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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个男人和他的深圳,是我流浪异乡的风景

我特别喜欢太阳底下的深圳,喜欢大鹏湾美丽的海景,椰林、沙滩、鸥鸟、蔚蓝色的大海。

1995年夏天,我髙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在小镇上又没工作,惟一的事情就是跟母亲学做家务。长吁短叹之后,心想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风风火火地闯荡一番。终于说服我的家人,怀揣一千块钱直奔举目无亲的深圳。这之前,我对深圳的了解不过是鸡毛蒜皮。记得那天下了火车,天已经黑了,深圳的夜对于我这个农村来的女孩子简直就是人间天堂,那么多五彩缤纷的灯一齐亮着,流光溢彩,特别的醒目妖娆。彩色的灯像是空气一样,塞满了角角落落,过惯了乡间凄黑漫长的夜,一下子置身于繁华中,看得我眼花缭乱,无所适从。

深圳比想象的要美丽。我一下子就爱上了她。爱她的繁华,爱她的时尚,更爱她的风情万种,并下决心在那里落地生根,更渴望成为深圳的白领一族,让我的长裙短发飘扬出丽人的时尚。

看着擦肩而过匆匆远去的人流,看着立体的摩天大楼,以及大楼里温暖的灯光,让我顿时生出一丝想家的感觉,孤独紧紧揪住了我的心。背着简单的行囊,顺着大街漫无目的的往前走,又乏又累。走过一段距离,也不知道自己要住哪家旅馆。这时,我看见一幢又高又气派的大楼顶部写有“东方饭店”四个大字,是用灯做的,不停地闪烁着蓝光、粉光、紫色的光,很是壮观。我被那彩色的灯吸引过去。站在玻璃门前,门自动就开了,我走进去,问站在自动门边站着的小姐是不是可以住下来?她微笑着告诉我,可以,每天晚上四人间最低标准100块钱。100块?我吓了一跳,她是不是记错了?我从来没听说过住一夜店要100块钱的。在我们小镇上,最好的一夜才10块钱,要是普通的也就5块钱。人多了还可以讲价。我问她是不是记错了?她再次微笑着告诉我,是100块钱。

我有点无地自容。看了一眼小姐,转身走了。在深圳陌生的街头,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后来,我在一家三层小楼前找到了一家30元一夜的旅馆。算是最便宜的了。老板娘是个热情而风骚的女人,她对我说不信你去找好啦,你要最后找到比我这儿更便宜的我也不为难你。”

我没走,咬牙住了进去。因为我已经找了很多家。我当然是心疼那30块钱的。四脚朝天躺在床上,又累又饿。那时,躺在床上,想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吃饭、睡觉,而是哭。特别想哭,想伏在一张坚实的肩膀上对他诉说青春的茫然和渴望。环顾四周,谁也没有。我独自躺在异乡的夜里,想着该去哪里找工作。

没去深圳之前,我把深圳过于理想化。把深圳想象成天堂小姐的笑脸。真的走进深圳,第一眼感觉她的繁华,第二眼是冷漠,第三眼还是冷漠。

那天晚上,住在我对面屋的自称是推销员的一个东北人坐到我屋里。他对我样样好奇,问我是不是来深圳打工的?我老老实实地回答是。他说好多城市人都没工作,好活能轮到你们乡下人干?前几天,一个安徽来的小姐被店主逼迫去接客,小姐不干,就把她的腿给打折了。

我的心一阵紧缩,我说我长得不好看,不去酒店当小姐!

推销员说:那你来干什么?女孩子年纪轻轻的不干那种活多没意思?没见北方来的女孩子都去酒店干那种活吗?

我恨恨地看着他,做出送客走人的架势。他走后,我想起高中时的一位同学在厦门打工,她长得太一般了,个子不高,胖胖的,皮肤也不怎么白,但是,她却嫁给了一位台湾商人,离开了农村,成为台湾的城市人。同学们都很羡慕她,当然也包括我在内。我不可能有她一样的命运。深圳让我喜欢让我忧郁。如果我在深圳找不到工作,再过两年,按照我老家的规矩,就得嫁给一位自己从没见过面的男人,为他生儿育女、喂猪养鸡、种地、侍候老人。重复着老辈女人一成不变的日子。我不愿意过那种日子。我不想让命运把自己的一生这样禁锢了。

一夜没睡,推销员的话梗在心口,外面是海的涛声。

1995年的深圳,已经是人才过剩时期了,天南海北的人才大都是精品包装,硕士、博士。而我只是一个小小的高中生。与他们相比,我简直就是一个现代文盲。不能生存就是毁灭。我不能选择后者,我要给我的20岁寻一片城市的天空,我要让我的长裙短发飘扬出丽人的时尚。那些日子,我没有工作,也没有住处,更没有面包和洗面奶;我有的是满面灰尘,有的是一肚子的委屈和抱怨。不是我嫌人家是皮包公司就是人家嫌我没文凭,我记得在一个街角的很不显眼处,有一家信息公司,贴满了各种招聘信息。我像是溺水的人遇到救星一样,立即奔上楼去。这家信息公司就招聘文员,条件很适合我,年龄在22岁以下,髙中以上文化,普通话流利。我兴冲冲叩开总经理办公室的门。总经理是位年轻人,他热情地接待了我,但是,他听了我的回答以后,当即如实地告诉我,公司不能录用我。因为我不是深圳人。然后他的秘书,也是一个漂亮的小姐把我送出了他的办公室。

看着兜里的钱一点点地在少,而我要找的工作还一点也看不到希望。我对深圳真的有些意冷心灰。我对她一面是恨,恨她对我是如此地冷漠;对她一面是爱,爱她风情万种的姿态,爱她的无以伦比的时尚。

半个月以后,我在蛇口,遇到了我生命中的第一个好人:林先生——他是一家私营服装公司的老板;他一口西北话,乡音很浓,人长得高大,打扮也很时髦,说话干脆。那天,我从另一家公司里应聘出来,因为一天没喝一口水,天又热,心里又火,嘴上都起了泡。我就是这样走到他的公司的。如果他再不收留我,我可能就要流浪大街了。他听了我的情况以后,没说二话,就叫他的秘书把我安排到车间里去了。

我在公司里学的是裁剪、缝、烫等工艺。尽管与我想象的工作有差距,但是我还是很珍惜,这是我在深圳的第一份工作,是我能够留在深圳的惟一依赖。我要靠这份工作,一点一点地认识深圳、了解深圳、征服深圳。不出一个月,我跟我的师傅学会了全部的工艺。林老板经常下车间检査生产情况,走到我跟前时,对我总是关心有加,问我吃食堂习不习惯?宿舍怎么样?还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的?

每到这时,我只有感激。困难是有的,但我从不说。有时,他也问其他女工。人家没说,我也就不好说出口了。

两个月以后,办公室主任通知我调到办公室做秘书。我一愣,安妮不是做得很好吗?他说安妮嫌薪水少,去了一家台湾人开的公司。以前,我是多么想到一家公司的办公室里做秘书呀,但是,就是那家小小的信息公司都不要我,我也就怀疑起自己的能力。

我接到通知以后,一个人走进了林老板的办公室,他正在看一份文件。我一直等他看完才走近他,拘束地叫了一声“林总”。他没吱声,也没抬头看我,但是,他知道我就站在他眼前。他的傲慢让我生出一股无名之火。但是,我不能发,因为他是给我吃喝的老板,端着我活命的饭碗。我小心地说了声:“林总我能做什么呢?”想不到他这样生硬地对我说:“你做什么你自己都不知道我怎么能知道?”然后不再理我。我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好走出了他的办公室。回到隔壁我的小屋里,心想,老板都是喜怒无常的人。因为是第一次接触秘书工作,我干得相当小心,看着老板的脸色说每一句话,或者是尽量少说。我给自己定下的规矩是少说话多做事,饭碗是别人给的,既然人家能慷慨地给你,也会慷慨地解雇你。我们工厂里,每天都有新来的员工,每天都有流着眼泪离开的人。

从心里说,我既感激我的老板,也对他心存不满。我发现他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样好,什么事如果做得不合他的意他就会大发脾气,不管你做得是对是错,他不会给你辩解的余地,只有绝对地服从。

记得有一天,一个海南来的老客户在吃饭唱歌时对我动手动脚,而林总在一边和别的小姐玩得高兴,视而不见,我感觉到,这是他故意的安排,他还意味深长地对我说:“一定要刘总尽兴啊。我把刘总交给你了,小张,就看你的了。”他走后,刘总就很大胆。我不是第一次与男人在一起应酬,也不是很传统的女孩子,但是,总不至于在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面前,他把手放在我的大腿上而我则无动于衷吧。我早就看出刘总的眼神了。我的老板又说了那样的一番话,刘总也就更加为所欲为了。刘总往我跟前凑,我就往一边挪,我不想做得太过分,又不想把刘总得罪。这是我的工作。如果他的合同签不下来,林总十有八九是要怪罪我的。我明白,他每次应酬带我出来的目的。这种做法在商界很流行。男人也愿意这样,一边做生意,一边有小姐陪着,何乐而不为呢?但是我有我做人的准则。

时间一长,我当然知道很多老板为了能稳住大客户,不惜献出年轻女秘书的肉体。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我的老板很卑鄙,他是在利用我,表面上是重用我。事实上,他是在逼我一步一步就范。比如,他许诺给我大额提成,给我轿车。我把刘总放在我大腿上的手再次拿开的时候,刘总的脸色开始冷了下来。我对他的做法很反感。他看了出来,就开始说我们的产品如何不好。我知道他这是在试探我,如果我“心回意转”他就会说我们的产品如何如何好,就会说他要签多少合同。偏偏我那一刻一点并没有“心回意转”,而是对刘总说:太晚了,我们明天再来这里好吗?刘总一听大为不悦,如果我不说这句话,他就要对我做进一步的行动了。我不想那样。我跟他签的是产品的合同,而不是我的脸蛋和青春。他马上对我说,他不准备签合同,什么时候产品达到他的要求他再来。我说,这恐怕永远也达不到你的要求了。是吗?不过你说这句话可不要为你的轻率后悔的。刘总皮笑肉不笑地说。

我知道自己闯下了大祸,没什么大不了的,卷起铺盖走人就是了。我不相信偌大的深圳,就没我落脚的地方。我连夜写了辞呈,准备明天上班交给林总。

8点钟在林总的办公室见到他,他看着我肩上的全部家当——衣服、生活用具,就笑了,问我准备到哪儿去流浪?

我没笑,我笑不出来。我对他说,你教我识破一个寓言的真假:天上根本就没有掉下来的馅饼,如果有,也是一个陷阱。这是辞呈,请如数付我两个月的薪水,正好是1600元。他见我没有商量的余地,止住了笑说给你工资没问题,前提是你必需把那80万的合同给我挽救回来,否则,一分钱也没有,你也休想走掉。

算我倒霉,我不要了。我哭着离开他的公司,走到了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不知道下一站要去哪儿?

临近黄昏,我仍在大街上徘徊。心灰意冷,低着头,看着没有光泽的皮鞋,这是我在地摊上花20块钱买的处理品,鞋尖已经破损。想到那白白丢掉的1600元钱,心里说不出的疼痛,眼泪也像破了袋子的大米一样哗哗往外掉。这时一辆黑色轿车在我的面前停下来,吓了我一跳。抬起头,又呆在那里,原来开车的人是林总。他已经把车窗摇下,正微笑地看着我。对我说:找到单位了?我的倔劲儿又上来了。我说我们已经两清了。他说没有,你还欠我80万。我再次冷冷地对他说:请你不要来打扰我,你是有钱有品位的人,不要和我这种乡下女孩子一般见识。我转身要走,他的车横了过来,依旧用那种温和的目光看着我。他说深圳这么大,我不收留你,今晚你就没有落脚的地方。也许是他说到了我的痛处,我拼命忍着,还是流了一脸的泪。

坐进了他的车里,我又回到他的公司。那天晚上,他问我最想去哪?我说我最想去看海景,来深圳这么长时间,我一次也没看过海的模样。我们去了大鹏湾——我最想去的地方。我们聊了一个晚上,我这才知道他也是深圳的打工仔。他是兰州人,原来是兰州一家服装厂的技术厂长。他曾经在深圳的大街上露宿一个星期。

我还是他的秘书,还是跟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我们一起为公司的生意做着各种各样的应酬。只是他对我越来越好。半年后,因为他太太的原因,我不得不离开公司。他不允许我离开,我必须离开。我不想处在他太太和他之间,也害怕他对我说那句话。怕在他眼中读出一个男人的孤独。这个我一度恨过的男人,我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他。然而,我却选择了离开。我不想做一个男人的金丝鸟。离开深圳。他的坏,他的好,他温存的笑脸和温暖的注视,成了我流浪异乡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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