是那个年代南宁最漂亮的一套校服了,钟晴语特地把夏天漂亮的校服穿上,就是为了给陈俊看的。看她冻得瑟瑟发抖,我有些于心不忍了,便把那件薄长袖外套脱了下来,给钟晴语披上:“小心,别冻着了,等一下流鼻涕打喷嚏了让人家看到可就不好了。”

“谢谢。”钟晴语看来真的是冻得不行了,赶紧接过外套就往身上披。

正在这时,出站口开始吵嚷起来了。从TJ开来的列车,终于到站了。

出站口渐渐开始人流鼎沸,钟晴语急切地看着出站口的各色人流,生怕一个不小心就错过了他。她还给了我一张陈俊的照片,让我也一起帮忙寻找。

“钟晴语!”

我听到叫声,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皮肤白皙、眉清目秀的青年,站在了钟晴语的身边。

那确实是……很俊啊……

对,没有错,与其说是“帅”,还是“俊”这个词更能形容陈俊的容颜。他的那种容颜,是让人看着很舒服的那一种,既不会太突兀,也不会令人觉得讨厌,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叫做“人畜无害”,就算我是男的,看到他也觉得喜欢。能长成这样的男子,估计人缘应该不会差,更何况他的气质,还是非常宁静祥和的那种,对,书卷气,那可是一个很有书卷气的男子啊。

钟晴语的眼光果然是不错。我想。

“你身上的这一件衣服,是谁的?”冷不丁,我听到陈俊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坏了,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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