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由全体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合伙协议,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包括: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②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③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④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⑤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⑦入伙与退伙;⑧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⑨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必须用自己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作为出资;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四)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
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第23条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须在50人以下,且目前我国允许设立1人有限公司。
(2)股东注册资本需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3万元,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得低于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股东以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公司住所是确定诉讼管辖、诉讼文书送达、债务履行地、公司登记管辖以及涉外经济及民事诉讼中确定法律适用地的根据,因此公司必须具有住所。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最低注册资本和法定资本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投资人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另外,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5)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决定股东会的主要权利事项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6)公司财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创业厂(店)址的选择
企业选址工作十分重要,是创业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要按照一定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一)影响选址的因素
影响企业选址的因素主要有:行业因素、经营方式、经营品种、政策法规、竞争因素、企业规模。
1.行业因素
创业者从事不同的行业,选址的要求是不同的。如生产型企业要求场地大一些,而商业服务型企业则要求位置好一些;钢铁建材等行业宜选择离能源较近的地方,而农业生产等则宜选择地价较低的郊区,等等。
2.经营方式
如小型超市要选择居民区附近,而商场、专卖店宜选择商业区等等。
3.经营品种
根据商品的价格、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不同品种的商品所特有的属性均会影响选址。比如,日常生活品宜在居民区选址;书本等学习用品宜在学校等附近选址。
4.政策法规
(1)政策法规限制某地某个行业的发展,或避免某个行业在该地区形成垄断,或避免某个行业在各地发展不平衡,等等。因此创业者应选择那些不限制企业发展的地区开业。
(2)政策法规鼓励某地某个行业的发展,这样创业者可以享受税收、土地供应、电力供应等优惠,创业者应该在其他条件差不多均等的时候选择这些地方开业。如许多企业在西部就可以享受到许多优惠。
5.竞争因素
竞争因素对厂址选择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
(1)一些有技术或科技含量的企业,如电子行业或室内设计等行业适合聚集在同一地域,发生积聚效应。北京中关村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这样更容易吸引有相同需求的消费者。
(2)有些行业如果在单一地域的消费能力非常有限而且没有太多技术含量的时候,同一行业的竞争者太多就会彼此影响各自的发展。
6.企业规模
如企业规模比较大,或者搬家的成本比较高,选址要尽可能规避城市规划的调整风险;如企业规模比较小,或者容易搬迁,选址时优先考虑价格便宜。
7.其他
无论开办哪一类企业,都要考虑城市规划,不要在近期可能要拆迁的地段开办,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另外,还要明确以下问题:需要的空间面积;是租赁还是购买;租赁或购买的成本如何;地理位置是否合适;交通、停车是否方便;有无扩容和发展的空间;该地区有什么经济和客流量特点;该地区或该建筑物有无法律纠纷问题或特殊规定,如产权是否有争议,有无特殊许可等。
(二)选址的步骤
1.明确目标
从经营方式、经营品种、同行竞争以及企业规模等方面考虑所需场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一步进行选址,同时建立一个工作团队并进行分工,以便有效地进行后期的工作。
2.制订候选方案
通过相关的渠道获得符合条件的方案,并对各因素进行优劣排序,根据权衡进行取舍,制订候选方案。
3.详细分析
运用定性的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候选方案进行详细的分析。可以对各种成本进行定量分析,对政策、文化等宏观环境因素进行定性分析,从而排出候选方案的优先顺序。
4.商务谈判及签订合同
根据候选方案依次进行商务谈判,或选择租或选择买的方式与对方达成协商,并确定可能的成交价格。根据谈判的结果选择最优的方案并签订合同,完成选址的工作。
三、注册登记
(一)开业登记的一般程序
1.工商登记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领取工商注册登记表。
(3)投资人出资、聘请会计师验资(有限公司)。
(4)向工商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5)领取营业执照。
2.企业代码登记
向技术监督局申请企业代码登记。
3.税务登记
(1)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向地税局申请地税登记。
(2)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向国税局申请国税登记。
4.养老保险登记
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登记。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
1.执法内容及期限
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各类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
(2)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2.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②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③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
②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暂住证、劳动用工证、经商证明及初中以上学历证明;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③经营场地证明。
④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⑤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3)申请变更个体工商户登记内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①个体负责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表)。
②须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如:变更字号名称,应提交新的已预先登记的字号名称;变更经营地址,应提交新的经营场地证明;变更经营范围、方式,涉及有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应提交有关专项证明。
③要将原营业执照正副本交回注销。
④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3.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其他公司之间转账)
4.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1.申请登记提交的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2.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3)变更名称的,还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
(4)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5)变更投资人的,应当提供新负责人的照片(1寸两张)、身份证明、履历表。
(6)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后申请变更登记。
(7)变更经营期限的,应提交相关材料。以年为单位的经营期限,应当将终止时间提前1日标注。
3.个人独资企业年度检验
主要检查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经营场所是否与核准的企业名称、经营场所一致;是否按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从事经营;投资人的姓名、住址、出资额、出资方式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增减分支机构;登记事项是否变动,有无出租、涂改、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和其他应审查的事项。提交的年检报告书及各项有关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
(1)时间要求。个人独资企业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登记机关报送年检材料,年度检验时间是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
(2)个人独资企业年度检验应提交的文件。
①年检报告书。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合伙企业登记
1.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2.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指定(委托)书》;
(4)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5)《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变更合伙人:新的合伙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