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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老舍早期小说中的人物描写及其都市观(2)

伦敦对他来说,是要“走”、“离开”,要说“再见”的地方。这种想法,从“跑”的因素来说,跟《老张的哲学》的“跑”和《赵子曰》的“跑”有共同点,不过在这里“失去爱情”的因素更重要一些。

四、《离婚》的人物描写与都市观

《离婚》的舞台是北京(原文是“北平”)。主要人物是张大哥、老李、小赵、丁二爷这四个人。张大哥、老李和小赵都是北京“衙门”财政所的科员,丁二爷是张大哥的亲戚,住在张大哥家帮助料理家务。

主人公老李是“乡下人”,在大学学过银行管理和财政学,当上了财政所的科员。可是他觉得“衙门”的工作很无聊,衙门是“可恨的怪物”,想寻找“诗意”。他把邻居马少奶奶看成这种“诗意”的象征,一直想带她一起跑,可是最终明白不可能实现,就自己跑到了乡下。

张大哥是典型的北京人,跟老李不一样,在“衙门”里如鱼得水。

恶人的代表小赵,与所长夫人关系暧昧,和社会三教九流都有来往,财政所里最有实力的人物。他以帮助张大哥的儿子摆脱官司为由,想把张大哥的女儿弄到手。老李不接受这个条件,自己出钱加上张大哥的房产,作为酬谢。小赵却并不善罢甘休,想方设法诱惑张大哥的女儿,丁二爷为他们杀了小赵。那时候市长换人,上上下下都要换班子,大家以为是这个缘故,暗杀团才杀了小赵,不免惶惶不安,市长不得已既留下旧人又增添了新人,人员增加了一倍,钱也多花了一倍。

老舍在《离婚》里的人物描写有一个特点,即每个人物都跟他以前在《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写过的人物有某个共同点。恶人小赵跟《老张的哲学》中的老张、《赵子曰》中的欧阳天风有相似点,他们都拿女人作交易;丁二爷跟《赵子曰》中的李景春都敢于除恶救善,不同的是李景春失败了,而丁二爷成功了,大家也都没发觉小赵是他杀的。

老李学过银行管理以及财政学,跟《二马》中的小马学商学的经历类似;老李在财政所办公也跟《二马》的老马要“做官”有共同点。老李的“诗意”马少奶奶跟她丈夫言归于好,老李因此失意退避,跟《二马》中的小马得知玛力本无爱意,无奈出逃的行为也有类似性,老舍先生似乎在《离婚》里对以前他写过的进行了汇总。不过可悲的是恶人被杀了,“衙门”不但没有变化,反而更黑暗,似乎跟社会的发展没关系;学了商学得了官职,“衙门”都变成了“可恨的怪物”;找到了“诗意”,想跟她一起跑,失去了“诗意”,结果还是跑,“跑”总是他的最终选择。

《离婚》里的北京,老舍描写得很生动。老李不是北京人,在他看来北京具有生命力,显得更新鲜、更有趣。下面就引用一段原文,来感受一下老李来到西四牌楼时所看到的北京。

他一直走到西四牌楼:一点没有上这里的必要与预计,可是就那么来到了。在北平住了这么些年了,就没有清晨到这里。猪肉,羊肉,牛肉;鸡,活的死的;鱼,死的活的;各样的菜蔬;猪血与葱皮冻在地上;多少多少条鳝鱼与泥鳅在一汪儿水里乱挤,头上顶着些冰凌,泥鳅的眼睛像要给谁催眠似的瞪着……

广东人,北平人,上海人,各处的人,老幼男女,都在这腥臭污乱的一块地方挤来挤去。人的生活,在这里,是屠杀,血肉,与污浊。肚子是一切,吞食了整个世界的肚子!在这里,没有半点儿任何理想;这是肚子的天国……

老李这是头一次来观光,惊异,有趣,使他似乎抓到了些真实。这是生命,吃,什么也吃;人确是为面包而生。面包的不平等是根本的不平等。什么诗意,瞎扯!

北京的生命力,让老李把“诗意”也都忘掉了。可是他一意识到“衙门”就不一样了。下面接着引用一下老李去“衙门”时的情景。

老李上衙门去。在街上他又觉出点渺茫的诗意,和乡下那些美景差不多,虽然不同类。时间还早,他进了西安门,看西什库的教堂,图书馆,中北海。他说不上是乡间美呢,还是北平美。北平的雨后使人只想北平,不想那些人马住家与一切的无聊,北平变成了抽象的——人类美的建设与美的欣赏能力的表现……

老李又忘了乡间,他愿完全降伏给北平。可是到了衙门,他的心意又变了。为什么北平必须有这样怪物衙门呢?想想看,假如北京饭店里净是臭虫鱼泔水桶!中山公园的大殿里是厕所!老李讨厌这个衙门。他不能怨北平把他的生命染成灰色;是这个衙门与衙门中的无聊把他弄成半死不活……

下面再引用一段老李失去了他的“诗意”马少奶奶,而决定离开北京回乡下时的描写。

老李的希望完了,世界只剩了一团黑气,没有半点光亮。他不能再继续住在这里,这个院子与那个怪物衙门一样的无聊,没意义。

五、老舍的人物描写和都市观

以上分析了老舍早期小说中的人物描写和他对都市生活的看法,总结一下,我认为可以归纳成“跑”、“逃”这两个字。那么下面就想考察一下老舍为什么这样写,为什么小说中的主人公都跑,都选择“跑”,都离开了城市。

我觉得这跟老舍本人当时的经历和心情有关系。老舍写这些小说以前,辞去了一个高级教育官僚的职位,参加了基督教教会活动,之后又通过教会的英国牧师介绍,离开北京去了英国,并在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教汉语。

我曾写过两篇论文《北京自主独立教会とロンドン会(1),(2)》,中国文化第67号,68号,2009.6.27,2010.6.26。,调查老舍当时参加过的北京基督教教会的英国牧师和中国牧师的关系,感到老舍离开北京是由于当时的中国教会组织里有各种各样的人事纠葛,致使他很失望。以前同样的原因也使他放弃高职,离开了教育部门。

分析了他的早期小说里的人物描写和都市观以后,再研究一下老舍为什么总是“跑”。对老舍来说,辞去高职离开“衙门”是第一次“跑”,离开北京去伦敦是第二次“跑”。寻找他的理想,参加教会活动可能是他的理想中的一种“诗意”。

老舍“跑”到伦敦以后,在英国写了《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回国后不久又离开北京去济南的齐鲁大学教书,写了《离婚》。在这些早期小说里老舍反映了他的“跑”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老舍在早期小说里描写的都市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无论如何也解决不了,而摆脱那个环境——“跑”出去有时候是唯一的选择,因为跑不了就活不下去。有时候“跑”也是一种新生活的起点,离开那个环境才能找到开始新生活的根据地。

那么从这个角度来看,当时的中国城市是不是能够给人们充分提供生存下来的条件呢?

如果结论是“不”,人们又能选择“跑”到别处去吗?如果结论还是“不”,那么怎样的城市才能使人们愿意留下来呢?

下面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分成两点,即:

1.要离开都市“跑”出去,需要什么条件?用什么办法可以“跑”得了?

2.要留在都市“生存下去”,需要什么条件?有哪些条件有助于人们生存下去?

可以这样解答上述两个问题:

1.“跑”的条件:要“跑”,当然需要两条腿,对现代城市生活来说,就是公共交通工具和设施。如果城市里的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连结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公共交通网络方便、经济并且安全,人们就可以自己“跑”,轻松地离开一个城市去别的城市或乡下。

而去国外,除了需要交通工具以外,还需要办理各种手续。如果手续简便,交通工具又方便、便宜而且安全,人们也可以“跑”到国外。

2.“活”的条件:要“活”,也就是生存,当然人们首先需要饮食,对现代城市中一般人来说,也就意味着需要工作。如果城市里找工作很方便、容易,获得一定的收入就不成问题。而如果工作不是无聊的,而是有“诗意”的,人们当然愿意留下来,生活下去。

现在的中国与老舍所描写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大不相同,经济快速发展,生产力日渐提高,现在的中国城市都充分具备以上所说的“跑”和“活”的条件。

不过近几年一些大城市出现了被称为“蚁族”和“鼠族”的人——一些漂流或者挣扎在大都市的人。他们不是从自己家乡逃出来的,而是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和更好的生活,选择留在大城市。他们梦想有朝一日能够在大都市立足,可是在现实中却屡屡碰壁。其中有一部分人出于无奈,放弃了自己的梦想,逃离了大城市,去别处寻求自己的立足点。

这也是一种“跑”,跟老舍小说中的人物有类似性。不过,老舍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是被逼无奈,是一种被动的“跑”;而现代的“跑”是出于追求梦想,是一种主动的“跑”。被动也好,主动也好,如果他们自己的梦想难以实现,当然他们还会继续漂流。

那么他们要寻求的究竟是什么呢?我想可以再一次回到老舍先生的作品里探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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